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有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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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建设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最有效途径。至1993年底,我国共建立各类型自然保护区763个,总面积6618万hm2,约占国土面积的6.8%。本文在总结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成就的基础上,概述了自然保护区对各类自然生态系统、野生生物、驯化物种、野生亲缘种及种质资源保护的现状,包括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各组分已建自然保护区的数量、面积、分布及管理;评价了自然保护区对生物多样性各组分保护的效果;分析了存在问题并提出加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的措施。
关键词 生物多样性 自然保护区 就地保护
1. 前 言
一般而言,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措施分为“就地保护”(in situ conservation)和“迁地保护”(ex situ conservation)两种方式,前者是主要措施,后者是补充措施。普遍认为,生境的“就地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最为有力和最为高效的保护方法。就地保护不仅保护了所在生境中的物种个体、种群或群落,而且还维持了所在区域生态系统中能量和物质运动的过程,保证了物种的正常发育与进化过程以及物种与其环境间的生态学过程,并保护了物种在原生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和种内遗传变异度。因此,就地保护在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三个水平都是最充分、最有效的保护,它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根本的途径。
就地保护措施就是建立自然保护区,通过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有效管理,从而使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的人为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在全世界得到普遍的推广,至l993年,全世界已建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自然保护区8619个,面积达79226.6万hm2,约占全球土地面积的6%[1]。中国自然保护区始于l956年建立的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经过近40年的努力,全国已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763个,总面积6818.4万hm2,约占国土面积的6.8%[2],其中,与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物种类自然保护区717个,面积6607万 hm2。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的保护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2. 中国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分为森林、草原与草甸、荒漠、内陆湿地和水域、海洋和海岸等5个类型[3],已建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共433个,面积4703万hm2。
2.1 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
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生态系统。中国地域辽阔,森林类型很多,分布很广,森林面积13370万 hm2。据研究,我国陆地生态系统共分27大类460个类型,而森林生态系统就占了16大类,约185个类型[4]。我国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开展最早,50年代和60年代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多半是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371处,面积1429万hm2;另建有森林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l80个,面积337.8万 hm2。两者面积合计1766.8万hm2,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13.3%。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的建立不仅有效地保护了大量的森林资源,更重要的是保护了各种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森林生态系统,在科学研究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已建的森林类型保护区不仅数量较多,为全国自然保护区主体;而且分布较广,遍布全国所有林区和生物地理区域,代表着各种森林植被类型。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寒温带针叶林的黑龙江呼中保护区;保护温带针叶、落叶阔叶混交林的黑龙江丰林、凉水保护区,保护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的辽宁白石砬子、医巫闾山,河北雾灵山,河南老君山等保护区;保护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林的河南鸡公山、安徽马宗岭等保护区;保护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的安徽古牛降、清凉峰,福建梅花山,江西井冈山,湖南八大公山、壶瓶山,广东鼎湖山,广西大明山,四川缙云山,云南哀牢山,西藏察隅等保护区;保护热带雨林、季雨林的云南西双版纳,海南尖峰岭、白水岭、五指山等保护区。此外,我国还建立了一批保护山地森林垂直分布带谱的保护区,如吉林长白山、陕西太白山、湖北神农架、贵州梵净山、云南高黎贡山、哈巴雪山等自然保护区。我国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已初步形成全国性网络,具有一定的基础,但与我国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虽然自然保护区面积已占森林面积的13.92%,但与我国林业用地面积相比,仅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72%。在保护区分布方面也尚有不合理的地方,如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分布比较集中的福建、湖北、浙江、广东等省,自然保护区面积与其森林资源拥有量还不相适应,有待加强。此外,大兴安岭林区和黄土高原、太行山地区水源涵养林区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也有一定差距。
2.2 草原与草旬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草原资源十分丰富,现有草地约17300万hm2,占国土面积18%[5],主要分布在东北西部、内蒙古、黄土高原北部、西北地区以及青藏高原。草原类型主要有典型草原、草甸草原、荒漠草原和高寒草原4大类。我国草原和草甸自然保护区建设起步较晚,发展也较缓慢。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14个,面积 137.8万hm2;另建有草地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4.4万hm2。两者面积共计142.2万 hm2,约占我国草地面积的0.82%。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草甸草原的黑龙江月牙湖、吉林腰井子等保护区,保护典型草原、草甸草原和沙地疏林草原的内蒙古锡林郭勒保护区;保护干草原生态系统的宁夏云雾山草地保护区;保护山地草原和草甸的新疆天山中部巩乃斯草甸、金塔斯山地草原等保护区。我国拥有广大面积的干旱和半干旱地区,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众多,并孕育了比较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然而,已建的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不仅数量偏少(仅占保护区总数的2%),而且面积也很有限(亦仅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有些典型的草原和草甸生态系统至今尚没有建立自然保护区。另外,从草地资源保护的角度看,现有保护区也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草地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的要求。
2.3 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荒漠面积约192OO万hm2,占国土面积的30%左右[6],主要分布在西北内陆地区和青藏高原。主要类型有草地荒漠、典型荒漠、极旱荒漠以及高寒荒漠。我国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1983年建立的新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到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此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3006.7万 hm2;另建有荒漠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560.2万hm2。两者面积总计3566.9万hm2,占我国荒漠总面积的l8.58%。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原始高寒荒漠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动物的新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保
护高寒荒漠、高寒草甸和珍稀野生动物的西藏羌塘保护区;保护极旱荒漠生态系统的甘肃安西自然保护区,等等。我国已建的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虽然数量不多,仅占保护区总数的1%,但面积很大,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45%。这些保护区的建立对维持和改善我国西北地区的自然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和植被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荒漠地区自然条件恶劣,荒漠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特别是西北地区将是21世纪我国能源和经济建设的重点区域,因而当前更要注重荒漠类型保护区的建设,尽可能多地划定一些保护区。另外,由于荒漠保护区面积大,难以封闭管理,因而要采取特别措施,加强对已建保护区的管理,禁止在保护区乱捕滥挖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要阻止保护区内非法采矿活动。
2.4 内陆温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
内陆湿地和水域包括湖泊、河流和沼泽。我国湖泊、河流众多,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平原、东北三江平原、青藏高原、蒙新地区和云贵高原;沼泽主要分布在东北山地、三江平原和川西若尔盖高原等。内陆湿地和水域总面积380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4%。我国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始于70年代后期,目前已建自然保护区16个,面积91.6万hm2;另建有内陆湿地和水域生境的珍禽、候鸟、水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64个,面积675.4万hm2。两者面积合计767万hm2,约占我国内陆湿地和水域总面积的20%。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保护区有:保护原始沼泽生态系统及珍禽的黑龙江洪河保护区;保护高原湿地的贵州草海保护区;保护湖泊生态系统和珍禽的内蒙古达赉湖、吉林查干湖、云南茨碧湖、泸沽湖等保护区;保护河流生态系统的海南文澜江、四川通江诺水河等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具有滞纳洪水、抗旱排涝、净化水质和调节气候等功能,并且还是许多珍禽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与繁衍场所。但湿地生态系统也具有脆弱易变的特点,易受自然条件制约和污染影响。目前,由于乡镇工业污染日益严重,许多湖泊和河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甚至影响到人体健康。因此,应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区的建设,而目前湿地类型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都偏少。我国河湖众多,类型丰富,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5万多条,面积在1km2以上的天然湖泊有2800多个,此类型保护区的发展潜力很大。
2.5 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濒临太平洋,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近海水域纵跨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有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大海区。面积达470多万km2。大陆岸线长达1.8万余km,近海有5100多个岛屿。我国近海因地域差异形成许多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如河口、港湾、红树林、珊瑚礁、岛屿和海流等多种生态系统类型。到1993年底,我国已建立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25个,面积37.8万hm2;另建有海洋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31个,面积336.3万hm2。两者面积374.1万hm2,分布于从鸭绿江口到北仑河口的海岸沿线和近海海域。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保护区有:保护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海南三亚、临高角等保护区;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海南东寨港、青澜港,广东内伶仃岛——福田,广西山口、北仓河口、福建龙海等红树保护区;保护海涂湿地等保护区;保护岛屿生态系统的海南万宁大洲岛、浙江南麓列岛等保护区。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近海海域面积相当于陆地面积的l/2,随着海洋国土意识的不断加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将逐年增加,海洋环境的污染也日益加剧。与其要求相比,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存在较大差距,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面积上都有待于进一步发展。
3.中国野生生物物种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中国是世界上物种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动植物种类约占全球动植物区系的10%左右。由于我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特别是自第三纪后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未受冰川覆盖的影响,保存了许多在北半球其它地区早已灭绝的古老孑遗种类,特有种、属也很丰富。加强中国野生生物资源的就地保护将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巨大贡献。我国野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60年代,在80年代得到充分发展。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284个,面积1904.1万 hm2。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257个动物种和类群以及国务院环委会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354个植物种的大多数都已得到有效的就地保护。
3.1 野生动物的就地保护
在284个野生生物类保护区中,有214个为野生动物类型,面积1800.l万hm2。其中:——保护陆栖哺乳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保护大熊猫的四川卧龙、唐家河,甘肃白水江、陕西佛坪等16个保护区;保护金丝猴的陕西周至、西藏芒康等保护区;保护东北虎的黑龙江七星粒子保护区;保护亚洲象的云南南滚河保护区;保护长臂猿的海南坝王岭保护区;以及陕西牛背梁羚牛保护区,海南大田坡鹿保护区等。
——保护水生哺乳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湖北长江新螺段和天鹅洲两白暨豚保护区;广西合浦儒艮保护区;新疆布尔根河狸保护区;辽宁大连斑海豹保护区等。
——保护以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浙江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广东惠东海龟保护区;新疆霍城四爪陆龟保护区;江西潦河大鲵保护区;辽宁蛇岛保护区等。
——保护珍禽及候鸟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扎龙、吉林向海、辽宁双台河口、江苏盐城、西藏申扎、云南会泽、甘肃尕海等鹤类保护区;山西运城、山东荣城、新疆巴音布鲁克等天鹅保护区;山西庞泉沟、芦芽山等褐马鸡保护区;陕西洋县朱鹮保护区;江西鄱阳湖、青海青海湖鸟岛、内蒙古达里诺尔、甘肃苏干湖等侯鸟保护区。
——保护珍稀鱼类和其它珍贵水产资源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呼玛河、逊别拉河保护区;福建宫井洋大黄鱼、长乐海蚌保护区;辽宁三山岛海珍品保护区;广东海康白蝶贝和海南临高白蝶贝保护区;等等。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就地保护已取得很大成就。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野生动物种处于濒临灭绝的危险之中,如华南虎、东北虎、白颊长臂猿、白掌长臂猿、朱鹮、赤鹤等种群数量均在100只以下。而且以往的保护主要集中在珍稀濒危动物种,而忽略了一些常见野生动物种的保护,继而使这些种类也走向濒危,如黄羊、狼、黑熊等。另外,以往的保护偏重于脊椎动物,特别是大型哺乳动物,而忽视了无脊椎动物,如昆虫、贝类的保护。对水生动物的保护也重视不够,这些物种都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得到重视。
3.2 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
我国已建立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70个,面积104万hm2。其中:
——保护珍稀濒危植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保护原始水杉林的湖北利川、湖南洛塔保护区;保护洪桐的湖北星斗山保护区;保护银杉的广西花坪等保护区;保护桫椤的贵州赤水、四川金花、邻水等保护区;保护金花茶的广西防城上岳保护区;保护苏铁的四川攀枝花、云南普渡河保护区;等等。
——保护珍贵用材树种的代表性保护区有:吉林白河长白松保护区;福建罗卜岩楠木保护区;福建三明格氏栲保护区;等等。
——保护珍贵药用植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五马沙驼药材保护区;广西龙虎山药材保护区;等等。虽然绝大多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已在自然保护区得到保护,但由于有些物种种群不集中,在保护区内的种群量比较有限,而种群的相当部分散生在保护区之外,这些种群极易遭受威胁,应以建立自然保护点的方式加强对保护区外种群的就地保护。有些经济药材植物极易遭受人为破坏,即使在保护区内,也遭到偷采偷挖,如人参、杜仲、天麻等植物,对此,需要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此外,以往的植物就地保护比较偏重于大型木本植物,常常忽视对草本及灌木植物的保护,而草本植物往往因生活强度弱,对环境改变特别敏感,常因人类影响而更易走向灭绝。在今后的保护区发展规划中,应注意这些方面。
4. 中国遗传资源的就地保护
遗传资源是指驯化家畜动物、栽培作物的品种资源及其野生亲缘种。我国农业历史悠久,遗传资源极其丰富。随着外来品种的引进、推广和高产品种的种子专业化生产,使家畜和作物的遗传多样性发生深刻的变化,我国特有的一些地方性古老、土著品种已逐渐消失。随着自然生境的不断缩小,一批农作物野生亲缘种正遭受生存威胁,有些已经消失。这些野生亲缘种对改良作物品质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应当得到有效的就地保护。在我国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中,以遗传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不多,主要有:保护栽培果树野生亲缘种的新疆巩留野核桃保护区、塔域巴旦杏保护区等;保护野生花卉资源的湖北保康野生腊梅保护区、黑龙江老山头荷花保护区等;保护淡水鱼类种质资源的江西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地保护区等。遗传资源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受到国际社会的日益关注。中国是世界作物的重要起源中心之一,据统计,在我国栽培的600多种作物中有237种起源于本国。而我国在遗传资源就地保护方面差距较大,甚至尚未起步,很多工作有待于开展。例如,我国是水稻的起源地之一,分布有3种野生稻,但至今尚未建立野生稻生境自然保护区,随着农业开发,野生稻生境将日益缩小,不久将会消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遗传多样性的保护与利用已成为国际性关注的热点,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遗传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是一项关健内容,涉及到国家的利益。因此,加强遗传资源的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战略问题,应给予特别的重视,在自然保护区规划中,应十分重视遗传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力争多建立一些保护区。
5. 结 语
我国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已取得很大成就,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距离。随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生效和实施,对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我国政府已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90年代和21世纪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制定并公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也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重点项目。为了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国家计委已委托国家环保局编制《1994 - 205O年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该规划目标在2000年,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国土面积10%;到 2050年达国土面积l5%。然而,真正实现此项宏伟目标还须付诸十分艰巨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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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虫夏草的过度采集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冬虫夏草产自青藏高原,为我国传统的名贵药材,药用历史悠久,享誉海内外。但冬虫夏草仅在特定的区域里分布,天然产量非常有限,加上长期过度采挖和生态环境的破坏,这种珍贵药材的分布范围和发生数量已经出现明显的萎缩趋势。保护和合理利用冬虫夏草资源,寻求通过人为干预促进其生存繁衍的新途径,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保健与药用的需求,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的要求愈加重视,而冬虫夏草则以其良好的治疗和保健效果,吸引了国内外广大消费者的更大关注。从冬虫夏草开发出来的产品越来越多,正形成一个巨大的产业。
入药的冬虫夏草实际上是冬虫夏草菌Cordyceps sinensis Berk. Sacc.寄生蛾类昆虫的地下幼虫后形成的虫菌结合体,包括了昆虫的虫体残骸和菌物的子座。昆虫的幼虫在夏秋季节感染菌物,虫体为菌丝所侵食,进入冬季时成了僵虫,即所谓“冬虫”。在第二年春夏时分,子座从僵虫头上伸出地面,状似嫩草,也即所谓“夏草”。
与冬虫夏草相似的菌物全世界已报道有近500个名称,生物分类上划归在虫草属Cordyceps Fr. Link中,通称为虫草。这些菌主要寄生在昆虫、蜘蛛等节肢动物,以及其他一些生物上,共同的特点是从其所侵袭的生物个体上长出棒状或长形的子座,并在其上产生孢子,释放繁殖。传统用于中药的虫草有多种,药书上记载的有蝉花(C. sobolifera),大团囊虫草(C. ophiogloeides)和冬虫夏草等。近年来新开发的种类有蛹虫草C. militaris 、古尼虫草 C. gunni 、粉被虫草(C. pruinosa 和日本虫草(C. japonensis)等。其中有的种类已经能大量人工培植,进入产业化生产,如蛹虫草。但真正的冬虫夏草只是生长在我国青藏高原及其周边地区,其他的种类虽然也称为虫草,但只是替代品,或者具有不同的药效功能。
冬虫夏草药用和经济价值
我国古代民间对冬虫夏草的药用价值早就有相当的认识,在一些中医药书中也都有记述。早在1694年成书的《本草备要》中就以“冬虫夏草”为名记载了其药用功效为“甘平,保肺益肾,止血化痰,已劳咳。”在李时珍《本草纲目》(1578)中也以“雪蚕”为名记载了其形态、生态环境和药用功效等。而《本草从新》(1757)也记载“冬虫夏草味甘平,入肺、肾二经,保肺益肾,补精髓、止血化痰,已劳咳,治膈症皆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中则载有:“冬虫夏草甘,平。归肺、肾经;功能为补肺益肾,止血化痰。用于久咳虚喘,劳嗽咯血,阳痿遗精,腰膝酸痛。”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和中药在世界上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了冬虫夏草的多种治疗和滋补作用。大量的研究表明冬虫夏草可作用于人体免疫、循环、呼吸等多个系统,具有镇静、扩张气管、止血、降压、改善心肌供血、抗衰老、调节人体免疫、抗器官移植免疫排斥反应、雄激素样作用,以及对肝肾损伤的保护等多种药理作用,在抗肺癌、淋巴癌和肝癌等肿瘤和治疗肾功能衰竭等方面也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随着国内外市场对冬虫夏草需求量的日益增加,其价格逐年抬升,并在继续上涨。特别由于去年“非典”流行,其涨幅更是倍增。据粗略估计,全国每年野生冬虫夏草的产值可达100亿元以上。目前涉及冬虫夏草的商品种类繁多,仅国内申报的各种专利就有80余项。很多声称以冬虫夏草菌种进行深层大规模发酵和生产的药品或保健品已经创造了很高的经济价值,有的产品年产值可达千万元至数亿元,并且大量出口日本、东南亚和其他国家。
冬虫夏草自然资源的分布和生态条件
冬虫夏草是青藏高原特有的菌物,分布地域局限,海拔高度在3000m以上。根据报道,冬虫夏草在我国的分布北起祁连山,南至滇西北高山,东自川西高原山地,西达喜马拉雅的大部分地区,包括有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甘肃等五个省区。
冬虫夏草产区总的气候特点是气温低,昼夜温差大,无绝对无霜期,冻土时间长,日照充足,紫外线强,局部存在现代冰川,气候差异较大,属青藏高原气候型。冬虫夏草的菌丝在大气平均温度2℃左右时开始生长,当土壤温度达到14~16℃时生长最好;在十月上、中旬地温低于零度时菌丝体停止生长,并在冻土中越冬;至来年五月大气月均温达到6℃左右时,子座开始长出地面,随着气温和地温的升高,子座渐渐伸长肥大。
冬虫夏草具有很强的寄生性,其产量的多寡与地下幼虫数量和感病情况密切相关,寄主昆虫分布密度大时,一般产量也多。而寄主昆虫蝠蛾的地理分布则受植被、土壤结构和小气候的温湿度等多种因子的影响。蝠蛾幼虫营地下生活,主要啃食草本植物或灌木植物的根系,主要寄主植物类群有蓼科Polygonaceae 、莎草科Cyperaceae 、禾本科Gramineae 等草本植物,以及金老梅Dasiphora fruticosa L. Rydb.,或称金露梅Potentilla fruticosa L. 、杜鹃Rhododendron spp. 等小灌木。高山草甸土、高山寒漠土和棕色针叶林土壤是冬虫夏草分布的主要土壤类型。湿度对冬虫夏草的生长亦有一定影响,大气相对湿度为80~98%时冬虫夏草生长最好,此时子座生长快而肥大;干旱、大气相对湿度低于70%时,则不利于冬虫夏草的生长。
冬虫夏草的生物学特点
冬虫夏草的寄主昆虫——蝠蛾的生活周期,在自然条件下需要3~4年或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其幼虫期最长,可达3年,而蛹期、成虫期和卵期则较短,共为四个月左右。蝠蛾幼虫喜食蓼科等高山植物的地下根茎,对土壤的结构、温度、湿度等都有一定的要求。蝠蛾以幼虫越冬,具有惊人的耐寒性,而高温环境则使幼虫容易染病而死亡。蝠蛾幼虫成活率很低,在漫长的生活周期中,生态环境改变或病虫害侵袭都会影响到幼虫的数量,进而影响冬虫夏草的产量。
据报道,冬虫夏草侵染蝠蛾幼虫的过程与子囊孢子成熟及寄主幼虫蜕皮关系密切,七、八月份幼虫蜕皮旺盛,取食活动频繁,生长快速,而且冬虫夏草的子囊孢子也已经散发,开始新的侵染循环,与寄主幼虫的活跃期相吻合。冬虫夏草菌侵染幼虫,并逐渐充满染病的虫体,昆虫幼虫被菌丝充满后形成僵虫,从僵虫头部顶端长出短小的白色子座;到冬季土壤冻结时,菌体停止生长。次年五月初表土化冻,随着气温和地温的日益上升,子座伸出土表并迅速生长。子座出土25天前后停止生长,此时地下僵虫开始变空并逐渐腐烂;48天后孢子成熟并弹出,散落到土壤中。
冬虫夏草资源的现状
冬虫夏草的蕴藏量一直没有全面可靠的调查,但从其年产量或收购量的变化,可以看出冬虫夏草资源萎缩的程度。据统计,20世纪50年代以前全国年产量曾达100吨以上,60年代初为5080吨,到90年代就仅有5~15吨。青海是全国虫草的主要产区之一,但20世纪90年代青海的年收购量只有3300公斤。据报道,四川省阿坝州20世纪50年代冬虫夏草年平均收购量为1258公斤,到了60年代为948.5公斤,70年代仅为377公斤,1979年和1980年的收购量进一步下降到了150~250公斤。四川省的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冬虫夏草的收购量占全国的60%,从这些数据的减少可看出冬虫夏草资源的严重萎缩状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统购统售的机制不再发挥作用,收购数量不能反映实际产量,但总体趋势的走向已十分明确。目前虽然有关部门已将冬虫夏草列为国家二级保护物种,但对冬虫夏草的采挖并没有得到遏制。
冬虫夏草仅在高寒条件下繁衍,对生长环境要求极为苛刻,随着全球工业化的进展和自然气候的变迁,气温升高,加上干旱化等因素,促使雪线上抬,造成冬虫夏草生存区域正在逐渐缩小。然而,人类的掠夺性开发和不合理利用也加剧了对冬虫夏草自然资源的威胁。
人类的掠夺式采挖,索取大大超过产出,使冬虫夏草的存活量日益减少。采挖尚未成熟的冬虫夏草,削弱了菌源,菌物感染寄主的机会减少,更加剧了冬虫夏草数量的下降。作为药材的冬虫夏草,要求僵虫和子座肥大、质地坚实。但冬虫夏草主要通过子囊孢子来传播扩散,当子囊孢子发育成熟时,地下的僵虫已经腐烂,子座空心,失去了药用价值。为了达到最佳的利用目的,采集的时期必须在子囊孢子发育成熟之前,但这样就必然减少冬虫夏草传播以及寄主昆虫的染菌机会。冬虫夏草价格昂贵,人们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乱挖滥采,不仅破坏了冬虫夏草的生境,而且采收生理尚未成熟的菌体,使其难以繁衍后代,个体数量自然急剧下降。
尽管各地政府出台政策禁挖和限挖,但冬虫夏草的市场价格强烈刺激着人们的发财梦想。今年四月底起,青海及甘肃、四川等省的大量虫草采挖人员从各路向玉树、果洛两州汇集,形成浩浩荡荡的“挖草大军”。身背行囊,不惧高寒,就像当年美国西部的“淘金热”一般。据保守估计,今年进入整个三江源保护区内的“挖草大军”至少在12万人以上。在产草季节,采挖者还要在山上扎帐住宿、生火做饭,并耗用当地的灌木做燃料。冬虫夏草采挖季节过后,草山上留下无数坑洞。这些坑洞不仅寸草不生,还会不断沙化,并可能引起整片草地的退化,严重破坏了冬虫夏草和其他高原生物的生境。更有甚者,在采挖冬虫夏草期间还产生民族矛盾,出现流血现象,以致丧失生命。
为了挖得可能有的冬虫夏草,获取最大限度的利益,人们不仅在已知的产地进行轮番的“大海捞针”式寻找,并向一些荒无人烟或鲜为人知的产地进发。天然冬虫夏草的过度采挖已经导致产地的面积缩小和单位面积的产量下降,而且对那些本来就是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和产量极为低下的地区也不再放过,这将使得冬虫夏草毫无藏隅之地。
畜牧业的不适当发展也对冬虫夏草的生存构成威胁。冬虫夏草产区温度低、海拔高,草场发展速度慢。过度地发展畜牧业,使载畜量过大,造成土壤结构和植被遭受破坏,减少了蝠蛾幼虫的食物,导致虫源衰退。另外,不合理改造草场,改变牧草的种类,不仅减少蝠蛾幼虫赖以生存的特定植物种类,而且还可能改变产地的土壤结构和湿度等生态因子,破坏蝠蛾和冬虫夏草的生存条件,进而加剧冬虫夏草数量的缩减。
这种状况若再放任自流、继续发展下去,单凭自然的力量就难以恢复。长此下去,冬虫夏草这一对人类具有重要药用价值的物种资源势必将更加贫乏,甚至可能面临灭绝的危险。
冬虫夏草人工培育和分离物发酵利用
由于天然冬虫夏草价格昂贵,自然资源短缺,促使人们研究和探索人工培育的方法。全国先后有60多个科研单位进行了人工培育冬虫夏草的大量工作,目前在一些环节上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如云南、四川、青海和浙江等省已在室内成功地饲养了蝠蛾幼虫。不过,人工培育冬虫夏草由于在菌种接种和重复批量培育出子座上还有一定困难,要完全达到大量人工生产还有一定的距离。在野外进行大面积半人工培植冬虫夏草的工作也在几个地区展开,但目前也还有许多技术性的工作需要解决。通过人工方法进行冬虫夏草的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还有大量研究课题需要完成。
经过20多年的努力,从冬虫夏草上分离菌种进行离体培养的方法已渐趋成熟,已有大量的菌种被分离出来,有的还进入了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并在全世界范围内大量销售。常见的产品有金水宝胶囊、至灵胶囊、宁心宝胶囊、心肝宝和百灵胶囊等,有的还与其他材料制成各种成品,如冬虫夏草鸡精、冬虫夏草酒和冬虫夏草人参补酒等。从冬虫夏草上得到的分离物名目繁多,至少已有20多个名称被用在这些分离物上,但根据现有的分子生物学研究证据,目前市场上的一些药品或保健品及其菌种在遗传上与冬虫夏草没有联系,经过发酵生产的产品种类很多不是来源于真正的冬虫夏草菌种。
冬虫夏草资源研究中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
冬虫夏草分布在广阔的青藏高原上,但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能生长,而经常是呈斑块状、不连续的分布。目前我们对冬虫夏草资源分布的确切地理位置,以及蕴藏量的情况都不十分明确,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对冬虫夏草生境的气候、地形、土壤、植被以及其他相关生物等生态因子目前也缺乏比较全面的了解,为了弄清冬虫夏草生长发育的条件,有必要进行深入而严密的研究。虽然对冬虫夏草及相关物种已有过一定的调查工作但其物种与遗传的多样性依然是个谜,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必须得到加强。冬虫夏草菌与昆虫的相互关系,及其侵染过程、子实体发生发展的详细情况和影响的因素目前也尚未明确,冬虫夏草菌及其寄主昆虫的发生发展规律有待进一步澄清。开展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全面探讨冬虫夏草的资源、生态、物种和遗传多样性及相关的基本生物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和交流,可望在冬虫夏草的研究上取得重大的突破,促进这一重要生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冬虫夏草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途径
1、查清资源,全面规划
针对目前家底不清的问题,有必要对冬虫夏草资源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通过政府系统对冬虫夏草资源进行系统的全面调查可能是最佳的途径。产区各级政府可逐级落实,向药农了解第一手资料,把冬虫夏草的分布确定到每一具体的山头和山沟,明确每一乡村的冬虫夏草分布的确切地理位置及其蕴藏量,并制定资源保护措施,进行可持续利用的全面规划。
野生冬虫夏草是全民的资源,政府有义务,也有责任对这一重要资源做一全面的了解和进行有效的管理。实际上产区政府,特别是乡村基层机构对冬虫夏草资源十分关注,这个资源是他们辖区内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而对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具有很高的积极性。
2、建立冬虫夏草保护区,开展全面深入的研究。
为了保证冬虫夏草的物种延续和发展,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摆脱目前所面临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的困境。建立保护区是最为有效的解决途径。在保护区内可逐渐恢复生态环境,并采取各种可行的措施,改善冬虫夏草的生存条件,增加数量,使其在保护区内安全繁衍。在立法保护的条件下,研究人员可以保护区为依托,更好地对冬虫夏草进行观察和试验,系统地开展全面的研究工作,摸清其发生发展规律;并采用科学的方法来管理冬虫夏草的资源,人为促进其发生发展。当地居民通过参与培植,扩大冬虫夏草产量,可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在达到物种自然资源保护的同时,还可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3、制定政策,加大监管
从开发利用和资源保护并举的角度出发,政府部门应制定冬虫夏草资源保护政策,并加大监管力度。根据冬虫夏草的生长期特点,可制定合理的采挖时间,并在一定的区域内设立禁挖区,为冬虫夏草及其寄主昆虫提供繁衍和恢复的虫、菌源与基地;鼓励乡村设卡保护资源,在冬虫夏草出草时间阻止大批外地人员涌入山区采挖,并逐渐向科学管理迈进;改善采挖方法,禁止使用破坏性大的做法,缩小采挖范围,及时复原草皮,防止水土流失和草场退化。以经济杠杆作为一项调剂手段,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制定相应税制,将收入及时投入产地建设,协调好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4、加强人工培植研究,参与世界范围的竞争,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人工培植冬虫夏草是解脱人类需求对自然资源压力的最佳方法,但在目前完全人工培植大量冬虫夏草还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利用冬虫夏草原产地的特殊生态条件,在适于生长的地区,保护并恢复已遭破坏的自然生境和资源,人工扶持冬虫夏草及其寄主昆虫的生长,开展半人工培植,可能是较为经济有效的解决途径。
冬虫夏草是一低温生长菌,虽然与大多数工业用菌不同,但其菌种分离、培养和发酵技术渐趋成熟,采用大规模工业生产的方式来培养菌体,可满足市场的部分需求,缓解对天然冬虫夏草的压力。冬虫夏草作为我国名贵中药材之一在国际上,尤其是港台和东南亚具有极大的商业信誉。境外有关冬虫夏草的研究进展异常迅速,不仅有人从大陆采集标本分离菌种,而且已用获得的菌种分离鉴定出新的成分,报道新的功能和申报专利。为了保持和发挥我国冬虫夏草的品牌优势,必须在更高的层次上深入研究,确保有效组分及其相关功能的开发,并抢先获得专利。
冬虫夏草资源日趋萎缩的状况严重,通过多种途径保证其生存繁衍是当务之急。冬虫夏草是能自我更新的再生资源,如果能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一珍贵的药材资源可望长期持久地供人类使用。为了实现冬虫夏草的可持续利用,需要有菌物学、昆虫学、植物学、土壤学、生态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共同努力,寻找出冬虫夏草物种保育和发展的最佳途经
- 北境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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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措施分为“就地保护”(in situ conservation)和“迁地保护”(ex situ conservation)两种方式,前者是主要措施,后者是补充措施。普遍认为,生境的“就地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最为有力和最为高效的保护方法。就地保护不仅保护了所在生境中的物种个体、种群或群落,而且还维持了所在区域生态系统中能量和物质运动的过程,保证了物种的正常发育与进化过程以及物种与其环境间的生态学过程,并保护了物种在原生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和种内遗传变异度。因此,就地保护在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三个水平都是最充分、最有效的保护,它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根本的途径。
就地保护措施就是建立自然保护区,通过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有效管理,从而使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的人为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在全世界得到普遍的推广,至l993年,全世界已建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自然保护区8619个,面积达79226.6万hm2,约占全球土地面积的6%[1]。中国自然保护区始于l956年建立的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经过近40年的努力,全国已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763个,总面积6818.4万hm2,约占国土面积的6.8%[2],其中,与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物种类自然保护区717个,面积6607万 hm2。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的保护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2. 中国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分为森林、草原与草甸、荒漠、内陆湿地和水域、海洋和海岸等5个类型[3],已建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共433个,面积4703万hm2。
2.1 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
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生态系统。中国地域辽阔,森林类型很多,分布很广,森林面积13370万 hm2。据研究,我国陆地生态系统共分27大类460个类型,而森林生态系统就占了16大类,约185个类型[4]。我国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开展最早,50年代和60年代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多半是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371处,面积1429万hm2;另建有森林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l80个,面积337.8万 hm2。两者面积合计1766.8万hm2,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13.3%。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的建立不仅有效地保护了大量的森林资源,更重要的是保护了各种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森林生态系统,在科学研究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已建的森林类型保护区不仅数量较多,为全国自然保护区主体;而且分布较广,遍布全国所有林区和生物地理区域,代表着各种森林植被类型。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寒温带针叶林的黑龙江呼中保护区;保护温带针叶、落叶阔叶混交林的黑龙江丰林、凉水保护区,保护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的辽宁白石砬子、医巫闾山,河北雾灵山,河南老君山等保护区;保护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林的河南鸡公山、安徽马宗岭等保护区;保护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的安徽古牛降、清凉峰,福建梅花山,江西井冈山,湖南八大公山、壶瓶山,广东鼎湖山,广西大明山,四川缙云山,云南哀牢山,西藏察隅等保护区;保护热带雨林、季雨林的云南西双版纳,海南尖峰岭、白水岭、五指山等保护区。此外,我国还建立了一批保护山地森林垂直分布带谱的保护区,如吉林长白山、陕西太白山、湖北神农架、贵州梵净山、云南高黎贡山、哈巴雪山等自然保护区。我国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已初步形成全国性网络,具有一定的基础,但与我国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虽然自然保护区面积已占森林面积的13.92%,但与我国林业用地面积相比,仅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72%。在保护区分布方面也尚有不合理的地方,如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分布比较集中的福建、湖北、浙江、广东等省,自然保护区面积与其森林资源拥有量还不相适应,有待加强。此外,大兴安岭林区和黄土高原、太行山地区水源涵养林区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也有一定差距。
2.2 草原与草旬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草原资源十分丰富,现有草地约17300万hm2,占国土面积18%[5],主要分布在东北西部、内蒙古、黄土高原北部、西北地区以及青藏高原。草原类型主要有典型草原、草甸草原、荒漠草原和高寒草原4大类。我国草原和草甸自然保护区建设起步较晚,发展也较缓慢。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14个,面积 137.8万hm2;另建有草地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4.4万hm2。两者面积共计142.2万 hm2,约占我国草地面积的0.82%。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草甸草原的黑龙江月牙湖、吉林腰井子等保护区,保护典型草原、草甸草原和沙地疏林草原的内蒙古锡林郭勒保护区;保护干草原生态系统的宁夏云雾山草地保护区;保护山地草原和草甸的新疆天山中部巩乃斯草甸、金塔斯山地草原等保护区。我国拥有广大面积的干旱和半干旱地区,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众多,并孕育了比较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然而,已建的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不仅数量偏少(仅占保护区总数的2%),而且面积也很有限(亦仅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有些典型的草原和草甸生态系统至今尚没有建立自然保护区。另外,从草地资源保护的角度看,现有保护区也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草地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的要求。
2.3 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荒漠面积约192OO万hm2,占国土面积的30%左右[6],主要分布在西北内陆地区和青藏高原。主要类型有草地荒漠、典型荒漠、极旱荒漠以及高寒荒漠。我国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1983年建立的新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到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此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3006.7万 hm2;另建有荒漠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560.2万hm2。两者面积总计3566.9万hm2,占我国荒漠总面积的l8.58%。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原始高寒荒漠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动物的新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保
护高寒荒漠、高寒草甸和珍稀野生动物的西藏羌塘保护区;保护极旱荒漠生态系统的甘肃安西自然保护区,等等。我国已建的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虽然数量不多,仅占保护区总数的1%,但面积很大,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45%。这些保护区的建立对维持和改善我国西北地区的自然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和植被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荒漠地区自然条件恶劣,荒漠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特别是西北地区将是21世纪我国能源和经济建设的重点区域,因而当前更要注重荒漠类型保护区的建设,尽可能多地划定一些保护区。另外,由于荒漠保护区面积大,难以封闭管理,因而要采取特别措施,加强对已建保护区的管理,禁止在保护区乱捕滥挖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要阻止保护区内非法采矿活动。
2.4 内陆温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
内陆湿地和水域包括湖泊、河流和沼泽。我国湖泊、河流众多,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平原、东北三江平原、青藏高原、蒙新地区和云贵高原;沼泽主要分布在东北山地、三江平原和川西若尔盖高原等。内陆湿地和水域总面积380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4%。我国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始于70年代后期,目前已建自然保护区16个,面积91.6万hm2;另建有内陆湿地和水域生境的珍禽、候鸟、水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64个,面积675.4万hm2。两者面积合计767万hm2,约占我国内陆湿地和水域总面积的20%。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保护区有:保护原始沼泽生态系统及珍禽的黑龙江洪河保护区;保护高原湿地的贵州草海保护区;保护湖泊生态系统和珍禽的内蒙古达赉湖、吉林查干湖、云南茨碧湖、泸沽湖等保护区;保护河流生态系统的海南文澜江、四川通江诺水河等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具有滞纳洪水、抗旱排涝、净化水质和调节气候等功能,并且还是许多珍禽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与繁衍场所。但湿地生态系统也具有脆弱易变的特点,易受自然条件制约和污染影响。目前,由于乡镇工业污染日益严重,许多湖泊和河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甚至影响到人体健康。因此,应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区的建设,而目前湿地类型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都偏少。我国河湖众多,类型丰富,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5万多条,面积在1km2以上的天然湖泊有2800多个,此类型保护区的发展潜力很大。
2.5 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濒临太平洋,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近海水域纵跨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有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大海区。面积达470多万km2。大陆岸线长达1.8万余km,近海有5100多个岛屿。我国近海因地域差异形成许多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如河口、港湾、红树林、珊瑚礁、岛屿和海流等多种生态系统类型。到1993年底,我国已建立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25个,面积37.8万hm2;另建有海洋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31个,面积336.3万hm2。两者面积374.1万hm2,分布于从鸭绿江口到北仑河口的海岸沿线和近海海域。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保护区有:保护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海南三亚、临高角等保护区;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海南东寨港、青澜港,广东内伶仃岛——福田,广西山口、北仓河口、福建龙海等红树保护区;保护海涂湿地等保护区;保护岛屿生态系统的海南万宁大洲岛、浙江南麓列岛等保护区。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近海海域面积相当于陆地面积的l/2,随着海洋国土意识的不断加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将逐年增加,海洋环境的污染也日益加剧。与其要求相比,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存在较大差距,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面积上都有待于进一步发展。
3.中国野生生物物种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中国是世界上物种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动植物种类约占全球动植物区系的10%左右。由于我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特别是自第三纪后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未受冰川覆盖的影响,保存了许多在北半球其它地区早已灭绝的古老孑遗种类,特有种、属也很丰富。加强中国野生生物资源的就地保护将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巨大贡献。我国野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60年代,在80年代得到充分发展。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284个,面积1904.1万 hm2。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257个动物种和类群以及国务院环委会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354个植物种的大多数都已得到有效的就地保护。
3.1 野生动物的就地保护
在284个野生生物类保护区中,有214个为野生动物类型,面积1800.l万hm2。其中:——保护陆栖哺乳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保护大熊猫的四川卧龙、唐家河,甘肃白水江、陕西佛坪等16个保护区;保护金丝猴的陕西周至、西藏芒康等保护区;保护东北虎的黑龙江七星粒子保护区;保护亚洲象的云南南滚河保护区;保护长臂猿的海南坝王岭保护区;以及陕西牛背梁羚牛保护区,海南大田坡鹿保护区等。
——保护水生哺乳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湖北长江新螺段和天鹅洲两白暨豚保护区;广西合浦儒艮保护区;新疆布尔根河狸保护区;辽宁大连斑海豹保护区等。
——保护以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浙江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广东惠东海龟保护区;新疆霍城四爪陆龟保护区;江西潦河大鲵保护区;辽宁蛇岛保护区等。
——保护珍禽及候鸟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扎龙、吉林向海、辽宁双台河口、江苏盐城、西藏申扎、云南会泽、甘肃尕海等鹤类保护区;山西运城、山东荣城、新疆巴音布鲁克等天鹅保护区;山西庞泉沟、芦芽山等褐马鸡保护区;陕西洋县朱鹮保护区;江西鄱阳湖、青海青海湖鸟岛、内蒙古达里诺尔、甘肃苏干湖等侯鸟保护区。
——保护珍稀鱼类和其它珍贵水产资源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呼玛河、逊别拉河保护区;福建宫井洋大黄鱼、长乐海蚌保护区;辽宁三山岛海珍品保护区;广东海康白蝶贝和海南临高白蝶贝保护区;等等。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就地保护已取得很大成就。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野生动物种处于濒临灭绝的危险之中,如华南虎、东北虎、白颊长臂猿、白掌长臂猿、朱鹮、赤鹤等种群数量均在100只以下。而且以往的保护主要集中在珍稀濒危动物种,而忽略了一些常见野生动物种的保护,继而使这些种类也走向濒危,如黄羊、狼、黑熊等。另外,以往的保护偏重于脊椎动物,特别是大型哺乳动物,而忽视了无脊椎动物,如昆虫、贝类的保护。对水生动物的保护也重视不够,这些物种都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得到重视。
3.2 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
我国已建立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70个,面积104万hm2。其中:
——保护珍稀濒危植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保护原始水杉林的湖北利川、湖南洛塔保护区;保护洪桐的湖北星斗山保护区;保护银杉的广西花坪等保护区;保护桫椤的贵州赤水、四川金花、邻水等保护区;保护金花茶的广西防城上岳保护区;保护苏铁的四川攀枝花、云南普渡河保护区;等等。
——保护珍贵用材树种的代表性保护区有:吉林白河长白松保护区;福建罗卜岩楠木保护区;福建三明格氏栲保护区;等等。
——保护珍贵药用植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五马沙驼药材保护区;广西龙虎山药材保护区;等等。虽然绝大多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已在自然保护区得到保护,但由于有些物种种群不集中,在保护区内的种群量比较有限,而种群的相当部分散生在保护区之外,这些种群极易遭受威胁,应以建立自然保护点的方式加强对保护区外种群的就地保护。有些经济药材植物极易遭受人为破坏,即使在保护区内,也遭到偷采偷挖,如人参、杜仲、天麻等植物,对此,需要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此外,以往的植物就地保护比较偏重于大型木本植物,常常忽视对草本及灌木植物的保护,而草本植物往往因生活强度弱,对环境改变特别敏感,常因人类影响而更易走向灭绝。在今后的保护区发展规划中,应注意这些方面。
4. 中国遗传资源的就地保护
遗传资源是指驯化家畜动物、栽培作物的品种资源及其野生亲缘种。我国农业历史悠久,遗传资源极其丰富。随着外来品种的引进、推广和高产品种的种子专业化生产,使家畜和作物的遗传多样性发生深刻的变化,我国特有的一些地方性古老、土著品种已逐渐消失。随着自然生境的不断缩小,一批农作物野生亲缘种正遭受生存威胁,有些已经消失。这些野生亲缘种对改良作物品质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应当得到有效的就地保护。在我国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中,以遗传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不多,主要有:保护栽培果树野生亲缘种的新疆巩留野核桃保护区、塔域巴旦杏保护区等;保护野生花卉资源的湖北保康野生腊梅保护区、黑龙江老山头荷花保护区等;保护淡水鱼类种质资源的江西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地保护区等。遗传资源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受到国际社会的日益关注。中国是世界作物的重要起源中心之一,据统计,在我国栽培的600多种作物中有237种起源于本国。而我国在遗传资源就地保护方面差距较大,甚至尚未起步,很多工作有待于开展。例如,我国是水稻的起源地之一,分布有3种野生稻,但至今尚未建立野生稻生境自然保护区,随着农业开发,野生稻生境将日益缩小,不久将会消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遗传多样性的保护与利用已成为国际性关注的热点,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遗传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是一项关健内容,涉及到国家的利益。因此,加强遗传资源的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战略问题,应给予特别的重视,在自然保护区规划中,应十分重视遗传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力争多建立一些保护区。
5. 结 语
我国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已取得很大成就,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距离。随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生效和实施,对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我国政府已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90年代和21世纪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制定并公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也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重点项目。为了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国家计委已委托国家环保局编制《1994 - 205O年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该规划目标在2000年,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国土面积10%;到 2050年达国土面积l5%。然而,真正实现此项宏伟目标还须付诸十分艰巨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