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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2023-06-25 09: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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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 、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2、战国秦汉时期:商鞅变法,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相继出现了贵族地主、军功地主和商人地主。

2、王田制(王莽时期),把全国的土地更名为“王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

3、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度,使以大地主庄园经济为特征的士族门阀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

4、屯田制(曹魏时期),国家用强制手段要求士兵或农民垦种荒地、生产军粮或征收田租的土地制度。

5、隋唐五代时期。门阀士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向以纯粹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庶民地主土地所有制经济转型。

6、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均田制是在不触动原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国家掌握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农民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的一种土地制度。

7、宋元明清时期。以纯粹租佃制为特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完全确立。

扩展资料:

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

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变法。新的国家赋税制度和法律条文,促使土地逐步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变,如春秋时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cui)征”,属于这一情况。

战国时期,随着地主阶级变法运动的开展,最终在各诸侯国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典型事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

我国封建社会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三种主要土地制度形式。

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发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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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赋税制度的沿革

①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

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④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F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两税法提出,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

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

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改税丁为税产,这符合土地集中和贫富升降的社会现实。两税法替代租庸调,是地主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的结果,奠定了唐后期至明中叶中国古代赋税的基础。

作用:A两税法统一了税制,这样既简化了征课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

B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惟资产为宗,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C扩大了征税面,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

D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

E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

局限性:①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②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⑤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内容:王安石变法实行募役法规定官僚也要交纳役钱,实行方田均税法,清查隐瞒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平均赋税,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后因大官僚大地主反对被废除。

特征:交钱代役;清查隐瞒土地,使官僚地主不能逃税。

实质:纳钱代役和按亩征税。

⑥明后期张居正的“一条鞭法”

背景:是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发展和土地集中、阶级斗争的产物。

目的:为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化繁为简、平均赋役,

内容:A赋役合并: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B折成银两,C 部分“摊丁入地”: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意义:A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制,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纳银代役的规定,简化赋税名目和征收手续,是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件大事。

B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的势力,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C赋役统一征银的办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适应了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对豪强漏税有一定限制作用。

结果:虽然由于大地主的反对,不久就停止实行,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

⑦清前期实行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

原因:①旧的赋税制度使农民负担过重,影响社会安定,而且人头税使隐蔽人口现象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②赋税制度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③1712年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为摊丁入亩提供了条件。

内容:雍正初年实行地丁合一,开始了单一的土地标准征税,正式废除了人丁税。地丁合一又叫摊丁入亩,丁随地起,即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中征收。

摊丁入亩的实行有助于封建国家税收的稳定,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它简化了税收原则和手续,把土地多少作为收税的惟一标准,改变了赋役不均的严重情况,从而调整了封建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扩展资料

赋税,以一定的货币量表现则称之为税金。它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法定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它属于分配范畴,体现着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

赋税指田赋及各种捐税的总称,依照法律或习俗征收的款项,尤指应付给政府的费用。如:唐韩愈《潮州祭神文》之二:“农夫桑妇将无以应赋税继衣食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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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

马克思认为,赋税的出现就是国家存在的一种象征。恩格斯曾经说过:"捐税是以前的氏族社会完全没有的",它是随着国家这一"公共权力"组织的出现而产生的,"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交纳费用--捐税。"[1]夏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自然也要建立与其相应的赋税制度。据《史记u2022夏本纪》载:"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孟子u2022滕文公》也载:"夏后氏五十而贡"。这些记述表明,我国奴隶制国家建立后,曾经及时采取法律形式确立国有赋税制度。即以五十亩地为计量单位,并取其平均值地十分之一,作为向国家缴纳的贡赋。

夏的赋税制度是比较完备的。夏专门设立了主管赋税的官吏,《夏书》中有"职听讼,收赋税"的"啬夫"。现存的《尚书u2022禹贡》,就可以说是夏朝的一部税法,也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经济单行法规。文章开头就说:"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禹贡》内容的基本原则是:"咸则三埌,成赋中邦。"这就是《史记u2022夏本纪》所记载的:夏禹之时,"四海会同,六府甚修,众土交正,致慎财赋,咸则三壤成赋。"就是在确定行政区域的基础上,按照不同地区和土地肥瘠的情况,缴纳田赋的制度。据说将全国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每等田赋不一,但是两者并不完全一致。基本上是按收获总量计算赋的等级。孔子就曾说过:"田下而赋上者,人功修也;田上而赋下者,人功少也。" [2] 赋是夏王朝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平民向国家交纳的实物地租。

除了上述的赋外,夏朝的财政收入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贡纳。"贡"法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夏朝的"贡"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或间接统治区内的诸侯、方国或部落之贡,一是公社农民或其他类型农民的"五十而贡",前者属于赋税或捐税,后者具有租、税合一的性质。根据《史记u2022夏本纪》和《尚书u2022禹贡》的记载,当时地方诸侯、方国、部落向夏王上交的"贡物"主要是其所在地的特产,诸如丝、棉、铜、象牙、珠玉等等,甚至还有奴隶、美女等。为了保证税收的执行和夏王朝有稳定的收入,夏已经发明并使用石、钧等衡器来征收赋税。

商朝的赋税立法没有准确详实的直接史料。《孟子u2022滕文公上》有"殷人七十而助"说。孟子在此解释"助"就是"籍也",即耕种公有土地的平民为商王提供的力役地租。其税率按孟子说法,应是十一税率。

商朝仍沿袭夏的贡制。伊尹受命所作的《四方献令》中规定:"诸侯来献,或无牛马所生,而献远乡之物"。受封诸侯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商王朝贡纳当地的土特产品。

周朝基本上是沿袭了夏商的赋税制度。西周仍实行井田制,在此基础上推行"彻法"。《孟子》说:"周人百亩而彻",是指周代田赋征收实行彻法。《汉书u2022食货志》载:"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就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一井之内的所有人家,通力协作耕种,均分收获物,以其中百亩的收获物作为田赋上缴给国家,税率约为十一而税。这就是彻法。田赋是西周政府重要的财政来源。

西周的贡法,是各国诸侯和平民,定期向周天子献纳物品的制度。贡纳是各诸侯应尽的义务。西周的贡纳有两种,即万民之贡和邦国之贡。邦国之贡按《周礼u2022天官u2022大宰》中所记载:"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一曰祀贡,二曰嫔贡,三曰器贡,四曰币贡,五曰材贡,六曰货贡,七曰服贡,八曰斿贡,九曰物贡。"万民之贡实际上也是邦国之贡。其贡法的具体比例:公属地(五百里)上贡二分之一;侯、伯(属地分别为四百里和三百里)上贡三分之一;子男(属地分别为二百里和一百里)上贡四分之一。无论是邦国之贡还是万民之贡都要贡实物。

对于向周王室上缴的贡物必须按时缴纳,否则就会受到惩罚。在《兮甲盘》中记载有两道兮甲奉周天子之命到南淮夷地区征收赋税时发布的命令,要求依令缴纳贡赋,及不得潜逃入蛮夷地区从事商业活动,否则将处以刑罚或诉诸征伐。

除了上述田赋和贡纳制度外,周王朝还征收其他的赋税。据《礼记u2022王制》记载,西周改变了夏商以来的"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的制度,实行"以九赋敛财贿"的制度[3],其中就有"关市之赋",即市税和关税。市税就是在市肆征收的商品货物之税,是西周政府重要财政来源之一。据《周礼》记载,西周市税有(次)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之分。这些税收最后都上缴中央府库。关税的征收是由《司门》、《司关》、《司节》等机构负责。西周时期的关税和市税的税率都不高。从上面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西周已经建立了一套机构与法制,这其实也反映了西周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

两周时期的赋税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有了很大的改变。公元前685年左右管仲相齐,实行"井田畴均,相地而衰征","以上壤之满补下壤之虚";同时,"划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岁饥驰而税"[4],按土地质量等级和年景的好坏向土地占有者征收赋税;公元前645年晋国"作辕田","作州兵"[5],据说就是把土地赏给实际占有者,按占有土地地多少负担军需兵器;公元前594年始,鲁国实行"初税亩","作丘甲","用田赋",按私人占有土地面积计亩征收税、军赋、田赋等[6];公元前548年,楚国"书土田,量入修赋",进行私有土地的登记,根据收入的多少和土地的等级来确定赋税[7];公元前538年,郑国"作封洫",承认土地占有的现实;"作丘赋",按私有土地收赋税[8];公元前408年,秦国"初租禾",按私人耕地的收获量征税[9]。春秋时期的赋税制度改革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其他相关制度的改革。

战国时期,井田制为中心的土地所有制被废除,封建田赋制度确立。当时田赋征收有"税地"和"税人"之说。"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10],"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11],把土地与粟作为田赋征收依据。但唐杜佑说:"夏之贡,殷之助,周之籍,皆十而取一,盖因地而税。秦则不然,舍地而税人,地数未盈,其税必备"。[12]秦《田律》也规定:"八顷刍藁,以其受田之数,无垦不垦,顷入刍三石,藁二石"。各国田赋的征收税率不完全相同,征收管理也逐渐走向法制化,按田课税逐渐向田租、口赋、户赋、力役制转化。

二、秦、汉

秦统一六国后,在原有赋税制度的基础上,对赋税制度进行了改进。田租、赋税是秦国家的重要财产来源。为了保证国家取得田租,防止农民逃租及其他损失,秦律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田律》规定了田租应交粮草的种类、数量,如每顷地"入刍三石,藁二石";《仓律》规定了地租的保管,"入禾稼、刍、稿"要记帐并上报,每个仓库都要有一本帐。为了防止官吏据田租收入为己有,秦律规定了"匿田"罪,如果部佐已向耕田农民收取了田租,却不向上级报告,已经将土地授给农民并已收取地租的,就是犯"匿田"罪。[13]

秦除按地收租外,还论户取赋,也就是所谓的口赋,即人头税。农民户数的多少直接影响户赋收入,所以早在商鞅变法时期就明确规定:"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秦《仓律》还规定了庄稼成熟后,国家收取多少地租,史称"收泰半之赋",意即收取三分之二的租赋,实际上承袭了六国的旧制。

秦时的赋税除上述两项外,还有徭役制度,就是无偿征取力役之课,是秦赋役制度的重要部分。徭役主要有更卒,正卒和戍卒,以及复除。复除就是依法规定或为帝王临时诏令免除劳动者应纳的租税和应服的摇役,最初名为"施舍",即统治阶级对劳动者的一种恩赐,复除制度伴随赋税制度而来,最早见于商鞅变法。其根本目的在于鼓励农业生产,其历史功能在于重农抑商,发展农业,促进生产,力争统一大业。其他杂税诸如:工商、盐铁、关市类等。随着秦的统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商业的兴起和社会的繁荣,在国家赋税收入中日趋重要。

秦律对逃避赋税和徭役的行为也做了明确的处罚规定。《秦律u2022傅律》为防止逃避人口赋(即人口税),规定隐匿成年男子,以及申报废、疾不实,里典、伍老要处以耐刑;在户籍上弄虚作假的民户、典、老、同伍都要被罚"赀甲"、"赀盾",并判流放刑。

秦代的赋税制度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其赋税形式和税制变化与封建割据封建统一及其生产力发展状况相一致。秦代财政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既首创中国两千多年封建赋役制度的体系,又开拓了秦代独特的税制结构,因而秦代的赋税制度显示了其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这一赋税结构产生了土地私有制,服务于土地私有制,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中国封建经济由此而得以发展。

秦时的赋税和徭役很重,汉统治者在建立自己的王朝后,吸取了前朝灭亡的教训。汉初的一段时间盛行的是黄老思想,就是"无为而治",但是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无为而无不为"。当时不只是法制上要求省刑约法,整个社会都要求休息。秦末以来社会凋敝,生产破坏,人民生活困苦,《汉书u2022食货志》记载,"天下既定,民无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在这种情况下,汉家"君臣俱欲休息无为" ,"从民之欲而不扰民"[14],黄老之术成为其必然选择。

在黄老无为的思想指导下,汉初七十多年里,生产得以恢复,轻徭薄赋,人民负担有所减轻,百姓安定下来,苛刑峻法得以控制,从秦律继承而来的法律条文虽然没有多大的修订,但执行起来要宽松得多了。《汉书u2022食货志》载:"上于是约法省禁,轻田赋,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但在这种轻田赋并未久行,后又有所增加。至惠帝,"轻田租,复十五而税一"。 [15] 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为了与民休息,轻徭薄赋,将当年的田租减半征收,即将原来实行的什五税一减未为三十税一。至文帝十二年,再次减半征收当年的田租,次年"除肉刑及田租税率"。[16] 直至汉景帝即位,才恢复了"三十税一"的制度。《资治通鉴》载:"(景帝元年)五月,复收民田半租,三十而税一。"这一赋税制度一直延续两汉时期,始终未曾发生根本变化。

赋役乃汉代国家赖以生存的经济命脉,所以户律关系到国计民生。清人沈家本曾就汉时的赋税制度说过:"目无可考,其事以赋役为重要"[17],他考其内容有算赋、减算、勿算、不加赋、口赋、更赋、军赋、复除、户籍、灾害、官奉等。[18] 所以汉代的赋税除上述最主要的税种--田租外,还有一项重要的税源就是口赋。这是承袭秦的税制。汉代成年人交纳的口赋称为"算赋"或"算钱",每人每年纳120钱。《汉书u2022高帝纪》注引如淳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汉书.高帝纪》四年八月,"初为算赋"。为了重农抑商,减少社会上多用于家内劳动的消费人口--奴婢,规定商人和奴婢要加倍交纳,《汉书u2022惠帝纪》应劭注引《汉律》:"人出一算,算百二十钱,惟贾人与奴婢倍算。"

汉代的算赋并不是一成不变,也有所增减。如汉文帝时轻徭薄赋,"民赋四十",而汉武帝时因为四处征伐,用度弥浩,曾经"民赋数百"。汉朝的口赋并不仅仅是针对成年人,其中还有一项口钱,是针对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汉书u2022昭帝纪》如淳注引《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汉书u2022食货志》也有相关记载。汉朝的这种口钱直到东汉都未改变。

汉代还有其他的税收种类,诸如财产税,商业交易税,以及关税,山海陂泽税等,只是其施行时间不一,间有中断。财产税有"訾算"和"占租"之分。前者是对商贾以外的百姓家庭征收的财产税,后者是向商人、手工业主、高利贷者正受的财产税。财产税是在汉时才开始征收的,此前未曾有。商业交易税古称"市租"。关税在春秋时去就有,秦仍沿袭。至汉文帝,曾有取消关卡之举,但景帝四年恢复,武帝时又废除。东汉也曾设关征税。

三、隋、唐

赋役和力役是封建国家主要的财政来源,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赋役立法。隋及唐前期的赋税制度均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庸调制。

租庸调法始于隋朝,以人丁为基本依据和计量单位。隋初规定,"始令人以二十一成丁,岁役不过二十日,不役者收庸"。[19]后来年老者收庸免役成为定制:"民年五十,免役收庸。"[20]

唐武德七年,在实施均田制时重新颁行租庸调法。租,即每个受田的成丁男子每年纳租粟二石或稻三石;调,即随乡土所产,蚕乡每丁每年纳绫或绢二丈,棉三两,非蚕乡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庸,即每丁每年服役二十日,如不服役,每日纳庸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上述规定为正常年份的赋役负担,如遇国家有事或自然灾害导致减产失收,赋役负担可依法增减。《旧唐书u2022食货志》载:"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庸,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尺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通正役,并不过五十日。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从半输。蕃户内附者,上户丁税钱十文,次户五文,下户免之。附经二年者,上户丁输羊二口,次户一口,下户三户共一口。凡水旱虫霜为灾,十分损四已上免租,损六已上免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

唐律对赋税制度作了严格规定,要求所有居民农户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如数按期交纳税金与田赋,违者必予处罚。鉴于隋炀帝横征暴敛导致隋王朝灭亡的教训,唐统治者对征收赋税的官吏作了法律上的约束,唐律本篇要求地方州县官督缴所部内"输课税之物","违期不充(缴)者,以十分论,一分笞四十,一分加一等。"[21]所谓输课税之物,即应缴纳地租、调及庸、地租、杂之类。法律禁止"非法而擅赋敛"或擅加派。官吏如擅自增加赋税的构成犯罪,不但多征部分没入官府,并且"计所擅座赃论";如果中饱私囊,则"以枉法论,至死者加役流"。[22]此外,对于差科赋役违法及不均平者,唐律规定了"杖六十"的处罚。唐代一方面强调按期如数交纳赋税,另一方面,又注意差役赋敛的限度,以期平息农民群众的反抗情绪,维护王朝的长久统治。

唐中后期,均田制遭破坏,大量失去土地以及没有获得足额授田的农民无力承担租庸调制下的赋役义务,国家财政大幅下降。为解决财政危机,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主持制定两税法。该法取消了原来租庸调法按人丁为依据征收赋役的作法,改为以户为单位,按土地、财产多少分别征收地税和户税两项。其具体内容包括:1、"量出以制入",统计国家各项财政开支总数,据此确定应收赋税总额,再分摊各地民户进行征收。"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七数赋于人,量出以制入"。2、不论主户、客户,一律编入现住地户籍,根据资产多少确定户等并纳税。"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交所与居者均,使无饶利。"3、税额按资产及田亩数确定,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过去的租庸调及一切原杂税一律废除,"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已久。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增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23];4、户税按户等纳钱。地税按占田多少纳粟。两税法按土地及财产征税的作法,有利于税收的均衡负担,是符合当时实际的措施。执行的结果是朝廷的税收有明显增加,对稳定唐王朝的统治起了一定的作用。

唐中后期,由于国家财政困难,唐政府采纳大臣建议,开始对盐、茶、酒征税,同时沿袭前朝旧制,继续征收商税和关税。

盐本在后周时期就有税,但自隋开皇三年起至唐初均无税。天宝、至德年间,盐每斗征税十钱,当时全国德盐池盐井都隶属于度支,"皆随月督课",沿海产盐地区,则以盐代粟,以输司农。史载"青、楚、海、沧、棣、杭、苏等州,以盐价市轻货,亦输司农。"[24]乾元之年,第五琦初变盐法,在产盐地设盐使,产盐户免徭役,官府收购所产之盐,按每斗加价一百钱出卖。后盐铁使刘晏创就场征税的专卖制度,实行民制、官收、商运、商销的制度;设常平盐仓,以调节食盐供应。同时,订法令,严禁私盐。"晏之始至也,盐利岁才四十万缗。至大历末,陆佰余万缗。天下之赋,盐居其半,宫围服御、军饷、百官俸禄皆仰给焉。"[25]

茶税的征收也是起于唐代,"度支侍郎赵赞议常平事,竹木茶漆尽税之。茶之有税,于此矣。"[26]但不久又停征。公元793年,盐铁使张滂"奏立税茶法,郡国有茶山及商贾以茶为利者,委院司分置诸场,茶之有税,自滂始也。"[27]"伏请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时估,每十税一,价钱充所放两税,其明年已后所得,税外收贮,若诸州遇水旱,赋税不办,以此代之。"[28]后茶税增加,同时严刑苛法禁止私茶,致使唐王朝的茶税收入每年近百万缗。仅次于盐税。

唐初无酒税,曾有酒禁。广德二年(764年),朝廷在军费开支不足的情况下,开征酒税:"天下各量定酤酒户,随月纳税,除此之外,不问官私,一切禁断。"[29]后酒税一直未变,但专卖制度时有变化。唐王朝商业发达,商业活动活跃,此时开始开征商税,不仅对城市,而且对商旅关津征税。当时的商税和关税主要有率贷、埭税、借商、商贩税、关税等。除上述税收外,唐还征收间架税,即房产税,以及市场交易税,时称之为"除陌"。

贝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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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时期

我国赋税始于夏代,史载:“自虞、夏时,贡赋备矣。” 。《孟子u2022滕文公》也载:"夏后氏五十而贡"。这些记述表明,我国奴隶制国家建立后,曾经及时采取法律形式确立国有赋税制度。即以五十亩地为计量单位,并取其平均值地十分之一,作为向国家缴纳的贡赋。赋是夏王朝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平民向国家交纳的实物地租。而夏朝的财政收入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贡纳。夏朝的"贡"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或间接统治区内的诸侯、方国或部落之贡,一是公社农民或其他类型农民的"五十而贡",前者属于赋税或捐税,后者具有租、税合一的性质。

商朝仍沿袭夏的贡制。

周朝基本上是沿袭了夏商的赋税制度。西周实行井田制,国家在修筑水渠和道路时把土地划分为许多“井”字形方块,故称为井田。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亦即属于周王,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周王把土地分赐给各级贵族,让他们世代享用。他们只有享用权而无所有权,所以不准转让和买卖。为了充分发挥地力,并规定了定期“换土易居”的分配制度。西周的井田制根据剥削对象的不同,有两种不同的区划,一种是“十夫有沟”,即国中平民的份地。其收入要上缴国家十分之一,作为贡税,以充军赋。另一种是“九夫为井”,即国家将方里土地按井字形划为九区,中一区为公田,余八区为私田分授八夫;公田由八夫助耕,收获全部缴给领主。男子成年受田,老死还田。井田制度是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体现了我国奴隶社会生产关系的主要部分。它与宗法制度紧密相连,在西周时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然而两周时期的赋税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有了很大的改变。公元前685年左右管仲相齐,实行"井田畴均,相地而衰征"的税法,突破了井田制的局限;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实行“履亩而税”,即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须按亩交纳土地税。井田之外的私田,从此也开始纳税。这是三代以来第一次承认私田的合法性,是个很大的变化。实行“初税亩”反映了土地制度的变化,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初税亩”的出现,标志着我国从奴隶制赋税向封建制赋税制转化的开端。此后,列国纷纷仿效鲁国实行“初税亩”。到了秦国商鞅变法时,干脆废除国君对贵族(卿大夫)分封、赏赐食邑的制度,而承认通过买卖所获得的土地所有权。初税亩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第一次重大改革,它废除了按劳力计征的力役地租制,确立了以田亩计征的实物地租制,是税收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标记。这个时期的赋税制度改革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其他相关制度的改革。

二、秦、汉

秦统一六国后,在原有赋税制度的基础上,对赋税制度进行了改进。田租、赋税是秦国家的重要财产来源。

秦除按地收租外,还论户取赋,也就是所谓的口赋,即人头税。农民户数的多少直接影响户赋收入,所以早在商鞅变法时期就明确规定:"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秦《仓律》还规定了庄稼成熟后,国家收取多少地租,史称"收泰半之赋",意即收取三分之二的租赋,实际上承袭了六国的旧制。

秦时的赋税除上述两项外,还有徭役制度,就是无偿征取力役之课,是秦赋役制度的重要部分。

秦代的赋税制度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其赋税形式和税制变化与封建割据封建统一及其生产力发展状况相一致。秦代财政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既首创中国两千多年封建赋役制度的体系,又开拓了秦代独特的税制结构,因而秦代的赋税制度显示了其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这一赋税结构产生了土地私有制,服务于土地私有制,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中国封建经济由此而得以发展。

汉朝时期,国家把农民编为户籍,作为征收赋税徭役的根据。农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受者,农民的赋税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是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文帝时实行三十税一,东汉光武帝把田租恢复到三十税一。汉代的编户制度使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三、魏、晋、南北朝、隋、唐

赋役和力役是封建国家主要的财政来源,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赋役立法。魏晋至唐前期逐步改变了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至唐时实行租庸调制,唐朝的租庸调税制是对唐朝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租庸调制的内容是:丁男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作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作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如不服役,每天输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作庸,也叫“输庸代役”。官僚贵族享有蠲免租庸调的特权。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的,均田制规定每个成丁的农民都受田一百亩,因此国家征收租庸调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租庸调税制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税收制度的集成,并有一定的创新,内容比较系统和完整。因此,在我国封建税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作为隋朝和唐前期国家赋税收入主要来源的租庸调制,在当时的一定历史阶段中确实起到了调动农民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经济,保证封建国家赋税收入的作用。但是,随着唐朝社会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在均田制遭破坏,土地兼并严重,编户流失,赋税剥削加重,国家财政收入日减,危机加深的情况下,租庸调制的不合理性更加明显。唐德宗建中元年(780),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始改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内容:①国家根据财政支出定出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额,向当地人民征收。②土著户(当地人)和客居户(外来户)均编入现居州县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主要是土地)多少定出户等,按垦田面积和户等高下摊分税额。③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6月纳清,秋税限11月纳清,故称“两税”④两税依户等纳钱,按垦田面积纳米粟;田亩税以大历十四年(779)垦田数为准,平均摊派。⑤租庸调和杂徭、杂税悉省,但丁额不废。⑥无固定居处的商人,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征税。两税法变租庸调以人丁为征收赋税标准的原则为以财产、主要是土地为征收标准的原则,是土地占有状况发生改变后的反映,是中国古代税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两税法实行初期,统一了紊乱的税制,扩大了赋税的承担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后来,弊端丛生,征敛趋于苛重。但由于两说法适应地主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其税制的基本原则为此后的历代封建王朝所奉行。

四、宋、元

宋仍沿袭唐两税法,但将两税分为田赋,但是宋田赋全国并无统一法则。宋田赋的正额不高,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存在各种名目的附加税,诸如支移、折变、加耗等,负担很重。与两税及附加税并存的还有其他各种杂税,如沿纳、新增设的经总制钱、月桩钱等。宋还开始实行钞盐法,商人向政府交钱领取钞盐券,凭券买盐销售,宋盐税是国家主要财政收入。另外,宋还对出海贸易的商舶及海外诸国来华贸易的商舶征税。但是宋朝积贫积弱,屡遭侵略。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解决土地税负担不均的向题,因此王安石实行方田均税清丈土地。“方田”就是每年九月由县令负责丈量土地,按肥瘠定为五等,登记在帐籍中。“均税”就是以“方田”的结果为依据均定税数。凡有诡名挟田,隐漏田税者,都要改正。这个法令是针对豪强隐漏田税、为增加政府的田赋收入而发布的。清丈后,将田地的亩数、主人姓名、土地肥瘠等级登记上册,并按照土地好坏分为五等,均定税额高低。在清丈过的地区,原来向政府纳税的自耕农,多少减轻了一些负担,而拥有土地多者则要多交税,非常符合公平税负原则。因此,马克思称王安石为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甚至有现代学者评论说:青苗法、方田均税法是具有近代国家资本主义特点的法令。

而元政权占有中原的时间先后不同,各地原来的法制也有差异,形成元朝田赋法的不统一。南北税制不同,税赋不一,素有"南重于粮,北重于役"之说。北方仿行唐租庸调法,江南仿唐两税法。

五、明 清

明和历代一样,仍是以农业为主的经济,农业税-田赋是国家最大的财政进项,辅之以丁赋-差役。明代初行两税法,田赋分夏税、秋粮。明中叶以后,由于赋税沉重,百姓逃亡严重,原有的赋税制度日渐失效,严重影响财政收入。为此,自嘉靖十年起,推行"一条鞭法"的赋役改革,将各种赋役尽可能归并为几项货币税,以征收货币代替征收实物和征发差役。其主要内容是以土地为主要征税对象,以征收白银代替实物的征收;以县为单位统计差役、杂役所需人力、物力的总额,平摊到全县土地税中,作为土地税一起征收白银;另外将各种"均徭"改为按人丁数征收白银,称为"丁银",由官府自行征收解运代替原来的"民收民解"。 一条鞭法是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它以货币税代替实物税,结束了历代以来以镇守实物为主的国家税收方式,废除了古老的直接役使农民人身自由的赋役制度,使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以资产计税为主代替原来以人头为主的税收制度,有利于税赋的合理分担。该法的推行反映了明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反过来又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清初则继承明制,继续实行一条鞭法,但实行的不够彻底和普遍,丁银和田赋仍是两个税目。随着土地兼并的进一步发展,穷丁、无地之丁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按丁征收丁银,贫苦农民就会无力承受,这不仅使国家征收丁税失去保证,还会由于农民畏惧丁税流亡迁徙、隐匿户口等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于是到雍正年间,又在这一基础上进行重大改革,实行“摊丁入亩”。摊丁入亩又称地丁合一,是清朝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实行的一次重大赋税制度的改革。首先是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税总额,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第二步实行地丁合一,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摊丁入亩”的实行完成了赋役合并,取消了征税的双重标准。人头税基本废除。这次改革使税负与财产和负担能力挂钩,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役不均的情况,同时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束缚更加削弱了。.

综观从夏商到清代的赋税制度及其演变,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历代的赋税制度是不断进步的。每一次重大的赋税制度的变革都是对之前的赋税制度的修正,使之趋于合理,行之简便。
tt白

春秋鲁国——初税亩,中国赋税制度的开始;

北魏、隋——租调制;

初唐——租庸调法,交谷物叫租,调是交绢、绵或布、麻,以绢或布代役叫庸。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中唐——两税法。分夏秋两季交税,由按丁征税变为按田亩和资产征税。改变了税收方式, 由人丁税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要依据收税,使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宋——王安石变法中:募役法(由政府雇人服役),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税漏税).

明朝——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役、杂税合并为一,一律折银交纳,改按丁数和田粮摊派。简化了征收名目和手续,有利于防止豪强官吏隐田逃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折银制度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有积极推动的作用;

清——康熙推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实行摊丁入亩、地丁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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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的鲁国的初税亩为基始(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以实物和粮食税为主;

汉代的编户齐名制继承发展;

北魏的租调制,隋朝亦习魏制;

初唐时期的租庸调制,切记,庸是指男丁不去服徭役兵役的情况下向国家交的税!;

中唐时期的俩税法两税法。分夏秋两季交税,由按丁征税变为按田亩和资产征税。改变了税收方式, 由人丁税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要依据收税,使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宋——王安石变法中:募役法(由政府雇人服役),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税漏税).

明朝——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役、杂税合并为一,一律折银交纳,改按丁数和田粮摊派。简化了征收名目和手续,有利于防止豪强官吏隐田逃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折银制度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有积极推动的作用;

清——康熙推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实行摊丁入亩、地丁银。

猫帽

中国古代赋税(役)制度的变迁

(一)奴隶社会“贡赋制度”

实施背景:奴隶主建立国家政权后,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力量确保国家机器的运转。

目的: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

内容:部落(夏、商)或受封的诸侯(周)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品(物)。

评价:巩固了奴隶制国家政权,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奴隶社会国家的分裂,年年战争不断。

里论外几

这个他是从最开始演变到最后的。过程有点多,我可以放你邮箱,你慢慢看。

唐德宗始创茶税 茶税的由来是什么?

茶税,即茶叶税收。自唐德宗建中元年始开征,经过宋朝的进一步发展,元、明、清三代一直沿袭下来。到民国时期,仍然征收着茶税。新中国成立后,旧茶税制度废除,茶叶成为货物税――工商税的一个税目。1984年10月,工商税分解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以后,茶叶还属产品税中的一个征税范围。 饮茶在盛唐时期出现了空前的盛况,王公朝士,无不饮者,穷日尽夜,殆成风俗。当时除了四川地区和江南地区茶风日盛外,黄河中下游的广大地区也是盛行饮茶,大凡交通沿线,随处都有茶摊、茶铺、不分道俗,投钱可饮,十分方便。江南各地的茶则源源北上,舟车相继,所在山积。不只江南和江北产茶,中原地区以至黄河之北也出产名茶了。 这时,有一位皇帝在大臣们的议论中,看到了茶已与盐、铁一样为百姓日常所需,有利可图,便开始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茶税征收。这位皇帝就是唐德宗李适。 唐德宗李适(742年-805年)是唐朝第十代皇帝。大历十四年唐代宗李豫死,李适即位。在即位之初,唐德宗就颇思励精图治。当时安史之乱平定后不久,天下依然纷乱,朝廷势弱。为了改变这一局势,必须强兵强政,加强中央集权。唐德宗宣布废除租庸调制及一切苛杂,实行两税法,按户等征居人之税,按土地征田亩之税,每年夏秋两征。这一新税制适应了土地集中、贫富不均的情况,具有进步意义。 建中四年(783年),户部侍郎赵赞敏锐地看到,饮茶的风气已在百姓中普遍形成,便向德宗提议征收茶税,十税其一。德宗很快就采纳了这一建议,于这年开始对茶叶征税,由负责对盐铁征税的盐铁转运使主管茶务。当时除茶之外,还有漆、竹、木等也被列为征税对象。茶税之法从此被建立起来,以后历朝历代多有修订,逐渐完善。 唐德宗开始征收茶税后的次年,由于改元为兴元(784年),大赦天下,大摆“阔气”,干脆把新开不久的茶税也免了。直到九年以后的贞元九年(793年)才恢复了茶税的征收,在产茶的州县和茶山外商人所经要路设置税场,每年即得钱四十万贯,茶税一举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 唐德宗茶税一征,财源滚滚,却不知有人因此付出了生命。当时的益昌(今四川昭化)县令何易于,开征茶税的诏令下达后,使他陷入了两难的困境,因为益昌是个穷困之地,不征茶税这里的百姓已不太活得下去,若要再强征什么茶税,百姓必定是死路一条。何易于对这首诏令审视再三,便叫一小吏把诏令搁置一边,不征茶税。但他们非常清楚,违拒诏令,这是要杀头的罪! 小吏思虑再三说:“如果我来顶罪被杀头后,你能否免除被流放之罪?” 何易于却说:“我既然不以保全自身一命来移害于百姓们,也决不会让你们来为我替罪。”言罢,他做出了令人决不可想象的举动:自焚。何易于死后,其上司因平时对他颇为赏识,也就没有再上本参劾他。这是由茶税之法引出的第一个死难者。
2023-06-25 02:27:521

茶税的始源和发展短文

茶税的始源和发展短文   我国征收茶税,始于唐。唐德宗贞元九年 (公元793年),盐铁使张谤建议,征收茶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唐文宗大和年间 (公元827年一835年),江西饶州浮梁是全国最大的茶叶市场,"每岁出茶七百万驮,税十五余万贯" (《元和郡县志》卷二八《饶州浮梁县》)。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琵琶行》中,还写下了"商人重利轻离别,前月浮梁买茶去"的著名诗句,反映了当时贩茶是十分有利可图的买卖。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文宗开成年间(公元836年一840年),朝廷每年收入矿冶税不过7万贯,抵不上一个县的茶税。到唐宣宗时 (公元846年一859年)"天下税茶,增倍贞元",年茶税收入达80万贯。这一时期最大的商税收入盐税,每年都是600万贯,茶税成为唐朝后期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安史之乱以后,政府决定征收茶税,『诏征天下茶税,十取其一』,征茶税以后,发现税额十分显著,以后就将这一临时措施改为『定制』;并相继设立『盐茶道』、『盐铁使』等官职。立茶税以后,税额并不因国库收支的好转而有所减免,仅倒根据茶叶生产和贸易的发展而不断增加。公元804年,茶税每年增加到四十万。武宗会昌年间(841年——846年),除正锐以外,又增加一种『过境税』,叫『地塌地钱』,至宣宗大中六年(852年)由当时盐狐转运使裴休制订了『茶法』12条,严禁私贩,使茶税斤两不漏。   我国茶税发展到宋代,更为严厉,并成为发展茶叶生产一大障碍,曾诱发多次茶农起义。据文献记载,宋朝的茶税法,先后改革多次,即所谓『三税法』、『四税法』、『贴射法』、『见钱法』等。   唐朝征收茶税,初因“四镇之乱”,复因水灾用赋减免,是在物质条件已具备的特定时间和特定条件下形成的。当初茶税税率1O%,并不算高,经商纳税,无可非议,不能把封建杜会的合理税收笼统斥之为 “掠夺”。但茶税伴随着宦官擅权、藩镇割据而一再加重,不能不说是蠢政,应该受到谴责。   唐朝的`茶税,初按三等估价,后按重量计征,很不完善,属首创期。四川的茶税体制,唐朝起就有别于东南各地,且沿袭到后世,在我国茶税制史上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到民国时期,仍然征收着茶税。新中国成立后,旧茶税制度废除,茶叶成为货物税――工商税的一个税目。1984年10月,工商税分解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以后,茶税还属产品税中的一个征税范围。
2023-06-25 02:28:001

茶税的历代茶税发展

茶税为历代官府搜刮民财、压榨茶农的一大手段。自唐德宗建中元年始,一直是重征茶税,且历代有增无减。 《唐·食货志》载:唐德宗建中元年,即780年,唐德采纳户部侍郎赵赞的建议开始征收茶税,以做朝廷常年之用。唐德宗兴元元年,即784年,时任皇帝李适曾一度废除茶税,但不久到贞元九年,也就是793年,李适又下令恢复茶税,以茶税代水旱田租常年征收。诸道盐铁使张谤也向李适奏明,凡出茶州县和茶山,就地征税。茶商往来要道,收运销税,以三等定估,十税其一。对产自江淮地区的大模茶,规定每斤增税钱5。收税的将这称为“剩茶钱”。到唐穆宗时,茶税率每百钱增加50,天下茶加斤至20两(旧制)。到唐文宗开成5年,即840年,盐铁转运使崔珙又增加江淮茶税。茶商所过州县均征重税,或将茶商运茶的车舟就地扣下,以抵茶税。收税的将这种方法称做“榻地钱”。到了唐宣宗大中二年,即848年,朝廷下令庐、寿、淮南增加半成税,导致全国茶税倍增。《新唐书·食货志》载:“开成年间,朝廷收入矿冶税,每年不过七万余缗(每缗千文),抵不上一县之茶税。”可见茶税之重。 清初仍实行榷茶引税并行。康熙二十二年,即1684年,茶税范围广,税率高,正税之外,还有厘金。每引茶税,低者1钱2分9厘3毫,商者3两9钱至10 两5钱。到清未,战乱不息,茶叶贸易以税收为主,增加库入,补助地方行政费用。十六世纪,外国资本入侵中国,鸦片战争爆发后,外国资本家与内地官僚地主买办相勾结,对茶行、茶栈、茶客、茶贩大肆盘剥,茶农受尽其害,茶叶生产衰落。
2023-06-25 02:28:061

茶税法的原因是什么?

早在商代开始,茶已成为当时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也成为国内外市场上的重要商品。因此,种茶、 贩茶也就成为十分有利可图的行当。唐德宗贞元九年(公元793年),盐铁使张滂建议,征收茶税,以增加财政收入。于是,在产茶州县的商运要道设官抽税,税率为1/10,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茶税从此开征,当年始收入40万贯。此后,茶税渐增。唐文宗大和年间(公元827年—835年),江西饶州浮梁是全国最大的茶叶市场,“每岁出茶七百万驮,税十五余万贯”(《元和郡县志》卷二八《饶州浮梁县》)。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琵琶行》中,还写下了“商人重利轻离别,前月浮梁买茶去”的著名诗句,反映了当时贩茶是十分有利可图的买卖。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文宗开成年间(公元836年—840年),朝廷每年收入矿冶税不过7万贯,抵不上一个县的茶税。到唐宣宗时(公元846年—859年)“天下税茶,增倍贞元”,年茶税收入达80万贯。这一时期最大的商税收入是盐税,每年都是600万贯,茶税已发展成为唐朝后期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茶税的征收,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一定时期内,对促进和规范茶叶经济发展,完善法律条文有积极的作用。但是,茶税的重征收也极大地打击了茶农的生产积极性,是剥削茶农的一大手段。
2023-06-25 02:28:261

我国政府开始征收茶税是哪个朝代?

我国茶之征税,始于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安史之乱以后,唐朝中央国库拮据,政府决定征收茶税,『诏征天下茶税,十取其一』,征税以后,发现税额十分显著,以后就将这一临时措施改为『定制』;并相继设立『盐茶道』、『盐铁使』等官职。立茶税以后,税额并不因国库收支的好转而有所减免,仅倒根据茶叶生产和贸易的发展而不断增加。公元804年,茶税每年增加到四十万。武宗会昌年间(841年——846年),除正锐以外,又增加一种『过境税』,叫『地塌地钱』,至宣宗大中六年(852年)由当时盐狐转运使裴休制订了『茶法』12条,严禁私贩,使茶税斤两不漏。我国茶叶专卖制度和税法,发展到宋代,更为严厉,并成为发展茶叶生产一大障碍,曾诱发多次茶农起义。据文献记载,宋朝的茶税法,先后改革多次,即所谓『三税法』、『四税法』、『贴射法』、『见钱法』等。
2023-06-25 02:28:362

茶叶征税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唐朝对茶叶征税始于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十税其一,由盐铁转运使主管茶务。兴元元年(784)改元大赦,停止征收茶税。贞元九年(793)复税茶,在产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所经要路设置税场,分三等作价,十税其一,岁得钱四十万贯,茶税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唐穆宗即位后,又增天下茶税十分之五。唐文宗大和九年(835),王涯为诸道盐铁转运榷茶使,始改税茶为榷茶专卖。令百姓移茶树就官场中栽植,摘茶叶于官场中制造,旧有私人贮积,皆使焚弃,全部官种官制官卖。此法遭到朝野反对,百姓诟骂,旋即罢废。开成元年(836),李石为相,又恢复贞元旧制,对茶叶征收什一税。唐武宗即位后,榷茶专卖制度才确立起来:“令民茶折税外悉官买,民敢藏匿而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入之。”全部茶叶都由官府收买,然后转卖给商人,并对茶商征收重税。茶商除缴纳住税、过税外,还要缴纳住宿税“塌地钱”。唐末,茶法日密,严厉惩治私卖和漏税私茶。唐宣宗时期更予每斤茶增税五钱,谓之“剩茶钱”。茶税已成为国家的大宗收入。但随着藩镇割据的形成,地方茶税收入多被割据政权截留,中央政府所得无几。五代十国时期,全国分裂割据,茶法不复统一。南方产茶地区的南唐和后蜀等割据政权实行榷茶专卖;湖南地区则听民采茶、允许卖于华北,设置回图务,征收高额茶税。北方五代诸国,因不产茶,所需茶叶都从江淮以南输入,则设置场院,征收商税。
2023-06-25 02:28:461

古代的茶税和榷茶最初始于哪个朝代

古代的茶税和榷茶最初始于唐朝。中国唐代以后各代所实行的一种茶叶专卖制度。榷茶起始于唐。《旧唐书·穆宗本纪》载,长庆元年(821),“加茶榷(茶叶专卖税),旧额百文,更加五十文”。表明此时中国某些地区或已开始榷茶。文宗太和九年(835)十月,王涯为相,极言“榷茶之利”,乃置榷茶使,征购民间茶园,规定茶的生产贸易,全部由官府经营。结果民怨沸,推行不久,因王涯被诛而废止。唐王朝茶叶生产大发展,物资丰富,商人业茶可以致富,而国家又出现了财政危机,因而效法禁榷制度。宰相赵赞建议税天下茶,十取其一。贞元九年(公元793年),张滂创立税茶法,形成定制。“(太和九年十月乙亥),王涯献榷茶之利,乃以涯为榷茶使,茶之有榷,自涯始也。”到武宗时期“禁民私卖”,榷茶形成制度。
2023-06-25 02:28:551

茶榷的解释茶榷的解释是什么

茶榷的词语解释是:茶税。茶榷的词语解释是:茶税。注音是:ㄔㄚ_ㄑㄩㄝ_。拼音是:cháquè。结构是:茶(上下结构)榷(左右结构)。茶榷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引证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⒈茶税。引《旧唐书·穆宗纪》:“壬子,加茶榷,旧额百文,更加五十文,从王播奏。”宋王安石《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刘君墓志铭》:“朝廷弛茶榷,以君使江西,议均其税,盖期年而后返。”二、网络解释茶榷《旧唐书·穆宗纪》:“壬子,加茶榷,旧额百文,更加五十文,从王播奏。”宋王安石《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刘君墓志铭》:“朝廷弛茶榷,以君使江西,议均其税,盖期年而后返。”关于茶榷的成语三茶六饭茶饭无心残茶剩饭清茶淡饭榷酒征茶对花啜茶茶余饭饱人走茶凉扬榷古今浪酒闲茶关于茶榷的词语扬榷古今酒后茶馀酒后茶余三茶六饭人走茶凉端茶送客清茶淡饭茶余饭饱三茶六礼茶饭无心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茶榷的详细信息
2023-06-25 02:30:171

王安石在提点江东刑狱任上怎样对茶税进行改革?

提点江东刑狱任上,王安石仍以兴利除弊为己任。江东路是北宋茶叶的主要产区之一,当时政府实行茶叶专卖制度,称为榷茶制。嘉枯三年(1058年)九月,废除了榷茶制,改为由政府收税而允许百姓贩卖茶叶。但一些官员要求恢复旧茶法,王安石著《茶商十二说》,坚决反对复旧,终于在江东路坚持了新茶法。
2023-06-25 02:30:481

清朝时期有哪些税收?

清朝时期有传统的田赋、矿税、盐课、茶税及各种工商杂税。清代的税制以鸦片战争为分水岭,分出前期与后期。前期沿着历史传统道路发展;后期因鸦片战争失败、外国列强打开中国大门而被迫开始改弦易辙。前期在税制上最突出的事件为“摊丁入亩”。明代一条鞭法没有彻底解决地丁合一问题,人丁和田赋仍是两个税目。清代经康、雍、乾三朝,摊丁入亩终于在全国铺开,完成了地与丁、赋与役一统于田亩征银的历史任务。到此,两千年来一直纠缠不清的税人与税地及人头税问题总算在法律上得以解决。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制,应是中国古典税制的终结。鸦片战争后,税制开始出现质的变化,走出一条似可称为“中学为本、西学为用”的税制变更道路。即旧的传统仍保留着,但为适应国门被打开的局面,开始逐步吸收西方资本主义税收的内容和形式。这种变动的主要驱动力是外国资本列强的侵入和强制,形成一种半封建专制半殖民地的税制形态。鸦片战争以后,清代税收最大的变化是:两千年来一直作为国家财政收入命根的田赋,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例急剧下降,逐步退为地方税;而五口通商后新设的海关( 初称“洋关”) 的关税收入在国家财政总收入中的比例急剧上升,成为国家主要收入。从1842 年到清朝覆灭, 中国境内共设有60 余个海关。税收的半封建专制形态主要表现为,在标榜“轻徭薄赋”的同时,不顾百姓死活,以各种强制手段增加传统的田赋、矿税、盐课、茶税及各种工商杂税,甚至采用借税、厘金、义谷等手段横征暴敛。
2023-06-25 02:30:582

谁知道封建社会都收那些税啊?

一、盐专卖  太祖朱无璋在称吴王时(公元1367年),即立盐法,实行征税制,令商人贩卖,税率为二十分之一,所得盐税,以充军饷。不久又加倍征税,后听胡深之议,税率复旧。建明之后,实行专卖之制。  (一)盐的产、销制度  明朝盐的产制:制盐民户称灶户,按户计丁,称盐丁;按丁规定产盐定额,也称正盐或正课;正课之外所余之盐,称余盐。明初,为鼓励盐的生产,注意优恤灶户,给灶户划拨草场,以供樵采;可耕之地,许灶户开垦,并免灶户杂役。以后,盐场设立总催官,负责办盐课,督促生产。总催官多刻剥灶户,致使盐丁贫乏,英宗正统时(公元1436-1449年),灶户不甚总催官的剥削,纷纷逃亡,流移转徒,仅松江一地负盐课六十余万引,盐产量大减。  灶户生产的盐包括正盐、余盐,一律缴给官府,称为盐课;灶户纳盐课之后,官府给以工本米:正盐每引四百斤,支工本米一石;余盐每引二百斤,支工本米一石。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工本米折钞发给,但各地折钞比价不一,淮、浙每引二贯五百文,河间、广东、山东、福建、四川等地,每引二贯。  盐商向国家缴纳货币或实物,由官府发给引票,然后凭引就场支盐贩鬻。洪武初,每引四百斤,称大引;后改行小引,每引或一百斤,或二百斤。  成祖永乐以后,由于灶户逋逃很多,盐产量供不应求,盐商不得不在盐场守候支盐,以后盐商渐减少。英宗正统五年(公元1440年),令两淮、两浙、长芦盐,实行常股、存积制度。所谓常股,即按正常手续,凭引支盐的份额。常股价钱便宜,但需依次排队,等候支盐;所谓积存,即事先准备好食盐,收集在官,待边防急需粮储,即令商人运粮于边,凭引到场支盐。这种存积之盐价钱较贵,但不需要等候,人到即支。常股、存积制度初行之时,以每年所收盐课正额的十分之八为常股,十分之二为存积。盐商苦于在场守候,多买存积,于是多次变更常股、存积比例。  武宗以后,盐法渐坏,积引日增,盐利日减,万历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袁世振议行“钢法”,即将淮北盐场,按顺序排为十纲,一纲卖积引,九纲卖现引,十年之内疏销完毕。并设置纲册,凡领引盐商,皆登记入册。纲册有名者,可赴本钢盐场领盐,纲册无名者不得加入,于是盐商成为专得某场盐利的专商。食盐专商制度自此始。  (二)盐专卖制度  明朝的盐专卖主要实行民制、官收、就场专卖办法。专卖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开中法、计口授盐法、商专卖法。  1?开中法。所谓开中法,即召募商人输粮于边,由官府给盐的办法,也称纳米中盐法。此法源于宋代的折中法和元朝的入粟中盐法,实行此法的目的在于充实边疆的粮食储备。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六月,山西行省以大同所储之粮自山东陵县运至山西太和岭,路远而费用繁巨,建议令部人于大同仓输米一石、太原仓输米一石三斗,给淮盐一小引。朱元璋从其议,自此始行开中法,此后各行省边境,亦多效仿。但纳米与中盐的比例,各地不同,一般以地里远近而定等差。开中法袄地之后,国家节省了大量的转运之费,边疆粮饷也得到了保障,史称“有明盐法,莫善于开中。”由于开中法行效显著,于是不仅是粮粟,凡属国家急需物资,皆令商人纳中盐,由此而衍生出许多新的制度,如纳马中盐,纳钞中盐,纳钱中盐,纳布中盐等等。总之,国家需要什么,就开中什么,盐随时随地成为国家与商人交易的媒介纳布中盐等等。总之,国家需要什么,就开中什么,盐随时随地成为国家与商人交易的媒介  2?计口授盐法。在实行开中法的同时,曾实行计口授盐制度。洪武三年,令民在河南开封等处输米,以供军食,官府给盐以偿其价。每户大口给盐一斤,小口给大口之半;输米的多少,按地理远近定等差。  在计口授盐的基础上,又衍生出“户口食盐纳钞法”。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曾令扬州府泰州灶户,按照温、台、处三府则例,支官盐折纳钞贯。即受盐本应纳米,而折钞上纳州府泰州灶户,按照温、台、处三府则例,支官盐折纳钞贯。即受盐本应纳米,而折钞上纳  3?商专卖。商专卖是盐专商直接与灶户进行交易。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在袁世振行“纲法”的基础上,又行“仓盐折价”之法,即官府不再向灶户收盐,而令灶户按引纳银,商人则直接向灶户购盐而不经官,此种专卖制度,即属商专卖。自此国家将收盐、运销之权全部交给商人,这是食盐产、销制度的一大变化。  除上述三种盐制外,在个别地区曾实行过盐票法。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两浙偏僻之地,官商不能到达,于是令土著商人纳银领票取盐,到偏僻之地贩卖,土著商人每百斤盐纳银八分。此种制度不同于官专卖,而且多侵正课。  (三)盐课弊端  明初盐课制度尚较稳定,自武宗正德以后,吏治日益败坏,盐法亦渐趋紊乱。盐法的破坏,主要原因在于官吏的贪贿。正德时,权幸之徒,开以残盐(即堆放多年,经内雨销蚀而残留之盐)为名,夹带好盐。权幸以低价购买上等好盐,侵碍盐课,也坏乱了盐法,以后又有零盐(即开中未尽的剩盐)、所盐(灶户交售余盐,称量后有余部分,及批验所检斤时没收的超量引盐,堆放在批验所内)等名目,都是官宦搜刮盐利的手段。此外,官府措置也有许多弊病,如不按时开中,致使米价腾贵,盐价增长十倍,而灶户工本不及盐价的十分之一,致使私盐盛行等等,都使盐法遭到破坏。  二、茶税与茶专卖  明茶课制度起源于朱元璋建明以前。公元1366年朱元璋令商人于产茶之地买茶,纳钱清引,每引茶百斤,输钱二百文,不够一引者,称畸零,给由贴。以后,又定每引茶一道,输钱千文,可贩茶一百斤;茶由一道,输钱六百文,可贩茶六十斤;以后又改令每引一道纳钞一贯,凭引可贩茶一百斤。俟建明以后,遂定官茶、商茶之制。  (一)所谓官茶,即官府对茶的生产者课征的实物(茶)。洪武初,规定:“芽茶、叶茶各验直纳课,贩茶不拘地方。”洪武四年规定陕西汉中诸县茶树,十株官取其一。无主茶园,令军士采摘,十取其八。所课之茶,以易番马。有时所课之茶,也改征折色,但不多见。  以茶易马,即实行茶马法。茶马法始行于唐。明代,在河州、秦州、洮州、甘肃、岩州等地设茶马司,茶马司以茶向少数民族商人换取马匹,以助边政。以茶易马的比例,因各地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有茶马司的地方,上等马一匹易茶四十斤,中等马一匹易茶三十斤,下等马一匹易茶二十斤。  实行茶马法的意义在于充实边疆马匹,减省百姓养马的徭役,所以是茶的良法。  (二)商茶制度  所谓商茶,即茶商向官府交纳实物(或马、或米、或布),取得引目,凭引向茶户买的茶。明朝商茶一律实行茶引制度,只是因时因地不同,运用不同的茶引形式。如以米易茶,和以其它物资中茶的。以米易茶即纳米中茶法。此法行于洪武末。当时成都、重庆、保宁、播州设置茶仓四所,令商人纳米中茶。弘治七年,以陕西发生饥荒,也曾实行纳米中茶之法,以备赈济。又有运茶支盐法:即令商人运茶于甘州、西宁,然以以淮、浙的盐支付运费。此法行于宣德中。  (三)贡茶  贡茶,即地方直接上项给中央朝廷的茶。贡茶制度始于宋。明朝初年,天下贡额不固定。宜兴贡茶,宣德时,增至二十九万余斤。后来规定为四千斤。  三、坑冶课  明朝坑冶课主要包括金、银、铜、铁、铅、汞、朱砂、青绿(颜料)等。明初,不主张开矿,轻坑冶政策一直持续到仁宗。到万历时,矿政渐趋紊乱。  明朝金银之课,一般采用包税制,即规定某场一年应纳税额,责民交纳。明朝初年,金银之课甚轻。福建各银场税课仅二千六百七十余两,浙江岁课二千八百余两。永乐以后,银谭稍增,福建银课岁额三万二千八百余两。万历以后,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对金银的追求越来越迫切,于是以开银矿的名义,大肆掠夺百姓,坑冶之法由此而滥,并成为扰民的渊薮越来越迫切,于是以开银矿的名义,大肆掠夺百姓,坑冶之法由此而滥,并成为扰民的渊薮  明铁冶较宋元发达。洪武末,令民自由开采,国家抽课,三十分取二分,以后禁民私贩,私贩铁者如私盐法。  至于铜、汞、朱砂、青绿等矿,开采甚少,纳课甚微。  四、洒醋课  明初实行禁酒政策,直到后期,酒的生产也没有多大发展。由于酒的生产没有发展起来,所以洒课不占重要位置。而且酒税不上缴中央,令收贮于州县,以备其用,实质是一种地方税。酒税税额一般以酒贡为计算单位,每十块酒曲,收税钞、牙钱税、塌房钞各三进四十文,或征曲量的百分之二。醋在明朝已不属禁榷之物,征税亦甚轻。  五、商税  明朝初年,实行鼓励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所以商税制度简约。商税的征收机构为各地课税司局,国家对课税司局虽规定限额,但不务求增余。朱元璋认为:“税有定额,若以恢办为能,是剥削下民,失吏职也。”对不完成定额的税课司局,只核实而不问罪。课征办法因课征对象不同而异,对行商、坐贾贩卖的各类手工业品一般估算货物的价值,从价计征;对竹木柴薪之类,实行抽分;对河泊所产,征收鱼课。课征手段有本色,有折色。一般多以钞、钱缴纳。税率一般为三十分之一,且免税范围极广,凡嫁娶丧祭之物,自织布帛、农器、食物及既税之物,车船运自己的物品,以及鱼、蔬、杂果非市贩者皆可免税。只是买卖亩宅、牲畜要纳税,契纸要纳工本费(洪武二年规定每线契纸为工本费四十文)。为简化商税征收手续,还多次裁并税务机构。洪武十三年,一次裁并岁收额米不及五百石的税课司局三百六十四处,其税课由府州县带征。为了防止税课官吏的侵渔。规定在征收商税之地设置店历(即登记册),登记客南姓名 人数、行止日期等内容,以备核查;同时明示征收商税的货物名称,未标明需要税的货物,均行免税。  明初还采取了一系列便于商人交易的措施,如洪武初年,南京(当时为京师)军民的住房,均由官府供给,因城内住户过多,无空地以供商人贮存货物,商人皆贮货于船仓内或城外,这样既不便于商人交易,又易受牙人(经纪人)要挟,于是国家在南京沿江地方筑屋,名为塌房,以贮商货。凡至南京客商,皆贮货于此,交易时,只准买卖双方进入塌房,禁止牙行出入。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规定,在塌房贮货的客货,以三十分为率,须纳二分官收钱,即后人所的说“塌房税”。另取三十分之一的免牙钱和三十分之一的房钱,此二者均用于支付看守塌房者的费用,而不属于税。永乐时,又将这种办法实行于北京。  明朝新增商税税目有如下诸种:  1?市肆门摊税。市肆门摊税,始于仁宗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正月。当时,统治者认为钞法不通,是因为对客商所贮之货不征税及售货门市阻挠所致,于是便对两京以贩卖为主的蔬果园不论官种或私种,一律征税,对塌房、库房、店舍等贮货者亦开始征税,骡驴车雇装载者,也征税。这些税收均须以钞缴纳。这种税,称门肆门摊税,或称市肆门摊课钞。到宣德四年,市肆门摊课钞推行于全国,税课增加了五倍。此后,这种以流通钞法为目的而课征的商税,更成为经常性的税目。  2?钞关科。钞关税行于宣德四年,目的也在于通行钞法。所钞关税,即在郭县、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浒墅、九江、金沙州、临清、北新诸沿运河和沿江要地,设征税关卡,对“舟船受雇装载者,计所载料多寡、路近远纳钞。”所设的关,称钞关。钞关初设时,只征钞,后来时或征银,所征之钞或银,称钞关税。钞关税初行时,只对受雇装货的过往船只征税,税额按船的梁头座数和船身长度计算,这种税称船料或船钞。如遮阳船头长一丈一尺,梁头十六座,算作一百料。宣德四年规定每百料,收钞百贯,后减为六十贯。成化时,船料钱钞中半兼收。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定制以银缴纳,每银五厘,折钞一贯;银一分,折钱一文。船钞税一般不税货,只税船,惟临清、北新兼收货税,其所榷本色钞、钱归于内库,以备赏赐;折色银两、归于太仓,以备边储。  3?工关税。工关税,系由工部派官,在芜湖、荆州、杭州三关置抽分竹木局,设官抽分竹木,以其税充工部船舶营缮之用,故名工关税。后抽分局属户部,但仍由工部代营。抽分竹木局的抽分对像为客商贩运的柴草、竹、藤、木、炭等;税率因时代不同而有高低,因品种不同而为等差。如柴草之属,一般三十分取一;黄白藤等,一般三十分取二;松木、松板、檀木、梨木、木竹、木炭,一般十取其二。英宗正统时三十分取四,天顺时二十分取六,宪宗成化时十分取其一。工关税一般以实物缴纳,称本色;以后时有以银、钞缴纳者,称折色宗成化时十分取其一。工关税一般以实物缴纳,称本色;以后时有以银、钞缴纳者,称折色  4?商税杂敛。除上述三种主要税目外,尚有一些杂敛,如武宗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年)始征泰山碧霞元君祠香钱。又有门税,即在京城九门征收通过税。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于淮安征收过坝税,即对通过淮安坝之米麦杂粮所征之税,税额为一石征银一厘,以充军饷。穆宗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又每石搬运费一厘抽四五毫,叫脚抽。更从斛夫所得的每石工钱一厘五毫中抽取五毫,称斛抽。这些税征收数额甚微,但扰民滋甚。  明商税税额,弘治时课钞四千六百一十八万余贯,折银十三万八千五百四十两;嘉靖时,课钞五千二百零六万八千余贯;万历以后,横征暴敛剧增,所征课钞不可胜数。  六、市舶课  明朝市舶的含义与宋、元不同,宋、元对进行海上贸易的中外船只,均称市舶,明朝则专指在中国近海停舶之外国商船,商舶专指中国居民载土产运往海外贸易的商船。  明朝实行贡舶制度,即海外诸国来华贸易,必须向明朝廷进贡,进贡后则准其贸易,如不进贡则不准贸易。其市舶原则,既无财政目的,又无互通货贿的意义,唯以通好、怀柔为原则。在这种原则指导下,明朝对海外诸国来华贸易的货物,不征市舶课,有时官府对海舶带来的货物实行抽分,但却从优偿给其值,这种抽分实是官府高价收买而已。对于贡品,国家亦高于原价给其值。至于国内商船则实行禁海政策,一般严禁出海,只有官府派官率船出海,如郑和七下西洋即属于此。但其目的不在于进行贸易。只是招抚远人。明代也设有市舶司,但只负责贡舶管理和监视,通报敌情,不负责商舶的管理和征税。  商舶的发展是在明后期万历年间。万历二年(公元1574年)巡抚刘尧海以船税充饷,“岁以六千两为额”。于是制定海税禁约十七章。自此,唯不准去日本贩日货通倭寇,去其它海外诸国皆可。  征税的原则,有水饷、陆饷、加增饷之分。所谓水饷,即以船的广狭为准,饷出于商船;所谓陆饷,即以货之多寡,计值征饷,春饷出于铺商;所谓加增饷,即去吕宋岛(在今菲律宾)的商船返回时所携带的商品甚少,征收水饷、陆饷不多,故对这些船加征一百五十两,称加增饷。  商船税课,万历四年为一万两,十一年为二万两,二十二年增为二万九千余两。  七、明后期工商税对人民的扰害及人民反抗矿盐、税监的斗争  明初的工商税政策有利工商业的发展,但当工商业有了一定发展之后,统治者追求财富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他们不择手段地搜刮工商业者和广大消费者,致使工商税制度日趋紊乱,对人民的扰害也越来越大。尤其是矿税和商税,更成为百姓的沉重负担,严重阻滞了工商业的发展。  矿税之弊,源于太监领矿。英宗天顺时,曾派太监负责提督浙江、福建、云南、四川等银矿,宪宗成化中,开湖广金矿,“岁役民夫五十五万,死者无算,得金仅三十五两。”神宗成历二十四的(公元1545年)又大肆开矿,太监四出,皆给关防,他们假开采之名横索民财,陵轹州县。“时中官多横暴,而陈奉尤其。富家巨族则诬以资矿,良田美宅则指以为下有矿脉,率役围捕,辱及妇女,甚至断人手足投之江,其酷虐如此。”  自穆宗隆庆以后,凡桥梁、道路、关津皆私擅商税,罔利病民。神宗万历两宫三殿灾后,营建费用浩繁,于是大增天下商税,以充其费。万历二十六年设立榷税使,由太监担任,四出征税。“水行数十里,即树旗建厂(抽税机构)。视商贾懦者肆为攘夺,没其全资,负戴行李,亦被搜索,又立土商名目,穷乡僻坞,米盐鸡豕,皆令输税。”“九门税尤苛,举子皆不免,甚至击杀觐吏。”当时,“中官遍天下,非领税即领矿,驱胁官吏,务 削焉。”  太监以开矿、征税为名,勒索百姓,民不聊生,终于激起民变。万历时,民变事件各省均有,例如万历二十七年陈奉在荆州督税激起民变,至武昌又激起商民暴动,商民万余人将阿奉同党五、六人抛于江中;高淮在辽东督税,激起前卫屯军哗变及锦州松山军变;潘杨在江西为税监,激起景德镇窑工的反抗,烧毁官窑厂房;万历三十年高 在福建苛征市舶税激起民变,又督闽粤矿税,再次激起民变;杨荣在云南领矿,激起民变,民众万人,将杨荣投入火中;万历二十八年蔚州矿工暴动,潮州民变;万历二十七年,临清民变,杀死马堂的党羽三十余人;万历二十八年,孙隆在苏州征商,激起民变,击毙孙隆的爪牙二人,捶死税官多人十余人;万历二十八年,孙隆在苏州征商,激起民变,击毙孙隆的爪牙二人,捶死税官多人
2023-06-25 02:31:063

梦溪笔谈u30fb官政二原文及翻译,梦溪笔谈u30fb官政二原文及翻译

  梦溪笔谈·官政二原文及翻译   官政二   作者:沈括   淮南漕渠,筑埭以畜水,不知始于何时,旧传召伯埭谢公所为。按李翱《来南录》,唐时犹是流水,不应谢公时已作此埭。天圣中,监真州排岸司右禁陶鉴始议为闸节水,以省舟船过埭之劳。是时工部郎中方仲荀、文思使张纶为发运使、副,表行之,始为真州闸。省冗卒五百人,杂费百二十五万。运舟旧法,舟载米不过三百石。闸成,始为四百石船。其后所载浸多,官船至七百石;私船受米八百余囊,囊二石。自后,北神、召伯、龙舟、茱萸诸埭,相次废革,至今为利。余元丰中过真州,江亭后粪壤中见一卧石,乃胡武平为《水闸记》,略叙其事,而不甚详具。   张杲卿丞相知润州日,有妇人夫出外数日不归,忽有人报菜园井中有死人,妇人惊往视之。号哭曰:“吾夫也。”遂以闻官。公令属官集邻里就井验是其夫与非,众皆以井深不可辨,请出尸验之。公曰:“众皆不能辨,妇人独何以知其为夫?”收付所司鞠问,里奸人杀其夫,妇人与闻其谋。   庆历中,议弛茶盐之禁及减商税。范文正以为不可:茶盐商税之入,但分减商贾之利耳,行于商贾未甚有害也;今国用未减,入不可阙,既不取之于山泽及商贾,须取之于农。与其害农,孰若取之于商贾?今为计莫若先省国用;国用有余,当宪宽赋役;然后及商贾。弛禁非所当先也。其议遂寝。   真宗皇帝南衙日,开封府十七县皆以旱放税,即有飞语闻上,欲有所中伤。太宗不悦。御史探上意,皆露章言开封府放税过实,有旨下京东、西两路诸州选官覆按。内亳州当按太康,咸平两县。是时曾会知亳州,王冀公在幕下,曾爱其识度,常以公相期之。至是遣冀公行,仍戒之曰:“此行所系事体不轻,不宜小有高下。”冀公至两邑,按行甚详。其余抗言放税过多,追收所税物,而冀公独乞全放,人皆危之。明年,真宗即位。首擢冀公为右正言,仍谓辅臣曰:“当此之时,朕亦自危惧。钦若小官,敢独为百姓伸理,此大臣节也。”自后进用超越,卒至入相。   国朝初平江南,铸七万贯。自后稍增广,至天圣中,铸一百余万贯。庆历间,至三百万贯。熙宁六年以后,铸铜铁钱六百余万贯。   天下吏人,素无常禄,唯以受赇为生,往往致富者。熙宁三年,始制天下吏禄,而设重法以绝请托之弊。是,京师诸司支吏禄钱三千八百三十四贯二百五十四。增广,至熙宁八年,支三十七万一千五百三十三贯一百七十八。自后增损不常皆不过此数,京师旧有禄者,及天下吏禄,皆不预此数。   国朝茶利,除官本及杂费外,净入钱禁榷时取一年最中数,计一百九万四千九十三贯八百八十五,内六十四万九千六十九贯茶净利。卖茶,嘉二年收十六万四百三十一贯五百二十七,除元本及杂费外,得净利十万六千九百五十七贯六百八十五。客茶交引钱,嘉三年,除元本及杂费外,得净利五十四万二千一百一十一贯五百二十四。四十四万五千二十四贯六百七十茶税钱。最中嘉元年所收数,除川茶钱在外。通商后来,取一年最中数,计一百一十七万五千一百四贯五百二十四。四十四万五千二十四贯九百一十九钱,内三十六万九千七十二贯四百七十一钱茶租,嘉四年通商,立定茶交引钱六十八万四千三百二十一贯三百八十,后累经减放,至治平二年,最中分收上数。八十万六千三十二贯六百四十八钱茶税。最中治平三年,除川茶税钱外会此数。   本朝茶法:乾德二年,始诏在京、建州、汉、蕲口各置榷货务。五年,始禁私卖茶,从不应为情理重。太平兴国二年,删定禁法条贯,始立等科罪。淳化二年,令商贾就园户买茶,公于官场贴射,始行贴射法。淳化四年,初行交引,罢贴射法。西北入粟,给交引,自通利军始。是,罢诸处榷货务,寻依旧。至咸平元年,茶利钱以一百三十九万二千一百一十九贯三百一十九为额。至嘉三年,凡六十一年,用此额,官本杂费皆在内,中间时有增亏,入不常。咸平五年,三司使王嗣宗始立三分法,以十分茶价,四分给香药,三分犀象,三分茶引。六年,又改支六分香药犀象,四分茶引。景德二年,许人入中钱帛金银,谓之三说。至祥符九年,茶引益轻,用知秦州曹玮议,就永兴、凤翔以官钱收买客引,以引价,前此累增加饶钱。至天禧二年,镇戎军纳大麦一斗,本价通加饶,共支钱一贯二百五十四。乾兴元年,改三分法,支茶引三分,东南见钱二分半,香药四分半。天圣元年,行贴射法,行之三年,茶利尽归大商,官场但得黄晚恶茶,乃诏孙重议,罢贴射法。明年,推治元议省吏、计覆官、旬献等,皆决配沙门岛;元详定枢密副使张邓公、参知政事吕许公、鲁肃简各罚俸一月,御史中丞刘筠、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质、西上门使薛昭廓、三部副使,各罚铜二十斤;前三司使李谘落枢密直学士,依旧知洪州。皇三年,算茶依旧只用见钱。至嘉四年二月五日,降敕罢茶禁。   国朝六榷货务,十三山场,都卖茶一千五十三万三千七百四十七斤半,祖额钱二百二十五万四千四十七贯一十。其六榷货务取最中,嘉六年抛占茶五百七十三万六千七百八十六斤半,祖额钱一百九十六万四千六百四十七贯二百七十八:荆南府祖额钱三十一万五千一百四十八贯三百七十五,受纳潭、鼎、澧、岳、归、峡州、荆南府片散茶共八十七万五千三百五十七斤;汉阳军祖额钱二十一万八千三百二十一贯五十一,受纳鄂州片茶二十三万八千三百斤半;蕲州蕲口祖额钱三十五万九千八百三十九贯八百一十四,受纳潭、建州、兴国军片茶五十万斤;无为军祖额钱三十四万入千六百二十贯四百三十,受纳潭、筠、袁、池、饶、建、歙、江、洪州、南康、兴国军片散茶共八十四万二千三百三十三斤;真州祖额钱五十一万四千二十二贯九百三十二,受纳潭、袁、池、饶、歙、建、抚、筠、宣、江、吉、洪州、兴国、临江、南康军片散茶共二百八十五万六千二百六斤;海州祖额钱三十万八千七百三贯六百七十六,受纳睦、湖、杭、越、衢、温、婺、台、常、明饶、歙州片散茶共四十二万四千五百九十斤。十三山场祖额钱共二十八万九千三百九十九贯七百三十二,共买茶四百七十九万六千九百六十一斤:光州光山场买茶三十万七千二百十六斤,卖钱一万二千四百五十六贯;子安场买茶二十二万八千三十斤,卖钱一万三千六百八十九贯三百四十八;商城场买茶四十万五百五十三斤,卖钱二万七千七十九贯四百四十六;寿州麻步场买茶三十三万一千八百三十三斤,卖钱三万四千八百一十一贯三百五十;霍山场买茶五十三万二千三百九斤,卖钱三万五千五百九十五贯四百八十九;开顺场买茶二十六万九千七十七斤,卖钱一万七千一百三十贯;庐州王同场买茶二十九万七千三百二十八斤,卖钱一万四三百五十七贯六百四十二;黄州麻城场买茶二十八万四千二百七十四斤,卖钱一万二千五百四十贯;舒州罗源场买茶一十八万五千八十二斤,卖钱一万四百六十九贯七百八十五;大湖场买茶八十二万九千三十二斤,卖钱三万六千九十六贯六百八十;蕲州洗马场买茶四十万斤,卖钱二万六千三百六十贯;王祺场买茶一十八万二千二百二十七斤,卖钱一万一千九百五十三贯九百九十二;石桥场买茶五十五万斤,卖钱三万六千八十贯。   发运司供京师米,以六百万石为额:淮南一百三十万石,江南东路九十九万一千一百石,江南西路一百二十万八千九百石,荆湖南路六十五万石,荆湖北路三十五万石,两浙路一百五十万石,通余羡入六百二十万石。   熙宁中,废并天下州县。迄八年,凡废州、军、监三十一:仪、滑、慈、郑、集、万、乾、儋、南仪、、蒙、春、陵、宪、辽、窦、壁、梅、汉阳、通利、宁化、光化、清平、永康、荆门、广济、高邮、江阴、富顺、涟水、宣化。废县一百二十七:晋州、赵城。杭州、南新。普州、普康。磁州、昭德。华州、渭南。德州、德平。陵州、贵平、籍县。忠州、桂溪。兖州、邹县。广州、信安、四会。陕府、胡城。峡石。河中、河西、永乐。巴州、七盘、其章。坊州、升平、春州、铜陵。北京、大名、洹水、经城、永济。莫州、、长丰。梧州、戎城。邛州、临溪。梓州、永泰。河阳、汜水。沧州、饶安、临津。融州、武阳、罗城。象州、武化。归州、兴山。汝州、龙兴。怀州、武、武陟。道州、营道。庆州、乐幡、华池。瀛州、束城、景城。顺安、高阳。澶州、顿丘。州、曲周、临。丹州、云岩、汾川。潞州、黎城。琼州、舍城。火山、火山。横州、永定。宜州、古阳、礼丹、金城、述昆。汾州、孝义。延州、金明、丰林、延水。太原、平晋。随州、光化。邢州、尧山、任县、平乡。秦州、长道。达州、三山、石鼓、蜀。扬州、广陵。赵州、柏平、柏乡、赞皇。雅州、百丈、荣经。祁州、保泽。同州、夏阳。嘉州、平羌。河南、洛阳、福昌、颍阳、缑氏、伊阙。滨州、相安。慈州、文城、吉乡。成都、犀浦。戎州,宜宾。绵州,高昌。荣州、公井。宁化、宁化。乾宁、乾宁。真宁、灵寿、井陉。荆南、建宁、支江。辰州、麻阳、招化。陈州、南顿。桂州、仁、永宁。安州、云梦。忻州、定襄。剑门关、剑门。汉阳、汉川。恩州、清阳。熙州、狄道。河州、罕。卫州、新乡、卫。渝州、南川。虢州、玉城。果州、流溪。利州、平蜀。许州、许田。岢岚、岚石。蓬州、蓬山、良山、冀州、新珂。涪州、温山、阆州、晋安、岐平、州、王涉。润州。延陵。   文言文翻译:   淮南的漕运水道,采用修筑水坝来蓄水的办法,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传说召伯埭是东晋时谢安所修筑的。但是查阅李翱《来南录》的有关记载可知,唐朝时召伯埭那儿还是畅通的河流,因此不可能在谢安时就修筑起了这座水坝。宋仁宗天圣年间,监管真州的排岸司右侍禁陶鉴才开始提议修建复闸来调节水位落差,以解决船只通过水坝的困难。当时工部郎中方仲荀和文思使张纶担任正、副发运使,上表请求朝廷推广这种做法,于是才修建了真州复闸。每年可节省五百名差役、一百二十五万杂费。按照老的船运方法,每条船装米不超过三百石。复闸修成后,一开始可以装载四百石。后来装载量逐步增加,官船可以达到七百石;私家船只可以装到八百多袋,每袋重二石。从此以后,北神、召伯、龙舟、茱萸等水坝都相继废除旧制改用新法,水运的便利作用直到今天还在发挥。我曾于元丰年间路过真州,在江亭后面的污泥中发现了一块倒地的石碑,那上面刻的是胡武平所撰的真州《水闸记》,很简略地记述了建闸的事情,不过不够详细具体。   张杲卿在润州担任知州时,有个妇女的丈夫外出多日没有回家。突然有人告知一处菜园的井里有死人,这个妇女很吃惊地过去一看,放声大哭道:“这是我的丈夫啊!”于是报告了官府。张杲卿就让他的下属官员把这个妇女的邻居们召集到井边,辨认井里的死人是不是这个妇女的丈夫,大家都认为井深看不清而无法辨认,请求打捞出尸体再查验。张杲卿说:“这么多人都分辨不清,为什么这个妇女偏偏就能知道井里的死人是她丈夫呢?”于是就将这个妇女抓起来交给有关官员进行审讯,发现果然是这个妇女的奸夫杀了她的丈夫,她也参与了这桩谋杀案。   宋代庆历年间,有人提议要放宽盐和茶叶专卖的禁令以及削减商人的赋税,范仲淹认为不可行。因为征收盐和茶叶税,仅仅是分掉商人的一部分利润而已,对商人征税,并没有(对商人的利益)造成多大损害。如今朝廷的各项开支没有减少,每年的税收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不向茶山盐池和商人征收,就必然要向农民收取。与其损害农民(的利益),倒不如还是向商人征税。当前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如先节省国家的各项开支;国家的用度有了盈余,就应该先宽减对农民的税收和劳役;然后才可以考虑到商人。因此,开放私营茶叶和盐的禁令,减免商人的税收都不是眼前急办的事情。于是为商人减税的议论也就平息了。   真宗皇帝任开封府尹时,开封府十七个县都因为当年干旱而减免了租税,当即就有流言飞语传到太宗皇帝的耳朵里,想中伤真宗。太宗不高兴。御史们观察出皇上的心意,就都上书批评说开封府减免租税太过头,皇上下旨让京东、西两路各州选派官员去复查。其中亳州应当复查太康、成平两个县,当时曾会任亳州知州,王钦若是他的幕僚。曾会欣赏王钦若的学识、涵养,常常认为他将来会做到三公宰相。这次曾会就派遣王钦若前往,并且叮嘱他说:“此行关系重大,不能有丝毫差错。”王钦若到了那两个县,寻访调查非常仔细。其余地方的官员都危言租税减免过多,要求追缴应缴纳的租税,而唯独王钦若请求将租税全免,人们都认为他这么做很危险。第二年,真宗即位,首先提拔王钦若为右正言,并且对辅政的大臣说:“在那个时候,朕自己也恐惧不安。钦若一名小官,却敢于独自为百姓伸张正义,这是大臣才有的气节。”从此以后,王钦若被破格提拔任用,最终做到了宰相。   天下公吏一向没有固定的俸禄,只靠受贿为生,而往往有因此而致富的。熙宁三年,朝廷始制定天下吏人的俸禄,而设立违者重罚的法律以杜绝请托受贿的弊端。这一年,京师各部门全年支出了吏禄钱三千八百三十四贯二百五十四文。此后年年增加,到熙宁八年,全年支出了三十七万一千五百三十三贯一百七十八文。后来有时增加,有时减少,没有定额,而年支出都不超过这个数。京师原先有些吏人有俸禄,以及京师以外各地吏人的俸禄,都不包括在这个数字之内。   本朝从茶叶贸易中所获取的利润,除开官府的本钱以及杂费外,净收入在官府专卖时,取一年的平均数,净收入是一百九万四千九十三贯八百八十五文,其中六十四万九千六十九贯是茶净利,卖茶,嘉二年收入十六万四百三十一贯五百二十七文,除原来的本钱及杂费外,获得净利十万六千九百五十七贯六百八十五文。商人所缴纳的茶交引钱,嘉三年,除本钱及杂费外,获得净利五十四万二千一百一十一贯五百二十四文。四十四万五千二十四贯六百七十文是茶税钱。嘉年间元年所收茶税钱数是平价数,其中四川地区的茶钱没有计算在内。允许商人自由经销茶叶以后,取一年的平均数,有一百一十七万五千一百四贯九百一十九钱,其中三十六万九千七十二贯四百七十一钱茶租,嘉四年允许商人经销茶叶,制定茶交引钱六十八万四千三百二十一贯三百八十文。后来屡经减免,到治平二年,取中间数就得到了上面的数额。八十万六千三十二贯六百四十八钱茶税。治平三年的数额是平价数,除开四川的茶税钱以外总计得到这一数额。   本朝的茶法,乾德二年始诏令在京师、建州、汉口、蕲口各设置榷货务;五年,始禁止私贩茶叶,不服从禁令的,按犯罪情节严重的条款处罚。太平兴国二年,修订禁止私贩茶叶的法令条例,始定出科罪的等级以处罚犯禁者。淳化二年,允许商人到种茶的园户买茶,官府在设置榷货务的茶场收取榷茶的利息,始推行贴射法。淳化四年,首次实行交引措施,停止贴射法。商人向西北边境输纳粮食即给以交引,这一措施自通利军开始实行。这一年曾罢去各地的榷货务,不久又恢复如旧。至咸平元年,茶税钱以一百三十九万二千一百一十九贯三百一十九文为定额。下至嘉三年,凡六十一年行用这一定额,官府的本钱及各种杂费都计算在内,中间有的年份增收,有的年份亏损,年收入不固定。咸平五年,三司使王嗣宗开始创立三分法,以茶价为十分计算,四分支付香药,三分支付犀牛角和象牙,三分支付茶引;六年,又改为六分支付香药、犀牛角和象牙,四分支付茶引。景德二年,允许商人以钱、帛、金银入中,当时称为“三悦”。到大中祥符九年,茶引越来越不值钱,朝廷采纳秦州知州曹玮的建议,在永兴军、凤翔府用国库钱收购商人手中的茶引,以挽救茶引的价格。在此之前还屡次增支加耗钱,到天禧二年,镇戎军缴纳大麦一斗,本价及加耗,总共支出现钱一贯二百五十四文。乾兴元年,又改变三分法,支付茶引三分、东南现钱(到东南地区领取的现钱)二分半、香药四分半。天圣元年,重新实行贴射法。实行三年之后,茶叶贸易的利润尽归于大商人,官卖茶场只得到发黄晚采的劣质茶叶,于是诏令孙重新审议,废罢贴射法。第二年,追究查处先前建议复行贴射法的三司官吏,勾覆官勾献等皆判决流放沙门岛;原详定官枢密副使张邓公、参知政事吕许公、鲁肃简各罚扣一个月的俸禄;御史中丞刘筠、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质、西上阁门使薛昭廓及户部、盐铁、度支三副使各罚铜二十斤;前三司使李谘撤销枢密直学士的贴职,仍依旧任为洪州知州。皇三年,茶税依旧只用现钱缴纳。至嘉四年二月五日,又发布敕令解除茶禁。 文言文翻译 汉书原文及翻译
2023-06-25 02:31:121

古代纳税

城市里有专门的税吏负责收税和管理税收,乡村里主要有里正负责收税上缴。住的太偏远了就没法了,不交税也没人管。读书人不用交税。明朝只要考上秀才不仅不用交税,每年还要发二两银子做生活费。所以读书人不干活也可以过下去,只不过光拿二两银子可能过的紧巴点。
2023-06-25 02:31:202

在历史进程中,为什么会发生“波士顿倾茶事件”?

主要是因为当时英国向波士顿征收了很高的税务,而且还垄断了茶叶的销售,波士顿人民苦不堪言。
2023-06-25 02:31:394

茶榷的引证解释茶榷的引证解释是什么

茶榷的引证解释是:⒈茶税。引《旧唐书·穆宗纪》:“壬子,加茶榷,旧额百文,更加五十文,从王播奏。”宋王安石《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刘君墓志铭》:“朝廷弛茶榷,以君使江西,议均其税,盖期年而后返。”。茶榷的引证解释是:⒈茶税。引《旧唐书·穆宗纪》:“壬子,加茶榷,旧额百文,更加五十文,从王播奏。”宋王安石《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刘君墓志铭》:“朝廷弛茶榷,以君使江西,议均其税,盖期年而后返。”。拼音是:cháquè。注音是:ㄔㄚ_ㄑㄩㄝ_。结构是:茶(上下结构)榷(左右结构)。茶榷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茶税。二、网络解释茶榷《旧唐书·穆宗纪》:“壬子,加茶榷,旧额百文,更加五十文,从王播奏。”宋王安石《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刘君墓志铭》:“朝廷弛茶榷,以君使江西,议均其税,盖期年而后返。”关于茶榷的成语端茶送客榷酒征茶扬榷古今对花啜茶清茶淡饭人走茶凉茶饭无心三茶六饭浪酒闲茶茶余饭饱关于茶榷的词语浪酒闲茶扬榷古今残茶剩饭茶余饭饱人走茶凉三茶六饭清茶淡饭端茶送客酒后茶余酒后茶馀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茶榷的详细信息
2023-06-25 02:32:121

茶税和槯茶对茶文化影响深远,平民百姓是怎样喝上茶的?

将饮茶陆羽认为,炎帝神农氏是第一个吃茶的人。言外之意就是说,在农业刚刚出现的时候,我们的先民就开始种植、采摘、享用清新芬芳的作物。但是事实,直到秦汉之际,大多数中原人都对“茶”为何物都不知所云——各种口味的酒、浆、汤、水,才是上至天子诸侯,下至庶人黔首的日常饮品。康乾以降考据学大兴,曾在乾隆朝后期官拜少司寇的淮安阮葵山在《茶余客话》卷十二中坐实了顾炎武在《日知录》的观点:“《六经》无茶字”。甚至,“茶”字本身就是唐朝才出现的新汉字,而这个字的前身就是“荼”。《诗经》有云:‘谁谓荼苦,其甘如荠”。这句话被中世以后的茶人附会为关于饮茶最早的记录。但是,古人对于汉字的归纳是很严谨的,基本上不会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荼”乃是形声字,草字头指明了这是一种草本植物,也就是苦菜;而茶则是木本植物。所以又有人,比如晋人郭璞,根据成书于前汉的《尔雅》中的记载:“槚,苦茶”。从而认为“槚”就是指当时在江东地区开始流行的茶,并注明:“(槚)即茶也。蜀人谓之苦茶。又名曰荈”。但是,槚一直是指楸梓之类树木,郭璞仅凭着“苦荼”二字就断定这是茶,未免有武断之嫌。而当时的茶人也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便发明了“搽”字代替原先的荼字,到了唐朝便正式改为“茶”字,并沿用至今。小众爱好国人饮茶始于秦并巴蜀之后,但是就像很多嗜好品,比如烟草、咖啡一样,茶这种会对神经产生兴奋作用、会让人上瘾的“饮品”,在一开始也是被当做药品来服用的。而且消费者大多也只限于南方的上层社会,比如安葬于马王堆中的辛追等人。中原人直到魏晋之际仍旧没有多少人会真心实意的“爱茶”,在帝都洛阳之中饮茶之人大多是像陆机、陆云兄弟这种原东吴地区的豪门子弟。这些人以顾荣为代表,多次宣称饮茶胜于喝酒——因为当时的中原的贵族之家都是以酒待客,而江东豪门则大多以茶待客。然而,作为亡国降虏的东吴豪门在洛阳上层社会的影响力毕竟有限,在当时除了左思等人之外,大多数人都不认为喝茶是什么风雅之事。因为茶在当时很多人眼中依旧是一种药。比如刘琨就在《与兄子南兖州刺史演书》中说:“前得安州干茶二斤,姜一-斤,桂一斤.皆所须也。吾患体中烦闷,常仰真茶,汝可信致之也”。永嘉之乱以后,侨居江左的南渡衣冠依旧看不起“吴儿”的种种做派——自然也包括饮茶。以至于在当时很多世家子弟眼中喝茶是一种很恐怖的体验,几乎可以等同于“溺水”。所以饮茶的行为在当时被扣上了“水厄”的帽子。而出身于太原王氏之门的东晋名士王濛则因为喜欢喝茶,就在当时被视为心理变态。到了南北朝,茶的命运就更加坎坷:在那个时代,很多北朝豪门眼中喝茶是一种来自南方的陋习。“魏晋风流”其实是一个酒的世界。
2023-06-25 02:32:191

茶政的介绍

茶政,中国历代朝政对茶叶的行政管理措施或课税政策。主要包括贡茶、茶税、榷茶等内容。茶叶作为全国的一种社会经济,除其具有的商品性内容外,主要反映在茶税的特征上。贡茶 一种无偿征用或定额实物税。茶税 又称茶课。是一种以实物或货币纳税的制度。榷茶 一种官营专卖制。
2023-06-25 02:32:471

《书何易于》的古文翻译

洋洋天生
2023-06-25 02:33:084

茶课的拼音狐茶课的拼音是什么

茶课的读音是:chákè。茶课的拼音是:chákè。注音是:ㄔㄚ_ㄎㄜ_。结构是:茶(上下结构)课(左右结构)。茶课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1.茶税。二、引证解释⒈茶税。引《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_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_。”三、国语词典茶商所纳的税。四、网络解释茶课chákè茶课。茶税。《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复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缗。”关于茶课的诗句日长有井供茶课天寒茶课收征倍强颜榷茶课关于茶课的成语课语讹言课嘴撩牙端茶送客芈叔课最循名课实日省月课三茶六饭茶饭无心清茶淡饭日程月课关于茶课的词语浪酒闲茶清茶淡饭三茶六礼课语讹言三茶六饭芈叔课最循名课实茶饭无心日程月课酒后茶馀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茶课的详细信息
2023-06-25 02:33:281

【历史】【北宋初】赋税制度,农税几税一?商税几税一?茶税怎么收?

  权威回答:  就宋代财政史的例证看,影响国家制度呈现地方性特色的主要原因,还不在于立法者对地域差异的认识,而是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实际需要,以及岁币与边境战争的需要。  作为一个中央集权的财政体系,就其原则而言,中央政府所强调的无疑是天下一体,各地财赋通融均济。因此宋代各路负责财政事务的转运司长官的基本职掌之一,就是要足“郡县之费。如果说北宋初期地方财政相对宽裕,中央政府也确能在一定程度上做到天下财赋通融均济,然大致从北宋中期起,赵宋政权对于地方财政的管理原则实际已发生明显转变。也就是每一路分基本依赖本地财政收入、独立核算的理财精神。在各路分内部,可以说就是“以一州一县之力,供一州一县之费”。在这种各路州郡独立核算的理财格局之下,可以想象,各地财政收入与开支畸轻畸重局面会随之出现;相应地,州郡为了应对各自独特的财政局面,在财政的收与支方面也会因事创制,自行其事,从而使得本属天下一体的财政体制呈现一人千面之相,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换句话说,各个地方的父母官为了本地方利益,创谋财路,形成贪赃枉法的根源。  虽然宋代地方政府在财政管理方面的因事创制,自行其事,集中体现在国家财务制度之地方化现象上,即调整国家财政制度,使之适应于地方的需要。在历史现实中,这种调整多属法外行为。主要表现如下:  1)账不上报  中央集权的财政制度之主要体现之一,是中央计司得以周知天下各级财务部门的收支账目。北宋元丰以前,诸路州军岁造计帐供省,三司得以总知天下岁收岁支总数。元丰三年(1080年)改州军供帐制度后,转运司除将各州军钱粮物帛等收支主项别造计帐申省外,还需上报一路《收支见在钱物状》,中央仍能借此知天下财计出入之大数。至北宋末年,这一制度虽未废止,但在国家财政管理的实际中,根据赋税制度的规定所征取的钱物正额与实际岁收之间以及中央规定拨留的财税与州军实际经费开支之间愈见脱节。到南宋,就更加严重,中央政府不知州军岁收岁支实数,已非一时一地的现象。宋廷虽屡次下诏,令州军供具出纳实数,但仅具文而已。当时的户部,除上供钱物外,仅能掌握各地常平钱谷、户口、税租(即两税正额)之数。但即便常平钱谷及户口、税租,诸路州军也多“迁延日月,不即供申”,户部无可奈何。  现存文献所载有关南宋时期的财政数据,如上供、经总制、折帛、月桩、籴本等钱,无一不是中央计司征调地方财政的项目;南宋时期不仅如酒税等岁入不见于全国总收数,即如国家正赋两税的全国总收数也付诸阙如。  2)财不入库  两宋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对留供地方岁计财物的账务、仓库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以防官吏作弊。从北宋中后期起,随着地方财政预算的吃紧,州县财政在账务、仓库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均出现混乱,管理地方财务账籍的各种制度越来越无法落实。北宋末年讲议司论州县收支官物时已称,“账内官物与簿历不同,簿历内又与仓库见在不同。至有账尾见在钱物一二十万,而历与库内全无见在。攒造驱磨申奏,徒为无用之空文。南宋更甚。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正月二十七日,权户部侍郎钟世明上言提到:“诸路州军钱物,并合隶军资库。近年以来,州军多将拘到钱物别置库眼赤历拘收,以为羡余之献、公库之用。”(同前书“食货”五二之三三)以致州军财赋,“惟凭赤历,难以稽考”。  地方州军财不入库现象,原因无非有二:其一,州军防止上级计司非理“划刷”钱物,以保证本地财政开支的需要;其二,方便地方官吏营私舞弊。比较常见的是将大量财赋拨入公使库,以供官吏挥霍。绍兴二十八年湖北总领逢当霖上奏提到的一个例子是:“近年又复辄将在仓米斛出粜,取其价值,以资妄用,此殊可骇。  3)赋不依法  宋初以来的制度,赋税课利的征敛有严格规定,创赋增税之权,集中于中央,不容地方染指,故立有“擅增岁赋法”。在法:受纳应纳数外辄收羡余,或辄他用,及非法擅敛,并有断罪条法”。但由于地方财政入不敷出,大多亏空,完全按照国家法令征发赋税,根本无法满足上供及本地开支,因此州县多“不免创于二税之外,别作名色,巧取于民。一般来讲,地方政府在“巧取于民”的过程中,较少“凿空白撰多依法定赋税因缘延展,征收附加税,国家关于赋税征收的统一制度也因此演化出多种“地方版本”。  4)贪赃枉法  以上地方财政种种地方化的表现,实质也就是非制度化现象,而又为上级计司不得不默许,结果之一,必然为地方官吏贪赃枉法大开方便之门。如二税苗米入纳,各地附收耗米,名目繁多。官吏缘此多收入己,简直顺理成章。地方官吏贪赃枉法,文献记载反映了不少,历代如此,多为学者所关注。其间名目百出,常超乎想象。  两宋财政制度的地方化现象当然不止于此,但这几方面可谓比较典型者,可以肯定。
2023-06-25 02:33:361

茶课的词语茶课的词语是什么

茶课的词语有:酒后茶馀,浪酒闲茶,循名课实。茶课的词语有:课嘴撩牙,循名课实,端茶送客。2:注音是、ㄔㄚ_ㄎㄜ_。3:结构是、茶(上下结构)课(左右结构)。4:拼音是、chákè。茶课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1.茶税。二、引证解释⒈茶税。引《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_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_。”三、国语词典茶商所纳的税。四、网络解释茶课chákè茶课。茶税。《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复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缗。”关于茶课的诗句料理睡余茶课日长有井供茶课天寒茶课收征倍关于茶课的成语日程月课芈叔课最茶饭无心三茶六饭课语讹言课嘴撩牙端茶送客循名课实日省月课浪酒闲茶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茶课的详细信息
2023-06-25 02:34:401

古代哪个官职主管茶叶

茶盐司主管茶叶。这个官职设于宋时,它主管茶及盐的一切事务,负责收缴茶税、盐税;考核下面各级专管茶盐的官员;赏罚和举荐各级地方茶盐官员。可以说它是整个国家茶叶种植经营流通的总指挥中心。它下设层层管理人员,构架起整个国家的茶叶生产经营网络。它属于路级机构,主管官员称为勾当公事,整个司的全部公职人员约在20人上下。这个官署自建立之日起,数年之内茶税收入就达到了1000万缗,是当时朝廷的最主要收入之一了。跟茶有关的职位茶艺师的等级:一、五级(初级)五级是茶艺师级别最低的级别,主要要求是能熟练、规范地演示不同茶叶的泡法、喝法,同时能向消费者熟练介绍茶叶的基础知识、茶叶的保存方法、茶叶文化历史等知识。二、四级(中级)四级茶艺师基本要求是对于茶叶的审评、鉴别技能,还要掌握茶叶店的环境的设计和布置,茶具的搭配、茶艺表演等专来的技能,同时还要懂得一些代表性的茶诗、词、文化等。三、三级(高级)三级茶艺师是高级茶艺师了,要求能用使用茶艺英语进行流利的对话,可以准确地鉴别出各类具有代表性的名茶和紫砂茶具的艺术,又能把茶艺进行创意性的表演,具有策划、实施各类茶会的能力,花并且可以对低一级的茶艺师进行培训。
2023-06-25 02:34:581

揭露秘密:宋代强硬御史的另类偏袒

北宋名臣赵辩读了此词,死后谥号。他年轻时就失去了父亲,家里很穷。我从小就很努力。游静元年生年,我考上了进士,从此步入仕途。他担任过政治顾问和王子。赵边在世时,以清廉、敢于建言著称。他是一个品德高尚、善良、宽容和仁慈的人。宰相韩琦称他为世界标准。他在任地方官期间,治理有方,廉洁奉公,执法公正,深得百姓爱戴。当赵边被任命为周目总督时,他看到了不合理的政策,即人们必须在没有茶叶的土地上缴纳茶税,所以他发表演讲,免除周目人的茶税。在建议期内,被弹劾的官员并不避讳对的官员和爪牙,他们的建议坦率而诚实。他们被称为艰难的建议。赵辩弹劾了宰相陈志中,他愚昧无知,管理不善。他接连做了12份奏章,陈志中最终被免职。即使是这样一个公正的审查员,享有同样的声誉,包拯,可以你只能为自私的目的而行动。赵扁考中进士之前,在家乡衢州一个姓陈的大户人家做家教。陈他的家人对他很好。陈他的妻子每年给他做一双新鞋。赵扁要去北京考试,陈家给了他一大笔钱。到了北京,陈家怕他钱不够,给他寄生活费。赵边努力在高中。进入官场后,他越爬越高。没几年,他就当了大官。陈他的儿子——是赵边的学生,长大后因杀人被捕。陈急得团团转。他们和家里人商量后,准备去北京找赵边帮忙。陈陈的妻子很特别,专门为他做了一双鞋,让他到北京后送给赵边。陈到了北京,白费力气找到赵福,把妻子做的新鞋拿出来送给赵扁。赵边看到那双鞋,年少时的种种痛苦涌上心头,他不能我不禁百感交集。他知道,陈肯定有话要问他。于是,赵便进里屋穿上新鞋,出去问陈有什么困难。陈说明来意后,赵便命人送他回去。在他离开之前,他说,请放松,回去吧。我会处理好的。赵边走边的房子,它很难:救命,这给政敌留下把柄很容易,而且,这这违背了你自己做人的原则;唐不要帮我。人可以善待自己。他们怎么能不报好心呢?他想了很久,最后决定帮助陈,并且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叫来自己的亲信,跟他们说了几句话,他们就飞到了衢州。陈的儿子在衢州监狱,行刑的日子就要到了。这一天,一个人来到监狱,说他是给陈的儿子。监狱管事问他是什么身份,那人只说是法院某某叫他这么做的,他没有别说别的了。乡长一听,明白了,立即向办案人员汇报。侦查员不敢触犯朝廷礼仪,当即从宽处理。陈的儿子活了下来。赵扁的方法真的不一样。他没有没有大张旗鼓地向衢州政府打招呼,而是采取了一种相当隐晦的方式。把陈的事告诉衢州的官员子和他的关系。这不但能救陈的儿子免于死亡,也防止其他人掉队。如果将来政治对手知道了这件事,他们会向皇帝投诉的。他只需要说:我想恩人的儿子就要被处死了,没办法报答他,我得给他好好吃一顿。什么这有什么不对吗?它这是一个真正的下降。这就是人治社会的官场生态:只有人情没有法律。即使是一个相对好的官员,像赵边,一个强硬的审查,可以如果他不把人情抹掉,他就不得不在他的恩人面前枉法。陈的儿子犯了谋杀案,这是重罪。他应该被斩首
2023-06-25 02:35:161

茶课的国语词典茶课的国语词典是什么

茶课的国语词典是:茶商所纳的税。茶课的国语词典是:茶商所纳的税。注音是:ㄔㄚ_ㄎㄜ_。结构是:茶(上下结构)课(左右结构)。拼音是:chákè。茶课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1.茶税。二、引证解释⒈茶税。引《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_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_。”三、网络解释茶课chákè茶课。茶税。《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复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缗。”关于茶课的诗句料理睡余茶课天寒茶课收征倍日长有井供茶课关于茶课的成语三茶六饭课嘴撩牙课语讹言清茶淡饭浪酒闲茶循名课实日省月课芈叔课最端茶送客茶饭无心关于茶课的词语循名课实三茶六礼酒后茶馀课语讹言端茶送客清茶淡饭浪酒闲茶酒后茶余芈叔课最茶饭无心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茶课的详细信息
2023-06-25 02:35:231

茶榷的网络解释茶榷的网络解释是什么

茶榷的网络解释是:茶榷《旧唐书·穆宗纪》:“壬子,加茶榷,旧额百文,更加五十文,从王播奏。”宋王安石《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刘君墓志铭》:“朝廷弛茶榷,以君使江西,议均其税,盖期年而后返。”。茶榷的网络解释是:茶榷《旧唐书·穆宗纪》:“壬子,加茶榷,旧额百文,更加五十文,从王播奏。”宋王安石《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刘君墓志铭》:“朝廷弛茶榷,以君使江西,议均其税,盖期年而后返。”。注音是:ㄔㄚ_ㄑㄩㄝ_。结构是:茶(上下结构)榷(左右结构)。拼音是:cháquè。茶榷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茶税。二、引证解释⒈茶税。引《旧唐书·穆宗纪》:“壬子,加茶榷,旧额百文,更加五十文,从王播奏。”宋王安石《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刘君墓志铭》:“朝廷弛茶榷,以君使江西,议均其税,盖期年而后返。”关于茶榷的成语端茶送客扬榷古今三茶六饭清茶淡饭榷酒征茶人走茶凉茶余饭饱茶饭无心浪酒闲茶对花啜茶关于茶榷的词语茶饭无心残茶剩饭人走茶凉酒后茶馀端茶送客酒后茶余清茶淡饭茶余饭饱榷酒征茶三茶六礼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茶榷的详细信息
2023-06-25 02:35:291

茶课的诗句茶课的诗句是什么

茶课的诗句有:天寒茶课收征倍,日长有井供茶课。茶课的诗句有:天寒茶课收征倍,料理睡余茶课。注音是:ㄔㄚ_ㄎㄜ_。拼音是:chákè。结构是:茶(上下结构)课(左右结构)。茶课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1.茶税。二、引证解释⒈茶税。引《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_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_。”三、国语词典茶商所纳的税。四、网络解释茶课chákè茶课。茶税。《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复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缗。”关于茶课的成语三茶六饭课语讹言清茶淡饭茶饭无心日程月课循名课实芈叔课最浪酒闲茶日省月课端茶送客关于茶课的词语循名课实端茶送客日程月课酒后茶余清茶淡饭浪酒闲茶芈叔课最三茶六饭课语讹言日省月课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茶课的详细信息
2023-06-25 02:35:361

茶课的解释茶课的解释是什么

茶课的词语解释是:1.茶税。茶课的词语解释是:1.茶税。注音是:ㄔㄚ_ㄎㄜ_。结构是:茶(上下结构)课(左右结构)。拼音是:chákè。茶课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引证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⒈茶税。引《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_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_。”二、国语词典茶商所纳的税。三、网络解释茶课chákè茶课。茶税。《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复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缗。”关于茶课的诗句天寒茶课收征倍强颜榷茶课料理睡余茶课关于茶课的成语端茶送客芈叔课最茶饭无心课语讹言清茶淡饭课嘴撩牙循名课实浪酒闲茶日程月课三茶六饭关于茶课的词语三茶六饭课嘴撩牙酒后茶馀茶饭无心芈叔课最清茶淡饭端茶送客日省月课循名课实课语讹言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茶课的详细信息
2023-06-25 02:35:431

茶叶征税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唐朝对茶叶征税始于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十税其一,由盐铁转运使主管茶务。兴元元年(784)改元大赦,停止征收茶税。贞元九年(793)复税茶,在产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所经要路设置税场,分三等作价,十税其一,岁得钱四十万贯,茶税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唐穆宗即位后,又增天下茶税十分之五。唐文宗大和九年(835),王涯为诸道盐铁转运榷茶使,始改税茶为榷茶专卖。令百姓移茶树就官场中栽植,摘茶叶于官场中制造,旧有私人贮积,皆使焚弃,全部官种官制官卖。此法遭到朝野反对,百姓诟骂,旋即罢废。开成元年(836),李石为相,又恢复贞元旧制,对茶叶征收什一税。唐武宗即位后,榷茶专卖制度才确立起来:“令民茶折税外悉官买,民敢藏匿而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入之。”全部茶叶都由官府收买,然后转卖给商人,并对茶商征收重税。茶商除缴纳住税、过税外,还要缴纳住宿税“塌地钱”。唐末,茶法日密,严厉惩治私卖和漏税私茶。唐宣宗时期更予每斤茶增税五钱,谓之“剩茶钱”。茶税已成为国家的大宗收入。但随着藩镇割据的形成,地方茶税收入多被割据政权截留,中央政府所得无几。五代十国时期,全国分裂割据,茶法不复统一。南方产茶地区的南唐和后蜀等割据政权实行榷茶专卖;湖南地区则听民采茶、允许卖于华北,设置回图务,征收高额茶税。北方五代诸国,因不产茶,所需茶叶都从江淮以南输入,则设置场院,征收商税。
2023-06-25 02:36:101

茶叶成为我国人民日常生活必须品,政府开始征收茶税是在什么朝代?

唐朝! 我国的茶税作为一项独立的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始自中唐时期的。 唐代把茶税固定下来,列为国家财政收入是德宗贞元九年(793 )正月的事。《食货志下》载:“盐铁使张滂奏曰,伏以去岁水灾, 诏令减税,今之国用,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 ,委所由定三等时估,每十税一,充所收两税。其明年已后所得税外 贮之,若诸州遭水灾,赋税不办,以此代之。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 年奏,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然税无虚岁,遭水灾处亦未尝以钱 拯瞻”从张滂的奏折,说明贞元九年朝廷决定征收茶税的原因是“去岁水灾”,倘后“赋税不办”,所以要征收茶税“以此代之”,目的在“供锗”。税率定位较低,估价征10%,但从此“税无虚岁”,以法律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成为封建国家的专利,我国茶税法规正式宣告成立。参考资料: http://tieba.baidu.com/f?kz=136480522
2023-06-25 02:36:171

政府征收茶税是从哪个朝代开始的

宋朝
2023-06-25 02:36:274

清政府三大税收来源。

田赋、矿税、盐课鸦片战争后,税制开始出现质的变化,走出一条似可称为“中学为本、西学为用”的税制变更道路。从1842年到清朝覆灭,中国境内共设有60余个海关。税收的半封建专制形态主要表现为,在标榜“轻徭薄赋”的同时,不顾百姓死活,以各种强制手段增加传统的田赋、矿税、盐课、茶税及各种工商杂税,甚至采用借税、厘金、义谷等手段横征暴敛。
2023-06-25 02:36:431

明代的税官是如何收税的

赋税是支撑封建帝国大厦的经济支柱。税赋的科敛、征调、分配方式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元末国内战争造成人口锐减、土地荒芜,百姓财力困乏,国家经济凋敝,明初的赋役制度正是建立在这种贫弱的农业经济基础之上。因此,赋税的征敛主要是米麦、布帛等实物之征①。 赋税是封建土地所有权的经济体现(因为中国传统的赋税收入主要是田赋),是社会剩余劳动的产物——地租的再分割。明初赋税的实物之征与当时剩余劳动的困乏相适应。一方面获得土地的自耕农在完税后有较大的活动余地从事农业生产,这为其改善经济状况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实物税使农民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没有分开,为地主阶级准备了提高剥削率的条件。但是实物税本身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从其征收来看,明政府规定,田赋的征调由户部按各地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官田、民田)及土地面积大小分摊田赋, 夏税曰米麦、曰钱钞、曰绢,秋粮曰米、曰钱钞、曰绢。 ②但实际上主要以米麦为主,钱钞的数额及比重不大。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于是便会产生 所贡非所产,所产非所贡 的矛盾。我们以江南为例,苏州府昆山县某地 田土高仰,物产瘠薄,不宜五谷,多种土棉,土人专事纺织 ①,但依规定须交一定数额的米作为田赋,结果 民遂坐困.再如松江府,盛产棉花, 不种桑,不养蚕,而岁农赋桑、丝、棉折绢若干。 ②百姓不得不购买绢以输赋,造成 转展折阅,公私交弊。 ③从田赋运输角度来讲,明初输往京师等地的田赋须民间自运,道远耗费,往返劳费,连朱元璋自己也慨叹 民间租税,水陆窎远,送纳京师,实为艰难④。至于田赋中税粮的贮存更受客观条件限制,永乐中 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 ⑤,社会财富造成巨大浪费。就赋税分配而言, 国家经费,莫大于禄饷 ⑥,即主要供给宫廷消费及官僚、军队的俸饷。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交换的频繁,要满足从皇帝到军队的日益庞杂的需求,传统赋税科派的实物便显得十分原始和力不从心。 为了弥补这种缺陷,明太祖苦心孤诣,采取了两种补救措施。第一,扩大上供物料的派征。上供指为皇室提供贡品,主要是皇宫日常所需的副食及器皿等;物料指为工部、兵部等提供官手工业生产原料及军需物品。上供之物 任土作贡曰岁办 , 官出钱以市曰采办。 ⑦其科敛或按田粮,或按里甲。上供物料是统治阶级依仗政治暴力对百姓赤裸裸的掠夺,它不但没能解决实物赋税与国家财政需求之间的矛盾,反而大大加重百姓的负担。第二,扩大田赋折色的范围和规模。折色是指将应征的原定实物税改为其他实物税或货币税,它与 本色 相对应。通常 谓米麦为本色,而诸折纳税粮者谓之折色。 ①明初的折色主要缘于逋赋、灾伤、税粮贮运困难等因素(见表8),它的实施,不仅缓解了百姓在税粮交纳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保证了国家赋税收入,而且还能满足国家财政支用中的不求需求,货币税所表现的灵活性是实物税无法比拟的。 ① 《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 ② 《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 ① 乾隆《昆山新阳合志》卷六,《田赋》。 ② 《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二一,《松江府志》。 ③ 《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六,归有光:《与邑令论三区赋役水利书》。 ④ 《皇明诏令》卷一,《初元大赦天下诏》。 ⑤ 《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 ⑥ 《明史》卷八二,《食货志六》。 ⑦ 《明史》卷八二,《食货志六》。 明初,田赋折色成货币从总体上说在整个折色中所占比例并不大,货币田赋在田赋总额中所占比重也甚小,按方家推测,宣德朝只占0。0049%,这与商品货币经济的长足发展和日益活跃的经济形势是不协调的。随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复苏,农业、手工业生产中剩余劳动逐步增加,特别是生产规模扩大,社会交换频繁,社会财富增殖速度加快,商品经济逐渐摆脱了传统的紧密依赖于国家权力和财力的状况而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货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渐提高。以正统六年明英宗 弛用银之禁 的标志,白银正式作为一般等价物参与商品流通,它迅速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将王公、庶民等不同程度地拖入商品货币经济的漩涡。因此田赋货币化作为一种要求必然促使田赋折色制这一临时补苴举措呈现进一步扩大和制度化之势。 事实上,明中叶这种形势已很明显,突出地体现在税粮折银价不断上升。但传统封建社会针对情况变化调整政策的迟滞性是其一贯特征。由实物科敛到货币折色的大规模转变中,商品经济仅起到催生剂的作用。 导致田赋货币化成为现实的直接契机是俸帖的贱卖。俸禄是田赋分配中的最主要表现形式,明初百官俸禄以支付米麦布等实物为主。在商品交换逐渐频繁的条件下,为满足生活的多种需要,官僚们不得不 辄以米易货 ①。 但最令百官头痛的是俸禄支取问题:朱元璋曾下令百官之俸皆取自江南官田,及成祖迁都北京后,因为漕运不便,百官俸米皆令赴南京关支,由政府发给领取俸禄的凭证——俸帖。但是由于路途遥远,往返劳费,一般情况下官员领帖后即卖与商人赴领, 每十石止值银一二两 ②,结果是 朝庭虚縻廪禄,各官不得实惠 ,国家财政体系中供给物品与需求物品相脱离,矛盾对立,统治阶级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占支配地位的阶级关系不仅决定赋税的性质,而且也决定其分配形式。统治集团内部要求改革赋税征调方式的呼声不断高涨。 正统元年八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周铨上疏: 行在各卫官员俸粮在南京者,差官支给,本为便利。但差来者将各官俸米,贸易物货,贵卖贱酬,十不及一,朝廷虚费廪禄,各官不得实惠,请令该部各会计岁禄之数,于浙江、江西、湖广、南直隶不通舟楫之处,吾随土产折收布、绢、白金,赴京充俸。 巡抚江西侍郎赵新和少保兼户部尚书黄福等也先后上疏提出类似建议③。周铨等人的主张得到大学士杨士奇等人的首肯,行在户部尚书胡 还援引 太祖曾折纳税粮于陕西、浙江,民以为便 ④的祖例以证明其可行性。在众臣的一致赞成下,明英宗 遂放其制,米麦一石,折银五分。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凡米麦四百余万斤,折银百余万两,入内承运库,谓之金花银。 ① ① 《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 ① 《续文献通考》卷二二,《田赋》。 ②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二,《明官俸最薄》。 ③ 《明英宗实录》卷二一。 ④ 《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 金花银的出现,使我国赋税征调制度向前跨跃了一大步。尽管明代之前也曾出现过田赋折银,如宋仁宗时曾下令将陈州夏税所征小麦折变成现钱②,宋神宗熙宁十年也有过田赋输银的记载③,但都是临时性的应急措施。而金花银则开创了以银为正赋(即田赋货币化)的制度化,此后大面积折征例定,田赋的货币折征成为赋税征调的发展趋势。 金花银是生产力发展和商品货币经济冲击的结果。金花银的推广,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为金花银的折征必须以国家实物储备为基础,任何封建政府也不可能将其国家财政流转完全依托于市场。同时,尽管明中叶白银已成为主要货币,但从总量上讲白银仍不敷使用,若一蹴而就,使田赋全部征银,势必会物贱银贵,动摇传统农业的基础地位,引发社会危机。所以金花银只有在明政府的干预下自南向北,渐次推广开来。在江南地区得到周忱等人的有力贯彻,他们将金花银与解决官田重赋结合起来,民田科则较轻,令征本色实物,官田科则较重,令改纳金花银、布匹等,金花银成为调节均衡官田民田赋税的重要手段,加速了官田的私有化进程。在北方,成化廿二年李敏任户部尚书, 请畿辅、山西、陕西州县岁输粮各边者,每粮一石征银一两,以十九轮编,依时值折,军饷有余则召籴以备军兴。帝从之,自是北方二税皆折银 ④。到了成化、弘治以后,各地方除了正赋中拥有一定的金花折纳数额外,一些临时性的田赋折征亦十分频繁。从政府岁进金花银总量来分析,正统时一般岁征金花814000多两①,到正德初以岁入言之,夏税共该555000余两,秋粮944800余两,金花银995000多两②。国家赋税收入中金花银所占比例明显上升。 与金花银相辅的是漕粮折银。明代漕粮主要出自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河南、山东等地,它是为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由政府规定自水路运往京师供官军食用的粮食,是实物田赋的一种表现形式。明初漕粮数额主要视京师驻军多寡而定,自从成化八年将全国漕粮总额固定为400万石以后③,为了保证京师充足的粮食供应,明政府加强了对漕粮的管理,严格控制漕粮的蠲赦和改折。但是漕粮制度本身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明中叶以后自然灾害频繁,百姓穷困交加,流离失所,各地区很难以保证供给足够的漕粮数额。缺船载运、漕船受阻、官仓储满等,也会影响漕运的正常进行。再加上政治腐败,漕运制度本身亦遭到很大破坏。客观与主观的限制,迫使明政府在确保漕运总额不受亏损的情况下,有条件、有限额地扩大漕粮折征。明初漕粮以折征布帛为主,而正统以后兼收白银和布帛,尤以白银为主。明中叶漕粮折银规模的扩大表现在:首先是折银频繁。弘治五年苏、松诸府连岁荒歉,户部尚书叶淇请求将漕米折银推行诸府, 灾重者石七钱,稍轻者石仍一两. 自后岁灾,辄宜折银 ④,此后便形成 无岁不有灾伤,则无岁不有折兑,此其因灾伤而折兑者,常例也。 ①至于由交通不便、仓储原因、 地不产米 等因素促成的漕粮折色更是屡见不鲜。其次是漕粮折色地域的扩大,数额的上升。成化以前漕运行兑运之法,兑运之中,湖广、山东、河南折色177700石②。正德二年 浙江、江西、湖广正兑米35万石折银解京。 ③这种大面积高数额的漕粮折色是明初根本无法比拟的。漕粮折色规模的扩大还表现在漕粮永折的出现和发展。万历廿三年,南直隶的嘉定县以 土不宜稻,令漕粮永折。 ④翌年,应天府高淳县以水患改闸筑坝,将该县漕粮16850石照依嘉定县近例永远改折⑤。据方家推算,明中后期漕粮永折的编派数额高达30至36万石⑥。 ① 《盐乘》卷五,《食货志》。 ② 《包孝肃奏议》卷七,《请免除陈州折纳现钱疏》。 ③ 《续文献通考》卷二,《田赋》。 ④ 《明史》卷一八五《李敏传》。 ① 王鏊:《震译长语》卷上,《食货志》。 ② 韩文:《为缺乏银两库空虚之事》,《明经世文编》卷八五。 ③ 《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 明中叶以折色为发端,以金花银为主、漕粮折色为辅的田赋货币化改革,还推动了力役向折银方向发展。事实上早在明初就曾有过力役折纳货币的记载,永乐初夏元吉在浙西治水,曾征收 淘河夫银 ⑦,成祖迁都后,因为百官俸饷须到南京支纳,实际上俸饷已变相削减,为补生计之不足,配属于官僚个人的皂隶之役往往被改为折柴薪银代纳。明中叶之后,商品经济的发展,白银流通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力役折交白银。及均徭法推广,经常性的杂役从其他杂泛差役中独立出来,并折合为各项工食价银两。正德元年均徭出现力差、银差之分,纳银代役已是大势所趋。随着时代的推移,银差日益增多,力差逐渐减少。迨至张居正一条鞭 改革,赋役合并,普遍用银折纳。与此同时,匠户的轮班制也逐渐为班匠银所取代。力役折银,松解了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使他们在交纳一定数额的折役银之后可以自由从事生产活动,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赋税征调方式的嬗变,推动了明中叶商品经济的繁荣活跃。田赋的货币化促使纳税户为了交纳赋税,必须将农产品和地租投放市场,换取货币,即 输赋之金,必负米出易 ①,加速了农产品的商品化进程。田赋征收白银,使货币成为衡量国库收入的依据,传统的价值观念发生动摇,不重田土,逐末求利,弃儒从商,所在有之,社会经济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田赋货币化反过来对商品货币经济的刺激作用,使明中叶之后手工业、商业发展迅猛,在江南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涌现出一批专业市镇,推动了社会的繁荣。 田赋货币化也加深了明王朝国家财政危机。明初国家财政收支由户部一元化领导,宫廷的耗费亦由户部将天下田赋汇总后按一定比例拨给。金花银出现之后,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发生很大变化,原来贮坑治税的内承运库改贮金花银,田赋折色的百万两金花银, 自给武臣禄十余万两外,皆为御用 ②,内承运库事实上成为宫廷的内库。正统七年,户部又设太仓库, 各直省派剩麦米,十库中绵丝绢布及马草、盐课、关税凡折银者,皆入太仓库。籍没家财,变卖田产,追收店钱,援例上纳者,亦皆入焉 ③。太仓库的设立,使得国家财政收支管理一分为二,一为宫廷财政体系,一为户部财政管理体系,原本属于国家财政收入的金花银变成了皇帝的私有财产,加剧了明王朝的财政危机。再加上明中叶以后几代皇帝多奢侈糜费,大兴土木,赏赐无度,使内库亏虚,宫廷财政收支捉襟见肘。弘治时,府供应繁多,每收太仓银入内库 ①, 正德时内承运库中官,数言内府财力不充,请支太仓银,户部执奏不能沮。 ②原来专备兵荒及听征马匹草价、军士冬衣布匹之用的太仓银大量挪作宫廷消耗,使得明中叶后王朝的财政状况更加恶化。 ④ 《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 ① 唐顺之:《唐荆川广集》卷五,《与李龙冈邑令书》。 ② 《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 ③ 《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 ④ 《明神宗实录》卷二八七。 ⑤ 《明神宗实录》卷二九四。 ⑥ 鲍彦邦:《明代漕粮折色的派征方式》,《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 1期。 ⑦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一四《史十》。 ① 何乔远:《闽书》卷三八,《风俗》。 ② 《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 ③ 《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 ① 《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 ② 《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
2023-06-25 02:36:532

清朝时期有哪些税收?

清朝时期有传统的田赋、矿税、盐课、茶税及各种工商杂税。清代的税制以鸦片战争为分水岭,分出前期与后期。前期沿着历史传统道路发展;后期因鸦片战争失败、外国列强打开中国大门而被迫开始改弦易辙。前期在税制上最突出的事件为“摊丁入亩”。明代一条鞭法没有彻底解决地丁合一问题,人丁和田赋仍是两个税目。清代经康、雍、乾三朝,摊丁入亩终于在全国铺开,完成了地与丁、赋与役一统于田亩征银的历史任务。到此,两千年来一直纠缠不清的税人与税地及人头税问题总算在法律上得以解决。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制,应是中国古典税制的终结。鸦片战争后,税制开始出现质的变化,走出一条似可称为“中学为本、西学为用”的税制变更道路。即旧的传统仍保留着,但为适应国门被打开的局面,开始逐步吸收西方资本主义税收的内容和形式。这种变动的主要驱动力是外国资本列强的侵入和强制,形成一种半封建专制半殖民地的税制形态。鸦片战争以后,清代税收最大的变化是:两千年来一直作为国家财政收入命根的田赋,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例急剧下降,逐步退为地方税;而五口通商后新设的海关(初称“洋关”)的关税收入在国家财政总收入中的比例急剧上升,成为国家主要收入。从1842年到清朝覆灭,中国境内共设有60余个海关。税收的半封建专制形态主要表现为,在标榜“轻徭薄赋”的同时,不顾百姓死活,以各种强制手段增加传统的田赋、矿税、盐课、茶税及各种工商杂税,甚至采用借税、厘金、义谷等手段横征暴敛。
2023-06-25 02:37:011

满清入关后,总结前明亡国故事,进行了哪些改革呢?

改革? 有很多地方还不如明朝,比如最明显的就是军事科技,清末的时候还不如明末.
2023-06-25 02:37:092

谁知道封建社会都收那些税啊?

一、盐专卖  太祖朱无璋在称吴王时(公元1367年),即立盐法,实行征税制,令商人贩卖,税率为二十分之一,所得盐税,以充军饷。不久又加倍征税,后听胡深之议,税率复旧。建明之后,实行专卖之制。  (一)盐的产、销制度  明朝盐的产制:制盐民户称灶户,按户计丁,称盐丁;按丁规定产盐定额,也称正盐或正课;正课之外所余之盐,称余盐。明初,为鼓励盐的生产,注意优恤灶户,给灶户划拨草场,以供樵采;可耕之地,许灶户开垦,并免灶户杂役。以后,盐场设立总催官,负责办盐课,督促生产。总催官多刻剥灶户,致使盐丁贫乏,英宗正统时(公元1436-1449年),灶户不甚总催官的剥削,纷纷逃亡,流移转徒,仅松江一地负盐课六十余万引,盐产量大减。  灶户生产的盐包括正盐、余盐,一律缴给官府,称为盐课;灶户纳盐课之后,官府给以工本米:正盐每引四百斤,支工本米一石;余盐每引二百斤,支工本米一石。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工本米折钞发给,但各地折钞比价不一,淮、浙每引二贯五百文,河间、广东、山东、福建、四川等地,每引二贯。  盐商向国家缴纳货币或实物,由官府发给引票,然后凭引就场支盐贩鬻。洪武初,每引四百斤,称大引;后改行小引,每引或一百斤,或二百斤。  成祖永乐以后,由于灶户逋逃很多,盐产量供不应求,盐商不得不在盐场守候支盐,以后盐商渐减少。英宗正统五年(公元1440年),令两淮、两浙、长芦盐,实行常股、存积制度。所谓常股,即按正常手续,凭引支盐的份额。常股价钱便宜,但需依次排队,等候支盐;所谓积存,即事先准备好食盐,收集在官,待边防急需粮储,即令商人运粮于边,凭引到场支盐。这种存积之盐价钱较贵,但不需要等候,人到即支。常股、存积制度初行之时,以每年所收盐课正额的十分之八为常股,十分之二为存积。盐商苦于在场守候,多买存积,于是多次变更常股、存积比例。  武宗以后,盐法渐坏,积引日增,盐利日减,万历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袁世振议行“钢法”,即将淮北盐场,按顺序排为十纲,一纲卖积引,九纲卖现引,十年之内疏销完毕。并设置纲册,凡领引盐商,皆登记入册。纲册有名者,可赴本钢盐场领盐,纲册无名者不得加入,于是盐商成为专得某场盐利的专商。食盐专商制度自此始。  (二)盐专卖制度  明朝的盐专卖主要实行民制、官收、就场专卖办法。专卖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开中法、计口授盐法、商专卖法。  1?开中法。所谓开中法,即召募商人输粮于边,由官府给盐的办法,也称纳米中盐法。此法源于宋代的折中法和元朝的入粟中盐法,实行此法的目的在于充实边疆的粮食储备。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六月,山西行省以大同所储之粮自山东陵县运至山西太和岭,路远而费用繁巨,建议令部人于大同仓输米一石、太原仓输米一石三斗,给淮盐一小引。朱元璋从其议,自此始行开中法,此后各行省边境,亦多效仿。但纳米与中盐的比例,各地不同,一般以地里远近而定等差。开中法袄地之后,国家节省了大量的转运之费,边疆粮饷也得到了保障,史称“有明盐法,莫善于开中。”由于开中法行效显著,于是不仅是粮粟,凡属国家急需物资,皆令商人纳中盐,由此而衍生出许多新的制度,如纳马中盐,纳钞中盐,纳钱中盐,纳布中盐等等。总之,国家需要什么,就开中什么,盐随时随地成为国家与商人交易的媒介纳布中盐等等。总之,国家需要什么,就开中什么,盐随时随地成为国家与商人交易的媒介  2?计口授盐法。在实行开中法的同时,曾实行计口授盐制度。洪武三年,令民在河南开封等处输米,以供军食,官府给盐以偿其价。每户大口给盐一斤,小口给大口之半;输米的多少,按地理远近定等差。  在计口授盐的基础上,又衍生出“户口食盐纳钞法”。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曾令扬州府泰州灶户,按照温、台、处三府则例,支官盐折纳钞贯。即受盐本应纳米,而折钞上纳州府泰州灶户,按照温、台、处三府则例,支官盐折纳钞贯。即受盐本应纳米,而折钞上纳  3?商专卖。商专卖是盐专商直接与灶户进行交易。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在袁世振行“纲法”的基础上,又行“仓盐折价”之法,即官府不再向灶户收盐,而令灶户按引纳银,商人则直接向灶户购盐而不经官,此种专卖制度,即属商专卖。自此国家将收盐、运销之权全部交给商人,这是食盐产、销制度的一大变化。  除上述三种盐制外,在个别地区曾实行过盐票法。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两浙偏僻之地,官商不能到达,于是令土著商人纳银领票取盐,到偏僻之地贩卖,土著商人每百斤盐纳银八分。此种制度不同于官专卖,而且多侵正课。  (三)盐课弊端  明初盐课制度尚较稳定,自武宗正德以后,吏治日益败坏,盐法亦渐趋紊乱。盐法的破坏,主要原因在于官吏的贪贿。正德时,权幸之徒,开以残盐(即堆放多年,经内雨销蚀而残留之盐)为名,夹带好盐。权幸以低价购买上等好盐,侵碍盐课,也坏乱了盐法,以后又有零盐(即开中未尽的剩盐)、所盐(灶户交售余盐,称量后有余部分,及批验所检斤时没收的超量引盐,堆放在批验所内)等名目,都是官宦搜刮盐利的手段。此外,官府措置也有许多弊病,如不按时开中,致使米价腾贵,盐价增长十倍,而灶户工本不及盐价的十分之一,致使私盐盛行等等,都使盐法遭到破坏。  二、茶税与茶专卖  明茶课制度起源于朱元璋建明以前。公元1366年朱元璋令商人于产茶之地买茶,纳钱清引,每引茶百斤,输钱二百文,不够一引者,称畸零,给由贴。以后,又定每引茶一道,输钱千文,可贩茶一百斤;茶由一道,输钱六百文,可贩茶六十斤;以后又改令每引一道纳钞一贯,凭引可贩茶一百斤。俟建明以后,遂定官茶、商茶之制。  (一)所谓官茶,即官府对茶的生产者课征的实物(茶)。洪武初,规定:“芽茶、叶茶各验直纳课,贩茶不拘地方。”洪武四年规定陕西汉中诸县茶树,十株官取其一。无主茶园,令军士采摘,十取其八。所课之茶,以易番马。有时所课之茶,也改征折色,但不多见。  以茶易马,即实行茶马法。茶马法始行于唐。明代,在河州、秦州、洮州、甘肃、岩州等地设茶马司,茶马司以茶向少数民族商人换取马匹,以助边政。以茶易马的比例,因各地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有茶马司的地方,上等马一匹易茶四十斤,中等马一匹易茶三十斤,下等马一匹易茶二十斤。  实行茶马法的意义在于充实边疆马匹,减省百姓养马的徭役,所以是茶的良法。  (二)商茶制度  所谓商茶,即茶商向官府交纳实物(或马、或米、或布),取得引目,凭引向茶户买的茶。明朝商茶一律实行茶引制度,只是因时因地不同,运用不同的茶引形式。如以米易茶,和以其它物资中茶的。以米易茶即纳米中茶法。此法行于洪武末。当时成都、重庆、保宁、播州设置茶仓四所,令商人纳米中茶。弘治七年,以陕西发生饥荒,也曾实行纳米中茶之法,以备赈济。又有运茶支盐法:即令商人运茶于甘州、西宁,然以以淮、浙的盐支付运费。此法行于宣德中。  (三)贡茶  贡茶,即地方直接上项给中央朝廷的茶。贡茶制度始于宋。明朝初年,天下贡额不固定。宜兴贡茶,宣德时,增至二十九万余斤。后来规定为四千斤。  三、坑冶课  明朝坑冶课主要包括金、银、铜、铁、铅、汞、朱砂、青绿(颜料)等。明初,不主张开矿,轻坑冶政策一直持续到仁宗。到万历时,矿政渐趋紊乱。  明朝金银之课,一般采用包税制,即规定某场一年应纳税额,责民交纳。明朝初年,金银之课甚轻。福建各银场税课仅二千六百七十余两,浙江岁课二千八百余两。永乐以后,银谭稍增,福建银课岁额三万二千八百余两。万历以后,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对金银的追求越来越迫切,于是以开银矿的名义,大肆掠夺百姓,坑冶之法由此而滥,并成为扰民的渊薮越来越迫切,于是以开银矿的名义,大肆掠夺百姓,坑冶之法由此而滥,并成为扰民的渊薮  明铁冶较宋元发达。洪武末,令民自由开采,国家抽课,三十分取二分,以后禁民私贩,私贩铁者如私盐法。  至于铜、汞、朱砂、青绿等矿,开采甚少,纳课甚微。  四、洒醋课  明初实行禁酒政策,直到后期,酒的生产也没有多大发展。由于酒的生产没有发展起来,所以洒课不占重要位置。而且酒税不上缴中央,令收贮于州县,以备其用,实质是一种地方税。酒税税额一般以酒贡为计算单位,每十块酒曲,收税钞、牙钱税、塌房钞各三进四十文,或征曲量的百分之二。醋在明朝已不属禁榷之物,征税亦甚轻。  五、商税  明朝初年,实行鼓励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所以商税制度简约。商税的征收机构为各地课税司局,国家对课税司局虽规定限额,但不务求增余。朱元璋认为:“税有定额,若以恢办为能,是剥削下民,失吏职也。”对不完成定额的税课司局,只核实而不问罪。课征办法因课征对象不同而异,对行商、坐贾贩卖的各类手工业品一般估算货物的价值,从价计征;对竹木柴薪之类,实行抽分;对河泊所产,征收鱼课。课征手段有本色,有折色。一般多以钞、钱缴纳。税率一般为三十分之一,且免税范围极广,凡嫁娶丧祭之物,自织布帛、农器、食物及既税之物,车船运自己的物品,以及鱼、蔬、杂果非市贩者皆可免税。只是买卖亩宅、牲畜要纳税,契纸要纳工本费(洪武二年规定每线契纸为工本费四十文)。为简化商税征收手续,还多次裁并税务机构。洪武十三年,一次裁并岁收额米不及五百石的税课司局三百六十四处,其税课由府州县带征。为了防止税课官吏的侵渔。规定在征收商税之地设置店历(即登记册),登记客南姓名 人数、行止日期等内容,以备核查;同时明示征收商税的货物名称,未标明需要税的货物,均行免税。  明初还采取了一系列便于商人交易的措施,如洪武初年,南京(当时为京师)军民的住房,均由官府供给,因城内住户过多,无空地以供商人贮存货物,商人皆贮货于船仓内或城外,这样既不便于商人交易,又易受牙人(经纪人)要挟,于是国家在南京沿江地方筑屋,名为塌房,以贮商货。凡至南京客商,皆贮货于此,交易时,只准买卖双方进入塌房,禁止牙行出入。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规定,在塌房贮货的客货,以三十分为率,须纳二分官收钱,即后人所的说“塌房税”。另取三十分之一的免牙钱和三十分之一的房钱,此二者均用于支付看守塌房者的费用,而不属于税。永乐时,又将这种办法实行于北京。  明朝新增商税税目有如下诸种:  1?市肆门摊税。市肆门摊税,始于仁宗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正月。当时,统治者认为钞法不通,是因为对客商所贮之货不征税及售货门市阻挠所致,于是便对两京以贩卖为主的蔬果园不论官种或私种,一律征税,对塌房、库房、店舍等贮货者亦开始征税,骡驴车雇装载者,也征税。这些税收均须以钞缴纳。这种税,称门肆门摊税,或称市肆门摊课钞。到宣德四年,市肆门摊课钞推行于全国,税课增加了五倍。此后,这种以流通钞法为目的而课征的商税,更成为经常性的税目。  2?钞关科。钞关税行于宣德四年,目的也在于通行钞法。所钞关税,即在郭县、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浒墅、九江、金沙州、临清、北新诸沿运河和沿江要地,设征税关卡,对“舟船受雇装载者,计所载料多寡、路近远纳钞。”所设的关,称钞关。钞关初设时,只征钞,后来时或征银,所征之钞或银,称钞关税。钞关税初行时,只对受雇装货的过往船只征税,税额按船的梁头座数和船身长度计算,这种税称船料或船钞。如遮阳船头长一丈一尺,梁头十六座,算作一百料。宣德四年规定每百料,收钞百贯,后减为六十贯。成化时,船料钱钞中半兼收。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定制以银缴纳,每银五厘,折钞一贯;银一分,折钱一文。船钞税一般不税货,只税船,惟临清、北新兼收货税,其所榷本色钞、钱归于内库,以备赏赐;折色银两、归于太仓,以备边储。  3?工关税。工关税,系由工部派官,在芜湖、荆州、杭州三关置抽分竹木局,设官抽分竹木,以其税充工部船舶营缮之用,故名工关税。后抽分局属户部,但仍由工部代营。抽分竹木局的抽分对像为客商贩运的柴草、竹、藤、木、炭等;税率因时代不同而有高低,因品种不同而为等差。如柴草之属,一般三十分取一;黄白藤等,一般三十分取二;松木、松板、檀木、梨木、木竹、木炭,一般十取其二。英宗正统时三十分取四,天顺时二十分取六,宪宗成化时十分取其一。工关税一般以实物缴纳,称本色;以后时有以银、钞缴纳者,称折色宗成化时十分取其一。工关税一般以实物缴纳,称本色;以后时有以银、钞缴纳者,称折色  4?商税杂敛。除上述三种主要税目外,尚有一些杂敛,如武宗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年)始征泰山碧霞元君祠香钱。又有门税,即在京城九门征收通过税。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于淮安征收过坝税,即对通过淮安坝之米麦杂粮所征之税,税额为一石征银一厘,以充军饷。穆宗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又每石搬运费一厘抽四五毫,叫脚抽。更从斛夫所得的每石工钱一厘五毫中抽取五毫,称斛抽。这些税征收数额甚微,但扰民滋甚。  明商税税额,弘治时课钞四千六百一十八万余贯,折银十三万八千五百四十两;嘉靖时,课钞五千二百零六万八千余贯;万历以后,横征暴敛剧增,所征课钞不可胜数。  六、市舶课  明朝市舶的含义与宋、元不同,宋、元对进行海上贸易的中外船只,均称市舶,明朝则专指在中国近海停舶之外国商船,商舶专指中国居民载土产运往海外贸易的商船。  明朝实行贡舶制度,即海外诸国来华贸易,必须向明朝廷进贡,进贡后则准其贸易,如不进贡则不准贸易。其市舶原则,既无财政目的,又无互通货贿的意义,唯以通好、怀柔为原则。在这种原则指导下,明朝对海外诸国来华贸易的货物,不征市舶课,有时官府对海舶带来的货物实行抽分,但却从优偿给其值,这种抽分实是官府高价收买而已。对于贡品,国家亦高于原价给其值。至于国内商船则实行禁海政策,一般严禁出海,只有官府派官率船出海,如郑和七下西洋即属于此。但其目的不在于进行贸易。只是招抚远人。明代也设有市舶司,但只负责贡舶管理和监视,通报敌情,不负责商舶的管理和征税。  商舶的发展是在明后期万历年间。万历二年(公元1574年)巡抚刘尧海以船税充饷,“岁以六千两为额”。于是制定海税禁约十七章。自此,唯不准去日本贩日货通倭寇,去其它海外诸国皆可。  征税的原则,有水饷、陆饷、加增饷之分。所谓水饷,即以船的广狭为准,饷出于商船;所谓陆饷,即以货之多寡,计值征饷,春饷出于铺商;所谓加增饷,即去吕宋岛(在今菲律宾)的商船返回时所携带的商品甚少,征收水饷、陆饷不多,故对这些船加征一百五十两,称加增饷。  商船税课,万历四年为一万两,十一年为二万两,二十二年增为二万九千余两。  七、明后期工商税对人民的扰害及人民反抗矿盐、税监的斗争  明初的工商税政策有利工商业的发展,但当工商业有了一定发展之后,统治者追求财富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他们不择手段地搜刮工商业者和广大消费者,致使工商税制度日趋紊乱,对人民的扰害也越来越大。尤其是矿税和商税,更成为百姓的沉重负担,严重阻滞了工商业的发展。  矿税之弊,源于太监领矿。英宗天顺时,曾派太监负责提督浙江、福建、云南、四川等银矿,宪宗成化中,开湖广金矿,“岁役民夫五十五万,死者无算,得金仅三十五两。”神宗成历二十四的(公元1545年)又大肆开矿,太监四出,皆给关防,他们假开采之名横索民财,陵轹州县。“时中官多横暴,而陈奉尤其。富家巨族则诬以资矿,良田美宅则指以为下有矿脉,率役围捕,辱及妇女,甚至断人手足投之江,其酷虐如此。”  自穆宗隆庆以后,凡桥梁、道路、关津皆私擅商税,罔利病民。神宗万历两宫三殿灾后,营建费用浩繁,于是大增天下商税,以充其费。万历二十六年设立榷税使,由太监担任,四出征税。“水行数十里,即树旗建厂(抽税机构)。视商贾懦者肆为攘夺,没其全资,负戴行李,亦被搜索,又立土商名目,穷乡僻坞,米盐鸡豕,皆令输税。”“九门税尤苛,举子皆不免,甚至击杀觐吏。”当时,“中官遍天下,非领税即领矿,驱胁官吏,务 削焉。”  太监以开矿、征税为名,勒索百姓,民不聊生,终于激起民变。万历时,民变事件各省均有,例如万历二十七年陈奉在荆州督税激起民变,至武昌又激起商民暴动,商民万余人将阿奉同党五、六人抛于江中;高淮在辽东督税,激起前卫屯军哗变及锦州松山军变;潘杨在江西为税监,激起景德镇窑工的反抗,烧毁官窑厂房;万历三十年高 在福建苛征市舶税激起民变,又督闽粤矿税,再次激起民变;杨荣在云南领矿,激起民变,民众万人,将杨荣投入火中;万历二十八年蔚州矿工暴动,潮州民变;万历二十七年,临清民变,杀死马堂的党羽三十余人;万历二十八年,孙隆在苏州征商,激起民变,击毙孙隆的爪牙二人,捶死税官多人十余人;万历二十八年,孙隆在苏州征商,激起民变,击毙孙隆的爪牙二人,捶死税官多人
2023-06-25 02:37:193

清朝时期的税收有哪些

农业税;这个改革开放了一直在收呢,直到最近才取消啊。再就是少量对商人征收的杂税,相当于现代的“工商税”;有些省份,如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奉天(辽宁)要向京城缴纳白米,供宫廷消费、百官俸禄、军饷支付和民食调剂,称漕粮。老百姓要向国家交纳的税收主要就是这三种。后来又与赔款呢,有些省加大了征税额度。厘金, 中国自清代至中华民国初年征收的一种商业税﹐因其初定税率为1厘(1%)﹐故名厘金。又称厘捐﹑厘金税。 厘金创行于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实即一种值百抽一的商业税,百分之一为一厘故称厘金。在全国通行后,不仅课税对象广,税率也极不一致,且不限于百分之一。有的高达百分之二十以上,有部分货物实行人量抽厘
2023-06-25 02:37:403

书何易于文言文翻译

1. 《书何易于》的古文翻译 何易于曾经做益昌县县令。 益昌县离刺史的治所四十里,县城在嘉陵江南岸。有一次,刺史崔朴乘着春光明媚,带了许多宾客,坐着大船,唱歌喝酒,从上游放舟东下,船一直到益昌县附近。 船到,就下令要民夫拉纤。何易于就把朝版插在腰带里,拉着纤,与几个民夫一起拉着船,跑上跑下奔忙。 刺史发现县令在拉纤,很吃惊,问他为什么。何易于说:“现在正是春天,百姓不是忙于春耕,就在侍弄春蚕,一点点时间都不能损失。 易于是您主管下的县令,现在没啥事干,可以来承当这个差使。”刺史听了,和几个宾客跳出船舱,上岸骑马一起回去了。 昌县的百姓多数在附近山上种茶树,收了茶叶赚得的钱完全归自己。正遇到盐铁官具奏朝廷要严格执行专卖制度,皇帝下诏书说,凡专卖物品生产地的官员,不准为百姓隐瞒。 诏书贴到县里,何易于看了诏书说:“益昌不征茶税,百姓都还没法活命,何况要增加税赋去害百姓呢!”他下令要差役把诏书铲掉。差役争辩说:“皇上的诏书说,‘官员不准为百姓隐瞒",现在铲去诏书,比隐瞒的罪名更重。 我不过丢一条命,大人您难道不会因此而流放到海角天涯?”何易于说:“难道我为了保自己的命而使一县的百姓都受苦难?我也不让你们承担罪名。”他就自己放火,把诏书的木牌烧掉了。 州里的观察使知道了这事的经过,因为何易于勇于挺身为百姓,到底也没有把这事上报而弹劾他。 本县百姓死了,死者的儿子年幼、家业破败无力办丧葬的,何易于常常拿出自己的官俸钱,叫手下人给那家办丧事。 百姓来缴租税,其中有头发花白、弯腰偻背拄拐杖的,何易于一定招他过来给他吃东西,问他政治上什么事办得对、什么事办得不对。百姓有事争讼,何易于都亲自和他们谈话,给他们分清是非黑白,犯了罪的,小罪就劝导,大罪就杖打,都当场打发回去,不把他们交给狱吏。 他治理益昌三年,牢狱里没有一个罪犯,百姓不知道什么是徭役。以后调派到锦州罗江任县令,治理的方法和在益昌一样。 当时,已故的宰相裴公正担任锦州刺吏,特别赞赏何易于的政绩。裴公曾经下到罗江去视察他办理公务,带的随从不超过三个,他就是这样清楚地知道何易于的廉洁俭约的。 会昌五年,我路过益昌。有百姓详细告诉我何易于怎样治理政务,并且说:“皇上设立考绩制度来勉励官吏,可是何易于仅仅考到中上级,这是为什么呢?”我问:“何易于催缴赋税做得怎样?”回答说:“向上级申请宽放期限,不去严厉勒逼百姓,不让他们低价卖出粮食丝绸。” “他催服劳役做得怎样?”回答说:“县里开支费用不够,就把自己的官俸拿出来贴补,宽放贫苦百姓的劳役。”路过有权势的人物,他怎样招待?”回答说:“供应车马,给具证明,其他什么也没有。” “捕捉盗贼怎样?”回答说:“全县没有发生过盗贼案件。”我说:“我在京城里,每年听到给事中考核州县官吏,说是:‘某县县令某人,考绩得某级,可以得到某官。 "问那些官员的政绩,就说:“某人催缴赋税有成绩,比限期提早完成,某人监督劳役有功劳,能为官府节省开支费,某人所管县是交通要道,往来路过官员都说他接待得好;某人一年能抓到多少盗贼。"县令的考绩,就是这样子的。” 那百姓听了我的介绍,一句不说,笑着走开了。 我认为如今在朝廷掌权的人,都懂得要迫切搜求人才。 到急需补充官员的时候,就说:“我担心没有好官可以共同治理。"受到皇命叫荐举贤才,就说:“我担心找不到人去完成皇命。 "等到有了好官贤才,有几个人能够赏识?再说,象何易于这样的好官,即使活着得不到什么,他死后一定美名流传,因为我们还有史官呢。 2. 有没有人知道《书何易于》的翻译啊 何易于曾经做益昌县县令。益昌县离刺史的治所四十里,县城在嘉陵江南岸。有一次,刺史崔朴乘着春光明媚,带了许多宾客,坐着大船,唱歌喝酒,从上游放舟东下,船一直到益昌县附近。船到,就下令要民夫拉纤。何易于就把朝版插在腰带里,拉着纤,与几个民夫一起拉着船,跑上跑下奔忙。刺史发现县令在拉纤,很吃惊,问他为什么。何易于说:“现在正是春天,百姓不是忙于春耕,就在侍弄春蚕,一点点时间都不能损失。易于是您主管下的县令,现在没啥事干,可以来承当这个差使。”刺史听了,和几个宾客跳出船舱,上岸骑马一起回去了。 昌县的百姓多数在附近山上种茶树,收了茶叶赚得的钱完全归自己。正遇到盐铁官具奏朝廷要严格执行专卖制度,皇帝下诏书说,凡专卖物品生产地的官员,不准为百姓隐瞒。诏书贴到县里,何易于看了诏书说:“益昌不征茶税,百姓都还没法活命,何况要增加税赋去害百姓呢!”他下令要差役把诏书铲掉。差役争辩说:“皇上的诏书说,‘官员不准为百姓隐瞒",现在铲去诏书,比隐瞒的罪名更重。我不过丢一条命,大人您难道不会因此而流放到海角天涯?”何易于说:“难道我为了保自己的命而使一县的百姓都受苦难?我也不让你们承担罪名。”他就自己放火,把诏书的木牌烧掉了。州里的观察使知道了这事的经过,因为何易于勇于挺身为百姓,到底也没有把这事上报而弹劾他。 3. 《书何易于》的古文翻译 翻译: 何易于曾经做益昌县县令。益昌县离刺史的治所四十里,县城在嘉陵江南岸。有一次,刺史崔朴乘着春光明媚,从上游,带了许多宾客,坐着大船,唱歌喝酒,放舟东下,船一直到益昌县附近。船到,就下令要民夫拉纤。何易于就把朝版插在腰带里,拉着纤,与几个民夫一起拉着船,跑上跑下奔忙。刺史发现县令在拉纤,很吃惊,问他为什么。何易于说“现在正是春天,百姓不是忙于春耕,就在侍弄春蚕,一点点时间都不能损失。易于是您主管下的县令,现在没啥事干,可以承当这个差使。”刺史听了,和几个宾客跳出船舱,上岸骑马一起回去了。 昌县的百姓多数在附近山上种茶树,收了茶叶赚得的钱完归自己。正遇到盐铁官具奏朝廷要严格执行专卖制度,皇帝下诏书说,凡专卖物生产地的官员,不准为百姓隐瞒。诏书贴到县里,何易于看了诏书说“益昌不征茶税,百姓都还没法活命,何况要增加税赋去害百姓呢!”他下令要差役把诏书铲掉。差役争辩说“皇上的诏书说,‘官员不准为百姓隐瞒",现在铲去诏书,比隐瞒的罪名更重。我不过丢一条命,大人您难道不会因此而流放到海角天涯?”何易于说“难道我为了保自己的命而使一县的百姓都受苦难?我也不让你们承担罪名。”他就自己放火,把诏书烧掉了。州里的观察使知道了这事的经过,因为何易于勇于挺身为百姓,最终也没有把这事上报而弹劾他。 原文: 何易于尝为益昌令。县距刺史治所四十里,城嘉陵江南。刺史崔朴尝乘春自上游,多从宾客歌酒,泛舟东下,直出益昌旁。至则索民挽①舟。易于即腰笏②,引舟上下。刺史惊问状。易于曰“方春,百姓不耕即蚕,隙不可夺。易于为属令,当其无事,可以充役。”刺史与宾客跳出舟,偕骑还去。 益昌民多即山树茶,利私自入。会盐铁官奏重榷管③,诏下所在不得为百姓匿。易于视诏曰“益昌不征茶,百姓尚不可活,矧④厚其赋以毒民乎!”命吏刬去。吏争曰“天子诏‘所在不得为百姓匿",今刬去,罪益重。吏止死,明府公宁免窜海裔耶?”易于曰“吾宁爱一身以毒一邑民乎?亦不使罪蔓尔曹。”即自纵火焚之。观察使闻其状,以易于挺身为民,卒不加劾。 4. 书何易于 译文 原文] 何易于尝为益昌令。县距刺史治所四十里,城嘉陵江南。刺史崔朴尝乘春自上游,多从宾客歌洒,泛舟东下,直出益昌旁。至则索民挽舟。易于即自腰笏,引舟上下。刺史惊问状。易于曰:“方春,百姓不耕即蚕,隙不可夺。易于为属令,当其无事,可以充役。”刺史与宾客跳出舟,偕骑还去。 益昌民多即山树茶,利私自入。会盐铁官奏重榷管,诏下所在不得为百姓匿。易于视诏曰:“益昌不征茶,百姓尚不可活,矧厚其赋以毒民乎!”命吏铲去。吏争曰:“天子诏‘所在不得为百姓匿",今铲去,罪益重。吏止死,明府公宁免窜海裔耶?”易于曰:“吾宁爱一身以毒一邑民乎?亦不使罪蔓尔曹。”即自纵火焚之。观察使闻其状,以易于挺身为民,卒不加劾。 [译文] 何易于曾经做益昌县县令。益昌县离刺史的治所四十里,县城在嘉陵江南岸。有一次,刺史崔朴乘着春光明媚,带了许多宾客,坐着大船,唱歌喝酒,从上游放舟东下,船一直到益昌县附近。船到,就下令要民夫拉纤。何易于就把朝版插在腰带里,拉着纤,与几个民夫一起拉着船,跑上跑下奔忙。刺史发现县令在拉纤,很吃惊,问他为什么。何易于说:“现在正是春天,百姓不是忙于春耕,就在侍弄春蚕,一点点时间都不能损失。易于是您主管下的县令,现在没啥事干,可以来承当这个差使。”刺史听了,和几个宾客跳出船舱,上岸骑马一起回去了。 昌县的百姓多数在附近山上种茶树,收了茶叶赚得的钱完全归自己。正遇到盐铁官具奏朝廷要严格执行专卖制度,皇帝下诏书说,凡专卖物品生产地的官员,不准为百姓隐瞒。诏书贴到县里,何易于看了诏书说:“益昌不征茶税,百姓都还没法活命,何况要增加税赋去害百姓呢!”他下令要差役把诏书铲掉。差役争辩说:“皇上的诏书说,‘官员不准为百姓隐瞒",现在铲去诏书,比隐瞒的罪名更重。我不过丢一条命,大人您难道不会因此而流放到海角天涯?”何易于说:“难道我为了保自己的命而使一县的百姓都受苦难?我也不让你们承担罪名。”他就自己放火,把诏书的木牌烧掉了。州里的观察使知道了这事的经过,因为何易于勇于挺身为百姓,到底也没有把这事上报而弹劾他。 5. 文言文阅读《书何易于》及答案 原文: 何易于尝为益昌令,县距刺史治所四十里,城嘉陵。 江南刺史崔朴,尝乘春自上游多从宾客,歌酒泛舟东下,直出益昌旁。至则索民挽舟,易于即腰笏引舟上下。 刺史惊问状,易于曰:“方春,百姓不耕即蚕,隙不可夺。易于为属令,当其无事,可以充役。” 刺史与宾客跳出舟,偕骑还去。益昌民多即山树茶,利私自入。 会盐铁官奏重榷管,诏下所在不得为百姓匿。易于视诏曰:“益昌不征茶,百姓尚不可活,矧厚其赋以毒民乎!”命吏铲去。 吏争曰:“天子诏所在不得为百姓匿,今铲去,罪愈重,吏止死,明府公免窜海裔耶?”易于曰:“吾宁爱一身以毒一邑民乎?亦不使罪蔓尔曹。”即自纵火焚之。 观察使闻其状,以易于挺身为民,卒不加劾。邑民死丧,子弱业破,不能具葬者,易于辄出俸钱,使吏为办。 百姓入常赋,有垂白偻杖者,易于必召坐与食,问政得失。庭有竞民,易于皆亲自与语,为指白枉直。 罪小者劝,大者杖。悉立遣之,不以付吏。 治益昌三年,狱无系民,民不知役。改绵州罗江令,其治视益昌。 是时故相国裴公刺史绵州,独能嘉易于治。尝从观其政,道从不过三人,其察易于廉约如是。 会昌五年,樵道出益昌,民有能言何易于治状者。且曰:“天子设上下考以勉吏,而易于考止中上。 何哉?”樵曰:“易于督赋如何?”曰:“止请常(一作贷)期,不欲紧绳百姓,使贱出粟帛。”“督役如何?”曰:“度支费不足,遂出俸钱,冀优贫民。” “馈给往来权势如何?”曰:“传符外一无所与。”“擒盗如何?”曰:“无盗。” 樵曰:“余居长安,岁闻给事中校考,则曰某人为某县,得上下考,某人由上下考得某官。问其政,则曰某人能督赋,先期而毕。 某人能督役,省度支费。某人当道,能得往来达官为好言。 某人能擒若干盗,反若干盗。县令得上下考者如此。” 邑民不对,笑去。樵以为当世在上位者,皆知求才为切。 至於缓急补吏,则曰吾患无以共治。膺命举贤,则曰吾患无以塞诏。 及其有之,知者何人哉!继而言之,使何易于不有得於生,必有得於死者,有史官在。翻译: 何易于曾经做益昌县县令。 益昌县离刺史的治所四十里,县城在嘉陵江南岸。有一次,刺史崔朴乘着春光明媚,带了许多宾客,坐着大船,唱歌喝酒,从上游放舟东下,船一直到益昌县附近。 船到,就下令要民夫拉纤。何易于就把朝版插在腰带里,拉着纤,与几个民夫一起拉着船,跑上跑下奔忙。 刺史发现县令在拉纤,很吃惊,问他为什么。何易于说:“现在正是春天,百姓不是忙于春耕,就在侍弄春蚕,一点点时间都不能损失。 易于是您主管下的县令,现在没啥事干,可以来承当这个差使。”刺史听了,和几个宾客跳出船舱,上岸骑马一起回去了。 昌县的百姓多数在附近山上种茶树,收了茶叶赚得的钱完全归自己。正遇到盐铁官具奏朝廷要严格执行专卖制度,皇帝下诏书说,凡专卖物品生产地的官员,不准为百姓隐瞒。 诏书贴到县里,何易于看了诏书说:“益昌不征茶税,百姓都还没法活命,何况要增加税赋去害百姓呢!”他下令要差役把诏书铲掉。差役争辩说:“皇上的诏书说,‘官员不准为百姓隐瞒",现在铲去诏书,比隐瞒的罪名更重。 我不过丢一条命,大人您难道不会因此而流放到海角天涯?”何易于说:“难道我为了保自己的命而使一县的百姓都受苦难?我也不让你们承担罪名。”他就自己放火,把诏书的木牌烧掉了。 州里的观察使知道了这事的经过,因为何易于勇于挺身为百姓,到底也没有把这事上报而弹劾他。本县百姓死了,死者的儿子年幼、家业破败无力办丧葬的,何易于常常拿出自己的官俸钱,叫手下人给那家办丧事。 百姓来缴租税,其中有头发花白、弯腰偻背拄拐杖的,何易于一定招他过来给他吃东西,问他政治上什么事办得对、什么事办得不对。百姓有事争讼,何易于都亲自和他们谈话,给他们分清是非黑白,犯了罪的,小罪就劝导,大罪就杖打,都当场打发回去,不把他们交给狱吏。 他治理益昌三年,牢狱里没有一个罪犯,百姓不知道什么是徭役。以后调派到锦州罗江任县令,治理的方法和在益昌一样。 当时,已故的宰相裴公正担任锦州刺吏,特别赞赏何易于的政绩。裴公曾经下到罗江去视察他办理公务,带的随从不超过三个,他就是这样清楚地知道何易于的廉洁俭约的。 会昌五年,我路过益昌。有百姓详细告诉我何易于怎样治理政务,并且说:“皇上设立考绩制度来勉励官吏,可是何易于仅仅考到中上级,这是为什么呢?”我问:“何易于催缴赋税做得怎样?”回答说:“向上级申请宽放期限,不去严厉勒逼百姓,不让他们低价卖出粮食丝绸。” “他催服劳役做得怎样?”回答说:“县里开支费用不够,就把自己的官俸拿出来贴补,宽放贫苦百姓的劳役。”路过有权势的人物,他怎样招待?”回答说:“供应车马,给具证明,其他什么也没有。” “捕捉盗贼怎样?”回答说:“全县没有发生过盗贼案件。”我说:“我在京城里,每年听到给事中考核州县官吏,说是:‘某县县令某人,考绩得某级,可以得到某官。 "问那些官员的政绩,就说:“某人催缴赋税有成绩,比限期提早完成,某人监督劳役有功劳,能为官府节省。 6. 书何易于文言文阅读答案 何易于是个怎样的人 何易于尝为益昌令.县距刺史治所四十里,城嘉陵江南.刺史崔朴尝乘春自上游,多从宾客歌洒,泛舟东下,直出益昌旁.至则索民挽舟.易于即自腰笏,引舟上下.刺史惊问状.易于曰:“方春百姓不耕即蚕隙不可夺易于为属令当其无事可以充役.”刺史与宾客跳出舟,偕骑还去. 益昌民多即山树茶,利私自入.会盐铁官奏重榷筦,诏下所在不得为百姓匿.易于视诏曰:“益昌不征茶,百姓尚不可活,矧厚其赋以毒民乎!”命吏刬去.吏争曰:“天子诏‘所在不得为百姓匿",今刬去,罪益重.吏止死,明府公宁免窜海裔耶?”易于曰:“吾宁爱一身以毒一邑民乎?亦不使罪蔓尔曹.”即自纵火焚之.观察使闻其状,以易于挺身为民,卒不加劾. 邑民死丧,子弱、业破不能具葬者,易于辄出俸钱,使吏为办.百姓入常赋,有垂白偻杖者,易于必召坐与食,问政得失.庭有竞民,易于皆亲自与语,为指白枉直.罪小者劝,大者杖,悉立遣之,不以付吏.治益昌三年,狱无系民,民不知役.改锦州罗江令,其治视益昌.是时故相国裴公出镇锦州,独能嘉易于治.尝从观其政,道从不过三人,其察易于廉约如此. 会昌五年,樵道出益昌,民有能言何易于治状者,且曰:“天子设上下考以勉吏,而易于考止中上,何哉”?樵曰:“易于督赋如何”?曰:“止请贷期,不欲紧绳百姓,使贱出粟帛.”“督役如何?”曰:“度支费不足,遂出俸钱,冀优贫民.”“馈给往来权势如何?”曰:“传符外一无所与.”“擒盗如何?”曰:“无盗.”樵曰:“余居长安,岁闻给事中校考,则曰:‘某人为某县,得上下考,由考得某官."问其政,则曰:‘某人能督赋,先期而毕;某人能督役,省度支费;某人当道,能得往来达官为好言;某人能擒若干盗."县令得上下考者如此.”邑民不对,笑去. 樵以为当世在上位者,皆知求才为切.至于缓急补吏,则曰:吾患无以共治.膺命举贤,则曰:吾患无以塞诏.及其有之,知者何人哉?继而言之,使何易于不有得于生,必有得于死者,有史官在.参考译文:何易于曾经做益昌县县令.益昌县离刺史的治所四十里,县城在嘉陵江南岸.有一次,刺史崔朴乘着春光明媚,带了许多宾客,坐着大船,唱歌喝酒,从上游放舟东下,船一直到益昌县附近.船到,就下令要民夫拉纤.何易于就把朝版插在腰带里,拉着纤,与几个民夫一起拉着船,跑上跑下奔忙.刺史发现县令在拉纤,很吃惊,问他为什么.何易于说:“现在正是春天,百姓不是忙于春耕,就在侍弄春蚕,一点点时间都不能损失.易于是您主管下的县令,现在没啥事干,可以来承当这个差使.”刺史听了,和几个宾客跳出船舱,上岸骑马一起回去了. 益昌县的百姓多数在附近山上种茶树,收了茶叶赚得的钱 完全归自己.正遇到盐铁官具奏朝廷要严格执行专卖制度,皇帝下诏书说,凡专卖物品生产地的官员,不准为百姓隐瞒.诏书贴到县里,何易于看了诏书说:“益昌不征茶税,百姓都还没法活命,何况要增加税赋去害百姓呢!”他下令要差役把诏书铲掉.差役争辩说:“皇上的诏书说,‘官员不准为百姓隐瞒",现在铲去诏书,比隐瞒的罪名更重.我不过丢一条命,大人您难道不会因此而流放到海角天涯?”何易于说:“难道我为了保自己的命而使一县的百姓都受苦难?我也不让你们承担罪名 .”他就自己放火,把诏书的木牌烧掉了.州里的观察使知道了这事的经过,因为何易于勇于挺身为百姓,到底也没有把这事上报而弹劾他. 本县百姓死了,死者的儿子年幼、家业破败无力办丧葬的,何易于常常拿出自己的官俸钱,叫手下人给那家办丧事.百姓来缴租税,其中有头发花白、弯腰偻背拄拐杖的,何易于一定招他过来给他吃东西,问他政治上什么事办得对、什么事办得不对.百姓有事争讼,何易于都亲自和他们谈话,给他们分清是非黑白,犯了罪的,小罪就劝导,大罪就杖打,都当场打发回去,不把他们交给狱吏.他治理益昌三年,牢狱里没有一个罪犯,百姓不知道什么是徭役.以后调派到锦州罗江任县令,治理的方法和在益昌一样.当时,已故的宰相裴公正担任锦州刺吏,特别赞赏何易于的政绩.裴公曾经下到罗江去视察他办理公务,带的随从不超过三个,他就是这样清楚地知道何易于的廉洁俭约的. 会昌五年,我路过益昌.有百姓详细告诉我何易于怎样治理政务,并且说:“皇上设立考绩制度来勉励官吏,可是何易于仅仅考到中上级,这是为什么呢?”我问:“何易于催缴赋税做得怎样?”回答说:“向上级申请宽放期限,不去严厉勒逼百姓,不让他们低价卖出粮食丝绸.”“他催服劳役做得怎样?”回答说:“县里开支费用不够,就把自己的官俸拿出来贴补,宽放贫苦百姓的劳役.”路过有权势的人物,他怎样招待?”回答说:“供应车马,给具证明,其他什么也没有.”“捕捉盗贼怎样?”回答说:“全县没有发生过盗贼案件.”我说:“我在京城里,每年听到给事中考核州县官吏,说是:‘某县县令某人,考绩得某级,可以得到某官."问那些官员的政绩,就说:“某人催缴赋税有成绩,比限期提早完成,某人监督劳役有功劳,能为官府节省开支费,某人所管县是交通要道,往来路过官员都说他接待得好;某人一年能抓到多少盗贼."县令的考绩,就是这样子。 7. 书何易于的原文 何易于尝为益昌令,县距刺史治所四十里,城嘉陵。江南刺史崔朴,尝乘春自上游多从宾客,歌酒泛舟东下,直出益昌旁。至则索民挽舟,易于即腰笏引舟上下。刺史惊问状,易于曰:“方春,百姓不耕即蚕,隙不可夺。易于为属令,当其无事,可以充役。”刺史与宾客跳出舟,偕骑还去。 益昌民多即山树茶,利私自入。会盐铁官奏重榷管,诏下所在不得为百姓匿。易于视诏曰:“益昌不征茶,百姓尚不可活,矧厚其赋以毒民乎!”命吏铲去。吏争曰:“天子诏所在不得为百姓匿,今铲去,罪愈重,吏止死,明府公免窜海裔耶?”易于曰:“吾宁爱一身以毒一邑民乎?亦不使罪蔓尔曹。”即自纵火焚之。观察使闻其状,以易于挺身为民,卒不加劾。 邑民死丧,子弱业破,不能具葬者,易于辄出俸钱,使吏为办。百姓入常赋,有垂白偻杖者,易于必召坐与食,问政得失。庭有竞民,易于皆亲自与语,为指白枉直。罪小者劝,大者杖。悉立遣之,不以付吏。治益昌三年,狱无系民,民不知役。改绵州罗江令,其治视益昌。是时故相国裴公刺史绵州,独能嘉易于治。尝从观其政,道从不过三人,其察易于廉约如是。会昌五年,樵道出益昌,民有能言何易于治状者。且曰:“天子设上下考以勉吏,而易于考止中上。何哉?”樵曰:“易于督赋如何?”曰:“止请常(一作贷)期,不欲紧绳百姓,使贱出粟帛。”“督役如何?”曰:“度支费不足,遂出俸钱,冀优贫民。”“馈给往来权势如何?”曰:“传符外一无所与。”“擒盗如何?”曰:“无盗。”樵曰:“余居长安,岁闻给事中校考,则曰某人为某县,得上下考,某人由上下考得某官。问其政,则曰某人能督赋,先期而毕。某人能督役,省度支费。某人当道,能得往来达官为好言。某人能擒若干盗,反若干盗。县令得上下考者如此。”邑民不对,笑去。 樵以为当世在上位者,皆知求才为切。至於缓急补吏,则曰吾患无以共治。膺命举贤,则曰吾患无以塞诏。及其有之,知者何人哉!继而言之,使何易于不有得於生,必有得於死者,有史官在。 8. 《何易于引舟》的翻译 一、翻译: 何易于,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人和通过什么途径做官的。 做益昌县县令。益昌县离刺史的治所四十里,县城在嘉陵江南岸。 有一次,刺史崔朴常春光明媚,带了许多宾客,坐着大船,唱歌喝酒,从上游放舟东下,船一直到益昌县附近。船到,就下令要民夫拉纤。 何易于就把朝版插在腰带里,拉着纤,与几个民夫一起拉着船,跑上跑下奔忙。刺史发现县令在拉纤,很吃惊,问他为什么。 何易于说:“现在正是春天,百姓不是忙于春耕,就在侍弄春蚕,一点点时间都不能损失。易于是您主管下的县令,现在没啥事干,可以来承当这个差使。” 刺史听了,很惭愧,和几个宾客跳出船舱,上岸骑马一起回去了。 二、原文: 何易于,不详何所人及何所以进。 为益昌令。县距州四十里,刺史崔朴常春与宾属泛舟出益昌旁。 索民挽纤。易于身引舟。 朴惊问状,易于曰:“方春,百姓耕且蚕,惟令不事,可任其劳。”朴愧,与宾客疾驱去。 三、出处 《书何易于》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孙樵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一位不谋私利,真心实意为民父母的县官呼之欲出。 孙樵又十分难过,难过的是这样一位人品官品俱佳的官员,考察政绩时,竟然只得个“中上”!孙樵也想学着那群向他讨说法的老百姓,向朝廷讨个说法了。 他挥笔疾书,写了一篇《书何易于》的短文,让天下知道何易于!让朝廷知道何易于!让皇上知道何易于!让后世史官知道何易于!好人、好事、好文章,无胫而疾,历久弥新。 二、作品赏析 何易于勤政爱民,一身正气,敢于抵制上级胡作非为的行为实在令人钦佩,值得大书特书。 孙樵在《书何易于》中说,何虽“不得志于生时,必将传名于死后(译:何易于即使“活着的时候不得志,一定会死后传名天下)”。果然,《新唐书》作为廉吏为他立了传。 三、作者简介 孙樵(约公元八六七年前后在世),字可之,(《文献通考》作隐之。此从新唐书艺文志注)关东人。 生卒年均不详,约唐懿宗咸通中前后在世。散文学皇甫湜。 唐宣宗大中九年,(公元八五五年)登进士第,官至中书舍人。 广州明,黄巢率军进入长安。 孙樵跟随僖宗奔到歧陇,任职方郎中,上柱国,赐给紫金鱼袋。孙樵曾经删除选择所作,得三十五篇,为《经维集》三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2023-06-25 02:37:481

边茶的重要地位

边茶属紧压茶类,是藏族同胞的不可缺少的饮品。正如藏族谚语所说“一日无茶则滞,三日无茶则病”;“宁可一日无食,不可一日无饮”。 《滴露漫录》上说:“以其腥肉之食,非茶不消,青棵之热,非茶不解”。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知道茶叶有不可忽视的药理作用。藏族人民多居住在海拔3000~4500米的高原上,气候干燥寒冷,通常容易发生机体缺氧症和低压症。饮边茶具有促进血液循环,兴奋神经的作用,可以防治因血压升高而引起的头痛、缺氧等症,亦可防治思睡倦怠、精神不适等低压症。藏族人民的脂肪食品较多,蔬菜较少,又习惯食用半生食品,易得坏血病和受细菌感染。而茶叶正可法腻除烦,促进油脂消化。苏轼在《论茶》一文中说说:“除烦去腻,不可缺茶”。 到了宋朝,开初曾设茶叶专卖机构,不准私商贩卖茶叶;后改为由商人与茶户自行交易,政府抽收一定息钱;后又改为向茶户收租,向商人征税;至崇宁元年(1102年),右射葵京立“茶引法”,商人经营茶叶必须到官方领“引”,凭“引”卖茶,运销数量和地点都有限制,政府则按“引”收税。管理茶叶的机构叫“茶马司”,掌管四川边茶与少效民族贸易马匹。 元朝初年,仍沿用茶引法,到至元享十七年(1280年)实行表配法,茶税向农户摊征,至元二十年,复行“引”制;后又于“引”外增“茶由”,征收零卖茶税。 明、清两代仍设茶马司,清初还设置过“茶马御史”,专管边茶易马事项。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茶税名目更加繁多。 明代嘉靖年间,陕西商人就在雅安设立专门经销边茶的“义兴隆”,距今已有四百多年。清代中叶,雅安茶号已经发展到八十余家。有些茶号并具相当规模,职员中有明确的等级界限,有严格的升迁制度和工资制度,各种管理措施严密。商人为了牟取厚利,千方百计控制货源,抬高售价。本来不算贵重的边茶,到了藏区便身价百倍,以数不少劳苦大众无力购买,有的只能拾取富人熬茶后丢弃的梗渣,即所谓“吃三道茶”。许多商人因经营南路边茶而致富,有的甚至成了巨富。如清初同治、光绪年间,边藏地区发生变乱,致使交通阻塞,贸易不兴。为了售茶谋利,保护财产,雅安茶商“兴顺茶号”老板李伯华,经清廷允许,自己出钱招兵买马,购置武器,往平乱事。清政府嘉其有功,遂命李伯华任顺德府知府。由此可见茶商富足的程度,边茶利润之丰也可见其一斑。
2023-06-25 02:37:561

英国政府在掺着羊粪的中国茶里获得的金银,有多少?

不计其数,自从茶在英国流行起来后,英国的各个社会阶层都会选择喝,英国政府自然赚得盆满钵溢。
2023-06-25 02:38:094

清朝税收有多厉害

1清朝初期在地主制经济下,佃农被束缚于封建制度,他们被固定户籍,负有徭役、丁赋等义务,不能随便迁徙或改业,也不能自由选择田主和退佃。2清朝在1712年4月4日,废除人头税,摊入田税。虽然促进社会发展和手工业发展,但也加深了地主农民矛盾。3清朝自康熙开始有捐税,虽说是捐,但实际上是侵占民众房屋财产、强制捐献。名目有指捐、借捐、亩捐、房捐、铺捐、船捐、盐捐、米捐、饷捐、卡捐、炮船捐、堤工捐、板厘捐、活厘捐、草捐、芦荡捐、落地捐等。4太平天国之后,出现厘金。税率往后愈增加。继续沉重的剥削农民,手工业者和城市中小商人。抽厘机关增设关卡,税率,人员,名目。就是把人榨干。另外交上去的还不包括被各层各级贪污的。5孝敬银。这个是常识。。
2023-06-25 02:38:433

茶课的意思茶课的意思是什么

茶课的词语解释是:1.茶税。茶课的词语解释是:1.茶税。结构是:茶(上下结构)课(左右结构)。拼音是:chákè。注音是:ㄔㄚ_ㄎㄜ_。茶课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引证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⒈茶税。引《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_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_。”二、国语词典茶商所纳的税。三、网络解释茶课chákè茶课。茶税。《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复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缗。”关于茶课的诗句日长有井供茶课强颜榷茶课料理睡余茶课关于茶课的成语清茶淡饭芈叔课最日程月课课嘴撩牙浪酒闲茶循名课实茶饭无心端茶送客课语讹言三茶六饭关于茶课的词语清茶淡饭三茶六饭课嘴撩牙芈叔课最茶饭无心端茶送客循名课实日程月课浪酒闲茶课语讹言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茶课的详细信息
2023-06-25 02:38:491

茶课的读音茶课的读音是什么

茶课的读音是:chákè。茶课的拼音是:chákè。注音是:ㄔㄚ_ㄎㄜ_。结构是:茶(上下结构)课(左右结构)。茶课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1.茶税。二、引证解释⒈茶税。引《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_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_。”三、国语词典茶商所纳的税。四、网络解释茶课chákè茶课。茶税。《宋史·程之邵传》:“元和中,复主管茶马,市马至万匹,得茶课四百万缗。”关于茶课的诗句天寒茶课收征倍料理睡余茶课强颜榷茶课关于茶课的成语芈叔课最浪酒闲茶三茶六饭课嘴撩牙循名课实端茶送客清茶淡饭茶饭无心课语讹言日省月课关于茶课的词语三茶六礼课语讹言芈叔课最三茶六饭酒后茶馀清茶淡饭端茶送客日省月课日程月课浪酒闲茶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茶课的详细信息
2023-06-25 02:38:561

《梦溪笔谈》官政二原文及译文

  官政二   原文   作者:沈括   淮南漕渠,筑埭以畜水,不知始于何时,旧传召伯埭谢公所为。按李翱《来南录》,唐时犹是流水,不应谢公时已作此埭。天圣中,监真州排岸司右禁陶鉴始议为复闸节水,以省舟船过埭之劳。是时工部郎中方仲荀、文思使张纶为发运使、副,表行之,始为真州闸。歳省冗卒五百人,杂费百二十五万。运舟旧法,舟载米不过三百石。闸成,始为四百石船。其后所载浸多,官船至七百石;私船受米八百余囊,囊二石。自后,北神、召伯、龙舟、茱萸诸埭,相次废革,至今为利。余元丰中过真州,江亭后粪壤中见一卧石,乃胡武平为《水闸记》,略叙其事,而不甚详具。   张杲卿丞相知润州日,有妇人夫出外数日不归,忽有人报菜园井中有死人,妇人惊往视之。号哭曰:“吾夫也。”遂以闻官。公令属官集邻里就井验是其夫与非,众皆以井深不可辨,请出尸验之。公曰:“众皆不能辨,妇人独何以知其为夫?”收付所司鞠问,里奸人杀其夫,妇人与闻其谋。   庆历中,议弛茶盐之禁及减商税。范文正以为不可:茶盐商税之入,但分减商贾之利耳,行于商贾未甚有害也;今国用未减,歳入不可阙,既不取之于山泽及商贾,须取之于农。与其害农,孰若取之于商贾?今为计莫若先省国用;国用有余,当宪宽赋役;然后及商贾。弛禁非所当先也。其议遂寝。   真宗皇帝南衙日,开封府十七县皆以歳旱放税,即有飞语闻上,欲有所中伤。太宗不悦。御史探上意,皆露章言开封府放税过实,有旨下京东、西两路诸州选官覆按。内亳州当按太康,咸平两县。是时曾会知亳州,王冀公在幕下,曾爱其识度,常以公相期之。至是遣冀公行,仍戒之曰:“此行所系事体不轻,不宜小有高下。”冀公至两邑,按行甚详。其余抗言放税过多,追收所税物,而冀公独乞全放,人皆危之。明年,真宗即位。首擢冀公为右正言,仍谓辅臣曰:“当此之时,朕亦自危惧。钦若小官,敢独为百姓伸理,此大臣节也。”自后进用超越,卒至入相。   国朝初平江南,歳铸七万贯。自后稍增广,至天圣中,歳铸一百余万贯。庆历间,至三百万贯。熙宁六年以后,歳铸铜铁钱六百余万贯。   天下吏人,素无常禄,唯以受赇为生,往往致富者。熙宁三年,始制天下吏禄,而设重法以绝请托之弊。是歳,京师诸司歳支吏禄钱三千八百三十四贯二百五十四。歳歳增广,至熙宁八年,歳支三十七万一千五百三十三贯一百七十八。自后增损不常皆不过此数,京师旧有禄者,及天下吏禄,皆不预此数。   国朝茶利,除官本及杂费外,净入钱禁榷时取一年最中数,计一百九万四千九十三贯八百八十五,内六十四万九千六十九贯茶净利。卖茶,嘉祐二年收十六万四百三十一贯五百二十七,除元本及杂费外,得净利十万六千九百五十七贯六百八十五。客茶交引钱,嘉祐三年,除元本及杂费外,得净利五十四万二千一百一十一贯五百二十四。四十四万五千二十四贯六百七十茶税钱。最中嘉祐元年所收数,除川茶钱在外。通商后来,取一年最中数,计一百一十七万五千一百四贯五百二十四。四十四万五千二十四贯九百一十九钱,内三十六万九千七十二贯四百七十一钱茶租,嘉祐四年通商,立定茶交引钱六十八万四千三百二十一贯三百八十,后累经减放,至治平二年,最中分收上数。八十万六千三十二贯六百四十八钱茶税。最中治平三年,除川茶税钱外会此数。   本朝茶法:乾德二祐年,始诏在京、建州、汉、蕲口各置榷货务。五年,始禁私卖茶,从不应为情理重。太平兴国二年,删定禁法条贯,始立等科罪。淳化二年,令商贾就园户买茶,公于官场贴射,始行贴射法。淳化四年,初行交引,罢贴射法。西北入粟,给交引,自通利军始。是歳,罢诸处榷货务,寻复依旧。至咸平元年,茶利钱以一百三十九万二千一百一十九贯三百一十九为额。至嘉祐三年,凡六十一年,用此额,官本杂费皆在内,中间时有增亏,歳入不常。咸平五年,三司使王嗣宗始立三分法,以十分茶价,四分给香药,三分犀象,三分茶引。六年,又改支六分香药犀象,四分茶引。景德二年,许人入中钱帛金银,谓之三说。至祥符九年,茶引益轻,用知秦州曹玮议,就永兴、凤翔以官钱收买客引,以捄引价,前此累增加饶钱。至天禧二年,镇戎军纳大麦一斗,本价通加饶,共支钱一贯二百五十四。乾兴元年,改三分法,支茶引三分,东南见钱二分半,香药四分半。天圣元年,复行贴射法,行之三年,茶利尽归大商,官场但得黄晚恶茶,乃诏孙奭重议,罢贴射法。明年,推治元议省吏、计覆官、旬献等,皆决配沙门岛;元详定枢密副使张邓公、参知政事吕许公、鲁肃简各罚俸一月,御史中丞刘筠、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质、西上閤门使薛昭廓、三部副使,各罚铜二十斤;前三司使李谘落枢密直学士,依旧知洪州。皇祐三年,算茶依旧只用见钱。至嘉祐四年二月五日,降敕罢茶禁。   国朝六榷货务,十三山场,都卖茶歳一千五十三万三千七百四十七斤半,祖额钱二百二十五万四千四十七贯一十。其六榷货务取最中,嘉祐六年抛占茶五百七十三万六千七百八十六斤半,祖额钱一百九十六万四千六百四十七贯二百七十八:荆南府祖额钱三十一万五千一百四十八贯三百七十五,受纳潭、鼎、澧、岳、归、峡州、荆南府片散茶共八十七万五千三百五十七斤;汉阳军祖额钱二十一万八千三百二十一贯五十一,受纳鄂州片茶二十三万八千三百斤半;蕲州蕲口祖额钱三十五万九千八百三十九贯八百一十四,受纳潭、建州、兴国军片茶五十万斤;无为军祖额钱三十四万入千六百二十贯四百三十,受纳潭、筠、袁、池、饶、建、歙、江、洪州、南康、兴国军片散茶共八十四万二千三百三十三斤;真州祖额钱五十一万四千二十二贯九百三十二,受纳潭、袁、池、饶、歙、建、抚、筠、宣、江、吉、洪州、兴国、临江、南康军片散茶共二百八十五万六千二百六斤;海州祖额钱三十万八千七百三贯六百七十六,受纳睦、湖、杭、越、衢、温、婺、台、常、明饶、歙州片散茶共四十二万四千五百九十斤。十三山场祖额钱共二十八万九千三百九十九贯七百三十二,共买茶四百七十九万六千九百六十一斤:光州光山场买茶三十万七千二百十六斤,卖钱一万二千四百五十六贯;子安场买茶二十二万八千三十斤,卖钱一万三千六百八十九贯三百四十八;商城场买茶四十万五百五十三斤,卖钱二万七千七十九贯四百四十六;寿州麻步场买茶三十三万一千八百三十三斤,卖钱三万四千八百一十一贯三百五十;霍山场买茶五十三万二千三百九斤,卖钱三万五千五百九十五贯四百八十九;开顺场买茶二十六万九千七十七斤,卖钱一万七千一百三十贯;庐州王同场买茶二十九万七千三百二十八斤,卖钱一万四三百五十七贯六百四十二;黄州麻城场买茶二十八万四千二百七十四斤,卖钱一万二千五百四十贯;舒州罗源场买茶一十八万五千八十二斤,卖钱一万四百六十九贯七百八十五;大湖场买茶八十二万九千三十二斤,卖钱三万六千九十六贯六百八十;蕲州洗马场买茶四十万斤,卖钱二万六千三百六十贯;王祺场买茶一十八万二千二百二十七斤,卖钱一万一千九百五十三贯九百九十二;石桥场买茶五十五万斤,卖钱三万六千八十贯。   发运司歳供京师米,以六百万石为额:淮南一百三十万石,江南东路九十九万一千一百石,江南西路一百二十万八千九百石,荆湖南路六十五万石,荆湖北路三十五万石,两浙路一百五十万石,通余羡歳入六百二十万石。   熙宁中,废并天下州县。迄八年,凡废州、军、监三十一:仪、滑、慈、郑、集、万、乾、儋、南仪、复、蒙、春、陵、宪、辽、窦、壁、梅、汉阳、通利、宁化、光化、清平、永康、荆门、广济、高邮、江阴、富顺、涟水、宣化。废县一百二十七:晋州、赵城。杭州、南新。普州、普康。磁州、昭德。华州、渭南。德州、德平。陵州、贵平、籍县。忠州、桂溪。兖州、邹县。广州、信安、四会。陕府、胡城。峡石。河中、河西、永乐。巴州、七盘、其章。坊州、升平、春州、铜陵。北京、大名、洹水、经城、永济。莫州、鄚、长丰。梧州、戎城。邛州、临溪。梓州、永泰。河阳、汜水。沧州、饶安、临津。融州、武阳、罗城。象州、武化。归州、兴山。汝州、龙兴。怀州、脩武、武陟。道州、营道。庆州、乐幡、华池。瀛州、束城、景城。顺安、高阳。澶州、顿丘。洺州、曲周、临洺。丹州、云岩、汾川。潞州、黎城。琼州、舍城。火山、火山。横州、永定。宜州、古阳、礼丹、金城、述昆。汾州、孝义。延州、金明、丰林、延水。太原、平晋。随州、光化。邢州、尧山、任县、平乡。秦州、长道。达州、三山、石鼓、蜀。扬州、广陵。赵州、柏平、柏乡、赞皇。雅州、百丈、荣经。祁州、保泽。同州、夏阳。嘉州、平羌。河南、洛阳、福昌、颍阳、缑氏、伊阙。滨州、相安。慈州、文城、吉乡。成都、犀浦。戎州,宜宾。绵州,高昌。荣州、公井。宁化、宁化。乾宁、乾宁。真宁、灵寿、井陉。荆南、建宁、支江。辰州、麻阳、招化。陈州、南顿。桂州、脩仁、永宁。安州、云梦。忻州、定襄。剑门关、剑门。汉阳、汉川。恩州、清阳。熙州、狄道。河州、枹罕。卫州、新乡、卫。渝州、南川。虢州、玉城。果州、流溪。利州、平蜀。许州、许田。岢岚、岚石。蓬州、蓬山、良山、冀州、新珂。涪州、温山、阆州、晋安、岐平、复州、王涉。润州。延陵。   部份译文   淮南的漕运水道,采用修筑水坝来蓄水的办法,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传说召伯埭是东晋时谢安所修筑的。但是查阅李翱《来南录》的有关记载可知,唐朝时召伯埭那儿还是畅通的河流,因此不可能在谢安时就修筑起了这座水坝。宋仁宗天圣年间,监管真州的排岸司右侍禁陶鉴才开始提议修建复闸来调节水位落差,以解决船只通过水坝的困难。当时工部郎中方仲荀和文思使张纶担任正、副发运使,上表请求朝廷推广这种做法,于是才修建了真州复闸。每年可节省五百名差役、一百二十五万杂费。按照老的船运方法,每条船装米不超过三百石。复闸修成后,一开始可以装载四百石。后来装载量逐步增加,官船可以达到七百石;私家船只可以装到八百多袋,每袋重二石。从此以后,北神、召伯、龙舟、茱萸等水坝都相继废除旧制改用新法,水运的便利作用直到今天还在发挥。我曾于元丰年间路过真州,在江亭后面的污泥中发现了一块倒地的石碑,那上面刻的是胡武平所撰的真州《水闸记》,很简略地记述了建闸的事情,不过不够详细具体。   张杲卿在润州担任知州时,有个妇女的丈夫外出多日没有回家。突然有人告知一处菜园的井里有死人,这个妇女很吃惊地过去一看,放声大哭道:“这是我的丈夫啊!”于是报告了官府。张杲卿就让他的下属官员把这个妇女的邻居们召集到井边,辨认井里的死人是不是这个妇女的丈夫,大家都认为井深看不清而无法辨认,请求打捞出尸体再查验。张杲卿说:“这么多人都分辨不清,为什么这个妇女偏偏就能知道井里的死人是她丈夫呢?”于是就将这个妇女抓起来交给有关官员进行审讯,发现果然是这个妇女的奸夫杀了她的丈夫,她也参与了这桩谋杀案。   宋代庆历年间,有人提议要放宽盐和茶叶专卖的禁令以及削减商人的赋税,范仲淹认为不可行。因为征收盐和茶叶税,仅仅是分掉商人的一部分利润而已,对商人征税,并没有(对商人的利益)造成多大损害。如今朝廷的各项开支没有减少,每年的税收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不向茶山盐池和商人征收,就必然要向农民收取。与其损害农民(的利益),倒不如还是向商人征税。当前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如先节省国家的各项开支;国家的用度有了盈余,就应该先宽减对农民的税收和劳役;然后才可以考虑到商人。因此,开放私营茶叶和盐的禁令,减免商人的税收都不是眼前急办的事情。于是为商人减税的议论也就平息了。   真宗皇帝任开封府尹时,开封府十七个县都因为当年干旱而减免了租税,当即就有流言飞语传到太宗皇帝的耳朵里,想中伤真宗。太宗不高兴。御史们观察出皇上的心意,就都上书批评说开封府减免租税太过头,皇上下旨让京东、西两路各州选派官员去复查。其中亳州应当复查太康、成平两个县,当时曾会任亳州知州,王钦若是他的幕僚。曾会欣赏王钦若的学识、涵养,常常认为他将来会做到三公宰相。这次曾会就派遣王钦若前往,并且叮嘱他说:“此行关系重大,不能有丝毫差错。”王钦若到了那两个县,寻访调查非常仔细。其余地方的官员都危言租税减免过多,要求追缴应缴纳的租税,而唯独王钦若请求将租税全免,人们都认为他这么做很危险。第二年,真宗即位,首先提拔王钦若为右正言,并且对辅政的大臣说:“在那个时候,朕自己也恐惧不安。钦若一名小官,却敢于独自为百姓伸张正义,这是大臣才有的气节。”从此以后,王钦若被破格提拔任用,最终做到了宰相。   天下公吏一向没有固定的俸禄,只靠受贿为生,而往往有因此而致富的。熙宁三年,朝廷始制定天下吏人的俸禄,而设立违者重罚的法律以杜绝请托受贿的弊端。这一年,京师各部门全年支出了吏禄钱三千八百三十四贯二百五十四文。此后年年增加,到熙宁八年,全年支出了三十七万一千五百三十三贯一百七十八文。后来有时增加,有时减少,没有定额,而年支出都不超过这个数。京师原先有些吏人有俸禄,以及京师以外各地吏人的俸禄,都不包括在这个数字之内。   本朝从茶叶贸易中所获取的利润,除开官府的本钱以及杂费外,净收入在官府专卖时,取一年的平均数,净收入是一百九万四千九十三贯八百八十五文,其中六十四万九千六十九贯是茶净利,卖茶,嘉祐二年收入十六万四百三十一贯五百二十七文,除原来的本钱及杂费外,获得净利十万六千九百五十七贯六百八十五文。商人所缴纳的茶交引钱,嘉祐三年,除本钱及杂费外,获得净利五十四万二千一百一十一贯五百二十四文。四十四万五千二十四贯六百七十文是茶税钱。嘉祐年间元年所收茶税钱数是平价数,其中四川地区的茶钱没有计算在内。允许商人自由经销茶叶以后,取一年的平均数,有一百一十七万五千一百四贯九百一十九钱,其中三十六万九千七十二贯四百七十一钱茶租,嘉祐四年允许商人经销茶叶,制定茶交引钱六十八万四千三百二十一贯三百八十文。后来屡经减免,到治平二年,取中间数就得到了上面的数额。八十万六千三十二贯六百四十八钱茶税。治平三年的数额是平价数,除开四川的茶税钱以外总计得到这一数额。   本朝的茶法,乾德二年始诏令在京师、建州、汉口、蕲口各设置榷货务;五年,始禁止私贩茶叶,不服从禁令的,按犯罪情节严重的条款处罚。太平兴国二年,修订禁止私贩茶叶的法令条例,始定出科罪的等级以处罚犯禁者。淳化二年,允许商人到种茶的园户买茶,官府在设置榷货务的茶场收取榷茶的利息,始推行贴射法。淳化四年,首次实行交引措施,停止贴射法。商人向西北边境输纳粮食即给以交引,这一措施自通利军开始实行。这一年曾罢去各地的榷货务,不久又恢复如旧。至咸平元年,茶税钱以一百三十九万二千一百一十九贯三百一十九文为定额。下至嘉祐三年,凡六十一年行用这一定额,官府的本钱及各种杂费都计算在内,中间有的年份增收,有的年份亏损,年收入不固定。咸平五年,三司使王嗣宗开始创立三分法,以茶价为十分计算,四分支付香药,三分支付犀牛角和象牙,三分支付茶引;六年,又改为六分支付香药、犀牛角和象牙,四分支付茶引。景德二年,允许商人以钱、帛、金银入中,当时称为“三悦”。到大中祥符九年,茶引越来越不值钱,朝廷采纳秦州知州曹玮的建议,在永兴军、凤翔府用国库钱收购商人手中的茶引,以挽救茶引的价格。在此之前还屡次增支加耗钱,到天禧二年,镇戎军缴纳大麦一斗,本价及加耗,总共支出现钱一贯二百五十四文。乾兴元年,又改变三分法,支付茶引三分、东南现钱(到东南地区领取的现钱)二分半、香药四分半。天圣元年,重新实行贴射法。实行三年之后,茶叶贸易的利润尽归于大商人,官卖茶场只得到发黄晚采的劣质茶叶,于是诏令孙奭重新审议,废罢贴射法。第二年,追究查处先前建议复行贴射法的三司官吏,勾覆官勾献等皆判决流放沙门岛;原详定官枢密副使张邓公、参知政事吕许公、鲁肃简各罚扣一个月的俸禄;御史中丞刘筠、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质、西上阁门使薛昭廓及户部、盐铁、度支三副使各罚铜二十斤;前三司使李谘撤销枢密直学士的贴职,仍依旧任为洪州知州。皇祐三年,茶税依旧只用现钱缴纳。至嘉祐四年二月五日,又发布敕令解除茶禁。
2023-06-25 02:39:021

西乡茶史

据县志记载西乡茶”始于秦汉,盛于唐宋”至今已有3300年的历史。在周朝时期西乡茶已成贡品。唐朝开创“贡赐贸易”,宋代“熙河易马”,宋代的汉茶课成为大宋王朝的三大(成都、开封、汉中)财政之柱之一,明代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茶叶大法《茶马法》,茶马互市,“年以汉中茶三万担易边马三万匹”的政策。据清宜统元年(1909年)《陕西清理财政说明书.茶课税厘》载:“汉中府有一县(西乡)一厅(定远)征茶税共银二百七十九两七钱六分厘),其中西乡县六十两六钱。”汉中王与西乡茶楚汉相争时期,汉高祖刘邦被封为汉中王,曾与众将士在西乡城东”茶镇湾”品茗议事,制定出了“出散入关,垓下击楚”的战略方针,从而使大汉王朝横空出世一统天下。刘邦喝茶的地方被命名为“茶镇”,地名一直沿用至今。荔枝道上月团香公元5年,刘邦任汉中王期间,从长安修建了一条直通汉中、巴蜀的通路,其道是南北走向,在八卦中北谓“子”,南曰“午”故而起名“子午道“。此道有南北二段组成,南越巴山,北翻秦岭,至达汉中,经过西乡。唐玄宗时,为满足杨贵妃口腹之欲,诏驿自涪陵由达州经西乡,入子午谷至长安运输荔枝 "绕三日,香色俱未变”因此道常期为杨贵妃输送荔枝而得名”荔枝道“。
2023-06-25 02:39:091

书何易于到底从哪三个方面刻画了何易于高尚的为官品格?

孙樵的《书何易于》一文,从为刺史当纤夫、反对征茶税、纵火焚诏三个方面,刻画了何易于高尚的为官品格。1、为刺史当纤夫。刺史崔朴春游,下令要民夫拉纤。何易于就把朝版插在腰带里,拉着纤,与几个民夫一起拉着船,跑上跑下奔忙。何易于亲自为刺史当纤夫的故事,赞扬了他忧国忧民的尚精神,同时也显示了何易于的聪明才智。2、反对征茶税。何易于是一心为民着想造福一方的清官。何易于听说要征茶税,认为益昌不征茶税,百姓都还没法活命,如果要增加税赋,就等于祸害百姓,因而坚决反对征茶税。3、纵火焚诏。何易于为了反对征收茶税,免除全县百姓受苦难,勇于担当,冒着被流放到海角天涯的风险,纵火焚诏,以示决心。在刻画何易于这个人物时,作者孙樵主要使用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的艺术手法,突出了何易于忧国忧民的高尚品质。
2023-06-25 02:39:151

清代定额税制简介

从康熙开始,清廷通过税制改革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税收体系雍正对人才的培育人才向地下的扩散。清代的土地税、火耗、平盈、地摊和工商税制在应纳税额、税目简化等方面体现了一系列原则,为政府做出了贡献美国的税收收入和税收征收行为,并使政府更容易征收固定总额。从财政收入的组织功能来看,清代税制呈现出鲜明的定额特征。清初的税制有田赋、火耗、平盈等。清代,国有土地和法院没收的土地,由法院管理者出租给农民耕种,实行定租制。上层土地的租金为3分,中层土地为2分,下层土地为1分。如果你不不交土地税,天鼎免摇。清初田赋的税率沿袭了历代的规矩,以银计算:沙质盐碱地、洼地、山坡、墓地征收1-3分;每亩耕地2至4分;园每亩4分,官方解决。1753年,乾隆将田赋分为三块,每块又分三等,共九等,朝代大致相同。火耗,也叫耗羡,是指实物换成银后,把银块熔成整块翻过来就有损耗。所以收土地税的时候加了火耗。雍正在实施耗火期间,采取了一项重要措施,即通过固定耗火来增加各级地方官员的俸禄。清初,明朝旧制度形成。最高等级的官员工资只有180两,米露是180两。七品知府的年薪只有40两。1724年,雍正敕令还政于民,同时各省文官在俸禄之外,增加提供廉价白银。根据各省情况,每两个地方的用火量从几分钱到几分钱不等。慕归公后,作为朝廷的正常税收,统一收税,放在诸侯国库,交给行省文官保管,以保持清廉尊重公众集中税权,减轻人民负担增加了外国官员的工资,对整顿吏治、减少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收税时,每正税200两白银,另提6元税,供各衙门使用。余额是清朝地方朝廷上缴正钱正粮时给户部的部分。一般是来自于加税,但也有其他加税在不同的名义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清廷需要的钱数与日俱增,于是朝廷除了征收部分粮食外,还在田赋等地方征收钱粮。清朝中后期实行摊地亩税制。这是清朝税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丁摊入亩的具体方法:一是废除以前的人头税,将丁银摊入土地税;二是延续了明代的一种鞭刑方式,一部分丁银撒入农田,一部分丁银被民众征收。将丁寅传入农田后,土地与丁寅合而为一,丁寅与田赋统一对农田征税将土地扩展成英亩使无产者没有税收负担,而地主负担增加,对清代人口的不断增加,减缓土地兼并,调动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的进步,促进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清初的工商税收有盐、茶、矿等。既有税收又有垄断收入。清初盐税收入丰厚,盐法主要采取官督商办、官营、官营等七种形式税收是按盐征收的税,是盐税的主要部分。杂课,也叫附加税,是衙门官员多征的。对偏远地方的产盐区实行包税包产。在这些地区,民众被允许自己使用,朝廷缴纳赋税和白银。有的还把盐税摊入土地税,或者包工头交一定的税,然后自己收。清初沿袭了明朝的茶法。茶叶是官员用于边境仓储和马匹交换,贡茶是皇室使用。官方征收茶叶实物时,所引面积均按1/2征收。陕西、甘肃的马匹交换由一个专员负责,叫茶马监查。交换比例为:上马给茶12箅,上马给茶9箅,下马给茶7箅,将交换来的牧马送给边塞兵,并付牧马恶行。当时10斤是篦,10篦是导。清朝统一后,马够了,于是官茶需求减少,茶税的征收也逐渐定制化。其他省份接收的班级不同。矿税也是清政府的税目之一。清初禁止开矿,乾隆时期大力开矿。当时,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四川、湖南、浙江、福建、山西等地约有200座金、银、铜、铁、铅矿。嘉庆道光年间禁止采金,也禁止一些银矿,直到咸丰年间。在开采问题上,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开征的矿业税程度不同。1680年,各省开采的金银分成四份,六分还成本。1682年,云南银矿官四分,民六分。713年,湖南郴州黑铅矿定,母银取出,官交一半税。1720年,贵州银铅矿按28%征税,即20%。雍正以后,大部分按二八法则征收,即官税1/5,其余4个由官交,其余4个被贩卖。清朝初期禁止卖酒,所以酒不征税。允许酿酒时,酒税收入不计入朝廷财政收入。1757年,甘龙命令地方官员发放许可证并征收葡萄酒税。1780年,杭州获准按北新关收税,酒税很轻。清朝鸦片战争前的大陆关税,也就是后世所谓的定期关税,包括正税、商税、运料。税是在原产地征收的,是商品税;税收是从价征收的,这是一种对商品的转嫁税。船估计会沿袭明朝的钱海关,按照船的梁头大小来征税。清初常关,分为户关和业关。户部掌管户部,如乾隆年间首都崇文门、直隶天津、山西沙湖口、安徽凤阳、江西九江、湖北武昌。海关主要征收竹木税,海关归工业部管。关税收入用于建造粮船和军舰以及修理费用。但有些海关,如盛京的浑河、直隶的大河口、山西的沙湖口,都是两户办理。清初地方组织往往是封闭的,有特设的监察,有外官掌管,有巡抚巡察。内地关税归属不统一。在税制方面,清初更为严谨。比如,减轻税收负担,利用税收盈余;议准刊刻关税的条例,在省内门户竖立刊刻告示的木板,告知商家;它还多次制定各种海关税收规则,并确定税率标准。然而,在乾隆初年在美国统治时期,出现了私自增加港口和滥设税务所的情况,往往导致积弊复发。雍正、乾隆年间,按照户用惯例,固定税率以吨为基础1928年还确定了外国船只的进出日期和米、粮货物的数量。对于在入口处的外国商人携带的货物,海关官员另外支付一个点,这被称为交付。1757年,西方船只抵达定海。为了抵制洋货,浙江的海船税翻了一番。清初海关主权完整,但由行商征税。外国商人美国在海关的贸易必须由官方批准的经销商间接销售。商家为了中间获利,会按卖价每两银子收取3分。而外商以公开贿赂的方式进行大规模走私,给朝廷造成了严重的关税损失。地方税是商人购买商品到达商店时征收的税。清朝初期,全国没有统一的税法,地方官员可以随时征收地方税,没有固定的土地,也没有定额。一般来说,在每一个集镇,都是依附于关税征收的。其收入中的钱将由当地政府留作公共开支,不计入国家税收。牙科税是由牙科商店或牙科经销商征收的税。牙医和牙医是当时城乡市场上为买卖双方收取佣金,代表客户洽谈交易或买卖商品的中间商人。牙齿税率因地区而异,一般按资金或营业额分几个档次。比如江西规定上级收银3.2%,中级收银2.2%,下级收银1.2%。湖北规定,上级收白银2两,中级1两,下级5两。偏远乡镇,上层一两,中层5元,下层3元。收到的银量根据负担能力而有所不同。除了牙膏税。还需要缴纳年捐,即牙科店开业后,每年分两期,根据营业额大小,税收在50至1000两之间。清初创设这一税种时,它是当铺它诞生于典当商。一般的典当行或者小型的典当行,在拿到营业执照的时候,都是需要每年缴纳一次地税的。1652年,制定了当铺税法,每个当铺老板每年缴纳5两银子。1664年规定,根据生意大小,每年缴纳的白银从5两、3两、2.5两不等。契税又称土地房屋契税,是对抵押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买卖征收的税。清初只学买契,不学买契。后来,我们逐渐学会了这种行为。1647年规定,如果人们私下买卖土地或房屋,买方要为售价的每两美分缴纳3美分的税,契约末尾的官方印章可以证明。1729年规定契税每两次交3分,加1分作为考场费用。税法,本法的税率为购买契约9%,质押契约4.5%。除了上述税种,还有牲畜税、车辆税、花税、灯税等。各省新设立的名称大致相同。【旁注】定租制是中国封建地租的一种形式,有时也指定租的租佃制。其特点是佃农按期向地主支付固定数额的实物或货币租金。到了清代,固定租金逐渐在地租形式中占据主导地位。工业部是中国封建时代由朝廷官员签署的主管建筑工程的机构。它是六部之一,其长官是工部大臣,曾被称为东关、大等。清代工部是主管全国工程事务的机构,下设四司。后来清政府改革官制,将工商所并入农工商部。海禁也叫洋禁。为了整顿沿海治安,清理走私,保证社会稳定,我国古代朝廷采取了未经官方许可,禁止民众出国从事海外贸易的政策。英国的海上禁令
2023-06-25 02:39:401

唐朝全民喫茶和茶文化的盛行,真的只是因为禁酒令和文人骚客的引领吗?

并不是,而是当时茶叶产量很多,大家意识到茶叶的好处。
2023-06-25 02:39:474

国库丢失1枚铜钱,小吏叫嚣:你还能杀了我,最后怎么样了?

最后被斩首示众,还极大地震慑了当地官员的贪污之风。
2023-06-25 02:41:215

五代十国时期的赋税主要包括什么?

五代十国时期的赋役征收与徭役征发,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五代十国时期的赋税,主要包括田赋、专卖、关市税和各种杂税。五代的田赋沿袭中唐旧制,行两税法,分夏秋两次征收。两税的纳税额,是按照土地的多少和田亩的优劣而制订的,史书记载了江南南唐的田税交纳额:上田每顷税钱2100文,中田每顷税钱1800文,下田每顷税钱1500文。两税的起征时间,在后唐明宗时,按照各地季节的早晚,规定了起征时间。在后周世宗时,明令规定:夏税自6月1日起征,秋税自10月1日起征,从此永为定制。除了田赋这一正税之外,还有“省耗”及“羡余”等。省耗是国家为补偿粮食在征纳过程中的损耗而增添的附加税额,随两税一起交纳。926年4月,后唐明宗下令罢纳。后汉隐帝时,复令人民交纳省耗,规定于两税之外,每纳田税一斛,加征省耗两斗,百姓苦之。省耗的交纳,一直延续至后周太祖即位,才下令免除。以上各种加耗,多归地方政府,残余部分作为羡余上交国家。除此之外,还有随田赋带征的附加税,主要有农器钱、酒曲钱、牛皮税和进际税等。农器钱是对农民自制农具课的税。931年,后唐明宗因政府经营的农具质次价贵,农民不愿使用,改令百姓自铸,政府征收农具税。规定每亩纳农器钱1.5文,随夏秋两税交纳。五代的酒曲,有时官造,有时许民自造,政府征税,称为酒曲钱。后唐明宗于928年规定,诸道州府乡村人口,于夏秋田苗上,每亩纳曲钱5文,一任百姓造曲酿酒。曲钱按田亩计征,分夏秋两季征收。牛皮税是因连年用兵而需制造衣甲的牛皮所设立的税收项目。五代各朝都严禁人民私自买卖牛皮,农民的耕牛死后,皮及筋骨要全部交给政府,政府只付一定的钱。当时对牛皮税的执行很严格。后汉时规定,凡私自买卖牛皮一寸者,处以重刑。后周太祖时规定,牛皮税按田亩摊派,凡种庄稼土地,每10顷要交纳连牛角在内的牛皮一张。从而牛皮税也成了田赋附加税。进际税为十国中的吴越所创。吴越国建立者钱镠占据两浙时规定,每40亩虚增6亩,亩纳绢3.4尺,米1.5斗。桑地10亩虚增8亩,每亩纳绢4.8尺。五代十国时期,田赋除了交纳两税之外,还有绢帛的征纳。十国中的楚国谋臣高郁治理湖南时,听说湖南民众自己采茶卖于北方商客,于是进行税收,以养军士。当时为了促进楚国经济作物生产与发展,高郁下令此税可以用绢帛代替。如此一来,“民间机杼大盛”。楚国的政策促进了茶叶和丝织业的发展,也间接地促使生产方法与品种的改进。由于战争不断,各国财力不足,五代十国对食盐的限制很严,实行食盐专卖或征税。后梁时,沿袭唐制,实行民制、官收、商运、商销的办法。后唐时,规定盐民应纳盐税,每产一斗盐,要交纳1.5斗的米作盐税。一般居民按户等征收盐税,户分5等,每户200文至1000文不等。五代十国时期,政府对铁的专卖限制很严,全部由政府实行专卖,严禁人民铸造铁器。直至后唐明宗时才下诏开铁禁,允许百姓自铸农器、什器。但同时规定,于夏秋田亩之上,每亩纳农器钱1.5钱,随夏秋两税送纳。五代十国时期,对酒有时实行专卖;有时实行征税。后梁时,未执行酒榷,听民自造,政府不加禁止。后唐时禁酒曲,政府实行酒专卖。对私造酒曲5斤以上的人,处以重罪。五代十国时期,除了对农民征收赋役之外,对商人也予以重课。当时的商杂税主要包括关税、市税、茶税、商旅通行税、油税、蔬果税、桑税、桥道钱、牛租等。五代十国时期,藩镇割据,各地广设关卡,对来往商人课税。五代自后梁开始,各地设有场院,专门对商品的买卖征税,所征称为“市税”。当时市税税法很乱,几乎是逢物必税。后唐明宗时,曾下诏令整顿税法,确定征税商品的名目。五代时期,市税的税率约为2%。五代十国时期,设置茶税场院,对茶叶征税。如后梁末帝朱友贞时,盐铁转运使敬翔奏请于雍州、河阳、徐州3处重要场院税茶。当时税率已无从考据。十国中的楚国,以茶税和茶专卖为国家主要税源。五代十国时期,为了政府财政需要,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征收多种杂税。比如吴越对捕鱼的税收,规定必须每日交纳数斤,称之为“使宅鱼”。
2023-06-25 02:42:291

盐为什么古往今来都是国家专卖?

楼上的回答真妙!
2023-06-25 02:4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