- ard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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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网上是包年制,
下面是联通3G无线上网卡资费发送给楼主供参阅:
联通3G上网卡资费标准:
一、无线上网卡资费(不含国际及台港澳资费) 标准资费:上网费 0.01元/KB,短信 0.1元/条。
二、50元学生套餐 套餐月费 包含国内流量 超出后资费 50元/月 600MB 0.1元/MB
温馨提示:
1. 不收取功能费,您只需交纳上网费和短信费用。
2. 上网费不区分本地、漫游,您在国内(不含台港澳地区)任何3G网络覆盖地区上网一个价。
3.本套餐按流量计费,计费单位为MB,不足1MB的部分按1MB计,套餐不实行自动升级,超出套餐流量按实际使用流量计费。
4. 用户入网(激活)当月按实际使用流量和0.10元/MB的标准计费,不实行自动升级,次月自动按照50元包600MB套餐资费执行。
5. 月使用达到15GB流量后系统自动关闭用户上网功能,次月自动恢复开通。
6. 本套餐用户可更改套餐转入现行无线上网卡预付费80元及以上套餐或选择0.01元/KB的标准资费,当月申请次月生效,并按照所选择套餐的相应业务和资费规定执行。原有预付费80元及以上套餐用户可以转入本套餐,当月申请次月生效,转入后按照本套餐业务规定执行,不实行套餐自动升级。
三、80-300元套餐: 套餐月费 包含国内流量 超出后资费 80元/月 1GB 0.1元/MB 150元/月 3GB 200元/月 5GB 300元/月 10GB
温馨提示:
1. 不收取功能费,您只需交纳上网费和短信费用。
2. 上网费不区分本地、漫游,您在国内(不含台港澳地区)任何3G网络覆盖地区上网一个价。
3. 自2010年5月1日零时起,无线上网卡用户入网或激活当月按实际使用流量计费,资费标准为:0.10元/MB,当数据流量使用费(不含短信)达到80元(即流量到达800MB)后,自动按80元套餐计费,并执行套餐自动升级。次月起按80元默认套餐或用户所选套餐计费。
4. 所有已售出尚未激活使用的无线上网卡自2010年5月1日零时起,均执行新的入网或激活当月计费规定。 5. 您选择套餐的前提下执行套餐自动升级模式:
(参见与传统计费模式对比表举例)
1)先扣除您所申请套餐内包含的数据流量,超出部分按照流量计费;
2)当原套餐月费与超出部分使用费用之和达到更高一级套餐月费时,自动向更高一级套餐升级;
3)下月自动恢复到您选择的套餐档。
6. 无论您选用标准资费或套餐,上网流量15G封顶。
7. 为体现资源公平使用原则,当月数据流量达到15G后自动关闭数据功能,次月自动开通。
附1:套餐自动升级与传统计费计算方法比较(以月使用7024MB数据流量为例)
套餐自动升级计算方法 (以下是套餐档自动跳升三级例子)
传统计算方法
用户选择套餐 80元 / 1GB(1GB=1024MB) 80元 / 1GB 本月使用数据流量 7024MB 7024MB 超出用户申请套餐流量 6000MB 6000MB 超出后费用 (0.1元/MB)
1)当超出套餐流量达700MB,即累计使用流量达1724MB(=1GB+700MB)时,费用达到150元,自动跳升一级至150元/3GB 套餐档;
2)当超出150元套餐档流量达500MB,即累计使用流量达3572MB(=3GB+500MB)时,费用达到200元,再跳升一级至200元/5GB套餐档;
3)当超出200元套餐档流量达1000MB,即累计使用流量达6120MB(=5GB+1000MB)时,费用达到300元,再跳升一级至300元/10GB套餐档;跳至该套餐档后按本月累计使用流量7024MB计算 6000MB x 0.1元=600元 本月总收费 300元 80 + 600= 680元
附2:您也可根据月累计使用流量与费用对比表计算本月消费 选择80元默认套餐 区间序号 本月累计流量 本月费用总计 1 < = 1024 MB 80元 2 1024 — 1724 MB 80 — 150元 3 1724 — 3072 MB 150元 4 3072 — 3572 MB 150 — 200元 5 3572 — 5120 MB 200元 6 5120 — 6120 MB 200 — 300元 7 6120 — 10240 MB 300元 8 10240 — 15360 MB 300 — 800元 9 >=15360 MB 自动关闭上网功能,下月自动开通
四、预付费3GB半年卡和6GB年卡:
套餐名 费用 包含国内流量 赠送国内短信条数 超出赠送条数后的短信资费
3GB半年卡 300元 3GB 50 0.1元/条 6GB年卡 600元 6GB 100
温馨提示:
1. 无线上网卡3GB半年卡套餐包含的流量和赠送的短信在180天内有效,6GB年卡套餐包含的流量和赠送的短信在360天内有效。
2. 在此期间内,如套餐内包含的流量用完,则有效期提前结束,未使用完的赠送短信作废,不能再使用。超过期限后,套餐未使用完的流量和未使用完的赠送短信同时作废,不能再使用。
3. 本产品只允许使用激活,不允许充值激活。当用户首次上网或首次发送短信时激活本产品,其它方式均不能激活。
4. 本产品使用激活后立即扣除套餐费用并赠送相应的短信条数。
5. 本产品的默认有效期为产品激活次日零时起计算的累计天数。
有效期到期后,用户充值后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