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颗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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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评传
当时年少
当曹操呱呱坠地的时候,他父亲曹嵩不会想到这个儿子将来会开创一个新的帝国,更不会想到他会成为两千年无数争论的焦点。但曹嵩为他儿子创造了足够的条件,这个条件能够保障曹操在未来的日子里不会举步唯艰,因为他是中常侍曹腾的儿子,尽管不是亲生的。
中常侍实际就是太监头目,实权很大,但往往被人看不起,不过曹腾口碑很好,很多当时自负清高的名士都受过他的恩惠。曹嵩以父之名,也做了个不小的官(司隶校尉),后来通过贿赂,更成为过汉朝的太尉,现在一般说国防部长或总司令,虽说是买的官做,毕竟到了那个位置。
据说曹操“少机警,有权术”,更说他因为飞鹰走狗被叔父告状,弄出了个“羊颠风事件”,使曹嵩兄弟不合,从此没人能管到他。
少年曹操游荡于京洛之间,渐渐显出他超越常人的能力来。通过当时人物鉴定专家许子将的鉴定,他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曹操自己也相当满意这个评价,他醉心于武艺兵法,准备在即将来临的乱世中大展拳脚。
曹操青年时候的官宦生涯大约是这样的: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迁顿丘令,征拜议郎。这段记叙波澜不惊,实际却有很多讲究。能够二十举孝廉,没有祖父的名位估计不怎么可能;在北部尉任上,曹操设五色花棒,严肃刑律,曾棒打夜行的蹇硕(中常侍)叔父,由于曹腾的关系,蹇硕不能把曹操怎么样,却将他放了外官(升官);任上曹操亲族有犯事的,曹操被牵连免官,才有征拜议郎之说。
公元一八四年黄巾大起时,曹操已经二十九岁了,终于等到了传说中的乱世。
曹操被朝廷任命为骑都尉,参予颖川之战。颖川之战中曹操有什么功劳已经遗失了,但战后他被封为济南相,成为了一郡之长。在济南曹操仍然奉行他那一套治国方略,“长吏多阿附贵戚,赃污狼藉,于是奏免其八;禁断淫祀,奸宄逃窜,郡界肃然”。但曹操又害怕得罪人多了会被报复,于是辞官归家,借隐遁以重名(所谓春秋读书,屡辟不就是也),实际上是等待新的时机。
这个时期的曹操,作为汉朝一个官宦子弟,一个中层干部,应该讲更多的是想做个“治世能臣”,挽救汉朝于水火之中。这点从他不断在任上得罪权贵,想改变社会的颓废空气就可以看出来。至于可不可以理解为哗众取宠,我想作为一个思路是可以成立的,不过我并不愿这样想。
头角峥嵘
曹操并不需要等太久,很快北方又有叛乱,于是曹操又被朝廷征用,成为了后来著名的“西园八校尉”之一的典军校尉,其他人有袁绍,袁术,鲍信,淳于琼,这些也都是后来我们熟悉的人物,何进是他们的主管。
曹操在这里目睹了何进谋诛宦官,宦官杀何进,袁绍袁术又杀宦官的全过程,也看到了董卓入京,董丁争雄,董卓专权的全过程。这汉末政坛的一系列大事让人眼花缭乱,对曹操到底产生了什么影响,现在已经不能完全说清楚了,但很显然的,在曹操的心里对政治的认识更加清醒和理智了。
随着董卓废立献帝,更大的风暴来临了。董卓虽然掌握了皇帝,但他没有足够的威望服众,各地都在酝酿反董的动作。曹操也在这时悄悄东归,回到老家组织反董人马。
曹氏在东郡有巨大的号召力,很快曹操就组织起一支万余人的队伍,参加到关东诸侯的联合军事行动当中。纠正演义中的误导性说法,首倡义兵的人是鲍信而不是曹操,诸侯合纵也散在关东从河南到河北的大片地区,并不是大家都把自己的军队拉到一起集合。
讨董联盟中以孙坚最为积极,也最能打仗,他先后打败了董卓的都督华雄,吕布和其他几支部队,让董卓心惊胆战。曹操则是其中最坚决的,他在为诸侯的谋划中充分展示了他的战略天才,从行动上,他亲自带兵进抵荥阳,在汴水和徐荣狠狠的打了一架,这一仗曹操因为兵少输了,但力战尽日,逼得徐荣也只有后退。
从曹操这段的言行来看,他还对重建汉朝有那么一点点的热心,但在此之后,他将完全放弃为汉朝打算。因为他发现关东诸侯没一个是为了朝廷而起兵的,都在囤聚兵马,你我攻击,谋求自己的利益。种种迹象表明,汉朝已经失去了生命力,作为一个朝代的历史即将结束。
于是曹操重新东归募兵,然后回到河内,开始参予到诸侯争霸的行列。
刚开始时,曹操的实力在诸侯中相当弱小,因此他依附袁绍。借打击黑山的机会得到了东郡的治理权,借打击黄巾的时候取得了兖州的治理权,黑山和黄巾都是农民军,如果以现在的观点看,那是用无数穷人的鲜血染红了顶子,但我们现在来责骂曹操也不公平。
取得兖州的时间大约是一九二年,曹操正式荣升为一州之长,成为一大诸侯。感谢刘岱,感谢鲍信,他们不断的给曹操开路。成为一州之长对曹操来讲是重要的,因为在此之前他还没有过这样的地位。他不同于袁绍袁术,家底毕竟没那么厚实,响应他的人也不如响应二袁的人多,有一个自己控制下的比较大的地盘,有助于他积累人力物力。
曹操得了兖州,第一件就是安排人去谯接他养老在家的父亲。这本来是一个儿子的孝心,结果却演变为一场灾难。徐州刺史陶谦手下的将领看中了曹嵩的几百辆车的物品,半道上将曹嵩一家杀了(至于是不是陶谦本人的意思,不好妄加猜测)。盛怒的曹操下达了血洗徐州的命令。
陶谦并不是三国演义中的长者形象,虽然他是当是名士,但在徐州打家劫舍的事情也做得不少,杀曹嵩的事情就算不是他亲自下的命令,也是他御下不严。可陶谦和他手下的将军实在不怎么样,根本抵挡不了曹操的猛攻,曹操的一九三年和一九四年春两次大规模攻击徐州,几乎把陶谦的所有老本都拿掉。
“所过多残戮”,这是陈寿的春秋笔法。曹操后来会被认为是奸雄,这是重要的一环。好在山东诸侯联袂来救,好在吕布陈宫袭了兖州,曹操必须退兵,徐州才没被屠个精光。
曹操血洗徐州是他一生的污点,不管是不是为父报仇。陈宫会叛离他估计和这也有一点关系,后来他的这种强横的性格不断受到指责,也是人性使然。谁喜欢一个魔鬼呀。
霸者之路
一九四年吕布袭取兖州,是曹操人生路上一次巨大的考验。由于主力部队远在徐州,由于陈宫在兖州的影响,由于吕布的威名,兖州在很短的时间就几乎全部落入吕布掌握中。荀鱼和程昱是保证曹操不至于无家可归的功臣,他们联手保住了几个小县,让他在回到兖州过后能有和吕布争夺的基地。
曹操的不臣之心在兖州就开始表现了。得到荀鱼时,他说荀鱼是他的子房,明显是把自己摆在汉高祖一般的位置,而手下的谋臣们在给曹操进言时,又说巩固兖州是“高祖据汉中,光武拒河内”,都没有把实际还存在的皇帝看在眼里,好象天下已经是他们的。
但曹操和他的谋士们选择的战略方向是对的,没有去欺负刘备那个爆发户,全力向吕布发起了猛攻。吕布虽然在战场上有万夫莫挡之用,但他在战略上,在政治上乏善可陈,曹操曾说过,当他从徐州撤回的时候,吕布没有在泰山险要处设下伏兵,就表示他是无谋之人,后来在与曹操的争夺当中也表现得非常明显。
这场争夺历时一年左右,吕布最终被赶出了兖州,曹操获得了他自己的河内,无论三国演义写他怎么狼狈,也没有改变这场战役的结果。
一九六年是曹操称霸天下的转折点。
当他在兖州和吕布争得昏天黑地时,汉献帝正在受苦,由于李榷郭汜暴起争端,皇帝开始辗转东归,并且传檄关东诸将勤王。曹操看准了汉王朝残存的号召力,果断的带兵西行,然后连拉带拽把汉献帝弄到了许昌。(许昌是曹操刚刚从黄巾军手中抢过来的地盘。)
无论如何,汉献帝两年的流浪生活结束了,高兴之余,爽快的让曹操掌握了朝廷大权(他可以说不吗?)。至于是录尚书事,还是大将军,司徒,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曹操取得了“挟天子以令不臣”的地位,原来高傲的袁绍也需要曹操给他封官,只不过袁绍实力还在,曹操才让出了大将军的位置。
其实对于皇帝作用的认识,天下并不是曹操和他的智囊团才清楚,袁绍的谋臣中有人看到了,刘备的谋臣中有人看到了,可他们并不能象曹操一样果决的去获得皇帝。郭汜李决,杨奉董承等人虽然曾拥有皇帝,又不会利用皇帝的名目做文章。只有曹操,一旦皇帝在手,就可以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来。
诸侯们很快就感受到了拥有皇帝的好处。
曹操本来是袁绍是小兄弟,事事看眼色行事,现在官位却爬到袁绍上面去了。刘备凭空得了个徐州,曹操早就看着不顺的,现在有办法了。一封诏书,刘备乖乖的带着不甚强劲的兵力去和袁术拼老本去,连徐州有吕布这只猛虎都顾不得,最后把老婆孩子都丢了。
袁术是汉朝末年比较嚣张的一个,觉得做汉朝的地方官没意思,干脆做起了皇帝。这自然是一件捅马蜂窝的事情。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汉朝再怎么不可救药,也横亘了四百年历史,特别是在士人中有相当的支持者。曹操以汉政府的名义讨伐袁术,明正而言顺,加上袁术在军事上也不是对手,败亡是迟早的事。
讨吕布,讨张绣,安定关中诸将,都打的是皇帝的仗,别人就算心里明白,也拿他没办法,只好一个一个等着被吞并的命运。因此,从一九六年到一九九年,曹操在很短的时间呢就控制了南到淮河,东到大海,北到黄河北岸,西到渭华平原的广大地区。
当然不是否定曹操的军事能力,皇帝只是一个冠冕的出兵理由,沙场上还得由他和他的将军去做,各种史料评论对他的军事水平论述甚多,不能一一转载,但我们可以认定,曹操的军事能量是高于他同时代的其他军事领导的。不必用曹操曾经的败仗来贬低他的形象,胜败乃兵家常事,哪个将军能说不仗不败,夸张点讲,能一兵不损?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就表明曹操控制战争局面的能力最好。
这种能力是综合各方面的能里,包括战略规划,包括本身的鬼谋,包括用人,包括后勤,包括政治,曹操在某一方面也许不如某个人,但综合在一起,没有另一个人能超过他。
还是得说一句,挟天子给曹操争霸天下加了很重的一个砝码。无论我们怎么夸张都不为过。
平定北方
公元二百年,曹操和袁绍在官渡进行了一次战略决战,虽然不是最好的时机,但曹操还是取得了胜利。
从实力上讲,曹操是是比袁绍弱的。
提到袁绍,就是那个优柔寡断的形象,但实际上袁绍在诸侯中还是比较优秀的。袁家四世三公,实际上袁绍的母亲只是一个小妾,因此他小时候在家的地位不高,甚至成为诸侯了,他的兄弟袁术还是瞧不起他。大概是这个经历使袁绍能折节下士,也有相当的决断,这可以从他不遵从董卓,从他果断夺取冀州,从他在和公孙瓒战斗失利时的奋起都可以看到。
袁绍反而取代了袁术成为袁家的形象代表,为他积聚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曹操长期形成了强大的压迫。至于袁绍在官渡之战中的屡屡失误,可能得归咎于此时袁绍的过于自负,认为天下就自己最强了,凭实力就可以横扫一切。既瞧不起曹操,也不再对手下的将士言听计从,外忌内宽,临事不决,大好的形势被白白浪费。
曹操为打赢这场战争做了细致的工作。他和他的谋士们审慎的分析了战胜袁绍的可能性及方法,派遣钟繇到长安坐镇,稳定了关中诸豪,争取了张绣的投诚,平定了刘备的叛乱,派臧霸进入青州,使袁潭不能西顾,然后集中了自己的主力,选择了官渡这个有利于自己的战场。
斩颜良文丑,烧乌巢,自然是曹操和他手下的谋略武功。正面战场于禁起了重要作用,他是官渡相持的悍将,各路奇袭主要由徐晃等人完成,曹仁负责后路,平息汝南的叛乱。
由于战争相持的时间长久,曹操方打得相当辛苦,正面战场袁绍拥有重兵,粮食充足,后方汝南袁绍的老家看见曹操可能落败,蜂拥而起。正象荀鱼所说,曹操必须努力支撑,等待战机的到来。等到袁绍在乌巢失误,张高投诚,曹操才算松了口气。
官渡之战奠定了曹操北方霸主的基础,但仅仅是个基础而已,相比曹操,袁绍仍然具有一定的优势。北方虽然有他和公孙瓒多年的征战,但损失远不如河南一带,河南一带是黄巾起义的重灾区,后来又迭经董卓所部,袁术所部残略,能积聚多大力量至少不能和河北相比。官渡之战袁绍虽然失败了,也仅仅是损失了一点士气民心而已,兵力方面适当整理一下,仍不是曹操可以小觑的力量。
至于曹操还有什么优点,我不想再去寻找,因为一个成功的领导肯定有很多的优点,曹操如此,刘备如此,其他的人同样如此。
秦风总评
由于生长在农村,从小接受的都是反曹观念,虽然长大了读书了,仍然不改初衷,因此评论曹操的时候难免偏颇,但自以为出于本心,不算大罪。
刚能看小说的时候喜欢的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但认识历史后知道其实曹操比诸葛亮更能够神机妙算,这是不争的事实。由于三国时代过分集中的军事政治斗争,使曹操一生中大的军事行动总有好几十次,在这些活动中曹操展示了一个天才军事家的优秀才华,无论怎么夸奖都不为过。至于偶有小失,甚至有赤壁这样的溃败,仍然不能讲周瑜就比曹操高明。
在政治上,曹操整合了汉末混乱的朝政,假如我们认定他是忠于汉室的,那么他表现了一个汉室救世主的高明的政治手腕。假如我们认定他是有心取代汉室的,那么他为开辟一个新的王朝奠定了坚固的基础,仍然表现了他高明的政治手腕,汉朝在历经四百年风风雨雨过后,实在失去了存在的活力,也该有新的王朝来代替他了,因此曹操的出现是适合时代需要的。
按照一个通行的观点,谁能够给人民(穷人)以较大的利益,谁就有存在的理由。曹操的治理无疑给了比汉朝多的甜头,所以对于曹操的代汉我是支持的。我不喜欢曹操是因为曹操的给下层人的利益不如刘备给得多,但这不影响我在曹操和汉朝之间的选择。其实曹丕和他父亲是不一样的,曹丕在骨子里和汉朝颓废的一代太接近,公子气太浓,所以魏国后来不能够长久。
然而我仅仅是佩服曹操的政治军事能力而已,至少到现在为止是不喜欢他的。不喜欢他屠城,不喜欢他坑杀降卒,不喜欢他枉杀名士,也不喜欢他探花好色。有人说政治家并不是圣人,不要求都克己复礼,但如果一个政治家克己复礼,对自己要求严格,无意在印象上会获得高分,这一点上我喜欢诸葛亮。
我知道唐太宗是夸奖过曹操的,毛*主*席也是夸奖过曹操的,特别的主*席当年的推崇曾经掀起过一个热潮,郭老是陷入很深的。他们欣赏曹操,是因为他们够资本,他们都是时代的强人,像曹操一样,掌握着自己的命运,掌握着天下的命运,他们看问题的方式是宏观的,叫高瞻远瞩,比如打仗只要象曹操的某次就可能胜利,搞政治要象曹操的某次才比较合适,学习前人的经验很重要,所以我认为他们喜欢或者夸奖曹操的合理的。
可我不会去夸奖曹操。到现在为止,我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如果摊上曹操那样的领导者,并不是件愉快的事情,至于怎么样不愉快,有多不愉快,则不好解释了。
现在的时代强人们仍然应该去喜欢曹操,向曹操学习强人之术,争取做到超越强人。但如果是一个文静柔弱的人,请注意不要和这类强人发生激烈冲突,特别当这类强人是你上司的时候,小心了。
- 贝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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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评传
当时年少
当曹操呱呱坠地的时候,他父亲曹嵩不会想到这个儿子将来会开创一个新的帝国,更不会想到他会成为两千年无数争论的焦点。但曹嵩为他儿子创造了足够的条件,这个条件能够保障曹操在未来的日子里不会举步唯艰,因为他是中常侍曹腾的儿子,尽管不是亲生的。
中常侍实际就是太监头目,实权很大,但往往被人看不起,不过曹腾口碑很好,很多当时自负清高的名士都受过他的恩惠。曹嵩以父之名,也做了个不小的官(司隶校尉),后来通过贿赂,更成为过汉朝的太尉,现在一般说国防部长或总司令,虽说是买的官做,毕竟到了那个位置。
据说曹操“少机警,有权术”,更说他因为飞鹰走狗被叔父告状,弄出了个“羊颠风事件”,使曹嵩兄弟不合,从此没人能管到他。
少年曹操游荡于京洛之间,渐渐显出他超越常人的能力来。通过当时人物鉴定专家许子将的鉴定,他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曹操自己也相当满意这个评价,他醉心于武艺兵法,准备在即将来临的乱世中大展拳脚。
曹操青年时候的官宦生涯大约是这样的: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迁顿丘令,征拜议郎。这段记叙波澜不惊,实际却有很多讲究。能够二十举孝廉,没有祖父的名位估计不怎么可能;在北部尉任上,曹操设五色花棒,严肃刑律,曾棒打夜行的蹇硕(中常侍)叔父,由于曹腾的关系,蹇硕不能把曹操怎么样,却将他放了外官(升官);任上曹操亲族有犯事的,曹操被牵连免官,才有征拜议郎之说。
公元一八四年黄巾大起时,曹操已经二十九岁了,终于等到了传说中的乱世。
曹操被朝廷任命为骑都尉,参予颖川之战。颖川之战中曹操有什么功劳已经遗失了,但战后他被封为济南相,成为了一郡之长。在济南曹操仍然奉行他那一套治国方略,“长吏多阿附贵戚,赃污狼藉,于是奏免其八;禁断淫祀,奸宄逃窜,郡界肃然”。但曹操又害怕得罪人多了会被报复,于是辞官归家,借隐遁以重名(所谓春秋读书,屡辟不就是也),实际上是等待新的时机。
这个时期的曹操,作为汉朝一个官宦子弟,一个中层干部,应该讲更多的是想做个“治世能臣”,挽救汉朝于水火之中。这点从他不断在任上得罪权贵,想改变社会的颓废空气就可以看出来。至于可不可以理解为哗众取宠,我想作为一个思路是可以成立的,不过我并不愿这样想。
头角峥嵘
曹操并不需要等太久,很快北方又有叛乱,于是曹操又被朝廷征用,成为了后来著名的“西园八校尉”之一的典军校尉,其他人有袁绍,袁术,鲍信,淳于琼,这些也都是后来我们熟悉的人物,何进是他们的主管。
曹操在这里目睹了何进谋诛宦官,宦官杀何进,袁绍袁术又杀宦官的全过程,也看到了董卓入京,董丁争雄,董卓专权的全过程。这汉末政坛的一系列大事让人眼花缭乱,对曹操到底产生了什么影响,现在已经不能完全说清楚了,但很显然的,在曹操的心里对政治的认识更加清醒和理智了。
随着董卓废立献帝,更大的风暴来临了。董卓虽然掌握了皇帝,但他没有足够的威望服众,各地都在酝酿反董的动作。曹操也在这时悄悄东归,回到老家组织反董人马。
曹氏在东郡有巨大的号召力,很快曹操就组织起一支万余人的队伍,参加到关东诸侯的联合军事行动当中。纠正演义中的误导性说法,首倡义兵的人是鲍信而不是曹操,诸侯合纵也散在关东从河南到河北的大片地区,并不是大家都把自己的军队拉到一起集合。
讨董联盟中以孙坚最为积极,也最能打仗,他先后打败了董卓的都督华雄,吕布和其他几支部队,让董卓心惊胆战。曹操则是其中最坚决的,他在为诸侯的谋划中充分展示了他的战略天才,从行动上,他亲自带兵进抵荥阳,在汴水和徐荣狠狠的打了一架,这一仗曹操因为兵少输了,但力战尽日,逼得徐荣也只有后退。
从曹操这段的言行来看,他还对重建汉朝有那么一点点的热心,但在此之后,他将完全放弃为汉朝打算。因为他发现关东诸侯没一个是为了朝廷而起兵的,都在囤聚兵马,你我攻击,谋求自己的利益。种种迹象表明,汉朝已经失去了生命力,作为一个朝代的历史即将结束。
于是曹操重新东归募兵,然后回到河内,开始参予到诸侯争霸的行列。
刚开始时,曹操的实力在诸侯中相当弱小,因此他依附袁绍。借打击黑山的机会得到了东郡的治理权,借打击黄巾的时候取得了兖州的治理权,黑山和黄巾都是农民军,如果以现在的观点看,那是用无数穷人的鲜血染红了顶子,但我们现在来责骂曹操也不公平。
取得兖州的时间大约是一九二年,曹操正式荣升为一州之长,成为一大诸侯。感谢刘岱,感谢鲍信,他们不断的给曹操开路。成为一州之长对曹操来讲是重要的,因为在此之前他还没有过这样的地位。他不同于袁绍袁术,家底毕竟没那么厚实,响应他的人也不如响应二袁的人多,有一个自己控制下的比较大的地盘,有助于他积累人力物力。
曹操得了兖州,第一件就是安排人去谯接他养老在家的父亲。这本来是一个儿子的孝心,结果却演变为一场灾难。徐州刺史陶谦手下的将领看中了曹嵩的几百辆车的物品,半道上将曹嵩一家杀了(至于是不是陶谦本人的意思,不好妄加猜测)。盛怒的曹操下达了血洗徐州的命令。
陶谦并不是三国演义中的长者形象,虽然他是当是名士,但在徐州打家劫舍的事情也做得不少,杀曹嵩的事情就算不是他亲自下的命令,也是他御下不严。可陶谦和他手下的将军实在不怎么样,根本抵挡不了曹操的猛攻,曹操的一九三年和一九四年春两次大规模攻击徐州,几乎把陶谦的所有老本都拿掉。
“所过多残戮”,这是陈寿的春秋笔法。曹操后来会被认为是奸雄,这是重要的一环。好在山东诸侯联袂来救,好在吕布陈宫袭了兖州,曹操必须退兵,徐州才没被屠个精光。
曹操血洗徐州是他一生的污点,不管是不是为父报仇。陈宫会叛离他估计和这也有一点关系,后来他的这种强横的性格不断受到指责,也是人性使然。谁喜欢一个魔鬼呀。
霸者之路
一九四年吕布袭取兖州,是曹操人生路上一次巨大的考验。由于主力部队远在徐州,由于陈宫在兖州的影响,由于吕布的威名,兖州在很短的时间就几乎全部落入
- 小菜G的建站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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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查找哈资料
我觉得写毛泽东好点
正反俩方面分析。。。现在的人都对那个时候的建国元勋是知之甚少
- mei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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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这位才气横溢,有如天马行空的诗人;这位活动文坛,不过十年,竟留下许多永难磨灭的瑰丽果实的诗人;这位性情特别温厚,所到处,人们便被他吸引、胶固、凝结在一起,像一块大引铁磁石的诗人,竟于民国20年11月间,以所乘飞机失事,横死于泰山南面开山的高峰下,享年不过36岁。
当诗人的噩音传出,大江南北,皆为震动。他的朋友痛哭流涕,如丧至亲,固不必说;即仅读了点诗人作品而和他未谋一面者也咨嗟太息,泪下不能自已。一个人的死亡能引起这样重大的反应,倒也是很少有的。虽比不上51年大家痛悼胡适之先生之丧的普遍与绵长,可是我们心中另有一种凄美的情绪,好像我们惋惜一朵正在盛开的奇葩忽被暴风雨所摧残,一颗光华四射的明珠,忽然沉沦碧海,永难再见。
记得我那时正就聘国立武汉大学不久,我的朋友袁兰子教授和诗人原有多年的友谊,以万分沉痛的心情写了篇悼文。我也写了一篇,文中曾以雪莱、拜伦、济慈,来比拟这位天才的诗人,并套外国某诗人的话,说徐志摩这位诗哲,活着时像天空一道灿烂的长虹,死,则像平地一声春雷。
不过,我不比袁兰子与诗人相知之厚。我认识诗哲并不深,他在世时,我只见过他两面,而且也并未交谈一句话。民国14年间,我在上海,与袁兰子攀上了交情,在她家里也偶尔认识了几个兰子留英时所结纳的朋友。记得有一次,那些留英同学在某高级酒店宴会,座中有诗哲徐志摩,兰子约我去瞻仰瞻仰。那一晚我才认识了钦羡已久的诗人的庐山真面。他的形貌大概很像梁实秋先生所形容;身躯是颀长的,脸儿也是长长的,额角则高而广,皮肤白皙,鼻子颇大,嘴亦稍阔,但搭配在一起,却异常的和谐。那双炯炯发光的大眼,却好像蒙着一层朦胧的轻雾,永远带着迷离恍惚的神态。这正是一双诗人的眼睛。诗人虽生活于这个尘世里,他的灵魂却栖迟于我们永远不知道的梦幻之乡,或什么华严世界,所以如此吧。
诗人既禀赋着极高的文才,加之以这样矫矫出尘的外表,不知多少女郎为他倾心,视之为最高的择偶对象。记得女高师同学陈健吾女士自视至高,征婚条件非常苛刻,替她做媒而遭碰壁的朋友常愤愤地对她说:“你想必要像徐志摩一样的男人才能满意吗?可是徐志摩只有一个,爱慕他的女孩子却是不计其数,况且微闻他现在已有了意中人,我看你将来只好以‘丫角"终老了,那时可不要懊悔1这话是民国13年间,我尚在法国里昂,健吾来法留学,亲自对我说的,我们当时笑了一常民国十一、二年间,志摩才返国,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平民大学授课,兼主编晨报副刊,发表了许多诗作,才名藉甚。印度诗人泰戈尔来华讲演,又由他当翻译,在全国各地露面,真是红透了半边天。他那时虽已与原配张幼仪女士离婚,对陆小曼却尚未开始追求,或虽已追求,而形迹尚未外露,所以这个新诗坛的美男子,竟成了北平少女界的“大众情人”。读梁实秋的《谈徐志摩》,志摩给实秋的亲笔信件竟有某小姐为了这位诗人,单恋成疾,几离倩女之魂。诗人以“淑女枉自多情,使君既已有妇”谢之。也可见他当时魔力如何之大了。
第二次我得晤诗人是在苏州某女子中学。校长陈淑女士与志摩有点内亲关系,邀他来校讲演。我那时正在苏州教授于东吴大学兼景海女师,陈校长先期约我去听。记得那天天气极冷,诗人穿了一件灰色绸子的棉袍,外罩一件深灰色外套,戴着阔边眼镜,风度翩翩,自有一种玉树临风之致。听说诗人讲演习惯,是挟着讲稿当众宣读的。平常人不会讲演,才照本宣科,诗人却说自己是模仿牛津大学的方式。他那天演讲是什么题目,事隔多年,今已不忆,横竖不出文学范围。诗人宣读讲稿时,有一种特别音调,好像是一阕旋律非常优美的音乐,不疾不徐,琮舛俅欤兴品缋戳窒拢魇希翟谠枚恕?
记得胡适之先生也擅长讲演,据他自己说对于此道着实下过一番苦功。我想徐志摩对于歌唱的原理,大概也曾苦心揣摩过,否则不会有那样突出的表现的。近年来,我也参加过几个文艺讲习会或诗歌朗诵会,一定要在夜间始能举行。讲演到中间,电灯忽然关熄,全场一片漆黑,然后点燃起幽幽的烛光,作家朗诵时,还要不时去弹一阕钢琴,几个女郎在旁歌唱。作家表演到热情处,还不时搓手顿脚,取巾频频拭泪。听说这个叫做“艺术的整体”。其实,演讲者口才若真的好,是用不着玩这许多花样的。
志摩和原配张幼仪离异,而与有夫之妇陆小曼结婚,在今日原是司空见惯,在民国十五、六年间却算一件不平常的大事。老一辈的人对他们固深恶痛绝,青年人也不见得个个赞成。听说当志摩与小曼在北平举行婚礼之际,曾请他老师梁启超先生证婚,却被老师当着大众,给了他们一顿严厉的教训。任公事后写信与其女令娴,对于他心爱的门徒徐志摩尚系出于怜悯的善意,对于小曼则竟以“祸水”、“妖妇”看待。你看他说:“我看他(指志摩)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指小曼),当头给了一棒,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 ”又说他爱志摩,怕他将遭灭顶之凶,要拉他一把。任公并说小曼离婚再嫁,为“不道德之极。”(见梁任公年谱长篇初稿)
后来徐志摩飞机失事死于泰山附近的高峰下,大家痛惜之余,又将这件事归罪于陆小曼。据我所听到的纷纭的传说:小曼本来是阔小姐出身,嫁了第一任丈夫王赓后,在北平是有名的交际花,挥金如土。嫁志摩后,为了有心跳头晕之症,每发或至昏厥,人劝她抽几筒鸦片,果稍愈,久之竟尔上瘾。而且跳舞、喝酒、唱戏,出入大公司购买东西,对于用钱还是不知节俭的。志摩为供奉这位娇妻起见,既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书,又撰写诗文,翻译西洋名著,一月所获,据说也有千元上下。(均见梁实秋谈志摩所引磊庵在《联合报》副刊所发表的谈徐陆的文章)千元,在那个时候,是抵三个大学教授一月的收入三倍而有余,买米,以那时米价论,上好白米,也不过六元多一担,一千元便可买得一百五六十担,所以我以为这个数目恐有未确。不过他们家用若每月超过四五百元,也就不容易负荷了。胡适先生《追悼志摩》一文曾说志摩最近几年的生活,自己承认是失败的。又说他有《生活》一诗,以生活比做毒蛇脏腑所构成的冰冷、粘湿、黑暗无光的狭长甬道,你陷入以后,除了挣扎摸索着向前,更无退路。那时的情调果如胡先生所言“暗惨可怕”。
适之先生时已离开上海到北平做北大文学院的院长,就劝志摩到北大兼点功课,借此换换空气,同时对他经济也不无小补,志摩月底领了薪金,正好送到上海家里。因朋友在航空公司作事,送了张长期免票给他,谁知竟因此送了他宝贵的生命。假如他不为了家累太重,不致于这样南北奔波,不南北奔波,也不致有那次飞机之祸。而他家累之所以这样沉重,又为了陆小曼挥霍无度所致。幸而梁白公先生此时久归道山,否则老人家岂不以为“不幸而言中”了吗?我和陆小曼也曾见过一面,那是民国38年间战火烧近武汉,我避地上海,女作家赵清阁介绍我和小曼相见。她那时是住在翁瑞午家里。志摩逝世后,小曼穷无所归,依瑞午为活。我也不知道翁瑞午是否有妻儿,总之,小曼住在他家里,发生同居关系是万难避免的事。小曼长年卧病,延见我们也是在病榻上。我记得她的脸色,白中泛青,头发也是蓬乱的,一口牙齿,脱落精光,也不另镶一副,牙龈也是黑黑的,可见毒瘾很深。不过病容虽这样憔悴,旧时丰韵,依稀尚在,款接我们,也颇温和有礼。翁瑞午站在她榻前,频频问茶问水,倒也像个痴情种子。听说瑞午系出世家,家中收藏古玩名书画甚富,拿点出去变卖变卖便是钱;同时还做点黑市生意,故此既供得起小曼的医药饮食,尚能替她缴付一笔很重的阿芙蓉税。
赵清阁于37年间,编了一本《无题集》,所收均为当代女作家的文章,比张漱菡女士编《海燕集》还早五六年哩。那《无题集》收了我一篇《记抗战期内一段可笑的幻想》(现收畅流社出版的《归鸿集》内)。又收了小曼一篇小说《皇家饭店》,约二万字上下。当时一般批评是“描写细腻,技巧新颖”,我读了也觉得很不错,觉得这个人是有相当文才。像陆小曼这样一个窈窕美艳的少妇,既熟娴英法语文,又能登台表演昆曲平剧,又能画点山水花卉,可说是多才多艺,玉貌兰心的人,怎能教人不爱;爱之而破坏中国风俗礼教的藩篱,非弄到手不可,也是势所必至,理有固然的;也是多少可以原谅的。
小曼后又出版《爱眉小札》,这是到台湾后所看见。其中都是志摩和小曼的情书。小曼的文字,虽似乎没有多少旧文学的根底,但清丽自然,别具一格。她虽以生活关系与翁瑞午同居,对志摩仍念念不忘。我和清阁去看望她的时候,见她桌上供着志摩遗照,前面摆着一小瓶鲜花。她一心想替志摩出个全集,许多书店都愿意为她发行。但以志摩尚有大批未曾发表的作品及日记等陷在某某几个人手里,无论如何,不肯归还,以致发行全集的事成为画饼。这几年,听说小曼也在上海病逝了,印全集的事当然更遥遥无期了。
现在以志摩表弟蒋复璁先生及老友梁实秋先生之努力,志摩全集即将在传记文学社发行,这真是文艺界的莫大喜讯。但不知那些勒扣在人手里的文件曾否合浦珠还,设其不然,则仍然是个缺憾。 我也不知志摩作品为什么会落入人家手中?人家又凭什么理由坚扣不还?若那些作品仍然尚在,则将来尚有面世之日,替志摩编全集的人来个“遗补”也就算事,只怕《幽闲鼓吹》所记一代鬼才李长吉大部分的诗歌被嫉恨他的人投诸溷厕,那就太煞风景,也太可惜了!
现在且来谈谈志摩的作品。志摩的第一部诗集名《志摩的诗》,出版于民国14年夏间。我那时甫自法国里昂回到中国,阅报见此书在中华书局出版,写信去买了一部,那是一本中国书籍型式的出版物。深蓝色的封面和封底,丝线装订,白纸浮签写着“志摩的诗”四个字,想必出于志摩的亲笔。内部书页用的是上等连史纸,印的字是仿宋体,古雅大方,十分可爱。我在法国时也常从同学处借阅国内新文学书籍,晨报副刊也能经常入目。志摩有些诗像《我所知道的康桥》等早经在海外拜读过,现在能读到他全部的作品,当然欣慰。可惜这部诗集不久便被人借去,索回时,托言遗失,道歉一番了事。民国17年,此书改付新月书店发行,改成洋装本,里面的诗也删去不少,想到从前那本古香古色的版本,至今尚令我怀念不已。后来他又出版《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几个诗集,我都购备过。抗战随校入川,许多书籍带不了,只好寄存某处,8年后复至原来寄书处取归,有几箱已饱白蚁之腹,志摩的集子当然也是只字无存。
“徐志摩一手奠定了新诗坛的基幢,说话的人是志摩的好友,但这句话以后却常常流露于反对派之口。这些反对派当然是所谓左派文人,于是本来是衷心的赞美,却变成了恶意的嘲讽。他们的意思是:哼,像徐志摩这样诗人在诗坛上本来毫无地位,现在却说他是曾奠定诗坛的基础,岂非滑天下之大稽吗?但是,我们假如摒除任何成见,将志摩对于新诗坛的贡献一为检讨,便将承认这句话并非过分的恭维。
五四后新诗的试作者是胡适之,谢冰心,郭沫若三人较为突出。胡先生是个“但开风气不为师”的人,他的诗集名为《尝试》,无非是想替新诗开辟一条道路,引导人们向那个园囿走进,自己并不想做那园囿的主人。况且诗之为物,“感情”、“幻想”等等为唯一要素,像胡先生那样一个头脑冷静,理性过于发达的哲学家,做诗人是不合条件的。冰心深受印度泰戈尔的影响,《春水》、《繁星》两本诗集,以哲理融入诗中,句法又清隽可爱,难怪出版后风靡一时,不过她只能做十几字一首的小诗,而且千篇一体,从无变化,取径又未免太狭。郭沫若的《女神》,一意模仿西洋,并且不但多用西洋词汇,字里行间又嵌满了外国字,满纸鸢饤,非驴非马。而且他的诗大都是自由诗,自命豪雄,实则过于粗犷,至于那些二流以下的诗人像俞平伯、康白情、汪静之、成仿吾、王独清、钱杏邨……虽努力作诗,却都没有什么可观的成绩。直到民国十一、二年间,徐志摩自英伦返国,发表《康桥再会吧》、《哀曼殊斐尔》等篇,其雄奇的气势,奢侈的想象,曼妙的情调,华丽的辞藻,既盖过了当时一般诗作,而且体裁又是崭新崭新的。既不像《尝试集》那种不脱旧诗词格调的窠臼,也不像《女神》之剽窃惠特曼(Whitman1819—1892,美国倡自由体的诗人)馀绪,弄得卤莽决裂,不可响迩,这当然要引起大家的惊奇,而产生中国新诗今日才真正诞生的感想。说“徐志摩一手奠定新诗坛的基幢,这句话是一毫也不错的。
志摩诗的体裁变化多而极速。他今日发表一首诗是一种格式,明日又是一种了,后日又是一种了,你想模仿他已模仿不了,所以我曾戏说别人是用两只脚走路,他却是长着翅膀飞的。据他的朋友陈西滢替他第一部诗集《志摩的诗》的体制做过一种统计:计有“散文诗”、“自由诗”、“无韵体诗”、“骈句韵体”、“奇偶韵体”、“章韵体”等等。(这里所谓“骈句韵”“奇偶的”都是西洋诗的用韵法,与我国旧诗骈句对偶不同。)
志摩后来成为新月诗派的台柱。他以前虽也做些散文诗,自由诗,后来却倡议新诗须有格律,大家讥笑说这是豆腐干块,遂名之为“方块诗”;又说新诗正从格律谨严的旧诗体中解放出来而获得自由,现在又讲什么格律,不是又给自己加上脚镣手铐吗?新月派却回答说:“我们正要带着镣铐跳舞。
带着镣铐跳舞而能跳得好,那才显出诗人的本领1
志摩的散文我也异常欢喜。第一部散文集子《自剖》里面便有许多令人百读不厌的好文章。还有《落叶》、《轮盘》、《巴黎鳞爪》我也曾拥有过,可惜也和志摩那些诗集一样,喂了那可恶的瞎眼虫子!
志摩是个写散文的能手。我曾说过:写新诗态度谨严自闻一多始,写散文态度的谨严自徐志摩始。志摩在《轮盘集》里自序说:“我敢说我确是有愿心想把文章当文章写的一个人。”他又提出西洋散文家如G.Moor;W.H.Hudson等人的作品,说道:“这才是文章,文章是要这样写,完美的字句,表达完美的意境。高抑列奇界说诗是‘BestWordsinbestorder",但那样的散文,何尝不是‘BestWordsinbestorder"。他们把散文做成一种独立的艺术,他们是魔术家。在他们的笔下,没有一个字不是活的。他们能把古奥的字变成新鲜、粗俗的雅驯,生硬的灵活。”这话正可说是志摩的自赞。
志摩唯一戏剧集《卞昆冈》听说是和陆小曼合著的。据说全戏结构虽出之志摩之手,故事大纲则出于小曼,对话之国语化,也是小曼的功劳,因此此剧就等于他夫妇合作的产品了。这剧据余上沅的批评谓富于意大利的戏剧氛围。他说道:“从近代意大利戏剧里,我们看得见诗同戏剧的密切关系,我们看得出他们能够领略人生的奥秘,并且火焰般把它宣达出来……在有意无意之间,作者怕免不了‘死城"和‘海市蜃楼"一类的影响罢……其实志摩根本上是个诗人,这也是在《卞昆冈》里处处流露出来的,我们且看它字句的工整,看它音节的自然,看它想象的丰富,看它人物的选择……”
不过,我承认我对戏剧的低能,对于《卞昆冈》这个戏剧实不知欣赏。其缘故便是诗人不该处处把诗放在粗人口中来说。像剧中主角卞昆冈是个石工,老周是个算命瞎子,而他们说的话居然诗趣洋溢,哲理高深,甚至高级知识分子都无法说得出,只有志摩自己这样诗人才能,这不是太不自然吗?
诗人以36岁之盛年而竟以一场横祸脱离人世,原是文艺界莫大的损失。但是早死在他个人也未始竟为不幸,因为人们对他的惋惜与哀悼,反会因此而加深。前日读到一篇题为《夭亡》的文章,早死的诗人如雪莱、拜伦,在人们记忆里永远是个年轻的影子,悼惜之情比对头童齿豁者自然不同。我以为这话也颇有道理。况且“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天才诗人在这红尘世界本来难于久留,他留下那一闪光亮,便是照耀永世的人心了。记得诗人曾有这样一首诗道: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暗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