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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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现在很多商家做广告都想做得有创意一些,认为做得太直白效果不好,还有法律风险,所以就故意设计一些含义模糊的广告文案,让消费者去揣摩,去误导消费者,同时自己又可以规避责任。这看似聪明之法并不聪明,往往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立法的智慧、监管部门的作为是可以有效有力处理这类小聪明的。
近日,广东茂名一家7-Eleven便利店出售的一款“便利店调酒”产品,被指广告文案涉嫌擦边。根据网友发布的海报,这款产品的宣传海报上印着“她不醉,没机会”的宣传语,网友质疑,广告文案意有所指,较为低俗。imagefile6月8日晚间,广东7-Eleven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经核实,该海报是茂名地区极个别门店在没有上报公司总部审核并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制作并张贴,违反了公司内部广告宣传的管理规章制度。
广东7-Eleven已于 6 月 7 日勒令有关门店立即撤下海报,并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理。有网友指出,柠檬茶掺酒,就成了含酒精的饮料,喝多了就容易醉。不胜酒力的女性喝醉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711门店的广告就是按照这个思路搞起了营销噱头“她不醉,没机会”。社交平台上议论纷纷,有网友质疑:“失身柠檬茶?”追求美好的感情是人之常情,但要建立在双方情愿的基础上。
以此做卖点打广告,别说货卖不出去,还会伤了企业信誉。广东7-Eleven表示,“因前述事件造成公众的不适,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 今后本公司将吸取教训,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 康康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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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便利店其实这不是擦边球,而属于教唆犯罪。擦边球是露骨和黄色的软色情,而这个广告语,明显是一种侵害,一种强迫,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虽然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很开放,但绝不是某些品牌口无遮拦,大放厥词的理由。近些年来,擦边球广告无处不在,之前他们顶多打着软色情的幌子进行宣传。
但近日,某品牌便利店一张写着“她不醉,没机会”的宣传广告再次引发热议,主流舆论认为店面此举明显就是在教唆犯罪。
其实,这句话放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可以算是低俗玩笑,在一起吃饭喝酒时就经常有人说,女人不醉,男人没机会。但是放在正式出街的广告文案中,就会出现价值观错误,错误引导,被骂也是情理之中!711品牌便利店写着“她不醉,没机会”的宣传广告,事发生后。
该品牌店铺立即开展了相关调查,并在网上公开发布了调查结果称:
经核实,该海报是茂名地区极个别门店在没有上报公司总部审核并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制作并张贴,公司已于6月7日勒令有关门店立即撤下海报并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理。不光《中国妇女报》认为该店面此举涉嫌违法宣传,大多数网友对于品牌方的解释也并不买账。第一这个广告不是擦边,就是彻头彻尾的违法问题。第二经提醒一看涉事产品又是维他品牌。
这种事情是非常严重的,而且既然有品牌,就不能说是员工个人的行为了。我觉得如果是员工自己在个人渠道发声怎么样可以说是员工的个人问题。
但完全是在工作场合发的宣传海报文案,这完全没得好说了,就是711的问题,不要扯什么员工。线下的广告牌标识标语通常来讲比线上更具引导性,虽然在内容结构上要偏通俗口语,但是商品文案最起码要健康表达吧。、
更何况,711和维他,一家是连锁经营的便利店,一家是知名饮品商,这种海报广告印刷制作一定是要进行内部审核的。道歉声明里说只是个别门店,但是现在事件已经引起巨大争议,建议给予罚款整改,并且追究品牌方的违法责任。针对近些年来的行业乱象也要大力整治。最近违法广告屡禁不止。
叠加最近非常热门的读教材事件,让人不禁怀疑是否是那些孩子深受教材毒害,乃至于长大后参加工作,认为这样的擦边球、软色情乃至是违法宣传都是正常的,不以为意的。
要是再这么下去,恐怕就不单单是广告语的问题了,恐怕会波及到更广的社会面。
- k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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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作为商业广告,就要考虑社会公德性,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广告追求商业利益可以,无可厚非,但广告不能有违反《广告法》的内容,就是违规打擦边球也是不可以的。如果是有含侮辱、诱导、歧视性的广告内容更要严厉打击和惩罚。打到商家的痛处,让它付出惨痛代价,才会记住教训。警示后面的商家都会以此为戒,不敢再有如此擦边球的行为。
事件起因:6月6日,一网友发文称,广东茂名一家711便利店所售商品柠檬茶和mini酒的店内张贴广告涉嫌擦边球。文案配文:她不醉,没机会。一时引起网友热议和热烈讨论,有网友称:现在的产品只能靠这种方式博眼球了吗?某网友称:感觉这已不是单纯的打擦边球了吧!有的网友干脆直言:这广告真的会让人产生歧义,不得不往其他方面产生联想。
而随着大众的关注和舆情的发酵,7-ELEVEN广东微博号发布门店不恰当广告用语的说明,称该海报是茂名地区极个别门店在没有上报公司总部审核并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制作并张贴,已于6月7日勒令有关门店立即撤下海报,并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进行处理。
虽然广告下架了,但后续我觉得不能就此就不了了之。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某些商家在利用广告效应来打擦边球,他们之所以敢这样缕缕累犯,肯定是因为主管部门对前面涉事商家处罚力度不够大,没有打到他们的痛处,所以后面才有商家接续打擦边球,目的无非就是为了获得更多关注和商业利益,抱着黑红也是红的态度,顶风作案。其所获得的处罚和商业利润相比,估计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才会有继安踏事件,妇炎洁事件这又有711便利店冒出来继续再打广告的擦边。
就此事件来说,虽然甩锅给是个别门店的店员所为。但试想一下,一个员工如果在店内做广告语设计,没有领导的审批审核通过,哪个店员会有如此的胆量,何况设计者不会不懂《广告法》中哪些广告语是违规的,哪些语言是不可以用在广告语中的。只能说是商家在操作,出事后让店员来背锅的套路。
我觉得记者在事后,对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的采访,彭澎所讲的话确实是有些道理的,他说:大家看到(广告语她不醉没机会)都往那方面去想就说明是不妥当的。一个是用语的违规违法严重程度,第二个你针对的是什么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带着诱惑的性质,让别人想入非非。起码也是有违公序良俗。作为知名品牌也要讲社会责任。最好是有关部门或司法机构站出来,有先例对这一类有过严处罚,社会有示范效应。
- 一颗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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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7-11官方。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的广告审核非常严格,成品都是符合广告法的。因此,该广告是否真为7-11门店的宣传图片,需要进一步去确认。经查证后,她表示,目前已经跟旗下所有授权范围的店铺都进行了确认,都没有张贴相关广告,目前也没有找到最初网友发布的内容。
6月7日,7-11客服称,门店广告确实有这句话。涉事门店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撤下该广告。
社交平台上议论纷纷,有网友质疑:“失身柠檬茶?”追求美好的感情是人之常情,但要建立在双方情愿的基础上。以此做卖点打广告,别说货卖不出去,还会伤了企业信誉。
6月8日,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微博“7-Eleven广东”发布声明,就近日广东7-Eleven茂名地区极个别门店在“柠檬茶和mini酒”宣传海报中使用不恰当广告用语的情况进行说明并致歉。
经核实,该海报是茂名地区极个别门店在没有上报公司总部审核并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制作并张贴,违反了公司内部广告宣传的管理规章制度,公司获悉后,已于6月7日勒令有关门店立即撤下海报并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理。声明同时致歉,称将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欢迎持续监督与批评。
近年来在利益驱使下,部分企业选择低俗营销的案例并不少见。《广告法》第九条第八款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部分企业为了不明目张胆违反法律规定,都会选择打擦边球,选择风险更小的低俗营销。
- 豆豆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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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作为商业广告,就要考虑社会公德性,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广告追求商业利益可以,无可厚非,但广告不能有违反《广告法》的内容,就是违规打擦边球也是不可以的。
如果是有含侮辱、诱导、歧视性的广告内容更要严厉打击和惩罚。打到商家的痛处,让它付出惨痛代价,才会记住教训。警示后面的商家都会以此为戒,不敢再有如此擦边球的行为。
- 事件起因:6月6日,一网友发文称,广东茂名一家711便利店所售商品柠檬茶和mini酒的店内张贴广告涉嫌擦边球。文案配文:她不醉,没机会。
一时引起网友热议和热烈讨论,有网友称:现在的产品只能靠这种方式博眼球了吗?某网友称:感觉这已不是单纯的打擦边球了吧!有的网友干脆直言:这广告真的会让人产生歧义,不得不往其他方面产生联想。
遏制打擦边球的低俗营销现象,相关部门应及时“亮剑”,该警告的警告,该重罚的重罚。
除依法严惩外,商业营销的底线和边界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比如监管部门定期公布具体案例、司法机关加强以案释法、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职能,及时向商家亮出相对明确的底线、“红线”,使其不敢、不能、不想乱打擦边球。
低俗营销为何屡禁不止?除了“流量焦虑”作祟、惩治力度不够等因素外,个中缘由或许就藏在“争议”二字里。
在“注意力稀缺”的网络时代,扩大品牌知名度并非易事,砸下真金白银也不一定有多大效果。于是,一些商家就动起了打擦边球的心思,更有甚者,把“不怕有争议,就怕没人理”“广告营销要打好擦边球”等奉为圭臬。
- 里论外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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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营销为何屡禁不止?除了“流量焦虑”作祟、惩治力度不够等因素外,个中缘由或许就藏在“争议”二字里。在“注意力稀缺”的网络时代,扩大品牌知名度并非易事,砸下真金白银也不一定有多大效果。于是,一些商家就动起了打擦边球的心思,更有甚者,把“不怕有争议,就怕没人理”“广告营销要打好擦边球”等奉为圭臬。
把低俗当创意,把色情当卖点,把歪路当捷径,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迟早要当众“翻车”,即使一时赚得流量,最终也会落得“成也流量,败也流量”的结局。前车之鉴历历在目,奉劝某些品牌长点记性,切勿心怀侥幸、自作聪明,否则只能自毁形象。
打擦边球是技术活,也是“风险活”,稍不留神就会“人仰马翻”。最近,日化龙头宝洁因一篇“女人脚臭是男人的5倍”的推文登上热搜,知名卫生巾品牌洁婷因在广告中“晒女生穿安全裤床照”引发争议,被批为“赚女性的钱还侮辱女性”。随后,宝洁和洁婷都“诚恳道歉”,事件就此告一段落。
如果低俗营销事件常以道歉了之,恐怕这股不良风气很难刹住。客观而言,法律也难以做到面面俱到、事无巨细。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但这些规定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笼统性,加之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新增了“首违不罚”的规定,所以一些打擦边球的商家逃过了监管部门的处罚。
遏制打擦边球的低俗营销现象,相关部门应及时“亮剑”,该警告的警告,该重罚的重罚。除依法严惩外,商业营销的底线和边界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比如监管部门定期公布具体案例、司法机关加强以案释法、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职能,及时向商家亮出相对明确的底线、“红线”,使其不敢、不能、不想乱打擦边球。
- 黑桃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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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醉,没机会”
这,几个意思?
这是在鼓吹男性把女性灌醉,然后?
海报中“柠檬茶+mini酒”的搭配,已然不是单纯的果饮,而是酒精性饮料,再配上“她不醉,没机会”的广告语,是人看了都觉得离谱。
这哪是擦边,这是教唆犯罪了好吗?
对此,涉事门店表示,目前已经撤下了该广告。
是有这一句话的
那个我们已经撤了
是我们自己弄上去的
我们老板看到以后就撤下来了
这个解释,怎么说呢,沿用了经典套路,有事就怪员工,老板出来大义灭亲,我就疑问了,没有老板的允许,这种海报是员工可以自己随便贴的?
是因为“玩擦边”的代价太低,道个歉就能完事,顺便还能做波营销?目前,在社会各界以及德利妇女委员会的努力下,这则广告已经从视频平台下架,但其恶劣影响依然在污染着这个社会。
可能在广告主看来,我们都太过敏感,“广告而已嘛”...
但社会是真实的,不容许我们片刻掉以轻心!
如果传遍大街小巷的广告再来“宣扬”一波“消遣女性”的标题,你们敢保证,不会挑起几个有贼心人的贼胆吗?
希望品牌、广告商们别再做这种无脑的“擦边”营销,只会引起大众反感,连带着品牌也会受损。
- CarieVi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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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它的广告词和图片有“性暗示”。
什么叫“她不醉,没机会”。听到这一句话,我第一反应是在酒吧门口转悠,准备捡尸的猥琐 男。有一种诱 奸的感觉。就是告诉大家,只要把女神灌醉了,你就可以对女生上下起手,做违反妇女意志的事了。也就是诱 奸。告诉广大男性,快去买那个酒,这样你就有机会了。
真不知道711这么一个大型的连锁便利店,怎么会为了那么一点利益,去做毁声誉的事。
然后另一个圈起来的图片我看着挺正常的。但它那个广告词给人一种不好的联想,这样很容易把正常的插图,变得不那么正常。就有可能会想到男性的那个生殖部位吧。
它什么也没说,但什么都说了。这样的广告还是快点撤了吧。
- LuckySX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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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广告仿佛是在教唆他人去给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女性灌酒,然后进行不法的行为。
从广告中我们可以看出,柠檬茶是所有不含酒精饮品的代表,小玻璃瓶是含有酒精饮品的代表,它还可以代表某些容易让人昏迷的药物,这两个饮品之间呈现后者往前者里面掺的关系,再配上广告语,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不好的画面。
这则广告本是想推荐柠檬茶兑酒的新喝法,重点宣传酒。为了让广告标新立异,更容易让消费者印象深刻甚至想要去尝试,才会用这样的方式来宣传这个商品。
但是寻求好的宣传效果的前提是不要触碰底线,否则不但不能达到目的,还会因为违反相关法规引来更大的麻烦。
- 朽月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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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711便利店和柠檬茶和mini广告涉嫌擦边,文案配文引发巨大争议。文案不仅涉嫌侮辱女性,有损女性的人格尊严,而且有教唆犯罪的嫌疑。
其次,这个文案涉嫌炒作,污名化女性形象,借此博人眼球,引起女性群体的不满与笔伐。
最后,这种广告借玩低俗梗来挑战公序良俗测试观众的底线,败坏了社会风气,情理上大部分观众不能接受。
好的广告宣传应该创意新颖,语言贴近,富有感情,让人倾然心动,绝不是为了一味的炒热度,吸引眼球而当作卖点。广告不能让人羞于启齿,而应该是一种弘扬社会正能量的工具,试问,让人避而远之,口诛笔伐的广告又怎么能提升产品的质量而获得美誉呢,这无疑会丧失更多群众的信任,丢失掉原来的忠实顾客。
- wpwi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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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安踏女运动鞋海报图疑似打色情擦边球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然而事情过去没几天,广东茂名的一家711便利店里,柠檬茶和mini酒的广告也被网友曝出涉嫌擦边。
短短6个字,给人的感觉确是妥妥的“插边”意,很难让人不往那方便想,也怪不得能引起争议。
之后,711便利店的客服对此事进行了回应称,门店广告确实有这句话,目前已经撤下了。而涉事门店的工作人员称,“是我们自己弄上去的,我们老板看到以后就撤下来了” 。
711便利店广告擦边这件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但“擦边”广告似乎还未结束,今天,侠轶君想跟大家聊聊“擦边” 广告。
“擦边”广告频出,侠轶君试着总结了一下原因,如有不对还请指正。
首先是流量为王,所谓黑红也红嘛,当大家看到有争议的话题时,就会发出来让网友讨论,网友讨论的声音越大,在网上的关注度也就越高。商家也是看中了这点,才会在营销文案上下足功夫,目的在于引发网友讨论,换取高流量、高关注度。
还有就是“擦边”广告的违法成本较低。比如卫龙辣条,先是道歉然后停止生产有争议的文案包装;安踏的一句“失误”和“已经下架”将此事草草了结;这次的711便利店也只是承认和撤下广告宣传而已。这或许也是商家热衷“擦边”广告的原因之一。
说实话,在侠轶君看来,不管是什么原因,靠博眼球式的“擦边”广告,或许能赢得大家一时的关注与讨论,但是走不长久的。
“擦边”广告能引发争议,从而换取流量这不假,但是“擦边”广告给大众的感觉是看了很让人反感,最终只会落得“成也流量、败也流量”的结局。
而真正能长远的,一定是那些令人拍案叫绝的经典创意广告,能代表品牌形象的。比如说起矿泉水,大家会立马想到“农夫山泉有点甜”、“我们不生产水,我们是大自然的搬运工”,去超市买水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就想拿一瓶农夫山泉。
好的广告,一定是让大众拍手称赞的,而不是打“擦边”令大家反感的。
- 陶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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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711广东公司(即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微博致歉,并表明该海报是茂名地区极个别门店在没有上报公司总部审核并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制作并张贴,公司已于6月7日勒令有关门店立即撤下海报并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理。
【以下为原回答】:看到这个话题,相信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和我一样:她不醉、没机会,难道她醉了机会就来了吗?那么这则广告究竟是否违法,让我们来冷静分析一下:一、案涉产品广告是否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本次事件中,网友拍摄的涉事711便利店内的产品图片显示:她不醉没机会,配图是mini酒正在被加入柠檬茶饮料中。按大众理解,柠檬茶加兑mini酒喝当然没问题,但是结合文字来看就具有了一定的诱导性,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二、如案涉产品广告违法,那么需要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涉事711便利店还是产品厂家?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如案涉产品广告违法,则无论是涉事711便利店还是产品厂家都有可能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因发布虚假广告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还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 苏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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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一网友发贴引发热议,该网友帖子配图为广东茂名一家7-11便利店的摆满mini酒的货架实拍图,背后的一张制作精美的广告宣传图显示着各种mini酒倒入维他柠檬茶中,并配上大号标语“她不醉,没机会”。
该网友愤然到:“7-11这广告宣传真的没问题吗?”“我一男的看到都觉得离谱”“失身柠檬酒茶?”另有网友评论道:“教程了属于是”。
6月7日,7-11客服称门店广告确有这句话。相关门店工作人员表示广告已撤下。
在这次旋涡中心的,不只是7-11便利店,更多人把目光聚焦在了维他柠檬茶身上。在帖子中“这茶居然还没被禁”等评论。
这不禁又让人记起去年的事件:香港一名维他奶员工在香港铜锣湾持刀袭警后自杀身亡,维他奶称该男子“不幸逝世”并对其家人表示深切慰问。
袭警事件过后,维他奶在内地的业绩和名声一落千丈。
根据维他奶财报,在袭警事件后,其2021年二季度和三季度营收同比下降18%,净利润同比大降95%,其中收入占比63.1%的内地市场,两个季度营收同比下滑29%,亏损3258万港元。
目前仍不清楚,是便利店自身营销行为,还是维他奶为了挽回内地市场,使用了如此激进的营销办法。
- xi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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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的价值导向有一定影响。毕竟它的受众是大多是年轻人。就像每个人都会有点龌鹾的思想,但我们不会不分场合地满口跑火车。
是了分寸,自以为迎合了受众,殊不知是自砸招牌。
711便利店的擦边球广告会给人带来很不好的暗示。作为一个全球性的连锁店。是不应该做出这样的低级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