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也不做站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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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
一、进口关税
泰国海关对原材料进口关税税率为10~15%,半成品关税税率为15~40%,制成品关税税率为30~60%,具有商业价值的广告关税税率为40%。从1993年起,泰国海关还向进口货物征收7%的增值税。对于医疗用机器、电气装置和其它用于国家经济发展的产品的进口可享受免税待遇。泰国的多数关税是从价税,而价格则采用到岸价。当采用从量税时,关税是根据重量、体积或单位来计算的。一些产品既有从量税率,又有从价税率。当某种产品这两种关税率都有时,以较高关税率为准。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泰国海关采用以下三种方法:(1)应用从价税率;(2)应用从量税率或从价税率,以较大者为准;(3)只征收从量税率。泰国海关估价依据是进口货物在开放市场上销售的真正市场价。货物的真正市场价定义为:相同种类、相同质量的货物在无损耗、无任何扣除的情况下,在进出口时间和地点所卖得的总现金价。实际上,泰国海关已经建立了海关估价程序以供海关关员参照执行。
二、进口管制
许可证 商品必须申请许可证才能进口的商品主要有7种,即金矿和黄金、咖啡、盐化制品、汽车车身及驾驶室、石碑及用于建筑的大理石和石灰石、用钢铁制造的旧容器、鱼粉。对于必须履行进口许可证的商品,在进口时如没有进口许可证,将被处罚。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当前,贸易虽已自由化,但我国商人仍有必要定期查阅泰国商业部发出的通知(通常公布在《泰国银行每季公告》上),以便及时了解须办理进口许可的商品品目的变化情况。
商品检验 泰国海关检查人员在进口港对进口货物进行检验,通常采用的是现货检验,而不是对全部交运货物进行检验,其一般规则是抽出全部货物的5%进行检验。食品、药品、化妆品、有毒物质、麻醉品、精神病用药和医疗器械,由食品和医疗管理局的检验员检查。检验人员检查进口类别、标签并采样分析。在有些情况下,检验人员根据管理条例可能扣留货物,等分析完毕后才放行。
未领货物处理 未被领取的货物可在2个月内存放在海关仓库里。超过2个月可延续15天。逾期货物被没收,并可能被公开拍卖。仓储将根据货物的种类不同,从3天后起算。
三、进口单证
商业发票: 一般需一式五份,且应含有下列内容:
(1)数量、种类(例如桶、麻袋)、标记和货包的号码;
(2)每件货包的毛重、净重和每件商品的重量以及发运货物的总毛重;
(3)详细的商品名称,包括数量、质量和其他可提供的所有细节。应注明关税税则项目,使用商品统标海关将不予受理,不同规格和质量的商品须分别列举说明;
(4)买卖成交日期,如果商品是以委托代销的形式或被继续提供给分公司,则应在商业发票上说明;
(5)价值、单位商品的详细价格、CIF曼谷总价及分别列出的CIF费用。如有折扣,必须在商业发票给出折扣的种类和金额;
(6)原产地;
(7)商品的制造国国名;
(8)商品目的地;
(9)发票结尾作出下列声明和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钢笔签字:“我们在此声明,该发票是真实正确的。”
原产地证书: 一般没有规定,在个别情况下,尤其对官方定货时,则需要原产地证明书。
货物清单: 该清单上的内容应包括标记、号码、货包种类,带有货包内容和重量的外部尺码。一定要避免使用“货包/包装”的标记。
四、自由港与保税仓库
泰国没有自由贸易区,但政府通过建立出口加工区和保税仓库来鼓励外国投资和发展外向型工业。拉塔克拉邦、沙没巴干、邦比、南奔、伦查帮、春武里等为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措施主要有:(1)减征50%的机器进口税;(2)免征3年公司所得税;(3)出口超过总销售额30%的项目,免征原料或主要材料关税,免征进口关税。可预先向海关申请保税仓库,海关关员对规定领域内指定工厂的进口原料和加工的出口产品进行监督,要想成为指定的保税工厂,工厂必须提交泰国海关所要求的保证书并支付年度保证金。
阿联酋
一、进口关税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是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1986年海湾合作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国对外采用统一关税,最低税率为4%,最高税率为30%。目前,阿联酋海关对于既不属于免税商品又不属于应征高税以保护当地工业的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征收4%的关税。对于某些类商品,如香烟和含酒精的饮料,税率可高达25%�30%,并保留征收附加进口税的权力。阿联酋不征特别税,对货物样品不征收进口关税。
二、进口管制
打算向阿联酋出售商品的外国公司(包括中国的外贸公司)必须通过商业代理进行销售。在销售时,必须起草商业代理协议,规定商品和合同覆盖的区域,由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签署协议。这份协议必须在联邦经济与商业部和商业活动所在的酋长国登记,如在迪拜签署协议,则还须由宫廷公证人公证。然后要请在阿联酋持照行业的宣过誓的翻译将协议译成阿拉伯文。如果协议是在阿联酋国土以外签字,必须由当地公证人进行公证,这种当地公证人的签名印鉴必须得到该国外交部的认可。外国委托人可以挑选一个代理人处理全国业务,也可以在每个或几个酋长国中指定一个代理人。向代表人支付的佣金数量或佣金的计算方法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三、进口单证
1.提单:一般应显示发货人地址、货代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货名、运费细目和其它费用、全套提单份数、承运人正式承认货已上船的日期和签字。记载的内容应与发票和包装上显示的内容一致。若进口商或信用证中要求法律认定,则须将提单或空运货单先交给商会证明,然后再交给领事部门做法律认定。提单上必须有这样的声明:“我们兹证实货物出自并完全产自XX国。”如产品中含有外国成分,应指出原产国及百分比。还应申明:“我们在此证实上述货物由(厂商名称、地址)制造”。提单上要出现这样的陈述:“我们在此证实此船(飞机)在驶抵目的港前,将不或无意停靠任何一个以色列港口”。
2.轮船证明:海运的货物必须附有由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轮船证明,注明该船符合进入阿联酋港口的一切要求。
3.卫生证明:禽类和肉类必须附有证明,说明动物是按穆斯林法律要求的步骤宰杀的。装运肉类还须附带符合伊斯兰饮食规范的证明。这种证明中穆塔阿瓦(mutaawa),必须由距原装运地最近的伊斯兰中心签发。该证明无标准格式。
四、标签、标记和包装
1.标签:在阿布扎比,标签必须显示下列内容:商品名称:毛重和净重或大小;成分和添加剂(包括防腐剂、调味剂或色素)清单,按含有的比例从大到小列出;制造商或包装商名称、地址;原产国;以数字表示的生产或包装日期和到期日期。这些内容可使用英文,香烟的包装上必须用阿拉伯文印上“政府警告,吸烟有害健康”我们劝您戒烟。”
2.标记:一般来说,所有的识别性标记,包括收货人和港口的标记,都应清楚地印在包装上。如果包装上不用数字就不易识别的货物,则在包装上印上号码。
3.包装:运往阿联酋的一切货物都应有牢固的包装以承受极端的温度和湿度、粗鲁的装卸和或能的偷窃,因为许多货物是经过转船才抵达阿联酋的。箱子的内外都应防水,用金属带双条捆扎,勿用油毡。
五、吉贝尔阿里自由区
吉贝尔阿里自由区位于吉贝尔阿坦克港,它是位于距迪拜市39公里处的叔斯湾上的一座新兴的工业城市。运抵吉贝尔阿里的货物在进口、存贮和再出口时免除海关税。集装箱货物可保税转运到吉贝尔阿坦克并在那里开箱,而非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可用卡车转运。如货物进入阿联酋,受托人只需准备一份海关的“离开自由区进口单”;如货物再出口,则准备“离开自由区出口单”。如果货轮经由吉贝尔阿里到达,使用带顶的储存场地的费用从轮船卸完货后20天起算,露天储存费用从卸完货后35天起算。集装箱收费标准为:6.92米及不足6.92米的集装箱每天10第拉姆(2.57美元);6.92米以上集装箱每天12.5第拉姆(3.22美元);仓储费从货物卸到吉贝尔阿里后20天或进入拉希德港的货物抵达吉贝尔阿里后一天起算。从拉希德港算。从拉希德港或机场运抵该区的货物须交纳港口处理费。另外,区内的用户可以充分利用迪拜市新建的带展览大厅和会议室的39层国际贸易中心。
斯里兰卡
关税制度
斯里兰卡关税制度是根据商品类别和关税分类代码系统来制定的。对于根据重量从量征税的货物,应征税重量根据毛重或者扣除包装箱的重量或者净重来计算。从价课税以成本、保险费和运费为基础,通常可分为4类:
1. 必需消费品,原材料和零配件的税率为5%;
2. 供商业和工业用的半成品与物资的税率为12~25%;
3. 一般税率为60%;
4. 与国产商品相竞争的非必需品和奢侈品的税率从50~100%不等。
进口管制
1. 进口单证
(1) 信用证 斯里兰卡海关规定,进口的即期付款交单信用证有效期为180天。为进口奢侈品要向商业银行预付100%的信用证预付款。若通过商业银行交付进口费用,该进口费用在7500美元以下者,允许交付承兑交单而不用信用证。
(2) 商检证 现斯里兰卡标准研究所(The Sri Lanka Standards Lnstitute,简称SSI)和海关对下列8种进口商品进行强制性质量检验:罐头鱼,炼乳,家用电器的开关、插头、插座和联接线,家用电灯灯座和电炉以及电灯泡。为确定该商品是否符合进口标准,进口商在开信用证之前应向SSI递交一份事先检验报告。但是,上交的报告需由斯标准研究所所做的测试结果而定。
(3) 进口许可证 有些货物为了国家安全而由政府统一管理经营,或出于保护本国工业的原因而需要进口许可证,如进口武器、对人体有害的化工产品、大米、小麦、土豆、汽车、奶粉、纺织品、木制品和纸制品等。
(4) 发票 需要一式3份,其中至少有一份附有签名的原件。发票上应写明下列事项:详细的商品名称、价格(是离岸价还是到岸价)、型号、运费和保险费需分别写明。若是纺织品,应准确地说明织物的成分。若是车辆应注明车的型号、发动机型号、是否新车或二手货,或者旧车翻新。香水、化妆品或香精应写明每一容器中的加仑数量以及总量。
(5) 提单 对每批货的提单数量没有特别规定。提单上一般说明发货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和地址、到达港口的目的地、商品名称、运费及其他费用、提单的总数、运输公司确认在船上收到托运货物后的签字。空运货单(The Air Way Bill)可以代替提单。
2. 入关须知。
从海上运输到达斯里兰卡的科伦坡港或亭可马里港,船舶到港之日起,一般3个晴天工作日之内完成交货装卸并付装卸费。按海关法规定,从货物到港之日起,托运人有3天的特许日期。如果货物到港之日起7个晴天工作日后托运人才完成交接货物,则需支付等于两倍的装卸费和交货费。若托运人在海关销售货栈完成交货,须支付附加运费。若某些贵重货物是在特设完全围栏的柜台货栈交货,托运人须支付柜台费和与交货有关的杂项服务费。对于危险品货物,托运人需支付两倍于硬件税率的特别税。从船上卸下的全部货物均可贮存于过境货栈或托运人结关期间指定的码头。自特定船舶卸下的货物贮存于主要过境货栈,这种货栈称为“特许货栈”。如特许货栈不能贮存全部货物,可在海关的同意下,将剩余货物贮存于“部分货物货栈”。
自由贸易区
斯里兰卡目前共建有卡图纳亚克、比亚加马和科加拉3个自由贸易区,由投资局(Board of Investment,简称BOI)负责管理以上3个自由贸易区。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企业可以入区:1. 企业的所有设备均由外国进口,流动资金亦需由外国汇入;2. 最初投入的资金不得少于25万美元;3. 至少90%以上的产品供出口。斯里兰卡法律保护外国在斯的投资不会被没收。
伊拉克
进口许可
通常,没有进口许可证进入伊拉克的商品将被视为走私物品予以没收并拍卖。一般地,进口许可证只发给确定的进口商,包括国有商业公司,政府采购代办或者拥有商务处的伊拉克商会成员。进口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国家贸易部的进出口管理司负责向私营企业发放补充进口许可证。发放给私营企业的许可证自发放之日起4个月内有效。进口许可证内容必须包括进口商名称、商品名称、商品说明书、价值(价格和运费,不包括保险费和包装费)、数量(以吨计或以件计)、装船地、原产地、时间、商品分类号及其海关规则。
二、进口关税
进口商品必须交纳关税、印花税和国防税,某些国家急需的产品和机械设备免收关税,对临时进口的商品,必须交纳相当于海关关税八分之一的关税,在其再出关时,这部分关税可予以偿还。伊拉克制定了单一的进口税率表。有不少项目是从量征税,然而主要的还是征收从价税。通过邮寄入关的物品,其关税不超过100费尔(0.1第纳尔)的,可以免税进关。此外,对所有应征收进口税的项目都必须课证相当于关税15%的附加费。没有商业价值的样品和贸易目录(包括价格表、广告传单和海报)均准许免税进关。
三、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中必须包括所运货物的详细说明,包括启运地和货物生产的原产地。如果货物中含有其他国家生产的部分,则其在货物中所占的百分比须予以说明,且需写明制造商的全称及地址。商业发票的原件及其5份副本必须送给收货人,但只有原件需要予以合法证明。空运货物时,装载货物要有3份商业发票,其他副本应当送给收货人。
2.提货单 至少要求3份,且提货单上应当标明装运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货物说明、运费及其他费用、提货单的总份数、承运人正式承认船边收货的签名及日期。另外,还应写明承运船舶的国籍,否则,银行就会拒绝接收这些文件。在空运货物时,空运单将取代提货单。
3.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首先要找合适的商会证明,然后送往大使馆以证明其合法性。该证书上须写明生产商不包括在伊拉克政府的黑名单上。
4.包装清单 与其他文件一起送出的还有2份包装清单,上面分别列出每个集装箱内的货物,包括商标、说明、重量、尺寸、数量以及颜色等。
5.分析证明 进口抗菌素、化合物和制剂都要求有一份英文的分析证明。它必须是由一家公认的专门实验室出具的指定形式的证明书,并且每6个月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分析证明。
四、标签和包装及仓储
标签: 进口的布匹,最好将标识贴在布匹的底部;进口的药物,其标签上应有阿拉伯文的使用说明;进口的酒精类饮料,其标签的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写上“专供伊拉克”字样。
包装: 商品的包装应当能经得住巴士拉港的粗暴的搬运,布匹应当装在箱子里,并用铁丝箍紧,以防转运时丢失。
仓储: 进入伊拉克海关仓库的货物,无论是入境、储存或转口,都必须登记、清理,并可从到岸时算起储存两个月(空运的货物限一个月)。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货物,伊拉克海关将进行拍卖。
五、自由贸易区
伊拉克当局已经在其南部巴士拉港附近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将其作为吸引外资和发展对外贸易的窗口。该自由贸易区主要为货物的储存、装配、再包装、清洗和整理提供方便。自1997年底以来,一些外国公司,特别是一些阿拉伯国家的公司已经同伊拉克有关当局洽谈在该自由贸易区内兴办有关投资项目。笔者建议,中国的有关外贸公司也应抓住机遇,尽快在该区内有所作为。
约旦
一、进口关税
约旦海关采用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HS)进行关税分类,并实行单一税制,且以从价税为主。税率平均在45-49%之间。免交关税和进口税的项目包括:王宫、外交使团、约旦皇家航空公司进口的项目,个人和家庭财物,转运或运往自由贸易区的货物,科学、技术、宗教和慈善机构所需的设备和物资等等。享受免税待遇的商品需缴付其价值2%的附加费。多数应征收进口税的进口商品都要课征13%的附加费,以支助社会福利事业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向约旦出口的商品,若发现标明的种类、质量价值、型号、重量和原产地与实际不符,将被约旦海关课以相当于商品价值和关税之和的罚金。
二、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
必须包括以下内容:8位数的HS编码;日期;制造商或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省份、城市及街道名称;出口商、进口商或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每件货物类型、价格及总价值;出口商承担的额外费用;货物数量及其毛重与净重;商标和号码;每箱重量、尺寸及容量;原产国;运输工具;货船名字及出航日期;出口地点。若装运的是纺织品和纤维品,必须写明该纺织品、所用原料的质地性能以及混合纤维的百分比。此外,该发票必须要取得约旦领事的法律认可。通常情况下,商会要求一份对其资料的额外公证文本副本。原件由 领事发还发货人。
发票必须附有如下经过公证的宣誓誓言:
我(姓名、头衔和公司的名称),在这里发誓,发票中出具的有关货物的价格是出口市场现价,装运的货物来自XX国,这些产品是由XX国制造的。我对任何不准确的情况负全部责任。(签名)
2.提货单:文件交给约旦领事馆后,除非进口商提出要求,否则不必进行法律认可。一般地,提货单上要注明如下内容:运输工具的国别、发货人的名称、收货人的名称与地址、目的港、货物内容、运费和其它费用清单、提货单序号、日期及承运人正式认可已经在船边装货的签名。
3.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明的标准文可在商业文书机构购得。必须注意的是,即使要求有一份独立的原产地证明,在商业发票上仍需标明原产地。原产地证明中必须写明“所装运的货物是由XX国原产,并且它们是在XX国制造”这样的内容。如果这些商品中包含任何外国制造的成分,其原产国和所占比例必须在证明书中标明。原产地证明中必须写明生产该货物的工厂或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省份、城市及街道的名称,以及装运船只的名称,并且还要附上一份证明所述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的经过公证的声明。
三、标签和标记
1.标签:对于额定功率超过25瓦的电器,制造商或代理人、进口商、卖方必须在电器的显要位置上贴上标签,用阿拉伯文或英文标明每小时消耗多少电量(Consumption per hour XX Kwh)。标签上的字母用黑色印刷且不得小于13号字,其标签底色应为橙黄色。而对于农药,必须用阿拉伯文标明以下内容:制造厂家或农药来源,商业名称,化学成分及有效成分的百分比;在约旦农业部的注册号码;生产日期和失效期;农药的毒害程度及预防措施等等。
2.标记:按照约旦政府的规定,包装上必须刷上承销商的标记,包括港口标记。应该标明的还包括:原产国标记、承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货物的质量种类、重量以及货箱编号。
四、自由贸易区
约旦设立了两个自由贸易区,一个是位于国土最南端、红海之滨的亚喀巴,距首都安曼340公里;另一个是安曼东北的扎尔卡。约旦的自由贸易区免收进口税、国内货物税及其它一切税收。获准在亚喀巴自由贸易区设立贸易中心的公司可免交12年的所得税,免交社会安全税、注册费和雇佣税。从自由贸易区运往外国的货物免交关税或国内货物税。其它优惠措施还包括:投资者建造的房屋及其中设备免交的地产税、执照税和建筑税;资本可撤回本国,股份和利润可自由转移;外国办事处的外籍雇员免交社会服务税以及家庭财产进口,每两年进口一辆汽车等进口项目,免交关税等等。自由贸易区的功能和服务领域是:进口、仓储、混合、包装、冷藏、转运、展览、调配和再出口。现约旦自由贸易区的主管机构是约旦自由贸易区总公司。
印度尼西亚
关税制度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商品的关税分以下4类征收:
1. A类商品。为国内必要的进口商品,包括稻米、面粉、某些钢铁制品、某些化纤产品、棉花、药材、农业机械设备等。这类商品的进口关税率大部分在5~40%之间。
2. B类商品。为一些工业产品必需的零部件和材料,进口关税率为5~35%。
3. C类商品。为国内市场需求不大或国内相关企业需要进口保护的商品。此类商品的进口关税较A类、B类商品要高。
4. D类商品。为奢侈品、某些消费品,以及国内可以生产,应加以进口保护的商品。此类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最高。
进口管制
1. 进口许可证。一般不需要,有些货物需要商业部的特别许可证,个别货物禁止进口,某些货物只有经授权的独家代理商方可办理进口。对许多货物还有进口垄断措施及配额规定。
2. 单证要求。(1) 商业发票。份数不等,发票上必须写明出口商和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发运的地点和时间,货运件的标记、序号、数量和种类,每件货物的重量和内容,并附有详细的商品名称和海关税则编号。
(2) 原产地证明书。没有统一要求,只是印尼官方机构保留对个别情况下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书的权力。产地证需要3个原始件和2个副本。
(3) 其他单证。检验报告(LKP=Laporan Kebenaran Pemeri Kssan)要求所有货物在发运之前必须经过质量、数量、价格检查。其中有些货物属例外,如价值在5000美元以下的特品、原油、石油、贵金属、宝石艺术品等。
3. 商品检验。印尼对凡价值在5000美元以上的进口商品,绝大多数都要进行质量和数量检验。当需要对进口商品进行装船前检验时,印尼的相关部门会向出口国的检验代理人提供咨询性文件(包括进口许可证及其它特别文件),凭借这些文件,检验代理人将同卖方联系,安排出口商品检验。此时卖方必须提供价格表、产品性能说明书、正式发票副本以及检验代理人所必需的其他文件。卖方还应提供装货清单和提单等相关单据的副本。在检验完毕且要求的进口单据完备的情况下,进口检验代理人将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4. 有关包装的特殊规定。对食品、饮料、陶瓷、玻璃器皿、家庭用品、纺织品和肥皂,必须以生产者的原包装发运,并且按货物的种类、性能和商标分别包装,还要在货物原装上明显标出货物的种类、数量、重量、商标等内容。此外,还应考虑到印尼的气候状况,特别注意防水和防锈。
5. 海关对滞存货的处理。到达印尼的货物必须在30天内完税。在雅加达港,货物超过期限后,将被送往有关监督机构的简易仓库,该机构隶属于国家港务公司。货物在那里可存放1~3个月,逾期不取的,在港务局的仓库里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支付仓储费。对扣除了拍卖费用后的余额保留3年,3年后仍无人认领,则上缴印尼国库,货物在缴纳关税之前不允许退回。
保税区及其管理制度
目前,印尼已建有100多个工业区,有些与自由贸易区相结合,形成了保税区。印尼现有10多个保税区,货物由印尼海关领域以外的地区进入保税区,不视为进口,也无须缴纳关税或其他出口税;供加工或再出口等用途进口的各种原料或成品可自由进入保税区,不受印尼国内禁止进口规定的限制;由印尼或印尼以外地区输往保税区的商品或原料,不论其用途是供直接消费,还是在保税区内加工或暂时储存,其在印尼国内的货物税、增值税、关税及其他税收皆可免征;保税区内加工的产品,原则上以外销为主;凡经印尼政府核准在保税区内设立的企业,皆可享受进口关税、进口货物税、扣缴税及国内货物税等各项税收的减免优惠待遇。另外,企业以合并或股票上市的方式扩大规模,仍可享受减免资本货物及原料或辅料增值税的退税待遇。如果资本货物的产权被转让或用于其它用途,则不能享受该项免税或退税待遇。
菲律宾
一、进口单证
⒈商业发票 用于计证关税的发票3份,用英文填写。发票须包括:
a.出口商姓名和地址;
b.发运方式,含船(船只的名称和国别)和空运(航空公司的名称);
c.船只或飞机的发送日期;
d.发运国家和港口以及起飞港;
e.菲律宾的卸货港;
f.货包的标记、号码、数量和种类;
g.毛重和净重;
h.附有程度或质量标记的详细的商品名称和号码、商品售出时使用的标记或符号;
i.供货条件(是否FOB、CFR、CIF价);
j.价值:必须以相同的货币单位说明出售价值;
k.若有原产地,应注明原产地所在国别。最后,在发票结尾必须由一位有签名权的人士提交以下按规定注明的声明:“证书是真实和正确的。”
⒉提货单 分为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两种。必须注明运输费用和重量。可以使用指示提单。但要注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
⒊货物清单 应为一式两份。发运货物必须有注明单件货物清单。另外,对于化学产品的进口,必须注明商品的准确名称。
二、进口关税
菲律宾的进口关税部分从量征收,部分从价征收。从量征收关税的产品有:酒精饮料、烟花爆竹、烟草制品、手表、矿物然、卡通、糖精、扑克等。从价关税税率范围为10-100%,以发材料价格为标准,涉及商品范围较大。菲律宾于1998年1月1日建立了增值税体制,税率为10%。农产品、海产品、化肥、农花和除草剂,一些石油产品、部分书籍和纸的进口免征增值税。匪律宾还征收文件印花税,该税一般用于提货单、接货单、汇票、其他交易单、保险单、抵押契据、委托书及其他文件。所有正式进口发票价值多于5000比索要交进口手续费250比索。这一费用将由进口商或委托人交给授权银行。菲律宾海关对以下情况之一的,免征进口关税:⒈印刷材料、图画、像片、标签、目录册、价格册、小书籍等,但必须标有“不用于出售的样品或广告材料”的字样;⒉有商业价值的样品,但价值不得超过1500美元;⒊非用于出售或无商业价值的样品,以及注有“保健”字样的医药样品。
三、进口许可
需进口许可证的产品主要有汽车、拖拉机、小汽车、柴油机、汽油机、摩托车、耐用消费品、新闻版和印刷设备、水泥、与健康有关和与公安安全有关的产品。对于受限制的进口商品,需事先得到中央银行的审批,因为这类产品不是基础产品,所有这类产品分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