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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许可证分几级吗?

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类。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不分级别的,只是在烟草公司内部对烟草经营户进行客户分类分级,采用不同的订货及销售策略。探究的一般过程是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开始的,发现问题后,根据自己已有的知识和生活经验对问题的答案作出假设.设计探究的方案,包括选择材料、设计方法步骤等.按照探究方案进行探究,得到结果,再分析所得的结果与假设是否相符,从而得出结论.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一次探究得到正确的结论.有时,由于探究的方法不够完善,也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因此,在得出结论后,还需要对整个探究过程进行反思.探究实验的一般方法步骤:提出问题、做出假设、制定计划、实施计划、得出结论、表达和交流.科学探究常用的方法有观察法、实验法、调查法和资料分析法等.观察是科学探究的一种基本方法.科学观察可以直接用肉眼,也可以借助放大镜、显微镜等仪器,或利用照相机、录像机、摄像机等工具,有时还需要测量.科学的观察要有明确的目的;观察时要全面、细致、实事求是,并及时记录下来;要有计划、要耐心;要积极思考,及时记录;要交流看法、进行讨论.实验方案的设计要紧紧围绕提出的问题和假设来进行.在研究一种条件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时,所进行的除了这种条件不同外,其它条件都相同的实验,叫做对照实验.一般步骤:发现并提出问题;收集与问题相关的信息;作出假设;设计实验方案;实施实验并记录;分析实验现象;得出结论.调查是科学探究的常用方法之一.调查时首先要明确调查目的和调查对象,制订合理的调查方案.调查过程中有时因为调查的范围很大,就要选取一部分调查对象作为样本.调查过程中要如实记录.对调查的结果要进行整理和分析,有时要用数学方法进行统计.收集和分析资料也是科学探究的常用方法之一.收集资料的途径有多种.去图书管查阅书刊报纸,拜访有关人士,上网收索.其中资料的形式包括文字、图片、数据以及音像资料等.对获得的资料要进行整理和分析,从中寻找答案和探究线索

在长春如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

一、在长春市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表格规定形式规范填写。)2.一般情况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3.一般情况需提供: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4.一般情况需提供: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免冠二寸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一般情况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烟草专卖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理要经过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批。从事烟草专卖零售的单位或者个人,首先要拥有营业执照,具备从事烟草零售等专卖的条件,比如营业场所、位置等,准备好以上相关材料,向当地的烟草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依照烟草专卖法和业务流程办理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一条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的方式,途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第十四条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申请新办零售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当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材料:      1、经营者的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经营者的免冠相片;   3、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已制定合理化布局的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另有其他具体要求)。

网上如何申请烟草许可证

法律分析:1、打开浏览器,进入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2、进入平台后,右上角点击“登录/注册”。3、进入登录界面,先点击“法人用户登录”,再点击下方的红色小字“立即注册账号”(注册个人号是无法申请网上办理的)。4、进入法人注册界面,信息填写正确,并按要求如实填写。5、注册完成后,登录刚才注册的账号,回到首页,找到“我要办”,点击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然后点击图中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办理”。6、进入页面之后,点击“在线办理” 按钮。7、进入填写基本信息页面。按照要求填写即可。信息核对无误之后,点击“提交”即可。8、后续将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处理,当地烟草局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你,并约定时间上门开展实地核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烟草许可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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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

法律分析: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由我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证件。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烟草专卖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客观:《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新办、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核查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营业执照;(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申请材料:x0dx0a请到当地县级局进行申请,如不清楚您所属辖区,请致电12313进行咨询。x0dx0a(1)填写《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x0dx0a(2)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应符合如下情形之一:x0dx0a申请人为房屋所有权人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合同或其他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合同或其他产权证明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房屋承转协议或其他使用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商业企业经营场所从事烟草零售业务,应同时提交经营场所所有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x0dx0a(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应符合以下情形:x0dx0a从事个体经营的,需要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职务证明和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x0dx0a(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x0dx0a企业从事烟草零售业务的,应同时提交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分支机构从事烟草零售业务的,还应同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x0dx0a流程:x0dx0a1、申请。可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办证厅直接递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及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过程中,如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各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后,将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核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审批。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书面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x0dx0a x0dx0a至于第二个问题,烟草办理零售许可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至于不符合条件的零售户想通过别的途径办证的话,这个我不清楚你当地的实际情况不说了。但我提醒你,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证,被查到的话证会被注销的,同时对工作人员及你都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烟草许可证怎么办有啥条件

法律分析:烟草证办理对两店间距是有要求的,需要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四)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怎么办理

对于烟草方面大家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现在整理以下相关知识进行解答: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部门:烟店所在县区烟草专卖局需要提交资料: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4、许可证正副本(新开业的不用提交)。审核过程:各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后,将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什么是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类。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不分级别的,只是在烟草公司内部对烟草经营户进行客户分类分级,采用不同的订货及销售策略。烟草本身是没有等级的。我国由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证件。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四类。但是公司会参照客户的销售量分为无星三类、无星二类、无星一类、一星(每季度600条)、二星(每季度800条)、三星(每季度1200条)以及特供点(包括大型卖场),一般客户要想升级到四星难度非常大。扩展资料生长温度烟草是喜温作物,对温度的反应比较敏感,不同的温度条件对烟草的品质、产量影响比较大。优质烟草在生育期内对温度的要求是前期较低、后期较高。日均温高于35℃时,烟株的生长受到抑制,叶片变粗、变硬,同时烟碱含量过高,品质变差。低温能促进烟株的提前发育,但不同品种对低温的反应有一定差异。对于所有类型烟草而言,温度低于13℃一般是不可取的,尤其在无光照的潮湿天气条件下。在光照充足、日平均气温27℃左右的良好生长条件下,烟草移栽后80-90天成熟;在低温天气,成熟需要100-120天。光照不足会导致烟草生长缓慢,烟叶几乎不能正常成熟,而生产出劣质烟叶。大田生长中、后期,若日平均气温低于20℃,同化物质的转化和积累便受到抑制,妨碍烟叶正常成熟,气温愈低,形成的烟叶质量愈差,如生长后期早霜造成的霜冻叶就没有使用价值。但成熟期温度过高,也会造成灼伤烟叶,出现焦片、焦尖现象,内在质量变差。成熟期的热量状况对烟叶质量的影响最为显著,所以通常把烟叶成熟期的气温作为判断生态适宜状况的重要标志一般对日照反应敏感的品种,对低温反应也比较敏感,所以在烟株生长的前、中期,如果遇到较长时间的低温寡照,将抑制营养生长,促进生殖器官发育,易导致烟株早花,影响烟叶产、质量。

烟草专卖许可证怎么办理

   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其所属法人单位应当向相关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 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烟草专卖局要求填报格式文本。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第十一条 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需要;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怎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法律分析:首先营业执照要尽快办理好。去烟店所在县、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有一个合理布局问题(各地不同可当地烟草局问这也是难点所在),其它好办。正常办证费用。申请范围: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办理机关: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以下资料: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衍生问题:办理烟草证需要什么资料?办理烟草证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相适应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存折复印件);4、一寸照片;5、房屋证明(房产证或者租赁协议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证明材料)。烟草许可证办理流程1.申请:为充分体现便民的原则,《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提供了多种申请渠道。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2.受理:受理过程中,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怎么办理烟草许可证

在很多时候,我们都知道做烟草生意的人都是暴利,既然做烟草生意就必须先取得烟草许可证。那么一般办理烟草证要提供什么资料呢?怎么办理烟草许可证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怎么办理烟草许可证      1、首先营业执照要尽快办理好。去你烟店所在县、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有一个合理布局问题(各地不同可当地烟草局问这也是难点所在),其它好办。正常办证费用。      2、申请范围: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      3、办理机关: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二、办理烟草证要提供什么资料      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买公司的烟要钱)      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能提供有效证明的烈属、残疾人本人或对残疾人负有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残疾人配偶或父母子女、享受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等,间距要求可放宽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首先营业执照要尽快办理好。去你烟店所在县、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有一个合理布局问题(各地不同可当地烟草局问这也是难点所在),其它好办。正常办证费用。申请范围: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

烟草专卖许可证怎么办理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烟草许可证怎么办理

烟草许可证是比较重要的证件,对于烟草享受的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那么,对于烟草许可证是怎么进行办理的?这就要大家做好相应的了解,从下面的内容介绍中就能知道了。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烟草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由我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证件。二、烟草许可证怎么办理      1.申请      为充分体现便民的原则,《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提供了多种申请渠道。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申请表格可以从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领取。已经建立烟草专卖管理所的地区,还可以通过专卖管理所申请。      2.受理      受理过程中,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      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审批      烟草专卖局的审核部门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决定      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三、相关法律法规      《烟草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烟草专卖局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局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烟草专卖局违法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受法律保护。      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或者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烟草专卖局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烟草许可证的办理就是这些,我们有需要办理的就要根据这样的流程进行,才能符合法律的规定,办理下来的证件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经营者才能合法经营。

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流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其所属法人单位应当向相关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填报格式文本。 申请人可以 委托代理人 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 授权委托书 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的不同事项确定申请类型,并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等。 第十一条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需要;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规定的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在实施前应当公布。 第十六条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 个体工商户 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第十九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要求、程序、时限等需公示的内容通过公示栏、电子查询系统或者互联网等方式予以公示。 第二十条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场所应当公示下列内容: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名称; (二)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各类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机关; (四)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六)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的方式、途径; (七)烟草专卖许可证审批程序、时限; (八)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公场所准确地址、联系方式; (九)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要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适用于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的企业;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适用于承担烟草专卖品调拨经营业务、从事烟草制品批发(含委托批发)业务的商业性企业;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适用于从事卷烟、雪茄烟、烟丝零售(含临时零售)业务的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烟草许可证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提出办理申请;2.受理。申请人递交的材料齐全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3.实地核查。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4.审核审批。审核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5.决定。经审核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二、办理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二) 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三) 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四)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三) 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四)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 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流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其所属法人单位应当向相关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填报格式文本。 申请人可以 委托代理人 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 授权委托书 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的不同事项确定申请类型,并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等。 第十一条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需要;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规定的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在实施前应当公布。 第十六条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 个体工商户 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第十九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要求、程序、时限等需公示的内容通过公示栏、电子查询系统或者互联网等方式予以公示。 第二十条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场所应当公示下列内容: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名称; (二)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各类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机关; (四)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六)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的方式、途径; (七)烟草专卖许可证审批程序、时限; (八)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公场所准确地址、联系方式; (九)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要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

办烟草专卖许可证都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烟草专卖许可证网上办理的流程。申请人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家局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经过国家统一身份认证后,提出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新办、变更、延续等申请。申请信息由行业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根据申请人所在地自动分发到相应的受理机关。受理机关经办人登录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系统查看相关申请,并决定是否受理。同意受理的,按原有流程作出受理决定并提交审批机关审核审批;不予受理的,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并由系统送达申请人。审批机关经过审核,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须生成加盖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专用电子签章的电子许可证。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按原流程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二) 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三) 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四)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022烟草零售许可证办理条件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1)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2)经检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3)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怎么办理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法律分析: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需要的材料: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申请人免冠1寸照片2张;4、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提供所有权证复印件,租赁房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和租房协议的,提供居委会、村委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复印件);5、经营场所平面方位图;6、委托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条件大致分为以下四点:(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各地县级烟草专卖局都会在办证场所将办证要求公示出来,申请人可以根据当地烟草专卖局公布的标准,衡量自己是否具备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如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步骤如下;1、首先要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书面办证申请,并填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2、然后申请人还要将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提交给该部门;3、当然还要提交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经营场所合法的书面资料,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工商开业的登记表。然后该部门就会对该申请进行审核;4、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要进行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还需提交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5、对于审核通过的,该部门就会颁发许可证,你就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去领取就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怎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法律分析: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到当地的烟草管理部门申请,具备相应条件经过审核后可以进行销售。(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四)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七条 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三)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规定,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实施管理。

烟草专卖许可证怎么办理

1、首先营业执照要尽快办理好。去你烟店所在县、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有一个合理布局问题(各地不同可当地烟草局问这也是难点所在),其它好办。正常办证费用。2、申请范围: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3、办理机关: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③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④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5、提交材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许可证正副本(新开业的不用提交)。【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烟草零售许可证办理流程怎么走

法律分析: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首先,要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办理成功后方能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烟草零售许可证可以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进行人工办理,也可以在本市的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办理。不论何种方式办理,都要准备好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网上办理的话,直接搜索烟草零售许可证新办业务,然后就会出现申请表格,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即可。填写完成后,烟草局工作人员会在一定期限内来店面核实,核实成功后会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期限为15天。法律依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办理指南》 四、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应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如实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一)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申请人提出除新办申请外的其他类型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表;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变更许可证的,还应当提交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六、申请的方式、途径(1)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2)申请人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3)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七、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限烟草专卖局审批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外承诺缩减期限的,以承诺期限为准。15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7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审批期限以工作日计算。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分几级吗?

烟草证本身是不分等级的,只有4种不同种类的许可证:(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3)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有更加细致的分类,如C、X、Z、S等两个字母组合后面带数字的,就表示烟草证的等级。烟草证等级的字母表示了7种形态。具体来说Z食杂店、S超市、B便利店、Y烟酒商店、F娱乐服务类以及商场、其他类。还有C表示城镇,X表示乡村。扩展资料:烟草零售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即AAA级(信用典范)、AA级户(信用优良)、A级户(诚信经营户)、B级户(一般违法户)、C级户(严重违法户)、W类(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的经营户),全市卷烟零售户的信用等级采取计分制动态评定。烟草证等级越高,可预订的卷烟品类、数量都要相应多一些。如果等级低的零售商户,想要提升烟草证等级,就要做到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同时努力提升卷烟结构和销量,多做任务烟等。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包括

法律主观: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符合《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一份;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照片一张;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五)其它证明材料。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要什么条件

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要的条件如下: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以上几个条件才可以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如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类型有哪些?【解 答】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补办申请等7类。其中,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为许可类事项的申请,其他申请类型为管理类事项的申请。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申请的不同内容确定申请类型,并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相关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九条【附 注】《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九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类型包括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歇业申请、补办申请等。其中,新办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为许可类事项的申请;其他申请类型为管理类事项的申请。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包括

亲亲很高兴为你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有关制度规定,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包括卷烟、雪茄烟、消费类烟丝,不包括复烤烟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暂停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要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需要暂停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不超过一年的,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分为几类?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如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系统版本:HarmonyOS3.0.0软件版本:津心办6.1.9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津心办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通过津心办办理1、点击办事大厅首先在津心办主页界面点击办事大厅进入。2、点击办事指南然后点击办事指南,在新的界面点击证件办理进入。3、点击新办烟草专卖许可证即可最后在证件办理界面点击新办烟草专卖许可证进入即可申请网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2烟草零售许可证办理条件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1)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2)经检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3)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首先办理好营业执照,去烟店所在县、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然后向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其所属法人单位应当向相关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网上办理流程

1、打开浏览器,进入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2、进入平台后,右上角点击“登录/注册”。3、进入登录界面,先点击“法人用户登录”,再点击下方的红色小字“立即注册账号”(注册个人号是无法申请网上办理的)。4、进入法人注册界面,信息填写正确,并按要求如实填写。5、注册完成后,登录刚才注册的账号,回到首页,找到“我要办”,点击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然后点击图中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办理”。6、进入页面之后,点击“在线办理” 按钮。7、进入填写基本信息页面。按照要求填写即可。信息核对无误之后,点击“提交”即可。8、后续将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处理,当地烟草局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你,并约定时间上门开展实地核查。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由我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证件。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类。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各地县级烟草专卖局都会在办证场所将办证要求公示出来,申请人可以根据当地烟草专卖局公布的标准,衡量自己是否具备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烟草证需要: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2、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5、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四)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七条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三)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怎么办理

1、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向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资料进行申请。  2、发证机关接到申请后,应视申请是否属于本发证机关法定职权范围、表格填写是否正确、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决定是否受理。  予以受理的,发给《受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通知书》(含受理编号),退回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名称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  不予受理的,发给《不予受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告知书》,退回申请资料,说明理由。  3、所有受理的申请,发证机关都必须到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及有关规定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  经审批不予办理的,发给《不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告知书》,说明理由。  4、经审批予以办理的,经办人应以电话或上门告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并在作出予以发放许可证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③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④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烟草专卖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许可证申请表。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申请人携带材料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县(区)级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未设立县(区)级烟草专卖局的,由所属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如何办烟草零售许可证

办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具备有资金,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条件,零售点布局要合理;2、准备申请材料,身份证、经营者的一寸免冠照片、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资金证明;3、向当地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一般在申请者提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批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烟草证需要的条件有哪些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手续齐全,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复印件一份,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经营场所证明,如申请人为外来居民的,需提供暂住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烟被烟草局扣了怎么走程序

法律分析:根据扣押烟草的单据上写的涉嫌违犯法律的具体内容和查扣卷烟的明细判断是需要没收所得还是缴纳相关的罚款。不同的情况处罚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二条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烟草公司查烟有权利没收烟吗

除了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或者贩卖走私卷烟、雪茄烟等违法犯罪情形以外的其他案件,烟草专卖局是无权没收涉案卷烟。但依照我国烟草专卖法律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烟草专卖局有权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有关的涉烟案件。烟草专卖局在依法立案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等情况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等法律、规章规定,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之后,有权对涉案证据(含涉案卷烟)依法进行先行登记保存。也就是说,烟草专卖局在依法查办涉烟案件过程中,没有直接没收涉案卷烟的权利,但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有权对涉案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是符合法定程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经营烟草罪立案规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 非法经营烟草 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非法经营数额 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经营烟草追诉标准

非法经营 烟草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犯罪经过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 违法所得 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犯罪经过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 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 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 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定罪处罚。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 注册商标 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 商标 ,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 假冒注册商标罪 定罪处罚。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定罪处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 非法经营罪 定罪处罚。 第三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 行政处罚 ,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哈尔滨烟草稽查二分局是干什么的

哈尔滨烟草稽查二分局是针对哈尔滨地区烟草行业的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烟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实施烟草税的征收,以确保该地区烟草行业的平稳发展。

烟草局扣烟交多少罚款

烟草局扣烟交多少罚款,视情况而定: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什么原则1、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2、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手续完备;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4、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第三十六条 伪造、变造、买卖本法规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和准运证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烟草专卖工作人员进店检查需雯什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 第五十一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卖管理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徽章,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章) 第二十二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应当佩戴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徽章,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 第三十九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进行,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可以查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记录。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持证人或者违法嫌疑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守和履行以下法定程序: 1、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含二人); 2、佩戴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徽章; 3、向被检查人员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 注意事项: 1、经营场所为住宅(是指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简称房产证)上已注明为住宅)的,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如搜查令等等)带有法律强制措施等文件之后,会同国家有关部门一同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 2、日常检查或者查处违反相关行政处罚案件时,办案人员必须遵守法定程序。 3、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无证经营烟草怎么处罚

问题一:无证经营烟草 有何处罚 40分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这是毫无疑问的。作为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烟草专卖局有执法权,但没有处罚权,不是对卷烟进行扣留,而是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之后把案件移交到工商部门处理。工商部门可自行或者根据烟草专卖局的意见,对无证经营行为作出处罚。基本处罚情况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的20%~50%的罚款,也就是说2000到5000之间。之后,烟是会发还的。工商部门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这触有无工商执照没有关系。 问题二:无证经营烟草十二万烟草法院应当怎样判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验烟草制品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六条规定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款、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应当处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参考如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款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问题三:无证经营怎么个处罚标准??? 个体工商户未经登记擅自开业的,属无照经营行为。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三条 对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经营活动,许可审批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 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五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条 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或者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 第九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 问题四:烟草稽查有没有权利带走无证经营烟草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 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 第四十四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 第四十六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 (三)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 第三条第二款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在法律、法规所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律和法规所授权的职权范围内,可以实施相关的行政职权能力。但必须是在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依法实施行政职权的能力。依照《烟草专卖法》(法律)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等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对执行,针对有关国家烟草专卖法相关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查处违反与烟草有关的案件。 问题五:无证经营烟草如何处罚。工商局查扣的香烟如何处理 今天被烟草稽查人员查了35条烟,无证经营,是真烟,怎么处罚?珐拜天烟草稽查人员上班吗,这样就来我这搜合法吗? 问题六:无证卖烟怎么处罚 无证卖烟,这要视货值而定。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无证经营购销、运输烟草制品,扰乱国家烟草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另外, 无证卖真烟也要被判刑。没耽烟草销售许可证,出售香烟。如果是真烟一般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如果是假烟会以非法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 烟草属于专营、专卖物品,必须有相关许可证才可经营,本案中高某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经营数额达5万多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所谓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般小店,小案件按《烟草专卖法》进行行政处罚,具体都要视货值而定。 问题七:急!急!急!无证经营烟草金额达到5。6万法院会怎么判? 第六十一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 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 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 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百分之二十 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law-lib/law/law_view.asp?id=340 没收56000,再罚款11200-28000 问题八:为什么无证经营烟草出处罚还依然无证经营呢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管辖,可以由烟草部门查处后移交工丁,罚款一般在1000元以下,如果经营烟草制品在5万元以上的,由烟草部门立案,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处以罚金。 问题九:超范围经营烟草如何处罚 去工商们部门把经营范围里面的“卷烟”部分添上去,否则烟草证年审会验不出来的。因为工商执照中如果没有卷烟类目,烟草公司供应给你香烟的话,是会被工商部门处罚的。按规矩,经营范围中没有烟草,那么即使有烟草证,也不能供应香烟给你。罚款是不会的 问题十:烟草局是怎样处罚无证卖假烟的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弗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中何处规定举报先立案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章)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和证据,需要立案查处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案查处。

烟草局可以处罚不在辖区内的持证户不

烟草局可以处罚不在辖区内的持证户不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对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许可证件进行伪造变造行为依法追究什么责任

伪造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的行为,是指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制造假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的非法行为。摹仿有权签发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负责人的手迹签发许可证和准运证的,也属伪造行为。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的行为是指用涂改、擦抹、拼接等方法,对真实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等证件,进行加工改制,改变其真实内容的行为。例如涂改证件的发放时间,有效期限,涂改证件记载的姓名、烟草专卖品的种类、数量、运输始发地点和到达地点等。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的,其犯罪主体是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对其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准运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四十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六十五 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变更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六十六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由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七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变卖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烟草专卖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的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八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实施检查等执法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由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私卖烟草会怎么处罚

一、私卖烟草会怎么处罚1、私卖烟草的处罚如下:(1)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3)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第三十六条 伪造、变造、买卖本法规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和准运证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什么原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2、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手续完备;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4、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管辖

烟草案件怎么处理

作为零售客户,不应该太老实。你很怕他吗?冷静的想,他们可能其实也不愿意这么干。但是我们确实是触犯了法律。可是只有你触犯了吗?他是否调查过卷烟的来源?是否正确的分析过你是有过失者还是受害人?我的意见:向上反映或咨询。

烟草被没收后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扣押期间,术语叫先行登记保存,经鉴定真假后就进行处理,期限为7个工作日内。如果有零售许可证销售假、私、非烟案值较小,非烟罚款5-10%,假烟和走私烟没收,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无证销售或者数额较大,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无证运输处以20-50%罚款,承运人处以10-20罚款。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对于依法查获的烟草专卖品,自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变卖等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

国家针对烟草行业所制定的法律法规的内容

法律分析:1.烟草专卖法;2.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3.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5.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6.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第二十二条 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第二十三条 个人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烟草局扣烟交多少罚款

一、烟草局扣烟交多少罚款1、烟草局扣烟交多少罚款,视情况而定:(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第三十六条 伪造、变造、买卖本法规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和准运证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什么原则1、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2、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手续完备;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4、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烟草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标准

我们国家对酒水、烟草之类的售卖做有严格的规定,特别是烟草经营,是需要得到烟草局的批准才可以售卖的。对于非法经营烟草的行为,我们国家是有处罚规定的,来看看有哪些?根据刑法规定得知,烟草非法经营已经违反了国家规定,属于影响社会治安的严重行为,量刑的标准是根据非法经营的金额和违法得来的金额决定;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是要判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并且上缴处罚金的;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有期徒刑将判5年以上,上缴的罚款会更多,甚至是没收个人的全部财产的。一、非法经营的情况有哪些1、进行交易的物品或者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范围,并且没有相关的售卖许可证证明;2、非法交易物品或者服务的相关证明文件,比如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3、未得到相关部门的允许和批准,私自进行保险、期货、证劵的买卖交易行为;4、其他国家不允许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只要有上面的情况之一,就属于非法经营,被人举报或者被国家发现,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二、烟草非法经营的严重情节有哪些1、违法进行买卖的烟草总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通过违法手段得来的数额在2万元以上;2、违法进行交易的烟草总数量达到20万支以上;3、非法售卖烟草的三年期间,在这一段时间内,由于不法行为,接受过行政处罚,次数达到两次甚至两次以上,并且每一次的售卖金额都在3万元以上。三、烟草非法经营的特别严重情节有哪些1、违法进行买卖的烟草总金额达到25万元以上;通过违法手段得来的数额在10万元以上;2、非法售卖的烟草总数量达到100万支以上;以上就是严重情节和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介绍了,想必大家都弄清楚了。不管你售卖的物品或者服务是什么,只要是在国家禁止销售的范围内,就属于非法经营,这个跟交易的数量没有关系,只是判别情节是否严重的问题。情节越严重,受到的法律处罚也会更多。希望大家合法经营,发现非法经营的行为也要勇于举报。延伸阅读: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是什么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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