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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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茅街道办事处是扬中市委、市政府所在地。1962年成立城镇公社。1967年3月由公社人民武装部领导。1968年3月成立革命委员会。1969年建立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0年重新建立党委。1983年6月,城镇公社改为三茅镇原公社党委改为中共三茅镇委员会。1993年10月,区划调整,撤销三茅乡、三茅镇,成立三茅镇人民政府。2001年3月,区划调整,撤销原三茅镇、丰裕镇,合并为三茅镇人民政府。2005年11月,区划调整,撤销原三茅镇、兴隆镇,合并为三茅镇。
2011年10月22日,经江苏省政府和镇江市政府批准,扬中市撤销三茅镇,以其原辖区域设立三茅和兴隆两个街道办事处。三茅街道办事处管理大众、企东、营房、普济、三桥、明华、指南、友好、锦程、兴华、滨江、永和、民主、中华、兴阳、永勤16个村委会和丰裕、同心、建设、广宁、江洲路、文化新村、英雄、金星、中桥、扬子新村、新扬、新胜、港联、新民14个居委会;兴隆街道办事处管理福源、兴城、恒跃、新星、德云、双跃6个村委会和兴隆、三跃2个居委会。
这次撤镇设街工作分为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完善总结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三茅和兴隆街道办事处,做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撤销三茅镇,设立三茅、兴隆街道办事处,根本目的是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成立街道仅仅是完成了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加快构建符合街道职能、有利街道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此,根据方案,三茅街道设立“六办一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以及财政所;下设7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财会经营服务中心、经济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社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原三茅街道办事处的内设机构相比,最大的变化在于,三茅街道新成立了城市管理办公室和村社服务中心,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强化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等职能。兴隆街道除将规划部调整为建设管理部外,新增了社会管理部,保留了开发区原有的“一办一局五部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