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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主要包括以下五类应税消费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游艇、小汽车、摩托车(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成品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已于2014年12月1日停止征收)。
拓展资料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消费税
- tt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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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
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拓展资料: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消费税范围。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
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纸、涂布纸或烟草薄片经机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卷烟和雪茄型卷烟。
(一)甲类卷烟
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5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
(二)乙类卷烟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3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84号)。
(三)雪茄烟
雪茄烟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烟为原料,用烟叶或卷烟纸、烟草薄片作为烟支内包皮,再用烟叶作为烟支外包皮,经机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烟草制品。按内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全叶卷雪茄烟和半叶卷雪茄烟。
雪茄烟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其从价定额税率为36%。
(四)烟丝
烟丝是指将烟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末状或其他形状,再加入辅料,经过发酵、储存,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烟草制品。
烟丝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如斗烟、莫合烟、烟末、水烟、黄红烟丝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费税
- xi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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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
1.烟: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回购卷烟,则征收消费税:
(1)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
(2)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其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条件有( )。
A.联营企业按公示调拨价格申报纳税
B.回购企业向联营企业提供所需加工卷烟的牌号
C.回购企业能够分别核算回购卷烟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
D.回购企业向联营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
[答疑编号346030105: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BCD 2.酒及酒精: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用、医用和食用酒精。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例题·计算题】某市一娱乐公司2008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收入情况如下:
(5)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
[答疑编号346030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解析』
该娱乐公司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250÷10000=4.5(万元)
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600×5%=30(万元) 3.化妆品。本科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应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是指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5.鞭炮、焰火:
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7.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
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自2001年1月1日起,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8.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不包括:(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2)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
(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9.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10.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11.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2.游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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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纳税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主要特征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应税消费品有:
一:烟。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都属于“烟”这个类目,需要缴纳消费税
二:酒和酒精。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五个子类目。其中酒精的范围还包括各种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三:化妆品。指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男人的烟酒有份,女人的化妆品也不例外)
四:贵重首饰和宝石。这个类目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五:鞭炮和烟火。这就是指平时我们放的焰火和爆竹。
六:汽油、柴油。这可是工业必不可少的。
七:汽车轮胎。主要指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胎。
八:摩托车、汽车。指由动力装置驱动的,或者具有四个和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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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零售的应税消费品注意三个问题:范围;税率;包装物的处理
(五)批发应税消费品(卷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