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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津贴领取条件为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地级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参保人员尚未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社保法第17条规定,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举个例子,假如一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男性,已经45岁了,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还没有达到50岁的病退年龄,因为男性的病退年龄是50岁,所以不能领取养老金,这时候就比较尴尬了,没有经济来源,该怎么办呢?
因此,病残津贴就应运而生了,就是给这类人发的钱。可以说,这种制度设计是非常善意的。
- 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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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津贴申请条件
1.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满15年的在职人员。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病残津贴申请所需材料
1.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提供)。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4.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未办理的提供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市农商银行(任选其一)开立的银行卡或存折。
病残津贴申请流程
1.办理人在排号机领取“领取养老待遇申请”业务号后至指定窗口办理;
2.经社保工作人员审核,参保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告知其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若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予以受理。
- ni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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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不是很明确吗:病残津贴。健康人肯定是不能领了。
- 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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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不可以,国家政策说可以取消病退领取伤残津贴,但具体的实施细则,各个省市尚未出台,只有四川有了规定,设定2个前提条件,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社保交够15年。除了四川,其他地区均无法办理病退,不知道优惠拖到驴年马月。深圳市社保局我已经询问过,目前无实施细则,只能先做登记。所以,病退或者伤残津贴目前尚无法实施。只是,这样苦了很多因生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估计很多人等不到可以退休,就已经先死亡了。
- 苏州马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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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职工可望领取病残津贴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以领取病残津贴。具体的领取标准,社会保险法并未规定,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确定的原则,应该在接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水平。以北京市现行规定和办法,病残津贴的标准参照退休人员的计算标准执行,根据职工缴费年限、缴费水平、退职年龄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17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5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
- 大鱼炖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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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职工可望领取病残津贴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以领取病残津贴。具体的领取标准,社会保险法并未规定,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确定的原则,应该在接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水平。以北京市现行规定和办法,病残津贴的标准参照退休人员的计算标准执行,根据职工缴费年限、缴费水平、退职年龄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17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5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首先,可以明确的是,病残津贴确实是存在的。
社保法第17条规定,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举个例子,假如一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男性,已经45岁了,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还没有达到50岁的病退年龄,因为男性的病退年龄是50岁,所以不能领取养老金,这时候就比较尴尬了,没有经济来源,该怎么办呢?
因此,病残津贴就应运而生了,就是给这类人发的钱。可以说,这种制度设计是非常善意的。
那么,病残津贴有多少钱呢?
虽然,社保法对于病残津贴早已经有规定了,但是目前落实病残津贴制度的只是少数地区。思之想之发现,目前
出台了病残津贴的制度包括广东、宁夏、四川等地。
最新公布病残津贴制度的是广东省,广东人社厅发布《关于试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20年开始,试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
广东的病残津贴制度有多少钱呢?按照通知,病残津贴月标准按待遇领取地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5%确定。病残津贴会随着待遇领取地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宁夏从2019年起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病残津贴制度,病残津贴与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挂钩。初始标准按缴费年限满15年计算,每月计发600元,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再加发10元。
四川从2017年建立领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计发。随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调整相应调整。
什么样的人能够领取呢?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和各地人社厅的规定,一般是要符合3大条件的。
一是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是要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二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是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及以上。
这3个条件基本上是缺一不可的。当然,如果你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金了,就要停止领取病残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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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病残津贴来了!明年起,符合条件的这些人每月可领600元
12月26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津贴制度。
病残津贴领取条件为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地级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参保人员尚未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具体待遇标准为:
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月计发600元。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再加发10元,缴费年限满25年及以上的均按25年计算。
以后年度病残津贴标准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以上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制度
目前,自治区社保局举办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病残津贴业务经办培训班,重点对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18﹞11号,以下简称《通知》,2018年12月24日印发),进行政策、经办流程解读和业务软件操作系统培训。这标志着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病残津贴(以下简称“领取病残津贴”)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此项政策的实施,将使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经济负担得以减轻。据悉,目前全国只有四川、宁夏等少数省份建立了病残津贴保障制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群体的关心体恤之情。
领取病残津贴的条件
根据《通知》规定,领取病残津贴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地级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是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三是参保人员尚未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享受病残津贴的首要条件,也是办理病退的关键要素,部分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都不符合病退条件。设置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主要考虑保证领取病残津贴人员达到病退年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时能顺利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金。对于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可以鼓励继续参保缴费至满15年后享受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的标准
建立病残津贴标准与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挂钩机制,初始标准按缴费年限满15年计算,每月计发600元,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再加发10元,缴费年限满25年及以上的均按25年计算。以后年度的病残津贴标准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执行时间
《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我区原有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按《通知》执行。今后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