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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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说说彝族的聚居地区、风土人情和民族习惯 彝族服饰,各地不尽相同。凉山、黔西一带,男子通常穿黑色窄袖右斜襟上衣和多褶宽裤脚长裤,有的地区穿小裤脚长裤,并在头前部正中蓄小绺长发头帕,右方扎一钳形结。妇女较多地保留民族特点,通常头上缠包头,有围腰和腰带;一些地方的妇女有穿长裙的习惯。男女外出时身披擦尔瓦。首饰有耳坠、手镯、戒指、领排花等,多用金银及玉石做成。彝族服饰种类繁多,色彩纷呈,是彝族传统文化和审美意识的具体体现。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生活在不同地区的彝族人民,创造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服饰习俗,在彝族物质民俗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彝族服饰民俗的地域、支系表现,可将彝族服饰划分为凉山、乌蒙山、红河、滇东南、滇西、楚雄六种类型,各种类型又可分为若干式样。这里介绍其中几种。 广西那坡、云南麻栗坡部分彝族还保留着贯斗方袍的古老款式,这款服装仅在节日或举行仪式时妇女穿用。本型衣装多以白、蓝、黑为底色,多饰动植物花纹和几何图案。工艺有刺绣、镶补、蜡染等多种技法。分路南、弥勒、文西三式。 总体而言,彝族服饰具有以下4个特点:(1)反映了黑之尊、黄之美的审美观;(2)反映了彝族“顾头”的生活习惯和荣誉意识;(3)男子服饰多体现其英勇善战的气概;(4)服饰图案纹样体现了彝族对自然的理解和崇敬。
彝族生活中的主要食物,大部分地区是玉米,次为荞麦、大米、土豆、小麦和燕麦等。肉食主要有牛肉、猪肉、羊肉、鸡肉等,喜欢切成大块大块(拳头大小)煮食,汉族称之为“砣砣肉”。大、小凉山及大部分彝族禁食狗肉,不食马肉及蛙蛇之类的肉。彝族喜食酸、辣,嗜酒,有以酒待客的礼节。酒为解决各类纠纷,结交朋友、婚丧嫁娶等各种场合中必不可少之物。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彝族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统曲调,诸如爬山调、进门调、迎客调、吃酒调、娶亲调、哭丧调等。有的曲调有固定的词,有的没有,是临时即兴填词。山歌分男女声调,各地山歌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彝族乐器有葫芦笙、马布、巴乌、口弦、月琴、笛、三弦、编钟、铜鼓、大扁鼓等。彝族舞蹈也颇具特色,分集体舞和独舞两类,其中多为集体舞,如“跳歌”、“跳乐”、“跳月”、“打歌舞”和“锅庄舞”等。动作欢快,节奏感强,通常由笛子、月琴、三弦伴奏。
与玛雅文明相媲美的彝族十月太阳历:历法是人类文明的标志。闻名世界的玛雅文化其精髓之一便是历法。以前,中国大部分地区都通行农历。但在我国的彝族,至今还保留着一种鲜为人知的古老的历法--彝族十月太阳历。据推测,此种历法源渊于远古伏羲,大约有上万年的历史。它把中国的文明史追溯到埃及、印度、巴比伦三个文明古国之前。
谁能告诉我凉山彝族的一些风土人情呀…? (一)族称:彝族多数自称“诺苏”、“纳苏”、“聂苏”(或后面加“泼”,彝语意为“人”)由于彝族分布很广。历史上还有许多不同的自称和他称,据不完全统计,直到解放前夕,还有:“纳罗泼”、“迷撒泼”、“濮拉泼”、“濮瓦泼”、“阿西泼”、“撤尼泼”、“里泼”、“葛泼”、“罗泼”、“罗武泼”、“阿哲泼”、“六米”、“勒苏泼”、“山苏”、“阿租泼”、“格濮”、“阿武”、“他鲁苏”、“撒摩都”、“六得濮”、“纳查”、“拉乌苏”、“纳若”、“咪西苏”、“罗罗”、“白罗罗”、“黑罗罗”等几十种。“诺苏”、“纳苏”、“聂苏”均为彝语,“诺”、“纳”、“聂”是各地方言语音差别所致,都是“黑”的意思(也有“虎”之意)。黑色在彝族人们的观念中包含有深、广、高、大、强、多、高贵、主体等意义,“苏”是群体、人们、家族的意思,“诺苏”(或“纳苏”、“聂苏”)意为“主体的民族”、“尚黑的民族”。1950年始,彝族选择了鼎彝的“彝”为共同的族称,替代了旧史籍文献中的“夷”字。 (二)、族源:彝族源自古羌人彝族族源问题,由于汉文史志记载甚少,故长期以来学术界有各种说法:南来说,即古越人和马来人种说;东来说,楚人说;西来说, *** 或藏缅交界处说;云南土著说;河湟古羌人北来之说;另外还有濮人说、卢人说及云南土著说。在6000―7000年前,住在我国西北河湟地区的古羌人,开始向四面发展,一支向祖国的西南方向游弋。到3000多年前,这支向西南游弋的古羌人沿金沙江在安宁河流域的邛都和普渡河流域的滇池定居。滇池和邛都的居民,史称“越羌”、“青羌”、“蛮夷”、“郡夷”、“叟”等,并不断和当地的(濮)人、僚、 *** 等融合,成为彝族的先民。 在古羌人与西南土著部落融合为的基础上,昆明人与(濮)的融合是形成彝族过程中一个新的发展。魏晋以后,昆明人与(濮)的融合发展为对僚人的融合,汉至六朝,汉文史籍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四川南部的主要居民称为叟人,有时则以叟、濮并列。隋唐以来,彝族先民地区有乌蛮与白蛮的分化,乌蛮系由昆明部落发展而成,白蛮系以叟、濮为主体,并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 彝族先民在长期形成与发展中,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各地彝族都有出自仲牟由的同一传说,据传世较完整的水西安氏谱系计算,至清康熙初年已历传85代,约可上溯至战国前期,所生6子发展为“六祖”部落。 彝族的起源与形成。彝族的先民,与分布于我国西部的古代氏、羌有着密切的关系。西汉时彝族的一支先民就以“昆明”为名。东汉时的“叟”也是对当时彝族先民的称呼。唐宋时期的乌蛮人(元以后被称为“罗罗”)是彝族的直接前身。由于种种原因所造成的历史条件的不同,彝族的形成过程出现了二元化的现象。一支是以云南的彝族为代表,是在国家产生的基础上形成的。唐代南诏国的建立标志着这支彝族的真正形成。另一支是以四川凉山地区北部乌蛮的彝族为代表。他们没建立过国家,而是首先联合成部族,再由部族发展成民族的。 彝族地理分布的历史演变。彝族主要分布在川、滇、黔、桂四省区内,即四川的大渡河以南和雅砻江支流以安宁河两岸的大凉山地区,以及云南的金沙江、元江、哀牢山、无量山之间的地区及滇西的华坪、宁蒗、永胜等被称为云南的“小凉山”的地区,贵州的安顺、毕节两地区,广西的隆林、睦边两县。彝族分布的这些地区自然环境都比较差,绝大部分是地形十分复杂的高山,有的属于高寒山区,平坝和河谷地带很少。这种分布格局的形成经历了长期的历史演变。 在秦汉时期,彝族先民的活动中心大约在云南滇池周围和四川邛都(今西昌东南)地......>>
彝族人的习俗 爬花房--彝族男女的婚恋:爬花房是楚据彝族特有的风俗。姑娘年满16岁,父母就为她另盖一间小草楼,让其单独在其中过夜,而年满20岁的男青年,可以在夜晚爬上心爱姑娘的草楼谈情说爱。他们在一起吹响蔑,对调子,互诉爱恋之情。即使同时有几对青年男女也是如此,大家并无拘束。一旦爱情成熟,男女双方只要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双方父母一般不会干涉儿女们的选择。
云南小凉山彝族的婚礼相当别致。结婚时,男方要备马,携带酒、布、肉、养面等礼物去迎新娘。女方村里的姑娘,可使出浑身本事向迎亲的客人泼水,捉住拼命戏乐。送亲的人全要男子,新娘至男方门前,要到太阳落山方可进门。进门前,由一人托着装有羊肉、养把把和酒的木碗,在新娘头上绕一圈,以示婚后生活富裕。然后,新娘由表兄弟背进屋去。
跳菜--彝族的歌舞伴餐:跳菜,即舞蹈着上菜。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最高礼仪,是舞蹈、音乐与杂技完美结合的历史悠久的传统饮食文化。
宴宾时,通常用方桌沿两则一溜摆开,宾客围坐三方,中间留出一条跳菜通道。三声大锣 拉开跳菜序幕:大锣、芦笙、三弦、闷笛、树叶等民乐齐奏;在姑娘小伙呜哇哩--噻噻的吆喝声中,只见顶着托盘的彝家男子双手拱揖,脚步忽高忽低,忽急忽缓,另一个人头顶和双臂各撑一菜盘(共24碗)紧随其后入场。他们合着古朴纯厚的民乐协奏曲,脸上作着滑稽州怪相,跳着歪来复去而又轻松、优美、流畅、连贯的舞步,一前一畅登场。两位手舞毛巾的搭档,则怪态百出,形如彩蝶戏花般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为其保驾护航。
一对托菜手要上菜四桌,搭档把32碗菜摆成回宫八卦阵,每碗菜都像一粒棋子。自有定位,全按古已有之的规矩逐一落桌,丝毫不乱。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
服饰:
彝族服饰种类繁多,色彩纷呈,是彝族传统文化和审美意识的具体体现。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生活在不同地区的彝族人民,创造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服饰习俗,在彝族物质民俗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 根据彝族服饰民俗的地域、支系表现,可将彝族服饰划分为凉山、乌蒙山、红河、滇东南、滇西、楚雄六种类型,各种类型又可分为若干式样。这里介绍其中几种。 (1)凉山型 主要流行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和毗邻各县,以及云南省金沙江流域。由于大小凉山天堑壑障的隔绝所造成的特定自然地理环境以及特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形态一一奴隶制,其服饰古朴、独特,较完整地保持了传统服饰的文化特征。 凉山男女上衣均为右衽大襟衣。男女老幼皆披擦尔瓦,披毡,裹绑腿,套毡袜。男子发式为传统的“天菩萨”,即蓄一绺长发椎髻于头顶头,大多头上盘缠黑色或深蓝色长巾,且常裹成一尖锥状,斜插额前,称为“英雄结”,左耳戴蜜腊珠、银耳圈等饰物。下着长裤,并因语言,地域不同而有大、中、小裤脚之分,佩饰最富特色即为“图塔”,是斜挎于身上的佩带,用细牛筋编织成带,带面镶......>>
凉山彝族的风俗习惯 彝族是一夫一妻制。有很多自己民族独特的风俗习惯。 定亲及娶亲 过去,黑彝以牛马金帛为聘;白彝以酒、布、银钱为聘;乾彝以酒、麻布、炒面为聘。解放后,聘礼从简。一般是青年男女定亲后,男方请人去和女方父母说亲,只需带一瓶酒去,只要女方父母接酒喝,就表示同意。然后男方就到女方家正式定亲,一般是带二三丈布,二三十元钱,布和钱都是给女方的。过了三个月,男方还要买三支青布或蓝布、一块肉、一瓶酒去女方家,这些东西都是给女方父母的,称为“递小礼”。男方请毕摩择日子,择出的日子要和女方父母商量。这次去,可以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给女方买点结婚用品,称为“压八字”。女方的父母为孩子准备嫁妆,一般是做一个橱柜、两个装面柜、两只箱子、小桌子三张,大桌子必配齐八个凳子,二号饭桌、小号饭桌只配备四个凳子;还要配制二套被褥、洗脸盆、口缸、毛巾等。男方在讨亲时,要做好女方穿的一套衣服,包括包头、鞋子、针线等,由作陪郎的娶亲人背到女方家。这些东西要到晚上女方的父母请个歌师来喝“娶亲歌”时,唱到一样才拿出一样。如果歌师唱错,娶亲人便将唱错的东西拿出来在歌师眼前绕三转,笑眯眯地装进自己的包包,不给新娘,也不还新郎,娶亲人自己得。如果歌师要的东西唱准确了。娶亲人拿不出来,歌师就用一个簸箕在娶亲人头上打三下,引得客人们哄堂大笑。娶亲人和女歌师对唱下去,女歌师要把娶亲人唱败,娶亲 人才乖乖地把背箩放在堂屋中间。然后,女歌师唱着裤子就拿出裤子,唱着衣褂就拿出农褂。 泼水迎亲 彝族姑娘出嫁时,姑娘的姊妹兄弟和同辈的青年男女可以用水浇波迎亲者。比较大的彝族寨子,在姑娘出嫁的前十天,寨子里的青年男女。就砍些木桩钉在路两旁,然后用野藤控成绊索。等迎亲者到来时,就用路边早就准备好的几十桶水。朝着迎亲者拨去。迎亲者无法逃脱,被水浇成落汤鸡,只有拼命奔跑,跑进新娘家,才能不挨泼。因此,聪明的娶亲者早有准备,如果探听好姑娘家有后门或者村寨里有另一条路通向新娘家,便趁泼水者不注意时钻入女方家,在女方家供桌上点三柱香,烧三份钱纸,磕三个头,这样就不挨泼水。但大多数娶亲者不容易办到这一点,都要被泼水。冷天挨泼,冷得上牙打下牙,往往引得男女青年大笑一场,女方父母才找衣服给迎亲者换掉。一般是泼清水,个别地方很早以前用牛粪水泼,如大小凉山。《西昌县志》卷十二中就有“以牛粪和水遍泼之”的记载。据说水要泼得风姑娘到丈夫家,才不会去老远的地方背水,天也不会早,有吃有穿等。 抢婚 据历史上的记载,过去四川的大小凉山和云南的部分地区,都有抢婚习俗。“抢婚”,按彝族人的说法:“这是老代传下来的,男方去抢是对女方家的一种尊敬,说明不是嫁不掉送去的。”男女的婚姻,虽由父母包办,并经过媒人说媒成亲,但他们娶妻时,男家在头一天除派媒人和新郎的弟弟到女家接亲外,还要请两个接亲人披上毡子,背着牛角酒同去。接亲人到女方村农,要先由两个背牛角酒的接亲人去女家,女方家的人有权本家门口用棍子击打接亲人。在晚上,女方的青年人可以抹黑接亲人的脸。第三天,新娘的舅舅、兄弟等送亲人将新娘送到男家后,要设法拿到男家的碗勺或其他东西,离开男方村寨时,要在寨外的广场上跑几圈马,同时把拿来的碗打碎,当地叫“打口舌”,然后场长而去。 在滇南地区,则存在着在男女互爱的基础上,由男方及其伙伴以假抢的形式先将女子领到男方家,再补行求婚仪式的习俗。男女青年一般在春节期间利用集体歌舞的机会结识相爱。二人如私定终身,男方便可邀约好友数人,在晚上到事先同女方约好的地点,用假抢的形式将女方领到男家。女子一旦被领到男家的堂屋,便意味着已经缔结成正式夫妻。在第二天,新娘要在男家......>>
彝族的风俗有哪些 待客习俗
民间素有“打羊”、“打牛”迎宾待客之习。凡有客至,必杀先待客,并根据来客的身份、亲疏程度分别以牛、羊、猪、鸡等相待。在杀牲之前,要把活牲牵到客前,请客人过目后宰杀,以表示对客人的敬重。酒是敬客的见面礼,在凉山只要客人进屋,主人必先以酒敬客,然后再制作各种菜肴。待客的饭菜以猪膘肥厚大为体面,吃饭中间,主妇要时时关注客人碗里的饭,未待客人吃光就要随时加添,以表示待客的至诚。吃饭时,长辈坐上方,下辈依次围坐在两旁和下方,并为长辈添饭、挟菜、泡汤.
烤茶相亲习俗
烤茶是我国高山峡谷地区少数民族的生活必需品,由于气候寒冷干燥,缺少蔬菜,故常以喝浓郁热茶的方法来补充营养素的不足,所谓“每日必饮三次茶”。烤茶种类多样,咸甜苦辣,人生百味,既是艰苦劳作的能量之源,也是节庆待客的灵性之物。
据说在当地,若学不到一手烤茶技术,到姑娘家烤不出好茶,老丈人会认为你没本事,而不愿将姑娘嫁给你,因此,当地小伙十五六岁就要学烤茶,都有一套自己的烤茶绝招。
彝族人还流传着百灵从无量山百丈高崖衔来茶种为人治百病的故事,为纪念灵鸟,客人饮茶时,少男少女总会模仿灵鸟翩翩起舞,而糊米罐罐香茶的每道工序也和百灵有关。[2]
婚俗
男女青年订婚之后,便要进行婚宴的准备。婚宴多用猪、鸡肉,一般不用羊肉(丧事则用羊肉)。滇南石屏彝族有在出嫁前邀集男女伙伴聚餐痛饮之习;滇西的彝族,凡娶亲嫁女,都要在庭院或坝子,用树枝搭棚,供客人饮酒、吸烟、吃饭、闲坐,民间把这种用枝搭的临时棚子称“青棚”。
彝族的婚恋奇特而有趣,最有趣的是,举行过“换裙礼”的少女,方可在“玩场”中与心上人结交恋爱,以及媒人说亲和吃酒定亲、让新娘挨饿、亲朋通宵哭嫁、向迎亲者泼水、抢背新娘、洞房博斗等传统婚俗。
少女换裙带礼
彝族姑娘进入成年时(一般多在15岁),依俗要举行隆重的“换裙礼”。换裙礼仪式上,姑娘要让姐妹们把她原来的单辫子改梳成双辫子,盘于头顶。还要把原先佩带两耳的白坠片或穿耳旧线扯下,换上红玛瑙似的珊瑚珠或银光闪闪的耳坠,以示吉祥。最后,姑娘脱去原先的红白两色童裙,换上绣了花边的上衣和黑、蓝、黄、白等五彩相间的有褶拖地长裙。换上新裙后,姑娘便可到“玩场”跳舞唱歌,参加社交活动,开始寻找自己的心上人了。
背新娘
按照彝家俗规,新娘出阁时,双脚不得落地沾土,否则便有子嗣不蕃之虞,须由接亲的小伙子来背新娘,并扶她上马。迎娶归途上还有种种规矩:倘山高路窄无法骑马时,须由接亲的小伙子轮流背负新娘而行;过河涉水,更得由人背过河,新娘的绣花鞋万万不能沾水。
泼水接亲
彝族认为,清水能驱恶除邪,送走妖魔,带来幸福。因此,彝族新婚时一定要泼水,为能经受住这个考验,在迎亲时,男家选派未婚伙子去接亲时,既要身体强壮,又要精明能干,既能招架泼水的受寒之苦,又能完成抢走新娘的艰巨任务,往往在推荐人选时反复审议,择优录用,有的不惜长途跋涉,选拔良才。
彝族的迎亲是通过抢的方式完成的。在“抢亲”的头一天晚上,姑娘们向小伙子展开了猛烈的水战。姑娘们用泼、淋、灌、射等各种方式凶猛地攻击小伙子,使来“抢亲”的小伙子难以招架。于是,聪明的小伙子便在天黑以前找到存水的地方,悄悄地倒掉一部分,以减轻“水灾”的袭击。
经过一晚上的水泼,当早晨来临时,“抢亲”便开始了。这时,姑娘们拥着新娘,小伙子们前去“争抢”,姑娘们防守严格,小伙子必须机灵多变,乘一瞬间出现的漏洞,抢走新娘便跑,直跑出一二里山路才改为行走。可见,把新娘“抢”到婆家是多么的......>>
彝族的民族风俗有什么? “火把节”是彝族地区最普遍而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一般多在夏历六月二十四日或二十五日。有关这个古老节日的来源,不同地区有不同的传说,其中较普遍的一种传说是:古时天上有个大力士斯热阿比,他听说人间有个大力士阿提拉八,就到人间与阿提拉八比赛摔跤。结果斯热阿比输了,回奏天神后,天神恼羞成怒,派蝗虫到人间糟踏庄稼,阿提拉八在六月二十四日这一天,号召人们燃起松枝火把虫驱,结果驱走了害虫,战胜了天神。为了纪念战胜天神,从此每年到这一天都要举火把欢庆。每到火把节,彝族男女老少,身穿节日盛装,打牲畜祭献灵牌,尽情跳舞唱歌、赛马,摔跤。夜晚,手持火把,转绕住宅和田间,然后相聚一地烧起篝火,翩翩起舞。
彝族人的眼里,火象征光明、正义、兴盛,象征着能够摧毁一切邪恶的强大力量。火把节是彝族人民欢乐、爱情和幸福的节日. 人们在火把节的前几天就准备好了各种各样的火把。第一天是在家装饰火把,有多美就装饰多美;第二天则是去亲戚家、朋友家祝贺节日,并各自谈论着自家的火把;第三天就燃烧火把,高举着火把走进田野,走进万家,给人民带来幸福,祝愿农田五谷丰登。第三天夜幕降临时,就到火把节的 *** 了。这时人们欢呼雀跃,分外热闹。街上到处张灯结彩,洋溢着节日的气氛。人们身穿艳装,脸上都挂满了笑容。他们高举着火把,挤进人群,载歌载舞,好不热闹!他们融为了一体,高举的火把格外闪耀,把原来漆黑一片的夜晚一瞬间变成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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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民风民俗的资料 历史】
彝族是古羌人南下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与西南土著部落不断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在六七千年前
,居住在我国西北河湟地区的古羌人,开始向四面发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国的西南方向游弋。到3000多年前,这支向西南游弋的古羌人以民族部落为单位,在祖国的西南地区形成“六夷”、“七羌”、“九氐”,即史书中常出现的所谓“越嵩夷”、“青羌”、‘‘侮”、“昆明”、“劳浸”、“靡莫”等部族。当古羌人游弋到西南时,西南地区已有与其先后到达的两大古老族群――百濮族群了百越族群。古羌人到西南后,他们了百濮、百越长期相处、互相融合,并吸收和百濮、百越的南方文化。魏晋以后,昆明人与焚(濮)的融合发展为对僚人的融合。汉至六朝,汉文史籍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四川南部的主要居民称为叟人,有时则以叟、濮并列。
隋唐以来,彝族先民地区有乌蛮与白蛮的分化,乌蛮系由昆明部落发展而成,白蛮系以叟、濮为主体,并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
彝族先民在长期形成与发展中,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
彝族历史上一个重要特征,是长时期保持着奴隶占有制度。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及其以前,彝族先民社会已出现游牧部落与定居农业部落的分化。东汉至魏晋时期,各彝族先民地区继续分化出一批叟帅、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础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从原始部落向奴隶占有制度的过渡。
8世纪30年代,蒙舍诏统一六诏,云南彝族、白族先民联合各族上层建立了南诏奴隶制政权,统治中心在今云南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带,统治范围达到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与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布地区。
南诏奴隶制王朝曾长期统治彝族先民地区,不能不对当地奴隶制的存在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唐天复二年(902),南诏奴隶制王朝的覆灭,不意味着彝族先民地区奴隶制随之消亡。两宋300多年中,戎(宜宾)、泸(泸县)、黎(汉原)3州的彝族先民,处在宋王朝与大理政权的相互争取之中,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局面。与之相配合,奴隶制生产关系出现了强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况。
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骑兵自四川分三道进攻云南,经彝族地区,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各彝族地区出现比较松散的反蒙古联合,开始统一于罗罗族称之下。与之相对应,蒙古贵族加强了对各地彝族兹莫即土长的争取工作,发展为在部分边疆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土司制度。自1263~1287年,相继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宁等地设立彝族土司。
明代276年间,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大方),乌撤(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东川(会泽)、永宁(叙永)、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兹莫)连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着基本上相同的奴隶制度,与低下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各彝族地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3个等级。在上述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明代水西、建昌、乌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隶制的上层建筑。
康熙、雍正年间,清王朝在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给土司、土目、奴隶主势力以沉重打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部分地区比较迅速地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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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彝族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统曲调,诸如爬山调、进门调、迎客调、吃酒调、娶亲调、哭丧调等。有的曲调有固定的词,有的没有,是临时即兴填词。山歌分男女声调,各地山歌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彝族乐器有葫芦笙、马布、巴乌、口弦、月琴、笛、三弦、编钟、铜鼓、大扁鼓等。彝族舞蹈......>>
彝族风俗的日常生活习俗 彝族有着大分散、小聚居的生活特点,所以各地的彝族住宅不很相同。但屋内大多设一个火塘,塘火终年不熄,除用于取暖、照明、炖煮或烘烤食物外,亦是聚友会客的中心。火塘的锅庄石或三脚架,不能用脚去踩,严禁往火塘里吐唾沫。烧烤不洁之物,并禁忌在火塘边 *** 身体。在长幼、男女、主客之间,彝族有严格的礼俗。途遇长辈,晚辈须待立一侧,让长者先行;长辈入室须让其上座,余再依次而坐;吃饭时,长辈坐上方(习称“上席”),下辈依次坐两旁和下方,并侍候长辈,为其添饭、夹菜、泡汤。不能摸成年人和老人的头。兄弟可与嫂嫂开玩笑,但兄长不能与弟媳开玩笑。客人入室让上座,主人坐在客人左边,小辈坐在客人对面。禁穿草鞋上火炕床;上楼要脱掉鞋子;禁裸体、半裸体成年人入家门;不能用脚踩门槛,或坐在门槛上;不能用筷子敲桌子和碗;禁在家中吹口哨、唱山歌、说粗话;妇女的衣裤不能晾晒在过路的地方和蜂窝旁边;禁止面对着太阳大小便。
彝族的风俗 要图文并茂,就得去百科看了:
baike.baidu/view/2731?fr=ala0_1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