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朽月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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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办公室与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制订省局(公司)机关政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维护机关工作秩序;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之间、省局(公司)与行业内外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机关会议管理,承办综合性会议;负责机关公文管理,组织起草综合性公文、领导讲话等重要材料;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督促省局(公司)重要会议部署、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负责综合调研和政务信息工作,协助省局(公司)领导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审核与发布新闻信息,主管省局(公司)内部网站和对外门户网站;负责省局(公司)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管理;负责外事管理与服务,拟订与实施省局(公司)年度出国(境)计划;负责应急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负责信访稳定工作,接待受理行业内信访人和信访事项;负责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接待、统战、值班等工作;负责指导全省系统各级办公室工作业务;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计划处(经济运行处)
综合计划处与经济运行处合署办公,负责按照国家局、总公司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省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编制、下达全省系统年度卷烟和烟叶流转计划和月(季)度计划,调度全省系统卷烟和烟叶流转并进行库存分析;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全省系统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对经营活动进行综合分析、预测、监督和调控,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拟定并监督指导全省系统卷烟品牌培育规划实施和品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依法对烟草专卖品实施价格管理,收集、编发卷烟商情信息;负责全省系统各项经济指标的制定和经济运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烟草专用机械设备监管及通用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管理体系建设、节能减排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多元化投资、境外投资及利用外资项目、信息化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批、报批和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专卖监督管理处(专卖管理稽查总队、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
专卖监督管理处与专卖管理稽查总队、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合署办公,负责监督、检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全省烟草工商企业有关专卖监督管理与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和其他各类专卖管理证件;负责监督检查全省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违章案件,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卷烟打假打私工作;负责罚没物品和罚没款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考核市级局专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县级局对内部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同级监管、日常监管,对下级局内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全省系统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负责专卖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工作;负责烟草专卖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指导专卖基层建设;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负责对全省系统依法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审议全省系统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负责审查省局(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重大经济合同;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法制宣传及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省系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负责全省系统企业单位设立、分立、合并、撤销等工作;负责研究法律法规,处理法律事务、法律咨询、法律诉讼和行政复议等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烟叶管理处
负责贯彻国家局有关烟叶生产、收购和流通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制订全省系统烟叶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全省系统烟叶国家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烟叶种植、收购、复烤、储备和调拨计划;负责烟叶收购的监督、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烟叶市场推广工作;负责全省烟叶购销合同和加工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烟草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全省系统烟叶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负责现代烟草农业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烟草复烤企业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烟叶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卷烟销售管理处
负责规划、指导、管理全省系统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优秀基层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制订全省系统卷烟经营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全省系统卷烟营销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管所属企业的销售行为,并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系统卷烟营销年度计划,制订卷烟销售工作考核办法;负责组织和管理全省系统市场调研、市场预测和订单供货工作;负责全省系统工商协同和品牌培育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省系统卷烟货源交易工作;负责对全省卷烟市场的科学调控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卷烟价格执行情况;负责全省系统卷烟营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负责卷烟营销队伍建设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物流管理处
物流管理处负责制定全省系统物流建设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全省系统物流建设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运行规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系统开展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负责全省系统物流项目的技术论证和审查;组织制订全省物流运行管理规范,推广实施行业物流标准;组织协调、实施工商一体化物流对接;制订年度全省系统物流评价考核方法;开展物流贯标、对标、评价与考核等工作;负责组织全省系统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开发工作;负责物流信息化系统推广与应用工作;负责指导全省系统物流队伍建设及物流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财务管理处
财务管理处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落实财经法规、财税制度、财务会计政策和遵守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重大财务事项审批等工作,对所属单位资产经营实施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编制全省系统多元化投资经营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全系统多元化投资工作;负责制订全系统财务管理、多元化投资管理的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年度财务预、决算,编制财务报告,对财务情况进行分析;负责组织实施系统会计核算以及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省局(公司)机关的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全省系统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率等考核指标,检查考核各单位完成情况;负责调度、监督国有资产转移、处置工作;负责全省系统资金的集中管理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审计处
审计处负责制订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对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负责开展对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经营目标责任审计及基建预决算审计;负责对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它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物资(劳务)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审计监督;负责对所属单位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进行专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完善内部审计基础工作;负责对各审计派驻办的管理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人事劳资处
人事劳资处负责组织、管理全省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配置工作;制订全省系统人事、劳资、干部管理、社保等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省局(公司)党组管理干部和省局(公司)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的调配、任免、考评、晋级、奖惩、教育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全省系统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劳动关系管理,承担薪酬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省局(公司)系统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工作;负责省局(公司)机关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的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省局(公司)党组管理干部及机关出国人员政审及因私护照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聘任工作;负责管理省局(公司)党组管理干部和机关干部职工档案;负责省局(公司)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思想政治工作处(机关党委)
思想政治工作处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负责全省系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省局(公司)党组在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负责制订全省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意见;负责全省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以及思想政治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了解和研究全省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指导所属单位配合地方组织部门开展党建工作;负责省局(公司)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机关团委的日常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监察处(党组纪检组)
监察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和省局(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负责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对省局(公司)党组及其成员、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负责受理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处理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他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和再监督;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反腐败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科技处
科技处负责研究制订全省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全省系统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承担省局(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全省系统烟草制品、辅助材料、烟叶等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承担有关标准化工作;负责科技创新、科技交流合作、专利申报、成果推广和奖励工作;负责全省系统创新能力的考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的申报、初审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安全保卫处
安全保卫处负责组织指导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订全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及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调查和协调处理全系统重大安全事故;负责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全省系统安全工作信息,通报安全工作情况;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后勤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负责省局(公司)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系统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行业固定资产的维护、处置、经营和大宗物资采购实施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参与编制、审定省局(公司)机关年度财务预算;负责机关机动车辆管理使用及安全工作;负责省局(公司)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运营及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工作;负责省局(公司)机关通信设备及经费管理工作;负责省局(公司)机关各类会议、培训保障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省局(公司)机关基本建设和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省局(公司)机关职工医疗、保健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经济信息中心
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制定并实施全省系统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省系统有关信息化标准、规范、工作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论证,审核信息化立项报告;负责省局(公司)统一组织、立项、开发、推广和验收的信息化项目;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建立全省烟草信息数据中心,为管理决策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数据;负责全省系统大宗硬件、软件及骨干网络设备的选型、采购、配置及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和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各市级局(公司)的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与各市级局(公司)信息化工作考核;负责全省综合统计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烟草学会
陕西省烟草学会是全省行业工商系统烟草科技工作者和各专业工作者组成的学术性社会团体,办事机构为烟草学会秘书处,主要负责组织陕西烟草行业学术交流和研讨工作以及对有关课题进行调研论证和提出决策建议;负责开展全省烟草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学会组织建设及为会员、专业人才和科技工作者服务工作,指导全省烟草工商系统团体会员单位和各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负责《陕西烟草》期刊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主办省局(公司)内部网站日常编辑更新和运行管理工作;主办省局(公司)外部门户网站日常信息编辑发布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陕西烟草史志编纂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整理和应用工作;承接省局(公司)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服务工作;完成省局(公司)、科协、行业学会、政府部门交办以及烟草所属单位委托的有关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8.烟草工会(机关工会)
烟草工会与机关工会合署办公,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落实省局(公司)党组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指导全省系统工会工作;组织各级工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教育全省系统、省局(公司)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全省系统、省局(公司)机关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和评比表彰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并实施省局(公司)制定的年度扶贫计划;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9.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市场烟草制品的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卷烟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负责烟叶工商交接等级质量检验工作;负责烟草制品成份及稀释物成份的检测工作;负责卷烟及其它烟草专卖品真伪检验鉴定工作;负责卷烟材料和烟用添加剂的质量监督检验和质量安全检验工作;承担省级中烟工业公司及其它单位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烟草研究所
烟草研究所负责承担国家局和省局(公司)烟草科研项目的开发;负责研究、开发新型实用技术,解决烟叶生产过程中的问题;负责对全省烟叶种植区品种、育苗、施肥、植保、烘烤等方面的技术问题进行针对性研究;负责对研究开发和吸收、引进的国内外烟草研究成果进行示范、技术推广、应用;负责烟草良种繁育和加工;负责对烟叶技术人员和烟农进行技术培训;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职业技能鉴定站
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局、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工作要求;负责全省职业技能资格现状的调查分析、收集、汇总及其成果的应用;负责制定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鉴定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效果的总结、分析、反馈、评估,制定对应的整改措施;负责考评员队伍的组织、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培训中心
培训中心负责建立全省系统培训体系,制订全省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全省系统年度培训计划,指导全省系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订与实施省局(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开展省局(公司)党组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培训;负责组织开发专业技术培训教程;负责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全省系统相关培训资源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课程效果的监督与评价,保障培训效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整顿规范和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安排部署全省系统整顿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省系统整顿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4.举报投诉中心
举报投诉中心负责制订全省系统执法投诉、案件举报受理管理办法;负责制订全省系统客户投诉受理管理办法;负责全省系统行政执法投诉、案件举报电话的分类受理、跟踪督办工作;负责全省系统卷烟零售客户、消费者、烟农投诉的分类受理、跟踪督办、反馈等工作;建立举报投诉档案,并对投诉档案进行分析处理;定期对烟农、零售户、工业企业进行满意度调查;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5.陕西烟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烟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陕西省和甘肃省的烟叶出口工作,维护和开拓国际市场;负责陕西省卷烟和雪茄烟进口,指导协调进口卷烟品牌市场培育、销售;负责烟用原辅材料、烟用机械及配套物资等出口;负责除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负责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对外经济贸易办公室工作;负责国际合作交流与技术培训工作,承办省局(公司)出访团组;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公司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稳定工作;完成省局(公司)和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6.陕西烟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烟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省局(公司)及董事会确定的多元化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经省局(公司)及董事会批准的多元化投资项目;承担本公司直接投资企业(陕西烟草实业卷烟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资产和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公司对外投资的清理工作;负责本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根据省局(公司)及董事会的授权,管理本公司的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7.西安尚德大厦
西安尚德大厦负责大厦客房、餐饮等经营目标的实现;负责对大厦结构进行合理的设置,对人、财、物进行合理的调配;实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原则;按决策目标和核定的标准对酒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调节、检查、分析,以达到预期目的;完成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8.陕西南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南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进行管理和维护;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消防安全负责;负责接受业主的投诉、报修、求助,并及时对其投诉、报修、求助进行处理和回访;定期向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装修注意事项等;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文化活动,组织业主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完成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西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9.驻北京办事处
驻北京办事处负责制定驻京办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局(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与协调;负责省局(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省系统来京人员开会、办事、培训的接待工作;负责办事处年度财务预算;负责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办事处机动车辆管理使用及安全工作;完成国家局、省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