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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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茶税和榷茶最初始于哪个朝代

茶税时 间唐德宗建中元年宋 初实行榷茶制

边销茶税率是多少?茶的税务编码是什么

边销茶的税率为:13%边销茶的税务编码为:103030803边销茶简称:茶说明: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方包茶(马茶)紧压茶、方包茶、马茶、边茶

政府征收茶税是从哪个朝代开始的

宋朝

茶叶成为我国人民日常生活必须品,政府开始征收茶税是在什么朝代?

唐朝! 我国的茶税作为一项独立的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始自中唐时期的。 唐代把茶税固定下来,列为国家财政收入是德宗贞元九年(793 )正月的事。《食货志下》载:“盐铁使张滂奏曰,伏以去岁水灾, 诏令减税,今之国用,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 ,委所由定三等时估,每十税一,充所收两税。其明年已后所得税外 贮之,若诸州遭水灾,赋税不办,以此代之。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 年奏,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然税无虚岁,遭水灾处亦未尝以钱 拯瞻”从张滂的奏折,说明贞元九年朝廷决定征收茶税的原因是“去岁水灾”,倘后“赋税不办”,所以要征收茶税“以此代之”,目的在“供锗”。税率定位较低,估价征10%,但从此“税无虚岁”,以法律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成为封建国家的专利,我国茶税法规正式宣告成立。参考资料: http://tieba.baidu.com/f?kz=136480522

【历史】【北宋初】赋税制度,农税几税一?商税几税一?茶税怎么收?

  权威回答:  就宋代财政史的例证看,影响国家制度呈现地方性特色的主要原因,还不在于立法者对地域差异的认识,而是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实际需要,以及岁币与边境战争的需要。  作为一个中央集权的财政体系,就其原则而言,中央政府所强调的无疑是天下一体,各地财赋通融均济。因此宋代各路负责财政事务的转运司长官的基本职掌之一,就是要足“郡县之费。如果说北宋初期地方财政相对宽裕,中央政府也确能在一定程度上做到天下财赋通融均济,然大致从北宋中期起,赵宋政权对于地方财政的管理原则实际已发生明显转变。也就是每一路分基本依赖本地财政收入、独立核算的理财精神。在各路分内部,可以说就是“以一州一县之力,供一州一县之费”。在这种各路州郡独立核算的理财格局之下,可以想象,各地财政收入与开支畸轻畸重局面会随之出现;相应地,州郡为了应对各自独特的财政局面,在财政的收与支方面也会因事创制,自行其事,从而使得本属天下一体的财政体制呈现一人千面之相,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换句话说,各个地方的父母官为了本地方利益,创谋财路,形成贪赃枉法的根源。  虽然宋代地方政府在财政管理方面的因事创制,自行其事,集中体现在国家财务制度之地方化现象上,即调整国家财政制度,使之适应于地方的需要。在历史现实中,这种调整多属法外行为。主要表现如下:  1)账不上报  中央集权的财政制度之主要体现之一,是中央计司得以周知天下各级财务部门的收支账目。北宋元丰以前,诸路州军岁造计帐供省,三司得以总知天下岁收岁支总数。元丰三年(1080年)改州军供帐制度后,转运司除将各州军钱粮物帛等收支主项别造计帐申省外,还需上报一路《收支见在钱物状》,中央仍能借此知天下财计出入之大数。至北宋末年,这一制度虽未废止,但在国家财政管理的实际中,根据赋税制度的规定所征取的钱物正额与实际岁收之间以及中央规定拨留的财税与州军实际经费开支之间愈见脱节。到南宋,就更加严重,中央政府不知州军岁收岁支实数,已非一时一地的现象。宋廷虽屡次下诏,令州军供具出纳实数,但仅具文而已。当时的户部,除上供钱物外,仅能掌握各地常平钱谷、户口、税租(即两税正额)之数。但即便常平钱谷及户口、税租,诸路州军也多“迁延日月,不即供申”,户部无可奈何。  现存文献所载有关南宋时期的财政数据,如上供、经总制、折帛、月桩、籴本等钱,无一不是中央计司征调地方财政的项目;南宋时期不仅如酒税等岁入不见于全国总收数,即如国家正赋两税的全国总收数也付诸阙如。  2)财不入库  两宋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对留供地方岁计财物的账务、仓库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以防官吏作弊。从北宋中后期起,随着地方财政预算的吃紧,州县财政在账务、仓库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均出现混乱,管理地方财务账籍的各种制度越来越无法落实。北宋末年讲议司论州县收支官物时已称,“账内官物与簿历不同,簿历内又与仓库见在不同。至有账尾见在钱物一二十万,而历与库内全无见在。攒造驱磨申奏,徒为无用之空文。南宋更甚。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正月二十七日,权户部侍郎钟世明上言提到:“诸路州军钱物,并合隶军资库。近年以来,州军多将拘到钱物别置库眼赤历拘收,以为羡余之献、公库之用。”(同前书“食货”五二之三三)以致州军财赋,“惟凭赤历,难以稽考”。  地方州军财不入库现象,原因无非有二:其一,州军防止上级计司非理“划刷”钱物,以保证本地财政开支的需要;其二,方便地方官吏营私舞弊。比较常见的是将大量财赋拨入公使库,以供官吏挥霍。绍兴二十八年湖北总领逢当霖上奏提到的一个例子是:“近年又复辄将在仓米斛出粜,取其价值,以资妄用,此殊可骇。  3)赋不依法  宋初以来的制度,赋税课利的征敛有严格规定,创赋增税之权,集中于中央,不容地方染指,故立有“擅增岁赋法”。在法:受纳应纳数外辄收羡余,或辄他用,及非法擅敛,并有断罪条法”。但由于地方财政入不敷出,大多亏空,完全按照国家法令征发赋税,根本无法满足上供及本地开支,因此州县多“不免创于二税之外,别作名色,巧取于民。一般来讲,地方政府在“巧取于民”的过程中,较少“凿空白撰多依法定赋税因缘延展,征收附加税,国家关于赋税征收的统一制度也因此演化出多种“地方版本”。  4)贪赃枉法  以上地方财政种种地方化的表现,实质也就是非制度化现象,而又为上级计司不得不默许,结果之一,必然为地方官吏贪赃枉法大开方便之门。如二税苗米入纳,各地附收耗米,名目繁多。官吏缘此多收入己,简直顺理成章。地方官吏贪赃枉法,文献记载反映了不少,历代如此,多为学者所关注。其间名目百出,常超乎想象。  两宋财政制度的地方化现象当然不止于此,但这几方面可谓比较典型者,可以肯定。

茶税和槯茶对茶文化影响深远,平民百姓是怎样喝上茶的?

将饮茶陆羽认为,炎帝神农氏是第一个吃茶的人。言外之意就是说,在农业刚刚出现的时候,我们的先民就开始种植、采摘、享用清新芬芳的作物。但是事实,直到秦汉之际,大多数中原人都对“茶”为何物都不知所云——各种口味的酒、浆、汤、水,才是上至天子诸侯,下至庶人黔首的日常饮品。康乾以降考据学大兴,曾在乾隆朝后期官拜少司寇的淮安阮葵山在《茶余客话》卷十二中坐实了顾炎武在《日知录》的观点:“《六经》无茶字”。甚至,“茶”字本身就是唐朝才出现的新汉字,而这个字的前身就是“荼”。《诗经》有云:‘谁谓荼苦,其甘如荠”。这句话被中世以后的茶人附会为关于饮茶最早的记录。但是,古人对于汉字的归纳是很严谨的,基本上不会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荼”乃是形声字,草字头指明了这是一种草本植物,也就是苦菜;而茶则是木本植物。所以又有人,比如晋人郭璞,根据成书于前汉的《尔雅》中的记载:“槚,苦茶”。从而认为“槚”就是指当时在江东地区开始流行的茶,并注明:“(槚)即茶也。蜀人谓之苦茶。又名曰荈”。但是,槚一直是指楸梓之类树木,郭璞仅凭着“苦荼”二字就断定这是茶,未免有武断之嫌。而当时的茶人也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便发明了“搽”字代替原先的荼字,到了唐朝便正式改为“茶”字,并沿用至今。小众爱好国人饮茶始于秦并巴蜀之后,但是就像很多嗜好品,比如烟草、咖啡一样,茶这种会对神经产生兴奋作用、会让人上瘾的“饮品”,在一开始也是被当做药品来服用的。而且消费者大多也只限于南方的上层社会,比如安葬于马王堆中的辛追等人。中原人直到魏晋之际仍旧没有多少人会真心实意的“爱茶”,在帝都洛阳之中饮茶之人大多是像陆机、陆云兄弟这种原东吴地区的豪门子弟。这些人以顾荣为代表,多次宣称饮茶胜于喝酒——因为当时的中原的贵族之家都是以酒待客,而江东豪门则大多以茶待客。然而,作为亡国降虏的东吴豪门在洛阳上层社会的影响力毕竟有限,在当时除了左思等人之外,大多数人都不认为喝茶是什么风雅之事。因为茶在当时很多人眼中依旧是一种药。比如刘琨就在《与兄子南兖州刺史演书》中说:“前得安州干茶二斤,姜一-斤,桂一斤.皆所须也。吾患体中烦闷,常仰真茶,汝可信致之也”。永嘉之乱以后,侨居江左的南渡衣冠依旧看不起“吴儿”的种种做派——自然也包括饮茶。以至于在当时很多世家子弟眼中喝茶是一种很恐怖的体验,几乎可以等同于“溺水”。所以饮茶的行为在当时被扣上了“水厄”的帽子。而出身于太原王氏之门的东晋名士王濛则因为喜欢喝茶,就在当时被视为心理变态。到了南北朝,茶的命运就更加坎坷:在那个时代,很多北朝豪门眼中喝茶是一种来自南方的陋习。“魏晋风流”其实是一个酒的世界。

王安石在提点江东刑狱任上怎样对茶税进行改革?

提点江东刑狱任上,王安石仍以兴利除弊为己任。江东路是北宋茶叶的主要产区之一,当时政府实行茶叶专卖制度,称为榷茶制。嘉枯三年(1058年)九月,废除了榷茶制,改为由政府收税而允许百姓贩卖茶叶。但一些官员要求恢复旧茶法,王安石著《茶商十二说》,坚决反对复旧,终于在江东路坚持了新茶法。

古代的茶税和榷茶最初始于哪个朝代

古代的茶税和榷茶最初始于唐朝。中国唐代以后各代所实行的一种茶叶专卖制度。榷茶起始于唐。《旧唐书·穆宗本纪》载,长庆元年(821),“加茶榷(茶叶专卖税),旧额百文,更加五十文”。表明此时中国某些地区或已开始榷茶。文宗太和九年(835)十月,王涯为相,极言“榷茶之利”,乃置榷茶使,征购民间茶园,规定茶的生产贸易,全部由官府经营。结果民怨沸,推行不久,因王涯被诛而废止。唐王朝茶叶生产大发展,物资丰富,商人业茶可以致富,而国家又出现了财政危机,因而效法禁榷制度。宰相赵赞建议税天下茶,十取其一。贞元九年(公元793年),张滂创立税茶法,形成定制。“(太和九年十月乙亥),王涯献榷茶之利,乃以涯为榷茶使,茶之有榷,自涯始也。”到武宗时期“禁民私卖”,榷茶形成制度。

茶税法的原因是什么?

早在商代开始,茶已成为当时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也成为国内外市场上的重要商品。因此,种茶、 贩茶也就成为十分有利可图的行当。唐德宗贞元九年(公元793年),盐铁使张滂建议,征收茶税,以增加财政收入。于是,在产茶州县的商运要道设官抽税,税率为1/10,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茶税从此开征,当年始收入40万贯。此后,茶税渐增。唐文宗大和年间(公元827年—835年),江西饶州浮梁是全国最大的茶叶市场,“每岁出茶七百万驮,税十五余万贯”(《元和郡县志》卷二八《饶州浮梁县》)。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琵琶行》中,还写下了“商人重利轻离别,前月浮梁买茶去”的著名诗句,反映了当时贩茶是十分有利可图的买卖。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文宗开成年间(公元836年—840年),朝廷每年收入矿冶税不过7万贯,抵不上一个县的茶税。到唐宣宗时(公元846年—859年)“天下税茶,增倍贞元”,年茶税收入达80万贯。这一时期最大的商税收入是盐税,每年都是600万贯,茶税已发展成为唐朝后期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茶税的征收,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一定时期内,对促进和规范茶叶经济发展,完善法律条文有积极的作用。但是,茶税的重征收也极大地打击了茶农的生产积极性,是剥削茶农的一大手段。

我国政府开始征收茶税是哪个朝代?

我国茶之征税,始于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安史之乱以后,唐朝中央国库拮据,政府决定征收茶税,『诏征天下茶税,十取其一』,征税以后,发现税额十分显著,以后就将这一临时措施改为『定制』;并相继设立『盐茶道』、『盐铁使』等官职。立茶税以后,税额并不因国库收支的好转而有所减免,仅倒根据茶叶生产和贸易的发展而不断增加。公元804年,茶税每年增加到四十万。武宗会昌年间(841年——846年),除正锐以外,又增加一种『过境税』,叫『地塌地钱』,至宣宗大中六年(852年)由当时盐狐转运使裴休制订了『茶法』12条,严禁私贩,使茶税斤两不漏。我国茶叶专卖制度和税法,发展到宋代,更为严厉,并成为发展茶叶生产一大障碍,曾诱发多次茶农起义。据文献记载,宋朝的茶税法,先后改革多次,即所谓『三税法』、『四税法』、『贴射法』、『见钱法』等。

茶税的始源和发展短文

茶税的始源和发展短文   我国征收茶税,始于唐。唐德宗贞元九年 (公元793年),盐铁使张谤建议,征收茶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唐文宗大和年间 (公元827年一835年),江西饶州浮梁是全国最大的茶叶市场,"每岁出茶七百万驮,税十五余万贯" (《元和郡县志》卷二八《饶州浮梁县》)。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琵琶行》中,还写下了"商人重利轻离别,前月浮梁买茶去"的著名诗句,反映了当时贩茶是十分有利可图的买卖。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文宗开成年间(公元836年一840年),朝廷每年收入矿冶税不过7万贯,抵不上一个县的茶税。到唐宣宗时 (公元846年一859年)"天下税茶,增倍贞元",年茶税收入达80万贯。这一时期最大的商税收入盐税,每年都是600万贯,茶税成为唐朝后期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安史之乱以后,政府决定征收茶税,『诏征天下茶税,十取其一』,征茶税以后,发现税额十分显著,以后就将这一临时措施改为『定制』;并相继设立『盐茶道』、『盐铁使』等官职。立茶税以后,税额并不因国库收支的好转而有所减免,仅倒根据茶叶生产和贸易的发展而不断增加。公元804年,茶税每年增加到四十万。武宗会昌年间(841年——846年),除正锐以外,又增加一种『过境税』,叫『地塌地钱』,至宣宗大中六年(852年)由当时盐狐转运使裴休制订了『茶法』12条,严禁私贩,使茶税斤两不漏。   我国茶税发展到宋代,更为严厉,并成为发展茶叶生产一大障碍,曾诱发多次茶农起义。据文献记载,宋朝的茶税法,先后改革多次,即所谓『三税法』、『四税法』、『贴射法』、『见钱法』等。   唐朝征收茶税,初因“四镇之乱”,复因水灾用赋减免,是在物质条件已具备的特定时间和特定条件下形成的。当初茶税税率1O%,并不算高,经商纳税,无可非议,不能把封建杜会的合理税收笼统斥之为 “掠夺”。但茶税伴随着宦官擅权、藩镇割据而一再加重,不能不说是蠢政,应该受到谴责。   唐朝的`茶税,初按三等估价,后按重量计征,很不完善,属首创期。四川的茶税体制,唐朝起就有别于东南各地,且沿袭到后世,在我国茶税制史上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到民国时期,仍然征收着茶税。新中国成立后,旧茶税制度废除,茶叶成为货物税――工商税的一个税目。1984年10月,工商税分解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以后,茶税还属产品税中的一个征税范围。

茶税的历代茶税发展

茶税为历代官府搜刮民财、压榨茶农的一大手段。自唐德宗建中元年始,一直是重征茶税,且历代有增无减。 《唐·食货志》载:唐德宗建中元年,即780年,唐德采纳户部侍郎赵赞的建议开始征收茶税,以做朝廷常年之用。唐德宗兴元元年,即784年,时任皇帝李适曾一度废除茶税,但不久到贞元九年,也就是793年,李适又下令恢复茶税,以茶税代水旱田租常年征收。诸道盐铁使张谤也向李适奏明,凡出茶州县和茶山,就地征税。茶商往来要道,收运销税,以三等定估,十税其一。对产自江淮地区的大模茶,规定每斤增税钱5。收税的将这称为“剩茶钱”。到唐穆宗时,茶税率每百钱增加50,天下茶加斤至20两(旧制)。到唐文宗开成5年,即840年,盐铁转运使崔珙又增加江淮茶税。茶商所过州县均征重税,或将茶商运茶的车舟就地扣下,以抵茶税。收税的将这种方法称做“榻地钱”。到了唐宣宗大中二年,即848年,朝廷下令庐、寿、淮南增加半成税,导致全国茶税倍增。《新唐书·食货志》载:“开成年间,朝廷收入矿冶税,每年不过七万余缗(每缗千文),抵不上一县之茶税。”可见茶税之重。 清初仍实行榷茶引税并行。康熙二十二年,即1684年,茶税范围广,税率高,正税之外,还有厘金。每引茶税,低者1钱2分9厘3毫,商者3两9钱至10 两5钱。到清未,战乱不息,茶叶贸易以税收为主,增加库入,补助地方行政费用。十六世纪,外国资本入侵中国,鸦片战争爆发后,外国资本家与内地官僚地主买办相勾结,对茶行、茶栈、茶客、茶贩大肆盘剥,茶农受尽其害,茶叶生产衰落。

唐德宗始创茶税 茶税的由来是什么?

茶税,即茶叶税收。自唐德宗建中元年始开征,经过宋朝的进一步发展,元、明、清三代一直沿袭下来。到民国时期,仍然征收着茶税。新中国成立后,旧茶税制度废除,茶叶成为货物税――工商税的一个税目。1984年10月,工商税分解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以后,茶叶还属产品税中的一个征税范围。 饮茶在盛唐时期出现了空前的盛况,王公朝士,无不饮者,穷日尽夜,殆成风俗。当时除了四川地区和江南地区茶风日盛外,黄河中下游的广大地区也是盛行饮茶,大凡交通沿线,随处都有茶摊、茶铺、不分道俗,投钱可饮,十分方便。江南各地的茶则源源北上,舟车相继,所在山积。不只江南和江北产茶,中原地区以至黄河之北也出产名茶了。 这时,有一位皇帝在大臣们的议论中,看到了茶已与盐、铁一样为百姓日常所需,有利可图,便开始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茶税征收。这位皇帝就是唐德宗李适。 唐德宗李适(742年-805年)是唐朝第十代皇帝。大历十四年唐代宗李豫死,李适即位。在即位之初,唐德宗就颇思励精图治。当时安史之乱平定后不久,天下依然纷乱,朝廷势弱。为了改变这一局势,必须强兵强政,加强中央集权。唐德宗宣布废除租庸调制及一切苛杂,实行两税法,按户等征居人之税,按土地征田亩之税,每年夏秋两征。这一新税制适应了土地集中、贫富不均的情况,具有进步意义。 建中四年(783年),户部侍郎赵赞敏锐地看到,饮茶的风气已在百姓中普遍形成,便向德宗提议征收茶税,十税其一。德宗很快就采纳了这一建议,于这年开始对茶叶征税,由负责对盐铁征税的盐铁转运使主管茶务。当时除茶之外,还有漆、竹、木等也被列为征税对象。茶税之法从此被建立起来,以后历朝历代多有修订,逐渐完善。 唐德宗开始征收茶税后的次年,由于改元为兴元(784年),大赦天下,大摆“阔气”,干脆把新开不久的茶税也免了。直到九年以后的贞元九年(793年)才恢复了茶税的征收,在产茶的州县和茶山外商人所经要路设置税场,每年即得钱四十万贯,茶税一举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 唐德宗茶税一征,财源滚滚,却不知有人因此付出了生命。当时的益昌(今四川昭化)县令何易于,开征茶税的诏令下达后,使他陷入了两难的困境,因为益昌是个穷困之地,不征茶税这里的百姓已不太活得下去,若要再强征什么茶税,百姓必定是死路一条。何易于对这首诏令审视再三,便叫一小吏把诏令搁置一边,不征茶税。但他们非常清楚,违拒诏令,这是要杀头的罪! 小吏思虑再三说:“如果我来顶罪被杀头后,你能否免除被流放之罪?” 何易于却说:“我既然不以保全自身一命来移害于百姓们,也决不会让你们来为我替罪。”言罢,他做出了令人决不可想象的举动:自焚。何易于死后,其上司因平时对他颇为赏识,也就没有再上本参劾他。这是由茶税之法引出的第一个死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