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龙头企业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湄潭县委 湄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决定》,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组建茶产业投资担保公司,建立信誉担保机制,扶持龙头企业扩股吸纳社会资金做大做强,鼓励小加工厂联合建立股份制企业实施技改升级,招商引资新建大中型涉茶企业。建厂或技改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中型龙头企业以上标准的,仍享受下列优惠政策:一是建厂或技改贷款,贴息3年;二是企业投产后按其当期实现的县级地方税收等额连续奖励3年;三是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并享受试点县的优惠政策;四是优先安排产业化项目和技改项目,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获得成功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0万元、1万元;五是建厂或技改项目涉及的县级规费一律缓交。今年,完成盛兴公司名优茶加工厂、老村长集团核桃坝加工厂、栗香公司清江加工厂、天泰公司一期工程、陆圣康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启动兰馨公司二期工程、南方嘉木公司二期工程建设。力争招商引资建设茶叶专用肥厂。 2、健全市场拓展鼓励政策。坚持市场准入制度,对获得QS、ISO、HACCP认证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2万元。支持企业争创名牌,对“湄潭翠芽”参加“中茶杯”、“中绿杯”和国际名茶评比活动获得最高奖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万元,获得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驰名商标、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年纳税达到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获得权威机构认定的中国名茶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巩固和扩大县外营销分会,帮助企业建立营销网络,搭建供销诚信平台,开设北京、上海、重庆、深圳(或澳门)以销售“湄潭翠芽”为主的“遵义 湄潭名特优农产品”旗舰店,对符合方案要求并验收合格的,每个补助10万元;对在地级以上城市专业市场或闹市区域开设统一标识的“湄湄翠芽”专卖店,经营一年以上的每个补助2万元。鼓励企业开展湄潭茶推介活动,凡在省级以上电视台广告“湄潭翠芽”三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企业3万元;在地级以上城市广场组织推介以“湄潭翠芽”为主题的品牌周活动,每次奖励2万元。整合资金,开辟高速公路广告线,对企业参与广告线建设的,按投资金额贴息1年;集中组织开展广西横县、安徽峨桥专业市场推销活动;积极组织参加“贵阳万人品茗”和“遵义国际茶博会”等。县茶业协会要会同县茶桑局、县茶乡艺术团、县旅游局等部门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让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提高湄潭“好山、好水、自然好茶”的知名度,扩大湄潭茶的消费群体,拓展湄潭茶的市场空间。 3、完善基地建设补贴政策。认真组织实施中央财政现代农业茶叶项目,对标准化建设茶园基地的免费提供茶苗;对按规划改造老茶园、建设生态茶园的免费提供桂花;对中标建设良种茶树苗圃的,每亩补贴1000元。同时,整合支农资金建设茶区公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实行有机茶园认证补贴、茶机具购置补贴和测土配方施肥。县委、县政府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建立“书记挂帅、县长主抓、整合资金、各计其功”的工作机制,切实达到“四两拔千斤”的目的。今年是全县性安排新建茶园的最后一年(各镇乡指导计划见附表),各地要广泛宣传政策,切实抓住机遇,夯实产业基础。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新建茶园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规划发动。时间:2009年6月30日前。主要工作:(1)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班子、落实工作经费和所需物资;(2)深入村、组和农户调查研究,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3)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和行动,安排部署第二阶段的工作。第二阶段:生产准备。时间: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主要工作:(1)召开新建茶区群众会,宣传政策,分析茶叶生产的比较效益;(2)分村建立茶叶专业合作社;(3)合作社与会员签订协议,确定新发展茶园的面积和所需茶苗株数;(4)分户核实面积和茶苗数量、品种(5)采购茶苗、签订茶苗供应协议;(6)培训茶农,掌握茶叶栽培技术;(7)召开土地整治和底肥施用现场会;(8)指导茶农整治土地、施足底肥;(9)验收土地整治及底肥施用情况。第三阶段:规范移栽。时间: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1月底。主要工作:(1)办点示范,召开规范移栽现场会;(2)约定时间调运茶苗,指导移栽;(3)调度移栽进度;(4)培训茶园管理技术。第四阶段:迎检验收。时间: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底。主要工作:(1)补栽损失茶苗;(2)完善相关资料;(3)镇(乡)自查验收;(4)县级组织验收;(5)迎接国家、省、市验收。各镇(乡)要制定工作方案,分段安排调度,目标责任到人,确保完成新茶园建设任务。