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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8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宜州市的流河乡更名为“刘三姐乡”。宜州市流河乡是壮族歌仙刘三姐的故乡,位于宜州市北部,乡府所在地距宜州市区4公里,占地面积230平方公里,刘三姐乡风景秀丽,刘三姐文化深厚,每年三月三,这里都举行盛况空前的广西“刘三姐故乡三月三歌会”,为了进一步保护和弘扬刘三姐文化品牌,刘三姐乡先后建成了刘三姐公园、刘三姐故居、刘三姐书院、刘三姐度假山庄(三星级)、刘三姐竞技表演场等三姐文化景点和场所,宜州市决定将刘三姐乡建设成为以山水田园风光和浓郁的刘三姐民族文化为主调的特色旅游卫星城,为推动宜州旅游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在2006年6月7日国家公布的《第一批518项国际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广西有19项,其中就有宜州市“刘三姐歌谣”。明朝孙芳桂的《歌仙刘三妹传》更把刘三姐的身世加以演绎,“少女三妹,生于唐中宋神龙五年,七岁即好笔墨,聪明敏捷,时呼女神童。年十二,通经史,善为歌。父老奇之,试之顷刻立就。十五艳姿初成,歌名益盛。千里之内,闻风而来,或一日,或二日,都不能和而去。十六,来和歌者终日填门,虽与酬答不拒,而首礼甚严也”。崇拜积累到一定程度,便发生质变,于是从当地传说的歌谣“唱歌好,唱得好歌会成仙。不信你看刘三姐,朵朵莲花坐千年。”“三姐骑鱼上青天,飞到天上做神仙;三姐成仙人人敬,世世代代共香烟。”歌王刘三妹成为歌仙刘三姐。
1961年,电影《刘三姐》将刘三姐 文化推向一个高峰。该影片是在桂林拍摄的,影片中美丽的桂林山水、美丽的刘三姐、美丽的山歌迅速风靡全国及东南亚,从此,前来游览桂林山水、寻访刘三姐和广西山歌,便成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梦想,刘三姐集体、刘三姐香烟、刘三姐景观园……有关刘三姐的企业、产品、项目也不断出现。
2007年以张艺谋、王潮歌、樊跃为总导演,梅帅为总策划、制作人的桂林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无疑是刘三姐品牌利用的一道浓墨重彩。
演出以“印象刘三姐”为总题,大写意地将刘三姐留给人们印象中的经典山歌、民族风情、漓江渔火等元素创新组合,不着痕迹地融入于山水,还原于自然,成功诠释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创造出天人合一的境界。 刘三姐乡位于宜州市东北,是往来宜州的的北门,宜罗二级公路穿境而过,交通较便利,商业发展前景广阔。同时,依托丰富的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旅游业已成为全乡农业之外另一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